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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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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孟大叔,您可不可以把您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给我?”孤儿在沉默了会儿后,突然道,“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刨根问底,就会忧愁地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地道。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道。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的。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族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地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样子,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谁吃吧?”他惊讶地道。
  孤儿含羞地点了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什么滋味。这个他当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那个佣兵了。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了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在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他们不会遇到那天大的阻力吧?当年阿德斯之死实在不那么简单。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着,似有心事,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的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地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的,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的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难题在当时根本就不能解决似的,她不是都摆平了吗?自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甚至临近绝境,她不也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度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的,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下,看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第九章 丰收舞会(2)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真正学起来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她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做出一个像样的。而此时已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二十四小时了。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材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地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地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地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的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也就是说,她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族到福临家族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的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的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的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四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识,“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儿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呼呼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舞伴了。”
  因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子里却在暗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地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刺刺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地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第九章 丰收舞会(3)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想来大人也受不了吧,看他身子绷得那个直,啧啧,多紧张。嗬嗬,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赶紧低下头去。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钟,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这哪里想象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要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她那受过训练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地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接着又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族的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族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族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聚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的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的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地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尔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的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好热闹!”艾丽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发抖,她戴着苹果面具,“大当家的,我发现就我们盈禄家族不喜欢开舞会,福临家族和追风家却都很好玩儿啊。”
  孤儿点点头。
  盈禄家族出最巧手的工匠、最勤奋的人民、最吃苦耐劳的商旅,可是他们不懂得享受人生。在享乐这一点上,追风家算是极致了,但福临家族的态度刚刚好,既不会太把玩乐当成头等大事,也不会完全禁绝。看来她以后要想办法让盈禄家族欢乐起来。
  “亲爱的,是你吗?”一个年轻男人抓住从孤儿身边穿过的红发女孩问,虽然也戴着面具,却听得出来分外焦急,他或许是在找自己的情人吧。
  女孩俏皮地娇笑,“是我,亲爱的。可是——我是谁?”说着就跑掉了,丢下男人怅然若失。
第九章 丰收舞会(4)
他一抬头,看到孤儿,立即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希望一会儿能有幸与您对舞。”
  孤儿好沮丧,她知道自己就算戴个大得包住头的面具,也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有着强壮、胖乎乎的福临家族人没有的纤细腰身,还有一头黑色直发,象牙色的皮肤,在满场或黑或白或棕的皮肤中一目了然。
  如果她不能被轻易认出,倒真想知道阿德斯能不能在这么多人中一下子就找到她。
  想到这儿,她的目光扫在阿德斯身上,他也正好看过来。两人的目光隔着那么多人瞬间相遇,让孤儿居然有一种全场人都不存在,天下间只有两人的感觉。周围的一切声音和光彩全黯淡下来。
  唉,真的爱上他了。虽然没有过爱的经验,可她却再度肯定。
  “艾丽,你自己去玩吧,我还要找詹姆呢。”孤儿看看那些又唱又跳,戴着神怪面具,像是跳祭祀舞的人们,还有路边眼花缭乱的食物、水果和酒水,对艾丽道。
  “可是我要陪着大当家的啊,这里这么多人,挤到您可怎么办?”艾丽嘴里拒绝,可看样子就知道心都飞了。最近她和小三三关系好得过分,而且今天是小三三的舞伴,小四四则早就被阿孟大叔的侄女预订了,现在这两人都不知跑哪儿去了,因为有面具,更加不好找。
  但想必,詹姆找她会容易多了。
  也只有福临家族敢这么做吧!追风家族开运动会时,也有家族的士兵严密守卫,可福临家族却只是派几个人,象征性地巡逻一下,然后,士兵也跑来又吃又喝、唱歌跳舞了。不过也不会有人攻击福临家族,只怕这里连斥候和奸细都没一个,就是有,也早醉倒在一边了。
  孤儿打发艾丽离开,自己却没有去找阿德斯。她要先玩会儿,给足阿孟大叔的面子,体会一下这种欢乐,然后溜去厨房,烤一个最好吃的蜂蜜蛋糕,单独和阿德斯过一个丰收节。
  在附近有一条小河,她要和他在河边散步,一起看月亮,做情人约会时常做的事。
  这么想着,她又看了远处的阿德斯一眼,然后钻入人群中东瞅瞅,西看看。渐渐地,她被欢乐的气氛感染了,不过很快就被詹姆找到。
  “伯爵小姐,您比天上的明月还要夺目。”嘴甜的詹姆赞叹道。
  孤儿今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丝绸连衣裙,裙身上缀满同色纱花,腰身非常合适,露出了漂亮的肩膀和小半*。脖子上戴的是从现代带过来的翠绿玉挂坠,整个人无比美丽,其实从这么华贵可爱的裙子和独特的配饰上就能轻易认出她来,不用再观察皮肤和腰身。
  “你也很帅啊,詹姆。”孤儿笑道,感觉就算詹姆不找她,她费点力气也找得到他。阿德斯军团的人身上,似乎都有一种气质似的,隐藏的时候,仿佛会融化在空气中,出现在人前的时候,就那么惹人注目。
  “谢谢伯爵小姐夸奖,第一支舞要开始了,亲爱的小姐,我非常荣幸。”音乐响起,詹姆风度翩翩地伸出了手。
  孤儿笑吟吟地把手搭在詹姆的臂弯中,随他向舞场中央走,“一直忙于生意,我的舞步可能生疏了,你可不能笑我。”
  “怎么会?能和伯爵小姐共舞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说不定我沉醉在您的美貌可爱中,像个傻瓜似的只顾着流口水也说不定。”詹姆说得风趣可爱,孤儿不禁笑了起来,没提防场边有个人离得这么老远,隔着这么多人也注意到了她的一举一动,只恨不得把自己的亲随大卸八块。
第九章 丰收舞会(5)
她怎么能对着詹姆那样笑?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模样在别人面前绽放?可她又不是他的,自然可以对任何男人有好感,现在场中的男人中,不是有很多都用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吗?这关他什么事?转过头去看别处,笨蛋!
  他命令自己,可是不顶用,脖子像僵住了一样。应该把她藏起来的,不应该让她出席这种场合,旅行还没有结束,而且到处是危险,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贪玩呢?对,把她叫回来,连夜准备一下,明天好起程,离开这里!
  这个时候,这么自欺欺人的理由阿德斯也想得出,因为他需要一点力量,一点点走到场中的力量。
  第一场是对舞,就像集体舞一样,两排男女面对面地跳,随着不同的繁复花样和穿插跳动,交换着舞伴。一舞毕,又各回自己原来的舞伴身边。
  音乐已经响起,阿德斯瞅准离孤儿不远的一个位置,随手抓住一个和自己的舞伴对站好的男人的后衣领,不讲理地把人家丢到一边,自己加入了。
  那男人想发怒,但被他凌厉的目光一扫,再不敢言语。而那个姑娘看到是这位神秘*的大人抢夺做她舞伴的机会,不仅没有生气,还有几分得意和骄傲,立即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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