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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香草黎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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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重生'香草黎明
作者:手谈天星

文案

一滴眼泪,发光的日记本。谁说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初:重生?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分手!
遇到两个风格迥异的学长,林初的大学生活变得极其丰富多彩。
楚彦:小初,来自习吧。昨晚的夜宵很好吃哦。
陆景泽:小学妹!我要吃这个!啊啊,那个也要! 

美食、唱歌、开店,林初誓要过出完全不同的人生。
未来,会是一个明亮又甜美的香草黎明吧! 

PS书名来自Owl City的《Vanilla Twilight》

内容标签: 美食 现代架空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初,楚彦 ┃ 配角:陆景泽,应云清 ┃ 其它:重生,美食



  ☆、01 回到过去

  “林初!这里这里!”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缓缓地停在了等待在公司楼下的林初面前,应云清正坐在车里对着林初挥手。
  上车后打量了一下很久没见的发小应云清,还是一如既往的卷发连衣裙细高跟,皮肤白皙身材完美,似乎年龄并没有在她身上产生任何影响。林初笑着问:“怎么没带你家那位来啊?”
  “高中同学聚会带他来干啥?而且他这两天也挺忙的。”应云清转过头来看了林初一眼,“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呢?”
  林初摊手,歪了歪嘴角,“哪有那么容易呢?你知道我什么脾气,现在要想找个话少性格又好的男人真是很难啊。”
  “明明是你自己要求太高好吧!”应云清鄙视地说,片刻又忽然想起来,“那什么,罗宇天今晚可能也回来。”
  林初看着窗外,语气还是很平静地“嗯”了一声,“他那么喜欢凑热闹的人,怎么可能不来。”
  罗宇天是林初高中时期的男友,两人曾经如胶似漆,高考过后,林初和应云清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尔雅大学,而在罗宇天的苦苦哀求之下,林初放弃这珍贵的机会,同罗宇天一起去了另一所大学。谁知道,大学四年还没过一半,林初就发现罗宇天在外面和别的女生有牵扯。从不愿意委曲求全的林初,毅然决然地分了手,再也没有回过罗宇天任何一句话。只是,为了他放弃的机会,再也回不来了。
  很快,两人抵达了晚上聚会的酒店,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走进了一个可坐二十人的大包厢。扫视了一圈,发现罗宇天还没来,就开开心心地和桌上的同学们打了个招呼,和应云清一起坐到几个高中关系很好的女生旁边去了。
  大家笑笑闹闹聊了会天,林初就听见包厢外面吵吵闹闹的,一会儿就见到罗宇天和几个男生一边高声交谈一边推门进了包厢。听到罗宇天那尖声细气的声音林初就脑袋疼,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喜欢也就忍了,每次同学聚会去KTV的时候都要忍受罗宇天用尖细的声音美声的唱法荼毒流行歌曲,别人唱的时候还要批判指点一下。
  林初扫了一眼那个大声和每个人打招呼的男人,发现他的脸圆了一圈,腰上也堆起了赘肉,比起以前那个腿比林初还要细的竹竿来说胖了许多,看来是生活十分如意。罗宇天是个很会调动气氛的人,他一来,桌上明显热闹了起来。令人庆幸的是,罗宇天并没有单独和她打招呼,也没有把话题引向自己,避免了许多尴尬。
  菜上的很快,桌上已经觥筹交错了起来。林初一滴酒都不碰,高中同学们也都知道,于是允许她以饮料代酒。只是这家酒店的菜偏清淡和精致,对于口味比较重的林初来说不太满足,只有几道鲜甜的海鲜比较合胃口。一边吃着,被勾起了海鲜之魂的林初一边想着回去自己也要买点生蚝扇贝之类的吃。
  酒足饭饱之后,同学们各自提议接下来的行程,有人说去KTV,被大部分人以老土无聊的理由强烈否决了。应云清突然提议道:“不如去篮球馆吧!咱们高中时候你们男生不是最爱打篮球了吗?我们当时也可喜欢在旁边看的。”
  林初看了看男士们身上穿着的衬衫西裤,最休闲的也是T恤和长裤,笑了起来:“你让他们穿成这样去打篮球吗?”
  “这样吧,旁边有个保龄球馆咱们去打保龄球吧,就不讲究穿什么了。”罗宇天提议道。这个提议得到了打部分人的赞同,于是十几个人浩浩荡荡就向着保龄球馆去了。
  去服务台找了一双自己鞋码的保龄球鞋,林初和应云清坐在第二道的座位上换鞋,一没注意,就发现有人坐到了自己身边。抬头一看,竟然是罗宇天。
  “小初,好久不见,”罗宇天微笑着问,“最近过的怎么样啊?”
  林初默了一下,没有想到罗宇天居然还真敢跑来跟自己说话,冷淡地回答说:“挺好。”
  罗宇天丝毫不在意林初的态度,继续说着:“听说你现在在外贸公司啊,待遇怎么样啊?有困难一定要找老同学帮忙啊……”
  林初打断他的成篇大论,语气不太友好地说:“这些跟你无关吧。”
  “小初,你别这样啊,”罗宇天还是一脸赔笑地说,“咱还是朋友嘛,互相关心一下嘛。”
  林初给了他一个白眼,“谁跟你是朋友了?”不想再和他多说,林初也没有再呆下去的兴致了,跟旁边的应云清说了一声,就想要离开了。
  应云清狠狠地瞪了罗宇天一眼,也追着林初出去了。林初也没有走出太远,看到应云清追来,就停下来等了她一会儿。应云清一脸忿忿不平地说:“他搞什么鬼啊,脸皮这么厚,还跑过来找你聊天。当年你和他分手之后也纠缠了你好久,这人是完全不懂看别人脸色吗?”
  林初一点也不想谈论以前的事情和那个人,“算啦,反正今天饭也吃了,和大家也见面了,早点回去好好休息吧。”林初自己没有车,于是还是由应云清送了回去。应云清临走时给了林初一个拥抱,说以后一定要多出来聚聚,林初也微笑着答应了。
  回到家的林初洗完澡后做完了一切杂事之后,从书柜里拿出了一本笔记本,坐在床上翻看了起来。
  这本就是林初高中时期的日记本,里面记载里她高中时期鸡毛蒜皮的一些往事。当时的自己还很单纯天真,记录下来的一些事情也让林初不免莞尔。翻着翻着,就看到了高考分数出来那天的日记。
  “分数够上尔雅了,简直是太棒了!我崭新的未来在等着我!”这是那天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林初的手指轻抚过这行墨迹,叹了一口气。
  再往后翻一页,里面的内容却大不相同:“罗宇天分数不够尔雅。看到他的眼泪,我实在是有些不舍。可能要放弃尔雅了,希望我以后不要后悔。”
  林初盯着“不要后悔”那四个字看了很久,久到一滴眼泪滴落在上面,晕开了墨迹,才将林初从回忆中唤醒。正准备去拿张餐巾纸擦掉泪滴时,林初惊讶地发现有点糊的四个字散发出白光,并迅速蔓延到整张纸。
  等白光扩散到整个房间,林初不得不闭上双眼,却在下一秒失去了意识。
  
  林初不得不庆幸自己是重生回了高考之后,而不是高考之前。她的高中知识早就还给了老师,要是让她以现在的状态高考,那绝对会砸的一塌糊涂。
  当她发现自己醒来时不在自己的公寓而是和爸妈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房子时,就知道这一切都改变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林初回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林初也并不在意,既然重生了,就当是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药吧。
  看着熟悉的环境,听着爸妈在客厅的交谈,林初心里有着一种不可言喻的满足感。从爸妈的对话里,林初听出来今天正是出高考成绩的日子,这意味着她的人生从现在起相比前世可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前世林初为了罗宇天放弃了心心念念的尔雅大学,而这辈子她绝对不会为了这个渣男放弃一个大好机会。
  查分的时候很慌乱,查分电话总是打不通,最终得到自己分数的时候,林初松了一口气,幸好分数没有被蝴蝶掉。看着爸妈欣喜的表情,林初心里也非常的开心。自己的人生终于可以在这一刻有所改变,重活一次,自然要让自己活得顺心。
  打电话给发小应云清报喜的同时,也得到对方的好消息,两人开心地约定第二天去学校见面。
  “爸妈,今晚我来做饭吧!庆祝一下!”林初开心地对爸妈说。
  林妈妈也是一脸的笑容:“行啊,正好看看你这段时间向你爸学习做饭的成果。”高考之后,林妈妈就担心林初以后在大学吃不好,就让她跟着林爸爸学做菜,至少以后想吃什么可以自己动手。
  林爸爸倒是不太放心,因为林初跟他学习做饭也还不到一个月,上一次实践还是笨手笨脚的。不过这时候的林初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了,工作后林初一直都是自己做饭的,积累了不少经验,还在网上关注了很多美食博主,学做了很多精致的一人食啊便当什么的。
  太多年没有碰过家里的厨具,在老爸的帮助下点好煤气开火,烧锅放油,将妈妈早就准备好的空心菜倒进去迅速翻炒。林爸爸在一旁都看呆了,林妈妈表扬道:“不错不错,看来练的还是有效果嘛。”
  看着老爸惊讶的眼神,林初解释说:“我找小清学了几手,练了很久呢。”应云清和从小被爸妈娇生惯养的林初不太一样,应家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一天到晚都在外面,所以应云清很小就自己做饭了,独立能力十分强。
  听说是跟应云清练的,林爸爸就放心了:“那就好,学会了做饭我们就放心一些了,外面毕竟比不了家里,回头食堂吃的不好也可以自己改善下伙食。”
  林初手脚麻利地做好了几个菜,清炒空心菜,西红柿炒蛋,还把昨天林爸爸烧的红烧肉热好了。林家的西红柿炒蛋和别人家的都不一样,一般的炒蛋都是块状的,但林家的是糊状的,先炒西红柿,再炒鸡蛋。虽然卖相不是很好,林初却最喜欢吃这样的西红柿炒蛋,就着这一个菜都能吃下一碗饭。
  最后打了一个冬瓜虾米汤,一家三口就开饭了。林爸林妈今天都特别高兴,在饭桌上把林初狠狠地夸了一通。
  林初看着爸妈的笑脸,鼻子一酸,眼眶开始泛红。内心不由得感谢上天给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

  ☆、02 分手快乐

  第二天学校里全都是来向老师报喜的毕业生们,他们也在这天最后聚会一次。林初和任课老师报喜后,就跟着应云清等几个女生一起在教室的一角考虑毕业旅行。几个女生都想趁这一次假期去旅游,正在讨论目的地。
  周玲先提出绝对要出省游,要走远一点。这一点大家全票通过。
  “云南,四川,湖南,厦门,天呐我都好想去啊!”陆念文一脸的纠结。
  黄珊珊笑,“你别那么贪心啊,路上到处跑也挺累的,我们这次可以挑一个省多玩几个城市,我支持云南!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那么多地方可以玩!”
  “我觉得四川也不错啊,成都、九寨沟、乐山都可以玩,还可以去重庆。主要是有好吃的啊!四川的美食简直太多了!”作为一个喜欢美食的人,林初最喜欢的就是四川了。
  这一圈子五个女生都是挺喜欢吃的,于是在一番商定后,决定就去四川玩一趟。说好每人都去看攻略订计划,晚上在群里商量,几个人就打算回家了。
  还没走出校门,就看到罗宇天堵在校门口。
  “小初!”罗宇天看到林初立刻迎上来,应云清她们看到是他,一边朝着林初坏笑一边走远了,留给他俩单独空间,坚决不做电灯泡。
  林初看到罗宇天就有点头疼,她还没想好要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罗宇天,毕竟现在他们俩还是情侣关系。
  “小初,拿到成绩怎么没告诉我一声啊,也不回我短信。我还是听别人说你考的挺好的。”罗宇天委屈地控诉。
  林初冷淡地说:“哦,太高兴忘记了。”
  罗宇天脸色尴尬起来,问:“那你决定去尔雅了吗?”
  “是啊。”林初点点头。
  “小初,我这次考的一般,可能是去不了尔雅了。”罗宇天一脸期待地看着林初,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留在自己身边。
  林初装作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呢?我志愿都交上去啦。”
  罗宇天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都没和我商量就交了志愿?”
  林初点点头,“对啊,你也知道尔雅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我就直接填了志愿。”
  “那我怎么办呢?你怎么能自己单独做决定呢?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等成绩出来再商量怎么办吗”罗宇天焦急地问。之前林初就和罗宇天说过要以尔雅为目标一起努力,但是罗宇天内心清楚自己基本不可能考进尔雅,于是要求两人在拿完成绩后一起商量去处。
  商量?林初在心里冷笑,所谓的商量只是单方面的哀求而已。罗宇天从未考虑过林初的梦想和未来,只是一味地希望林初能一直留在自己的身边。说起来,尔雅所在的城市也有几所罗宇天能上的大学,但他却不想为林初妥协那么一点点,自己定好了喜欢的学校后就非要林初跟着一起。那时林初虽然偶尔嘴硬,但心还是很软的,最终也就答应了罗宇天。想想自己当初也是愚蠢,自己的梦想就为了一个男人轻易地放弃了。
  “哎,这也没办法了,”林初叹气,“我们还是分手吧。”
  留下被晴天霹雳劈中的罗宇天,林初跑向她的朋友们,心底一片轻松。总算把这段感情结束了,自己再也不会因为这个不值得的人而放弃任何事情了。
  虽然现在的罗宇天确实还喜欢着自己,对自己也不错,可是想到大学后罗宇天的变心,心里就一阵恶心。前世大学时候的林初也是很喜欢罗宇天的,但是她不太表达自己的感情,也不喜欢和罗宇天在外人面前秀恩爱,于是罗宇天觉得林初太过于冷淡,受不了这种生活,同时又有另外的女生对他示好,他也就瞒着林初和那个女生卿卿我我了一阵子,没想到被林初发现了,立刻就断绝了关系。
  “这么快?你跟他说什么了啊?”应云清奇怪地问,平时每次罗宇天来找林初两个人都会单独呆上很久,当然,是因为罗宇天这个话唠非常缠人。
  林初摇摇头,把自己跟罗宇天分手的事情告诉了发小,收获了一个淡定的眼神,反而让林初惊讶起来。
  应云清轻松地解释道:“我们之前都在打赌你俩要什么时候分手,你和他性格太不搭了,你性子比较冷,虽然不是很冷淡的那种,但是也不会和他太亲密。而他太过于热情开放了,总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太不符合你的风格了。”
  说完应云清拍了拍林初的肩膀,说:“不要太难过啦,反正回头我们要去尔雅的,到时候帅哥大大的有!”
  林初被逗笑了,也不再说这件事,和应云清一边聊以后的规划,一边回了家。
  晚上大家在群里商量行程,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大家决定来一个巴蜀十日游,从成都出发,途经九寨沟、卧龙熊猫基地、乐山、峨眉,再到重庆,最后返回。这期间罗宇天不停地给林初打电话发短信,被林初拉进了黑名单。网上的一切联络方式也被林初删除了。林初就是这样决绝的人,分手了就绝不会再联络,什么做朋友是绝对不可能的,再不要愿一句话,连见面都不要最好。
  出发前一晚收拾行李是必须的步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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