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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娘娘有点酷-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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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人明显一吃惊,急忙举剑相迎,石子不偏不倚地命中剑尖,竟硬生生地将他们手中的剑当空折断,其中一人躲避不及,被细长的半柄长剑擦着肩头。
  另一名黑衣人连惊带气,大喝一声,唰唰两道剑光以闪电之势袭来。
  “小心!”德阳推开她,凌空跃起数丈,躲过了那凌人的一招。
  黑衣人趁势追击,丢下手中的半柄长剑,身子向前一伏,两手同时递出,向着德阳的胸肋间扫去。
  与此同时,另一名受伤的黑衣人提剑向沈青箐袭来,她以五指叉起几粒小石子,虚晃了一下,那黑衣人上当,赶紧侧身躲避,沈青箐鄙夷一笑,他刚反应过来,胸口便被小石子击中,当场吐血暴毙。
  而那边,德阳与那黑衣人如飞鹰对大枭,空中气流疾速旋转,路边的古树狂枝乱舞,卷起路上滚滚扬尘,根本就没法摸清黑衣人的方位。
  她急得直跺脚,正在此时,德阳的马儿跑到了她身边,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对着那两个模糊的影子喊道:“德阳,我们快走!”
  话落,只见德阳的身子疾速落下,沈青箐甚至没有看清她的脸,便被她一把提起,纵身上了马,疾驰而去。
  两人于慌乱中迷了方向,沈青箐轻声说道:“德阳,我们这是往哪里走啊?”
  德阳没有应声,沈青箐心里一凉,一丝不祥感涌上心头。
  “德阳!公主!”她连呼了两声,背后的女子依旧默不作声。
  她急忙勒住缰绳,马儿受惊,一个摆动,沈青箐把持不住,两人双双坠地。
  德阳的手死命地揪着她的衣襟,甚至两人落在了地上后,那双瘦弱纤白的手仍是没有放松。
  沈青箐费力地掰开,一个回身,看见了满脸是血的德阳。
  她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一把抱起德阳,恨不得将自己的生命注入到她的体内。
  “公主,你快醒醒,青箐欠你的太多了,你千万不能死!呜呜,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你可知道,从始至终,我都是骗了你,我就是楚留香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才是那个负了你的楚留香啊!我对不起你,你不应该卷入这场纷争的,是我该死啊!”
  德阳的双手冰凉,沈青箐脱下自己身上的七彩霓裳将她紧紧包裹住,眼泪打湿了她苍白的脸,与她脸上的血水混为一片。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她的呼唤,德阳竟颤颤地睁开了眼,那张熟悉的脸庞映入了她的脸庞,她居然露出了会心的一笑。
  “楚公子……德阳,终于见到你了……”
  沈青箐的双手剧烈颤抖着,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悲痛,将她紧紧拥入怀里:“公主,楚某来迟了!”
  德阳缓缓伸出右手,从怀中掏出朱雀石,碎碎说道:“德阳这辈子……最开心的就是遇到公子……德阳的笑,也都是因为公子……请你一定要收好它,交给你姐姐……能够认识你们,德阳很开心……”
  沈青箐狠狠地咬住下唇,眼泪如泉涌般:“楚某能够得到公主的垂爱,是楚某三世修来的福气,公主,楚某不会让公主死的,你放心,我一定会倾尽所能救治你!”
  德阳摇了摇头:“德阳救不了闽国的百姓……李璟根本不会放过闽国……德阳有罪……楚公子,能不能再为德阳笑一次……德阳想永远记得公子的笑脸……”
  “好,好,”沈青箐赶紧抹了抹泪,露出了很难看的一个笑容:“小姐,您的香帕掉了。”
  德阳的泪瞬间流下:“油嘴滑舌……下辈子,我不会放过你……”
  说完,她唇边的笑如脆弱的昙花一现,闭上了眼睛。
  “德阳,我一定会救活你!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
  次年,李璟借口李琏与德阳公主勾结,引起闽国内乱,从此开始谋划自己野心的第一步。公元945年,李璟一举灭了闽国,吴越趁机出兵与南唐争地,南唐得建(今福建建瓯)﹑汀(今福建长汀)﹑漳(今属福建)三州;吴越得福州(今属福建)。为巩固政权,两国达成协议,友好相处,互不侵犯。至此,第三卷终于完成了,话说,豆豆最近写得很纠结,很沉闷。十一长假快到了,假期前的事情也特多,所以豆豆会尽量将第四卷的内容写得轻松一些,毕竟,本文离完结不远了,希望所有的璟派和寻派们能陪《娘娘》走完最后一程,再次感谢。
   
                  
玄武卷
第一二九章 两个当家
  公元948年,中秋,钱塘。
  西湖之上,风平浪静,飘着一叶莲舟,红纱摇曳,恍如天籁的琴声中,透过那轻纱,一个婀娜俏丽的身子翩翩起舞。
  湖畔挤满了围观的人群,个个翘首盼望着一睹莲舟上倾国倾城的容颜。
  “听说羽姑娘将于下月初嫁于新皇。”
  “没错,而且羽姑娘的嫁衣还是毓绣坊的二当家亲手制作。”
  “嘘,听说羽姑娘早已心仪毓绣坊的二当家,不知道此事是否为真?”
  “这是家喻户晓的事情,说到那二当家寻追忆,可真是俊秀得没话说,风度翩翩,英俊倜傥,年轻有为,凡是女子有哪个不动心的。但是据说他眼光高得很,除了大当家,什么女子都看不进眼里,也难怪羽姑娘会痛下决心嫁入深宫了。”
  “你有没有见过那大当家的真面目?听说也是倾国倾城的女子,说不定那二当家早就心仪那大当家了。”
  “谁知道啊,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和不是自己丈夫的男子住在一起,就算没事也会发生点事出来……”
  琴声嘎然而止,莲舟轻轻靠岸,一道极为细柔婉转的声音飘了了出来,带着深深的哀叹:“似花非花随风去,欲开还闭无人惜。”
  “羽姑娘出来了!羽姑娘出来了!”湖畔顿时激情一片、热闹非凡。
  用鲜花点缀着的舱门中,一只芊芊玉手探出,紧跟着,众人眼前为之一亮,一袭白色身影如脱俗仙子般走了出来,白纱遮住了下半脸,只露出了犹似一泓清水般的眸子,一头青丝在脑后绾了个简单的发髻,不着一丝修饰,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但那双眸中露出的冷傲之气又让人不敢亵渎。
  面对岸上人群的骚动,羽姑娘丝毫不为之所动,她静静地站在船头,身边的家丁和丫鬟们顿时黯然失色。
  “小姐,我们走吧。”身旁的一名小丫头轻执起她的手,羽姑娘点了点头,身后的贴身侍卫立即上岸为她开道。
  这就是“钱塘第一美女”羽飞情,凭着一身超高的琴艺和舞技一跃成为摘星堂的名伶。当今的皇上被她深深迷住,甚至从自己的御前高手中挑出四名专门作为她的贴身侍卫,与她形影不离。
  一顶猩红的轿子抬了过来,八宝玲珑的盒子般,轿顶镶嵌着一枚鸽蛋大小的夜明珠,在日光的照射下泛着淡淡的白光。
  吴越国虽小,却是普天之下唯一能与南唐经济实力相抗衡的国家。在这里,寻常百姓家都可以经营着茶叶、盐、米、丝绸等的买卖。当然,钱塘最富盛名的丝绸行为两年前兴起的毓绣坊,它在短短的两年里,势力覆盖了整个吴越,并且目前正准备往其他国家发展。更让为惊叹的是,经营着如此大规模的产业的人,竟然是一个有着两个孩子的年轻寡妇!
  轿子往毓绣坊前行,今日是羽姑娘预约试衣的日子,更有好事的人调侃着,说今日也是羽姑娘与那二当家寻追忆正式道别的日子。
  毓绣坊位于钱塘最为繁华的地段,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庄园,因为他们平日里的生意都在各个分店经营,在这里,一般就是只招待一些上等的贵宾。
  轿子在大门口停下,羽姑娘在接应人的带领下先进入内堂小憩。
  所谓内堂,便是一间格调优雅的客厅,听说这厅内的摆设全部由大当家亲手制作,这里的花瓶各式各样,都是她从未见过的形状;还有那桌毯,并不是刺绣,而是叫一种十字绣手法,这种绣法简单易学,并且现在满城都在流行;就连那墙上挂的画,都是出自大当家之手,只是这画,除了寻追忆和大当家本人比较欣赏外,其余人均是看不懂。她曾听寻追忆说过,这种风格叫印象派,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明白的。
  想起寻追忆,她的心里隐隐泛起失落。他是她第一个心仪的男人,因为他超凡的英俊、他潇洒的风度、他大方的谈吐、还有他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情眼神,统统吸引着她的目光。在见到他之前,她自认孤傲无双,冷眼看待每一个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只有他,他看她的眼神里,除了正常的以礼相待以外,再也没有其它。可是一说到他的大当家,他随即便可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他总是把那位大当家描述得天下独一无二。能够得到他的赏识的人,那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无论如何,今天她一定要亲眼目睹这位大当家的风采。
  片刻,走廊那边传来了她熟悉的脚步声,她的心立即提到了嗓子眼,假装低头品茶,脸颊上却悄悄地抹上了两朵红晕,幸亏有白纱遮着看不出来。
  “羽姑娘真是守时,恕在下来晚了,还请姑娘海涵。”熟悉的嗓音在门口响起,羽姑娘情不自禁地抬头,面前是一个俊美绝伦的翩翩男子,清瘦的身躯却丝毫遮掩不了他浑身散发出来的英气,那双凤眸无论何时都是那么吸引着她。
  她很有礼仪地微微屈身:“飞情见过寻公子,小女子屡次打扰,还望公子见谅。”
  一来一去几句客套话后,寻追忆命人呈上了嫁衣:“请姑娘过目。”
  羽姑娘的眼神只是轻轻地扫过,掩饰住眸中的失落,莞尔一笑:“寻公子的手艺飞情自然信得过,只是今日一别,往后便很难再与公子见面,公子对飞情的照顾飞情铭记在心。飞情无以相赠,拙手做了一个平安结,希望公子日后平平安安。”
  说完,她从怀中掏出一个全金丝绣成的平安结,用细细的红绳圈了起来,仔细一看,是挂在颈上之物。
  这等尊贵的贴身用品,明摆着是代表了某种意思。
  寻追忆微微皱眉,若是他拒绝了,怕是会狠狠地伤了她的自尊,可若是自己收下了,就没法让她断了对自己心存的幻想。
  羽飞情低头托着平安结,皓齿已经悄悄地咬住了下唇。
  “这……这等贵重之物,在下如何受得起。”寻追忆尴尬地站立着,恨不得立即找个地缝钻下去。
  当初女扮男装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美艳容貌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可没想到如此一来,却让自己成了“金粉蝶儿”们竞相追逐的对象。若是此刻向她解释自己的身份,怕是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羽飞情面纱下的绝色容颜已变得惨白,可是以“冷艳”誉称的她又怎会轻易地展示自己脆弱的一面。只见她扬起双眉,眸子勇敢地直视着他的眼睛:“寻公子多心了,飞情并无他意,只是为了表达飞情对公子的感激。再说对毓绣坊而言,这几根金线又何来贵重之说。飞情自知手艺笨拙,绣出的东西无法与大当家的相比……”
  突然,一个清脆动听的女声打断了她的话。
  “哎呀,今天一大早就听见了有人夸我,看来我今天要交好运呢!”
  寻追忆立即像见到了救星似地迎了上去:“姐姐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羽飞情愕然,只见一个灵动的身姿出现在门口。那女子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穿一身颇有些男装式样的奇怪的衣物,大大咧咧地走了进来,论容貌,应该算是不错了,可是,这微微发福的身材却让她的美貌大打折扣。
  难道,这个就是令寻追忆万分仰慕的大名鼎鼎的精明能干的毓秀坊大当家?
  “哎,开心和可乐两个小鬼一大早把我拖了起来,非要我亲自带他们上街,你看,我现在眼皮子还在打架呢。”说完,那女子的目光毫不遮掩地投在她的身上,眼神中满是欣赏、赞叹。
  “啧啧,真是一个大美人啊。”
  羽飞情看得有些吃惊,不过素有教养的她立即收起了自己的失礼:“小女子羽飞情见过大当家。”说完,余光偷偷瞄了瞄寻追忆,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大当家身上。
  羽飞情心中一凉,为什么寻追忆就从未说出过这种赞美她的话呢?
  那大当家咯咯大笑起来:“看来我在这可是千瓦级的大灯泡啊,好了,不影响你们了,那两小鬼还在等我。对了,追忆,别忘了下午陪我一起配菜,好久没有亲自下厨了,总怕自己应付不过来。”
  说完,她的身影已经蹦到了门外,留下一头雾水的羽飞情和红着脸的寻追忆。
  灯泡?是什么东西……
  羽飞情甚至还没缓过神来,门外叽叽喳喳地吵闹声让她更是有抓狂的感觉。
  “老妈,你该减肥了,看你肚子上的肉。”
  “好像是诶,衣服又紧了。咦,可乐,开心怎么还没来?”
  “老妈,开心房里的抽水马桶坏了,他现在正在自己研究呢。”
  “怎么不叫罗叔叔来修?”
  “罗叔叔早上辞职了,说老妈太克扣。”
  “哼!他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半年不到就毁约,等我抓到他了我一定要让他付三倍的违约金!七叔!七叔!马上给我起草一份招工启事,记得!所有报名的人明天一早由我亲自面试!”
  ————华丽丽的分割线——————
  沈青箐的自白:
  五年前,我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和满身是血的德阳公主仓皇逃离了金陵,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我阴差阳错地踏上了前往吴越国的道路,记得寻月夜曾跟我说过,要我去吴越国找西岭雪,如今三块天石已经聚齐,就差吴越国的最后一块玄武石了,难道这就是天意?呵呵,我处心积虑地想脱离命运的轨道,却没想到还是在无形中迷失了方向,折回了原路。没有他的日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我,一个人该如何支撑下去?
  我在靠近两国边界处想将我身上的七彩霓裳裙给当了,没想到遇到了一个识货的,竟是不惜花费千金买下了它。我已经不想去思考这个人是什么来历,也不再担心李璟会不会因此而找到我,眼下我唯一关心的,是如何医好德阳的伤。
  一路上,德阳都是处在半昏迷状态,偶尔醒来也是因为那困扰了她一生的特殊使命而产生的梦魇,若是没有朱雀石在她身上保护了她,她根本无法跟我支撑到现在。她活得太辛苦,我想,若不是因为我这个痞子“楚留香”,她可能早就崩溃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医术很高名的郎中,他用针灸加药澡治好了她的内伤,但是却再也无法挽回她的记忆。
  我曾痛心疾首,觉得自己真的亏欠了她太多。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又发现,为何不让她开始一个崭新的人生呢?没有作为公主的沉重的负担,也没有“楚留香”的牵绊,她可以真真实实地为自己活着。于是,我毅然来到了钱塘,在这个古代的繁华之都落脚,变卖了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开了我穿越以来的第一个小店“毓绣坊”。
  为何起这个名字?因为我知道毓秀和小陌尚在人间,所以我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我的小店经营起来,成为跨国际的连锁公司,这样,毓秀才会在茫茫人海中发现我的存在。还有,如果月夜还活着,他一定回来吴越国找我,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约定,无论天涯海角,他都会找到我。也正是为了这个,我把那个心形图案作为了“毓秀坊”的标志。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默默地处理着幕后工作,而让德阳男扮女装,为我打理着毓绣坊的一切,并给她起了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寻追忆”——此情可待成追忆!而她虽然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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