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题外话------
这两天的情节是不是不够紧张?妞子们留言的积极性都不高……这是必须的压桌碟子,后边大菜就要上来了。
☆、第五十五章托付
结果,比她想象的还要夸张。福顺酒肆的库房不禁隐蔽在地下,而且,修的很宽敞,足有三米高,面积有百十个平方,四周都用大青条石砌成,圆拱形顶棚,还分内外两间,中间用青石砌了墙壁隔断,中间有门紧闭,门上还挂着厚厚的棉门帘……看到棉门帘,吴小桐一下子就明白了,里边的一间地窖应该就是冰窖。依据吴小桐的了解,福顺酒肆应该没有多少用冰的机会,之所以建一个冰窖,应该不是用来储冰,而是用来做冰箱储存食材的。毕竟,这里肉类购买不便利,酒肆不可能每天自己杀猪宰羊去。
宋掌柜其实是胡家的老人儿了,自从宋掌柜的祖父,就在胡家做账房,到了宋掌柜父亲,才放出来做掌柜。这间酒肆连同这地窖冰窖,也都是他父亲带人建起来的。当时宋掌柜已满十岁,读了三四年书,就被父亲带过来管着记账。可以说,这福顺酒肆是宋掌柜看着建起来,又由他父亲交到他手里,正正经营了三十几年了。如今,他却要离开了,心里难免不舍,也免不得酸楚。
当然伤感和酸楚都被宋掌柜掩在了心里,表面上丝毫不显,带着吴小桐顺着青石台阶下了地窖,又一一将通气孔、防洪排水通道等设施指点出来,并说明各处的用法和注意事项。
越看,吴小桐越是惊讶和满意,实在没想到,这个地下库房居然有这么完备的设施,不但能通风换气,还能排洪防涝……这些措施极为得力,让这个地窖几乎没有憋闷感和潮湿感,很是舒爽。加之地窖入口修的极隐秘,哪怕看过地道战的吴小桐也想不到,挂在墙上的一卷车棚棕盖下边竟隐着一道暗门。而且,暗门还另有机关,若非知情人士带领,即使把车棚棕盖拿开,也看不出那暗门的所在。
这要是万一有什么兵祸匪乱,就大可躲到地窖里来了,这里有粮食有水,躲上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看到这地窖,吴小桐才明白,宋掌柜是真心信任她关照她,否则,凭她自己怕是再想不到的。却不知道,宋掌柜这般不藏私,是想着再回不来,有一层将酒肆托付的意思。她只知道,有了这个地窖,轻易的匪乱兵祸都能有个安全的躲避之处了。这在乱世,无疑是最后的依恃。
一揖及地,吴小桐再次行礼,郑重跟宋掌柜道了谢,这才辞别了宋掌柜,又跟刘胖子和庆子辞过,回了家。
起的本来就晚,又忙碌了小半天,早饭已经晚了。至于镐头一事,酒肆里就有,也省的吴小桐再去借了!
家里还有骨头汤,吴小桐摘了几棵小白菜,做了个最简单的疙瘩汤,叫了老苍头和小亓吃饭。顺便把酒肆的事儿跟老苍头说了,老苍头没有异议,只叮嘱小桐将钥匙收好。
吃过饭,太阳已升到头顶,老苍头搁下饭碗就去睡了,吴小桐则跟小亓打个了招呼,背着晒得七八成干的仙草出了门。
那胡家倒是做的大气,此次离开算是仓惶避难,却仍旧没有舍了双溪镇的乡亲,让药铺子敞开了把仙草都收购了,而且,还可以随意选择要银子还是粮米布匹等物。
不愧称之为‘神仙草’,真是挺值钱的。吴小桐的仙草一共三斤二两,定了个七成干,折扣了水分之后,一斤也能卖上四两二钱银子,三斤二两,足足能卖十三两四钱银子。吴小桐看着药铺子里摆着的粮食、布匹等物,挑选了两匹细棉布和一匹细麻,凑了三两四钱银子,剩下的十两她则要了银子。沉甸甸的两个小银锭子,颜色雪白泛青,带着细微的花纹,跟宋掌柜给的那锭一样。算起来,她前前后后也差不多积攒了七十两银子了。若非逢了乱世,这八十两银子够买二十亩上好良田,她就能初步实现一个小地主的目标了。唉!
暗暗叹了口气,却不妨碍吴小桐脸上挂满了笑意。
胡元辰在家里待不住,于是走出胡家大宅,也不用小厮跟着,独自一个人慢慢地往河边走去。
还有一天,他就要离开双溪镇了,之前对这偏僻乡野并不喜的胡元辰,此时却没有一丝儿欢喜,反而像是心里灌了铅,沉重的透不过气来。
外间传言胡大学士投了杜海臣,还被封了一等公,言之凿凿,有依有据,可胡元辰却一直不相信。
祖父虽说宦海日久,难免在一些小事上有些妥协,但绝不会做贰臣,更绝对不会向那杜逆俯首称臣。不说祖父忠心贯日,至诚高节,就说裕泰帝对祖父也颇为尊敬信重,之前每逢大事总会跟祖父商议,虽然祖父因年高致仕,裕泰帝也保留着祖父的品阶俸禄,并一直将祖父留居京城,为的就是三不五时地君臣一晤,君臣相得成一时佳话。
胡元辰还知道,在杜逆围困京师之前,祖父其实有机会离开京城,他却没有走……他自己选择留在京城,陪伴裕泰帝,又怎么会投了杜逆?】只是这些,他心里明白,旁的人却不一定相信。
而且,祖父投了叛军的消息传开,他虽然准备离开双溪镇,却不能去寻父亲,更不能去京城,只能去广陵,那里有他们胡家分支,匿了姓名置下的庄子、码头,还养着自己的船队,若是能够容身也罢,若扬州也不安稳,胡家最后的血脉子孙就能够登船远航,前往琉球或者爪哇,避开乱世,养精蓄锐,教养子孙,以待乱世平复再转回来。
大伯一房都在京城,怕是都已经陨难;父亲虽说在湖州并没有遭匪乱冲击,祖父叛敌消息传至江南,父亲只怕已被问罪……想之前胡家百年大族,根深叶茂,直系子弟就有四五十人,如今,几遭劫难之后,人丁凋零,怕只怕,能够到达扬州的只有他一个人了!
心绪纷乱,心情沉重,胡元辰有些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定神看向那一蓬蓬芦苇和蒲草,不由皱起眉头,怎地走到这里来了!
从要铺子里出来,吴小桐一路往东,准备去起鱼篓。
还有几碗骨汤,吴小桐边走已经边在心里盘算起来,收了小鱼小虾,过一下油,再放骨汤细火炖上十个八个滚儿,炖的小鱼刺骨酥烂,吃鱼喝汤,鲜美浓香不说,还不用吐刺儿……真是美!
可待她来到下鱼篓的地方,老远就看见那一片茂密的蒲草芦苇扑倒了一片,横七竖八乱成一团……吴小桐心里一惊,赶忙跑过去,之前鱼篓子可是招过贼!
------题外话------
十个,十个……亲爱的们,是数着来的么?
话说,每天早上打开电脑第一时间看的就是留言,有留言就跟喝了一杯超浓咖啡,瞬间精神百倍起来。没有人搭理,整个人就蔫巴了,蹲角落画圈儿去……
某粟想努力码字,想写出更好的文字来……
各位走过路过的美女、靓妞、佳人、卿卿,伸出你们的纤纤玉手,留个手印,可好?
☆、第五十六章 嘎牙子
刚刚打完一趟拳,随着出了一身汗,似乎心里的郁卒和憋闷也散了许多。胡元辰默默地坐在河边的一块青石上,放空了思想看着流水东去,只觉得天地无情,事如流水,不觉有些意气寥落,怆然心痛。
正感慨间,听得脚步声由远及近,他回头,透过芦苇缝隙看过去,就见那小丫头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却又在草丛外边儿停了下来,转着眼珠子一脸警惕地看着四周……
吴小桐四下里察看一番,没有什么发现,这才踏进芦苇蒲草丛中,继续往河边走。不过,她的手里却紧紧握了一把镰刀,不时地拨打着身前左右的草丛——被蛇咬了一口,她也学了个乖。效仿一回‘打草惊蛇’!
再说,此处毕竟在镇子外头,又有这一蓬蓬蒲草芦苇遮蔽视线,万一遇上歹人……镰刀在手无疑也让她壮壮胆!
一边走,一边用眼角瞄着周边和脚下,原本这里生了些蒲草和芦苇,很有些泥泞,不小心还会踩到水洼子里,很不好走。这会儿,蒲草和芦苇扑倒在地,倒是将这泥泞和小水洼子都垫了,好走了不少……
莫名地,吴小桐脑海里闪过电影《红高粱》里的片段,男人努力地踩着高粱,铺成席地盖天的婚床……
那火辣辣的镜头,让她眼中闪过一抹羞涩,也成功地在她的脸颊上染上了一抹红晕,使得她本就黑亮的眼珠子更如水洗过的晶丸,清亮透彻,光华萦转,那脸颊上晕的一抹红却又像天边最灿烂的一抹霞光,染亮了一片天空。
胡元辰心情低落沉重,很有些意兴阑珊,是以没有动,也没有出声,只是默默地看着吴小桐一步步越走越近。他的脑海里,仿佛又浮现出他与这个小丫头的一次次见面——
第一回,还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乞儿。
第二回就是粗布衣衫的假小子。
第三回,她用一只荷包生生诈了五十两银子去……
再后来,救下被蛇咬伤的她,才知道那般泼皮的竟然是个丫头。
再见,她裸了双腿胳膊在河里沐浴,猛然间发现之前被衣裤遮蔽的竟是那般美好,却也才知,她掩藏在坚强之下的是那般纤细娇弱,让人怜惜……
今日再见,她还是简陋的衣衫,也依旧是假小子装扮,可莫名地,胡元辰却忽略了这些,只看到她璀璨的眼睛和那染晕的两颊。
都说女孩儿生的美了,是牡丹国色芍药之姿,还有人以芙蓉相喻女儿的娇研清丽,面前这个丫头却独独让他想到了满山偏野的杜鹃花,不事富贵,不攀风雅,就那么泼喇喇地开遍山野,辉映了春光!
突然,有个念头跳到他的脑海里。或者,明天启程,他可以将她一起带走。
他也打听了,她被镇上的老更夫收留,却需日日上山下河,打柴割草挖菜,更别说洗漱做饭诸般杂务,那日,她中毒几乎丢了性命去,可第二天就又出来捕鱼……在他胡大少爷看来,那老更夫哪里是认的孙子,分明是将她当成了不花钱的奴仆。
这等乱世,活着不易,她这样娇弱的小丫头更是艰难。与其给那老更夫使唤,倒不如跟了他,至少温饱无虞,也不必再做那等打柴捕鱼的粗活儿。到了扬州安顿下来,他或者还可以安排她学学识字、女红……别的不说,升个一等,他也是能做得了主的。
回过神来,吴小桐自己啐了一口,失笑着摇摇头,眼看着来到了水边,她也就将之前脑海里的绮丽镜头丢开,将背篓和镰刀都放下,脱了鞋子,挽了裤腿儿下水。
摸到第一个鱼篓子,微微一提,篓子里传来的动静告诉她,收获不错,没招贼!
刚刚一路走过来,也没看见什么,这会儿,又确定鱼篓子没被人偷起了,吴小桐也算是彻底放松下来。只以为是牛羊跑到河边来,踩倒了岸上的蒲草和芦苇。
哗啦啦的水声响处,鱼篓子已经被她拎出了水面,往里一看,第一眼就看到两条足有半尺长的嘎牙子鱼,颜色焦黄,张着硬刺横冲直撞着……吴小桐的眼睛登时一亮,笑嘻嘻地伸了手进去,捏着其中一条的背鳍硬刺拎出来,举到眼前欣赏了一回,吞口口水道:“既然相遇,就是你我的缘分,相信我,会用最鲜美的浓汤超度与你的!阿弥陀佛……”
这种鱼背鳍腹鳍多处生有硬刺,不小心就会被划破刺伤,兼之头大肉少,故而很多时候并不被人待见。吴小桐却独喜欢它,不为其他,只因此鱼肉不丰美,却最宜熬汤。只是一瓢清水,几片生姜,就能熬出一碗奶白色的鱼汤,尝一口,那鲜美的滋味儿……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了!
咧着嘴,叉着腰,无声地笑了一回,吴小桐抹把口水,将那条嘎牙子和鱼篓中的鱼虾都收了。再接再厉,又收了第二个鱼篓和第三个鱼篓,也都收获颇丰,却再没见嘎牙子,让她多少有些失望。
“一定要有,这回一定要有……”吴小桐一边碎碎念着,一边拎起了最后一只鱼篓子,入手剧烈的震动让她心中一喜,不等水漏干净,她就俯首往里看进去,黄澄澄的一抹亮色入眼,吴小桐就笑开了花。
两条嘎牙子终究嫌少,再加上一条,就够做一锅汤了,她和爷爷、小亓一人就都能喝上一碗!至于其他的鱼,就腌一下裹了面糊炸酥,再多烙几个芝麻烧饼,一半给宋掌柜,一半儿送去给刘氏,再给庆子两个。虽说相识不久,宋掌柜和刘胖子夫妇对她可都颇有关照,就是庆子也几次关照与她,如今他们都要跟着胡家离开,她送些自制的吃食过去,表表自己的心意吧。
突然,水中有什么滑溜溜细长的东西蹭着她的小腿滑过去……
------题外话------
谢谢亲爱的小美妞们,某粟动力满满,精神焕发,光彩照人……(⊙﹏⊙)b这货已经欢喜疯了!
加更送上了。
☆、第五十七章 做不到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她刚被毒蛇咬了,差点儿丢了性命的,表面上或许不显,心里却仍旧有了阴影。细长柔软的活物儿让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蛇’!吴小桐只觉毛骨悚然之际,不等大脑反应,人已经下意识地跳了起来,却忘了自己正站在河里……
与其同时,突然惊呼响起:“小心!”
这声喊嘶哑尖利,极其刺耳而突兀,吓得吴小桐一抖,落下去的脚又正好踩在一块滑溜的卵石上,脚下一滑,一个站立不住——
“啊……”一声惊呼,连着噗通一声,吴小桐就以一种极其仓惶的五体投地式,跌进了水里。
那边,胡元辰见吴小桐落了水,一时大急,也顾不得脱鞋就下了河,趟着水奔了过来。
河底湿滑,吴小桐又是措不及防意外跌倒,一时心慌意乱、惊吓连连的,慌了神,落水后竟挣扎不起,接连喝了两口河水。但毕竟在河边,河水不深,吴小桐又是会游泳的,最初的慌乱过后,大脑稍稍镇定之后,她就不再胡乱挣扎,屏住气息,用手摸索着河底,手脚并用地支撑着,终于从河里爬起来。
一露出水面,吴小桐就先呼吸了一大口空气,一边抬手抹去脸上的河水,一边吐着水一边睁开眼睛察看——她刚刚可是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眼睛还没睁开,手臂却蓦地被人抓住……心下一惊,吴小桐下意识地一甩被抓住的胳膊,同时,另一只手握掌成拳凭着感觉,横扫过去……嘭地一声,她的拳头击中目标的同时,响起一声痛呼:“哎唷!”
紧接着又是噗通!噗通!接连两声!
那人被打中仍没放手,吴小桐的胳膊被拉扯着,再次不幸地跌进河里。
好在,落了水后,胳膊上的爪子终于松开了。吴小桐什么也顾不得,手脚并用地逃开,为了逃离可能存在的危险,她甚至刻意地往深水处游过去。
若说吴小桐最好的运动项目就是游泳了,她最好的记录是自由泳百米1分27秒13,这个成绩,是大部分男人都望尘莫及的!此时逃命,吴小桐更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双手双腿划得飞快,人也几乎化身成了一条游鱼,顺着水流,呼啦啦一下子,就游出去很远,游到河水中央去了。
胡元辰是喜欢刷枪弄棒,也着实学了些功夫,比较起来,他的功夫虽不敢说天下第一,但在勋贵圈年轻一辈中,绝对能称得上第一人。可就是这么一个武力值很高的家伙,却偏偏有一个短板,那就是不怕刀枪不惧水火,也不害怕高来高去,却单单怕水!大抵因为其五岁时落过一次水,几乎溺水丧命,从此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