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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大了,
玄武悲哀的发现,当年那个单纯稚嫩的她,长大了,她的眉宇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舒展,她的嘴角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上扬,她似乎有了淡淡的忧愁,但是忧愁对她来说,还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快乐而阳光的,
但只这一点忧愁,就让玄武大惊失色——她在那忧愁里找到了梦中那双眼睛的影子,
她们是如此的相似,
玄武仓皇而逃,没想到时光流转,岁月惊鸿,他竟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轮回,
过了很久,他虽然没有再在梦中与那双恨的眼睛相遇,但是他发现自己却陷入了另一个漩涡……他总是怀念着那双阳光的眼睛,
终有一天,他从女孩的背后走到了女孩的身前,那是在一个红绿灯的街口,他们面对面,女孩子耳里塞着耳机,自顾自的哼唱,低着头走路,在玄武与她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四目相对,惊鸿一瞥……
这一瞥,玄武几乎可以记到地老天荒,但是女孩子淡然一笑,就如同对待全天下的陌生人一样,头也不回目不转睛的离开了……
直到他们后来相遇,女孩也从未想起那一瞥……
'5044'番外 二 吴阳阳篇 ——重遇()
多年后,这个山村里的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除了沉寂的萧条与当年初来时的喧闹有些不同之外,一切都是还是那个样子,
静谧的河流,葱翠的山林,低矮的青砖瓦房,甚至是那贯穿家家户户的青石板小道……
吴阳阳背着大大的双肩包,一身晨露,一脸风霜,带着些微疲惫的神态,一步步的闯入了这如诗如画的仙境之中,他的身后,是同样坚毅却满脸感动的小春,
吴阳阳未见沧桑,小春却不再是当年那青葱稚嫩模样,脸部的棱角开始出现轮廓,眉宇间的英气也散发出来,小春扶着他结婚一年多的妻子——小腹已经微微隆起,
这娇嫩的城里媳妇无数次在丈夫的怀中听到他口中魂牵梦绕的家乡,这是他们结婚的头一年清明,小春决定带她来拜见列祖列宗,
小春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无助而绝望的少年,早就在大城市里扎根并且有了很不错的社会地位,但是离乡多年后的第一次归省,他却突然有些怯懦,无论如何去把他最亲爱的小吴哥拉上了,
吴阳阳起初并不想再来这个地方,但是当小春提起那个女子的境况以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她,当年那意气风发,眉宇间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的小女子,如今到底生活得怎么样,柏渡亿下 潶演歌 馆砍嘴新章l节
吴阳阳从不去想,可是当小春提起之后,他还是心头莫名湿了一块……
她,大约还好吧,
她,会不会不好,
就是这样的疑问,让他再也不能岿然不动,还是与小春夫妇一起来了,
看到这满眼葱翠,他虽然掩饰着,但是心底的激动绝不比小春少半分,
他们一步步往村子里走去,原本油光水亮的青石板小路虽然都还在,可是不知经过多少年的雨水冲刷,春去秋来,全都结上了厚厚的青苔,有些滑,
小春心疼妻子,伸手便将妻子扶住,吴阳阳看着这对小夫妻你侬我侬,心中不免酸楚,却又替他们高兴,
这村子里莫非没有人居住了吗,怎么这么死寂,
小春的妻子问,小春和吴阳阳都沉默着,不愿意回答,因为答案是肯定的,这村子没人居住了,只是小春不愿意承认,吴阳阳更不愿意承认,两人都是默默无言,小春的妻子还奇怪得很,但是又不敢再多问,便小心翼翼的行走着,
呀,那边是不是有人在耕地,小春的妻子毕竟才豆蔻年华,年纪轻轻的很是活泼,方才还在两个大男人的沉默之中觉得胸闷气荒,下一刻已经为看到一个农夫感到新奇和高兴了,
小春和吴阳阳却都无心在意她的快乐,心中都是一震,抬眼一看,只见村庄上方的一方梯田里,一个佝偻的身影,正匍匐在大地之上,辛勤的耕作着,
反吴阳阳心里突然就跳了起来,快步上前走去,小春因为扶着有孕在身的妻子,实在跟不上,最后也就作罢了,任由吴阳阳先走到那块梯田里,
耕作着的人,似乎非常专注,又似乎急着手里的活计,吴阳阳站在田埂边半天,他竟都没有发现,
直到他起身擦汗,才一眼瞥见了吴阳阳,
吴阳阳见到那张皱纹纵横、老态尽显的脸庞之时,也愣住了,
岁月和时光,真的有这么残酷吗,
吴阳阳不敢相信,因为在他自己的身上,岁月很是多情,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记,可是眼前的老人,竟如同老了几十岁一般,
吴阳阳忍不住笑了起来,大巫师,这可是稻花村当年的大巫师,受所有村民敬重和爱戴,举手投足之间便能致人于死地或救人于水火,
然而他现在在这方块之地,满身泥泞、一脸皱纹,不再为虫草而倾心,却为田地里的活计和收成而皱眉,
吴阳阳心头突然就涌起一股英雄迟暮的感觉,
大巫师愣完了,笑了笑,黑色皮肤下露出了发黄的牙?——这些年,他也和原来村子里的老匹夫们学得一样,开始抽最烈的土烟,完全活成了稻花村民的模样,
“你怎么会屈尊降贵来到这里,”大巫师开口,语气中带着淡然和无所谓,他虽然这么问着,却又弯下腰开始插着手里剩下的几根稻苗,仿佛吴阳阳这远来的客人并没有手里的青苗重要——事实上在他心里却是没有,
吴阳阳喉结蠕动两下,嘴唇嗫嚅,却不知道回答他什么,许久才开口,干涉的喊了一声,“大巫师……”
“别喊那个啦,我原名叫刘仕明,我也是刘姓人,你喊我老刘也行,刘叔也行,老东西都中,”大巫师大手一挥,带起一袖子的泥水,几乎快甩到吴阳阳身上,粗鲁的让人不敢相信,
吴阳阳咽了一口口水,终于不再说话,
“师父,我给你送茶来了,路上我还找到了蚀心草,这草入蛊能噬人心肺,不出三日,中蛊之人便能蹊跷流血而死,”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吴阳阳几乎被勾了魂,一转身,只见那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一身麻布褂子,空荡荡的几乎像个麻袋,却依旧掩饰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清秀与风姿,她一手提着一个藤壶,一手却抓着两根狗尾巴草,额角还躺着晶莹的汗珠,脸上却是兴奋的笑意,
不知为何,吴阳阳的心就揪了起来,
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立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之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弯腰将手洗干净了,
自己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掏出一方很干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伺候小孩子一般,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5044'番外 三 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摆渡一吓潶、言、哥关看酔新张姐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