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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带有我们的古典风情,所以我正想着两者结合是不是很不谐调。”
(本章完)
第744章 野猪图腾()
老爸怎么好好的,忽然说起工作上的事情?跟我们这个有关系吗?
“那个委托我们做设计的人,英文名就叫本,他的朋友参与投资了我们这里的一些项目,听说他本人是位考古工作者,但他同时又对比较精致的服装很有兴趣,他在这个项目中的投资额占到了20%。”老爸依旧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游表情。
第二日,我们看到本的时候,他非常热情,史密斯先生特地煮了咖啡给我们品尝,史密斯太太做了美味的水果味蛋糕给我们做点心。
“我们做了细致的检测,真是不敢相信,这些白骨是七百多年前的,哦!”本做了一个很夸张的翻白眼动作,激动得连连挥手,能看得出他异常高兴,就差仰天大笑三声,“我是说,我发现很有可能会武功的人的骸骨!”
“会武功?”我跟嗲能面面相覤,不知道本先生为什么这么说。
“你们知道么?”本坐到我们跟前,他的手依然在不停地快速比划,象机械人那样,我都很好奇他的手部动作为什么比说话还要多。
当然,西方人跟东方人的肢体语言本来就有本质差别,许多性格外向的人多半都喜欢加上手部动作和表情,将心内的想法表露无遗。
“这具骸骨的主人,死的时候最多25岁,他的左臂、右下肢都骨折过,大概是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还有就是他的死因,是头部受了重伤,左肋骨五根向内骨折,另外,还有就是他的第十四十五节脊椎有被利刃划过的痕迹,面部也有,很显然,他死的时候,是遍体鳞伤的。”
本说到这儿他的手放下了,“除了我说的这些伤,他的骨骼上还有其他的利刃划伤的地方,我们作了判断,他很可能是被乱刀砍死的。”
他长长地叹口气,“我们,我是说我的研究组并不知道那个山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我也有向你们相关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请,希望能多给几具骸骨给我们作研究,说不定,我能发现一个古战场。”
嗲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手中的咖啡杯,他轻轻地抚着杯托,就好象那杯托是件绝世宝物,半晌才问道:“如果,您得到的骸骨跟您上次收到的年份不同,那又作何解释?”
本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考古只是挖掘事实,而不是发现什么真相,过去的真相,需要一些承奉共情原理的人去解答了。”
嗲能笑了,点头,“您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我愿意尽微薄之力。”
本很高兴地伸手跟嗲能相握,“别人考古是为了发现宝藏,而我只对古战场特别有兴趣,啊,对了,我得了一样东西,听说是一千多年前的东西,稍等等,我马上拿来。”
本先生连跑带颠地离开客厅,丢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我看向史密斯先生,史密斯说道:“本先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很喜欢这里,特别迷恋古战场遗迹,也经常有些收藏,不过,他跟他们那边的人关系并不好,因为他放弃了追踪某位法老的墓地挖掘工作。”
“您是说在埃及发现的那个古法老墓?”
我脱口而出,也没经大脑,换来了嗲能恶狠狠的目光,“抱歉,我也就是这么问问,没别的意思。”
史密斯先生笑笑:“这没什么,这里是片很迷人的土地,我也会收藏一些古画和古玩,不过,有些东西,我是不收藏的,某些带有魔法的东西,总让我和本感觉非常邪恶,所以我们不愿意收藏。”
魔法,西方人常这么声称,很多说法,都声称人类最早是能够与万物灵性相通的,很容易就能改变某些固有的东西,不过,我自己对这说法,也将信将疑,苗家的鬼师还有一个支脉声称上古时期,人、神、仙、鬼都还有联系。
据嗲能说,有个地方的人,每个人的名字里都含着仙鹤的鹤,对外声称自己姓王,后来查证,之所以姓鹤,是因为这家人是某朝流亡公主的后代,还有首歌叫《天鹤》,唱的就是天上飞来了仙鹤,喜爱人间的温暖美景,不愿意离开,于是化作凡人下嫁,其子女世世代代都会吟唱天鹤这首曲子。
许多过去的人,都有君权神授思想,因此说那公主就是天上飞来的仙鹤,这也没什么不对,但如果因此觉得他们信奉的某样东西有邪性或者有魔性就不大对头了。
不过,这也只是一些很普通的传说,有可能史密斯感觉很邪,我们认为这是灵物。
正在瞎想的时候,本先生急匆匆跑来说道:“快看,就是这个!”
本先生的手一递过来,我就感应到了一缕异常的气息,不禁精神一振,这是苗家的法器,不会错!
金属的弯钩,上面有个动物,鼻子很长,两根尖利的獠牙让人望而生畏,我差点以为是大象,还是嗲能指着那图案说道:“野猪图腾!”天,这野猪长得太夸张了!
野猪图腾,据今少说也有三千多年历史,因为嗲能这一脉的图腾是水牛,穿着盔甲持弯月杵杖的水牛,苗家的图腾非常多,有水牛、黄牛、猴子、枫树、还有竹子,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些图腾崇拜是怎么形成的,但是这里面都有他们信奉的祖先的某些特殊经历相关。
兴许是我多想了,这个弯钩上的气息与嗲能的有一丝接近,有点象近亲的感觉,我不禁看向嗲能,他眉心锁紧,轻声问本先生:“这个,您是怎么得到的呢?”
“M国的一个学者,拿到这个以后,就被车撞成重伤,后来换到另一个东洋人的手中,他拿到的第三天就心肌梗塞住院,再后来就是一位华裔的古董商人。”本说到这儿,咬了下嘴唇,还扬了扬眉头,接着说道:“我是说,我不相信什么诅咒之类的,但这个太奇怪了,那位古董商人得了这个,居然左胳膊麻木不灵,所以,我们说这个东西很邪恶。”
(本章完)
第745章 水晶薄片()
别说本先生和史密斯先生有这样的感觉,听本先生这么讲,我心里也有点毛毛的,这简直就是个黑武器,谁拿谁倒霉。
嗲能接过史密斯递给他的白棉手套,握住了这个弯月钩,轻声说道:“这个东西,我也只见过图,没见过实物,没想到还能被我捏在手中。”
嗲能的声音里满是感慨,我一时竟不知如何接话了,我也想细看看,嗲能指着野猪的牙说道:“这个,应该是活物。”
什么样的活物呢?我没明白,嗲能没有解释,转头对本先生正色说道:“这个东西,应该是我们先祖的法器之一,但在明末时失落,我也仅在图册上见到,没想到本先生居然有此机遇。”
本先生有些吃惊:“你是说真的?”
嗲能点头:“这个东西,是执法用,所以身上有凶戾的气息,一些人自身不足,无法镇住这种凶戾,当然就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只要远离就不会有事了。”
史密斯先生走到本先生身边,低声说了些什么,本先生不停地点头,“我还有两件东西,你能帮我看看吗?这个就送还给你吧,它--嗯,实在太邪恶了,我不认为自己能控制得了它。”
嗲能点头:“可以,如果信得过我的话。”
本先生爽朗地笑了:“你们有句话,叫做人要信命,命里有时终归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我想我不能拥有这个,应该也与我的命有关,不过,另外两个,不是你们国家的,而是来自东南亚,请稍等,我马上拿过来!”
本先生又象刚才那样风风火火地走了,史密斯挑了下眉头,低声说道:“本先生的祖先,曾娶这边的女人为妻子,所以本先生向来对这边的人很有好感,他认为自己也有这边的血统,所以每来深市,他都热血沸腾。”
是呢,我们也看出来了,他到这里总是自由自在的感觉,对我们也十分友好,原来还有这么一个插曲。
这回没等两分钟,本先生就捧了两个盒子过来,放到我们面前的桌子上打开,“请看,这两个东西,雕的文字,我看了半天也不认识,不象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字。”
我拉过其中一个方盒,里面是一个圆形的东西,猛一看,象泼郎鼓的鼓身,鼓腰中间是内凹的,鼓身雕着象椅子一样的装饰图案,还都是侧身椅,每个椅子上,都有一个圆球,我以前还没见过这种花纹,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这个,是东南亚的巫师下咒时用的一种法器,随着手指的敲击和咒语的念呓,会让被下咒者头痛或者晕眩,并且象被催眠一样。”嗲能说话不慢,但我全部听懂了。
这个东西抓在手中,沉甸甸的,挺有份量,不过呢,我跟这个东西一点也不来电,毫无感应,说明它与我并不适合。
嗲能放下他手中的盒子,推到我面前,“你看看这个呢?”
嗲能推过来的这个盒子是长方形的,有A4大小,厚度大约一寸,打开这个盒子,里面是黄色的丝绒,有一个长方形的薄片,上面的文字雕得曲里拐弯,我越看越觉得头晕,似乎这文字象会蠕动,并且不停地在旋转。
赶紧把那薄片放下,这时候才发现这块薄片象白水晶雕刻的,透明度很高。
“这别是个外星人雕的麦田怪圈一类的东西吧?”我低低自语,没见过这么稀罕的水晶薄片,我扭头问嗲能,“这个是水晶的吧?你应该很熟悉水晶才是,这个是不是白水晶?”
嗲能点头,“这还是质地非常上乘的水晶,不过这个成为法器的时间并不长,也不是上古法器,主要是记录消息用。”
“记录什么消息?”就这么一个薄片,不小心可能就被我掰断了呢!
“记录一些巫师平常需要记录的事件,里面设有密语,要一定的方法才能打得开,如果密语错误,这个东西应该就会自我销毁了。”
“这么麻烦?”
“如果是你的私密日记,你会不会上锁?”
“那当然是要锁起来的!”
个人日记是自我渲泄方法之一,只能自己看,别人是不可能随便看的,所以,我从来没设想过如果谁偷看了我的日记,我会不会暴跳如雷,而是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因为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啊!
嗲能将两个东西都放好,并告诉了本先生这两样东西的用途,本先生眼睛一亮,“还有这样的东西存在?”
本先生抓着那块水晶薄片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太奇妙了!人类太伟大了!”
本先生兴奋的大喊声让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只好干坐着,好在本先生没多久就平静下来,不过依然是一脸的兴奋,“太棒啦!这是我所收藏到的,最有趣的藏品之一,噢,上帝,如果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只知道这么收起来,不让别人看到。”
估计嗲能也被本先生的这种兴奋劲儿给弄得有点不自在,他清清嗓子说道:“本先生,我们非常感激您能将这个法器还给我们,不过这个水晶薄片,应该还有很多片,如果我看得不错的话,起码还有3片,我觉得您可以尝试着收藏,或者想法子找一找。”
嗲能的话,让本先生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手臂僵硬地指着那个水晶片,“这个,还有三片?”
嗲能点头,“我的判断是这样。”
本先生把水晶薄片放进盒子里盖上,往后一靠,“天呐,还有三片,我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它们凑齐了。”
“这个,我可以帮忙做个问卜,用大米就可以。”嗲能语调平静,指着茶几,“你抓一把大米给我,我帮你测出结果。”
本先生看向史密斯先生,史密斯眉头挑了挑,“OK,我来准备大米,幸好我家里有大米!”
西方人,一般不怎么习惯吃大米,不过他家里还真的有!
(本章完)
第746章 雁来红()
大概是见到我一脸讶异,史密斯先生朝我笑笑:“我在商场买橄榄油,这个,嗯,你知道,是赠品,添头,白送的!”
原来如此,我说呢,老外又不煮米饭,干嘛还买大米呀。
嗲能将真空包装的2斤装大米用剪刀剪开,对本先生说道:“随意抓一把大米,然后--”嗲能看到旁边有个商场的宣传册就拿过来平铺在茶几上,“放到这个上面,自己堆成七堆,余下的事情就交给我,记住,大米只能抓一把。”
本先生看看我们二人,用力抿了下嘴,仿佛在给自己下定决心,走到米袋前,用左手抓了一把大米,又用左手分成了七堆,再坐到一旁,看着嗲能,说了句请。
嗲能坐下来,懒洋洋将右手覆在其中一堆大米上,他浑身的气场就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清冷转为缥缈,仿佛他的手覆盖的是不是大米,而是一块宝石。
史密斯先生轻轻说道:“霍,你们,来自很神秘的苗疆,那里有一种植物叫雁来红,开这么大的花,每片花瓣上,都有象血管一样的红脉络线,有没有见过?”
我听得一头雾水,摇摇头,“第一次听说,这个叫雁来红的,是干什么用的?”
“呃……是一种抗骨癌的药,本告诉我的,他说这种药,只在苗疆见过。”史密斯蛮硕的拇指刮着下巴说道:“那你可不可以问问你的这位朋友?”
我点头,当然可以,不过我确实没有听说过叫什么雁来红的东西,我好奇地问道:“这种花是生长在哪里的?树上?还是草丛?”
史密斯先生沉吟了一下说道:“大概那种花只有一尺高,开在溪水边,大河旁边是没有的。”
既然是溪水边,多半是深山里,类似于捉毒爬的地方这样的山谷中间,他没有图片,也没有任何资料,凭他口中所说,这也不好找,或者说,有这种药,我们不叫这个名字也未可知。
话虽如此,史密斯先生看向我的眼神中满是期望,兴许他是想让我帮他寻找这味药材。
我只得说道:“我个人是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不过整个苗岭很多珍稀药材,有的药材可能跟你所说的名字不相同,我会帮你问问的。”
史密斯先生很欣喜地说道:“谢谢,非常感谢,我知道这种药在市面上也很稀缺。”
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转头看向嗲能,他正在跟本先生说着什么,看本先生的神情,应该是他最终能够找到余下的水晶薄片,不过我们拿到这个野猪图腾的法器,也是大功一件。
回到家,嗲能说道,“我们六月初就得走了,走之前,我有些事情要去处理。”
我点点头,“哦,对了,嗲能,今天史密斯先生给我说了一件事……”我把史密斯先生寻药的事情细细叙述了一遍,嗲能有点疑惑地说道:“他说的这种我也没听说过,或者我们回到苗岭后问问我外公?”
问拉乌爷爷,确实也是个很好的办法,或者问问其他寨子的寨佬们,应该就能知道了。
“可惜的是,他手里也没有图片,只知道是溪边的,要不我们去捉毒爬的时候,顺着山里的小溪看看?”我提出自己的设想,但嗲能却否定了,“他说这种花叫雁来红,我估计这种应该是大雁北归或者大雁南飞时才能采到的东西,端午的时候,这种花可能见不到。”
我有些愕然,雁来红还能这么解释?细想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那如果我们见不到,又要怎么帮人家找呢?
心里遗憾地想到,总不可能秋天再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