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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的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所谓的“盈禄商队”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人,算得上是一个庞大的商队了。
当然,还有一名指挥,一名伯爵小姐和一名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的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得多,只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礼物送给他们。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在上面铺了些普通货物。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的,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的,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的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族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不但近,且又很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来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族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币、银币和铜钱都是尊贵家族打造的,所以领主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是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的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雄壮。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的。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布满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够尴尬的;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小心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地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的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她保护得过了头,时时处处小心翼翼的,就连迟钝的艾丽也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的,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正是这位佣兵大人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既感到窝心,又感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许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地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着,有很多人正往城里走去,还有很多人从他们身后赶过来。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士兵全副武装地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族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地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上去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地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道。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许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的好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来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拥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这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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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1)
又过了会儿,詹姆跑了回来,也是一脸喜滋滋的。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族和文曲家族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族的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族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族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族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族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族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族和文曲家族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更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两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有聊的节目来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啦,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族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族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族。”阿德斯简单地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的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地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另外三名女子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责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族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的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斯身上贴,又玩那种身子都快扭成两半的招数。
阿德斯吓了一跳,真被孤儿打败了。
这可是公众场合,不仅自己的手下都在,而且周围有络绎不绝的人,这女人就敢直接贴上他的身体,实在让他……让他……算了,随她吧。
“我们可以进城,但你做什么事都得向我报告,不然你死你活与我无关。”他连忙说。
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吗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让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地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微叹了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了城,孤儿发现黄金城里的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族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张罗着急于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2)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答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也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得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记不要太招摇,更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的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的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的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得多点,咱们就亏了。而低等客栈条件太差,所以要找中等客栈。在这种客栈中,高级房间一般是富有的商旅或者没落的贵族封臣们订的,你照我说的做,他们十之*会换,而且中等客栈的高级房间,条件很不错的,性价比很高。”
她说得头头是道,詹姆听得津津有味,才知道换个房间也那么多学问,之后和小三三带着钱去了,不长时间就高兴地返回来了,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的。
那是一家离黄金城的中心广场比较近的客栈,虽然不是最高级的,但客栈够大,视野也好,盈禄商队出钱多,所以成功地换了两间上房和十几间普通房间。
“城里实在太挤了,换不了太多。”詹姆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人一人一间上房,我们平均三人挤一间普通房间就可以了。”他笑眯眯的,“最合意的是,晚上站在窗口就可以看到美女。”
“别废话了,快走吧,伯爵小姐累了。”小三三道,看了一眼阿德斯。
后者一点头,一行人向客栈走去。
可是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阿德斯——”那声音娇嫩甜美,叫起人来,让人感觉骨酥肉麻,饱含着无限春情似的。
全体回头望去,就见一个女人娉娉婷婷走了过来,穿着一套黑纱的裙装,身体包裹着,连脸上也蒙着面纱,打扮得像个*妇女。但是她的纱衣有些透明,隐约露出衣服下动人的肉体,火一样红的长发垂到小腿处,脸上的面纱是透明的,衬得她肤色白腻,一双红眼睛像两颗宝石般美丽诱人。
总之,这是个绝代佳人,身上散发着致命的*气息,吸引了街上全体男人的目光。
而且,孤儿从来没见过女人可以这样走路的,柔若无骨似的,却又笔直地朝阿德斯走来。
这女人直直地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跑起来了,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的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着,“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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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3)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止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象着那肉体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斯却挺直着身子。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就是驿马家族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地挤进了两人之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的一队健壮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地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欲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得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地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爱西眼神里流露出的信息是清楚孤儿身份的。孤儿面貌特殊,大陆上的人只要看她一眼就会认出她来。
所以,孤儿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拼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儿,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作为保镖,其实以您的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欲望,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地微笑着,“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族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态。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那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都被这两个女人间的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