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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不算大,稀疏疏摆了五张小桌子,一个老汉坐在桌边包着云吞,手法娴熟,速度飞快。老妇则整理灶头,调味料之类的。木质的桌上因为长年使用而油亮发光,四壁的墙上挂着春夏秋冬的水彩画,都是温润水乡,古镇清韵。
他们一进去,老妇就过来热情招待。
“坐吧,想吃点什么?”
陈瑾南看向余笙,问她吃什么,余笙说就吃云吞。于是他点了两碗云吞。老妇应下,麻利地走到灶前开始忙碌。灶上一口大锅长年不灭,大概是熬的高汤,现下除了大酒店,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因为费时又费力。
锅里的水开始吐泡泡,老妇麻利地从竹篾里挑出好些云吞下到锅里去,然后盖上盖子,等到锅盖再次被顶开,云吞都变成一个个圆滚滚的球浮在水面上的时候,就用漏勺捞出来放在碗里。碗底已经事先放了虾皮,紫菜,香菜和葱,再淋上热热的高汤,鲜香的云吞就出锅了。
余笙从老妇手里接过碗,说了声谢谢。热气腾腾的云吞蒸腾着雾气,碗里各色颜色相搭也鲜明漂亮,再加上高汤浓郁的香味,勾/引得人食指大动。喝过一口汤,再吃一只云吞,鲜美的滋味在唇齿间流转,真的很好吃。
“好吃。”余笙毫不吝啬地赞美。老汉和老妇听了都眉开眼笑。
“好吃就多吃点。小姑娘长得太瘦了。”老妇说。
余笙低下头默默地吃。陈瑾南发出一声轻笑。“听见了没,让你多吃点,瘦得跟电线杆子一样。”
这下她不乐意了,反驳道:“就像你身上很多肉一样,你自己还不是像电线杆子。”
陈瑾南邪魅一笑,“最起码我的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了。”
余笙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起昨晚的事情,两朵红云飞上脸颊,小声嘀咕道:“流氓。”
她的表现这样可爱,惹得陈瑾南心情大好,笑声不断。“真的要多吃点,昨天都硌到我了。”
“你还说。”嘴上说不过他,余笙将战场转到地下,狠狠地踩了他一脚。看着某人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得意洋洋地吃着云吞。
他们这样友爱,老汉都忍不住插话了。“小伙儿和姑娘结婚了吗?”
“额,还没有呢。”余笙说。
“这样啊,不过也快了吧。你们活泼的样子就像当年我和我老伴儿,她也是说不过我就动手。”
“老头子,你说什么呢?谁说不过你就动手了,你说清楚。”
战场转移得这么快,陈瑾南和余笙都看呆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和你一起牵手到老,然后在往后有所追忆的时间里,细数我们一起走过的曾经。山在,树在,大地在,你在,于我而言,这就是最好的岁月。
外面的停了,他们牵着手走出小店。阳光落在浅洼处的一泓积水里折射出斑斓的色彩,映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中午的时候,余笙在厨房里忙碌,陈瑾南也没闲着,老给她捣乱。
她忍无可忍的时候拿着锅铲问他:“你到底想怎么样?”
陈先生眨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余笙顿时就无语了。从没有见人这样求过婚的。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便想着逗弄他一下。
“你这是在跟我求婚啊?”
陈瑾南点头。
“那戒指呢?单膝跪地呢?玫瑰花呢?”
她本以为他就是临时起意,根本没想过他真能拿得出戒指然后单膝跪在她的面前。
他说:“虽然没有玫瑰,但是我的心可以给你。你愿意嫁给我吗?”他这样诚恳,眼神里透着渴望。她怎么忍心拒绝。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求婚,套在她无名指上的戒指尺寸刚好,她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好的。
他深情拥吻,极尽温柔,让她泥足深陷。还是锅里散发出烧焦的气味才把他们分开,余笙急忙关掉煤气。
“你说,你是不是早有预谋?”余笙用手指着他的心口问道。
陈瑾南浅浅一笑,“你猜?”
“我才不猜,你最好坦白从宽,不然今晚要睡沙发了。”
“还没结婚就开始虐/待我了啊。”
余笙不回答,用眼神示意他。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陈瑾南拥着她,低声说:“从认识你的第一天,我就在这样预谋。”她的侧脸贴在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的温度。“认识你真好。”她说。
“明天,陪我去一个地方吧。”
余笙买了两张去江城的火车票,历时二十小时,到的时候是凌晨。两个人找了一间旅馆住下来。余笙说要带他去见她的曾经。
清晨的阳光洒下来的时候,余笙到鲜花店买了一束白菊,挽着陈瑾南的手来到了墓园。看门的大爷跟他们打招呼:“这么早就来了啊。”余笙甜甜一笑说:“是啊。”
秦臻的墓前放着几个新鲜的水果,还有用玻璃瓶子养的刚刚枯萎的白菊。余笙把自己带来的花换上,拉着陈瑾南坐在墓前。
“阿臻,我带他来看你,我快要结婚了。”
照片上的那个人,眉眼清俊,笑容舒朗,给人一种温和干净的感觉。原来,他就是阿臻。余笙喝醉时呢喃的那个名字。
陈瑾南伸手将余笙抱进怀里。她看着照片上的他,开始低声诉说。
“阿臻是我的高中同学。那时候的他仿佛明星一般自带发光体,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长相帅气,个性温和,成绩很好,也擅长各类的体育运动,一双修长的手指更是弹得一手好琴,可以说是所有女生的大众情人。但我没有。那时受家庭影响,我对所有人都拒之千里,在班上独来独往,没有朋友。
☆、你是我的阳光
而阿臻就像一束阳光长驱直入进我的心里,让我阴暗的伤痛避无可避,暴露在阳光下,被灼烧然后蒸发。遮住眼睛的黑雾消失以后,这个世界在我的严重变得欢快明亮,充满了温暖和幸福。阿臻就是我幸福的源泉。
课后他会抓着我做练习题,一遍又一遍给我讲题,我基础差,有时气得他跳脚。他便说:“阿笙,如果你不能跟我考上同一间大学,那我可就要换女朋友了。”我气得抓了他的手来咬,痛得他直叫。
我体寒,无论冬夏手脚都很冰凉,他便从家里每日带温热的红糖姜枣茶给我喝。冬天的时候我爱糖炒栗子和烤地瓜,下了晚自习之后便会一起走到学校附近一个老大爷那里去买,因为我只吃他家的。
那时候的我以为拥有了秦臻就拥有了全世界,他包容着我,满足我一切任性的要求,宠溺我,让我像浸在糖罐里一样甜蜜。我真觉得秦臻是上天补偿给我的,我一辈子都不会失去。可是我忘了,这世界上,没有永恒。
素言是我的闺蜜,我唯一的好朋友,在认识秦臻之前,我们便是无话不说的关系。但到底是无话不说,我分享了我所有的开心和快乐给她,却忘记了问她是否快乐。素言在班上一直也是属于文静的女孩子,冷淡少言。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平静的女孩子内心竟然隐藏着波涛汹涌的巨浪。
她也喜欢阿臻,却从未告诉我。然而我一遍又一遍与她分享的那些话,像一个魔咒一样,在她的耳边盘旋,激起她的妒忌。在我们高三,离高考还有两百多天的时候,我和阿臻吵架了。他急切地想提高的成绩,而我那时只想有他就足够了,别的我都不能放在心上。我们激烈地争吵,然后冷战,我去找素言诉苦,哭得一塌糊涂,还第一次喝了酒。
我喝醉了,没有看到他给我打的电话,没有看到他的我发的短信,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是给我发短信,让我原谅他。如果早知道这场争吵会让我从此失去他,我绝对不会跟他吵,我会好好地听他的话,认真的学习。
我睡在了素言家。而素言用我的手机给阿臻发了个短信,说我在酒吧喝酒,并且发了详细的地址信息给他。素言穿上了我的衣服,背影足以与我以假乱真。我和她本来就相像,相同的长发,差不多的高度和身材,再加上我的衣服,秦臻错认了她是我。
在经过酒吧门口的时候,素言被几个喝醉酒的小流氓缠上了,她大惊失色,这些意外不在她的计划之中的。恰好秦臻追到她,看见几个混混对她动手动脚就冲了上去,将她护在身后。然后那些混混人多势众,阿臻双拳难敌四手,最终被制服。为首的那个混混居然对他说,只要阿臻肯陪他一晚,他就放过他和素言。阿臻不肯,用头狠狠撞了一下那个男的,那个男的恼羞成怒从袋子里掏出一把刀捅进了阿臻的腹部。
素言被吓得大惊失色,拼命叫:“杀人了,救命啊。”引了一些人的注意。那些混混看见地上成片的血迹便慌了神,逃走了。四周有很多人围观,但无人敢上前帮素言。素言抱着浑身是血的秦臻,一句话也说不出,只知道哭。
阿臻说:“别哭,我早知道你不是她。你没事就好。你替我发个短信给她,就说对不起,原谅我。”
原谅我再也不能陪在你的身边,爱你,宠你,纵容你。原谅我没有遵守承诺,以后的路你要自己一个人走。原谅我只是太爱你,却只换来情深不寿的结局。
☆、最终章
阿臻就这样离开了我,我就像被抽干了生气的木偶,空洞的眼神里都是对这个世界的绝望。我以为那就是我的万劫不复,我以为我会就那样走完我的一生,可是上天终于还是眷顾我的,让我遇见了你。
曾经以为是永远尘封的伤痛,永不会再被提起,但是如今这件事竟能被这样轻描淡写地讲述,不是当初的伤痛已经消失,不是伤痕不够深刻,是因为时光把该带来的人带到了身边,弥补了所有的遗憾。
让我们哭着的事情,总有一天会笑着说出来。
从墓园出来,余笙带陈瑾南去了超市,选购一些伴手礼。见惯了市面的陈先生有些许紧张,握着余笙的那只手心里满是冷汗。余笙捏捏他的手笑着说:“别紧张,我爸妈又不凶的。再说,你又不是丑媳妇。”
陈瑾南说:“我只是怕等一下表现不好,叔叔阿姨不把你嫁给我。”
“谁说要嫁给你了。”这人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样的话,余笙撇开头不理他却被他大手一捞抓了回来。
“你都是我的人了,不嫁我,还想嫁谁。”他的气息就在颈间,温温热热的,惹得余笙直缩脖子,因为很痒,再加上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这样私密的事情,让她直想把头埋到地里面去。
余笙越是害羞,陈先生就越想逗她。可是小猫被惹急了也是会抓人的,余笙用手捏捏陈先生的脸,说:“我看看你最近是不是长胖了,脸皮都厚了不少。”
他却更是大胆一把搂住她,轻轻在她耳边说:“恩,长胖了,因为某人把我喂得很满足。”
天……余笙的脸轰的一下子就烧起来了。为什么她觉得陈先生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以前是衣冠楚楚的人,现在……像个衣冠禽兽。
余笙挣出他的怀抱,急匆匆往前走,心里默念着:“我不认识他,我不认识他。”
见猫儿走了,陈先生也迈开大长腿去追。
面见双方父母的事情很顺利,陈父陈母有了前车之鉴对儿子的婚事并没有太多干涉,而且余笙的表现也很让他们满意。婚期很快被定下来,然后就是商讨婚礼日程和宴请宾客的适宜。本来说是要交给婚礼统筹去办,可是陈先生说要亲自操办,所以就全权交给他了。
馒头从外省赶来参加订婚礼,肚子圆润大约五个月左右的样子了。林清护送左右,寸步不离。
“天呐……,你什么时候。”余笙大吃一惊。
馒头娇羞地低下头。余笙免不了揶揄她几句。孕期中的女人情绪不稳定,上一秒还是娇羞小女人,下一秒就变身河东狮吼。
“都怪林清,害得我现在这个样子,像个丑八怪,腰身又圆又粗,连婚纱都穿不上。”说着说着就哭上了。
余笙看傻了眼,都说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回算是见识到了。
老婆哭得伤心,林清马上变身二十四孝男友,好话哄着,温声细语,小心翼翼,生怕再刺激着她哪根神经。
“她这是一孕傻三年。不过得亏林清性子好,才能这么将就着她,要是我们家那个,不一定摆出个什么脸呢。”沈宁在一边闲闲地插话,话里话外都是浓浓的醋意。
“怎么,郑医师对你不好吗?”余笙问。
“好,好得不了。”沈宁说了几句脸色便黯淡下来,借口去洗手间离开了。
余笙看出她有心事,但她和郑建时也没有什么深交不好开口,于是借了林清的嘴说了想说的话。郑建时是何其聪明的人,一猜就知道问的人是她。
“我和阿宁结婚大半年了,她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她的身体不好,不适合。生孩子对她来说太危险了,我承受不起这么大的风险。如果孩子和她只能选择一个,我想她永远在我身边。”郑建时跟余笙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穿梭在对面回廊的那个人,半秒都不曾移开。这是怎样的深爱才会害怕你会在我眨眼的下一秒消失在我的眼前。
被偏爱的人永远有恃无恐。但那又如何,我喜欢的就是你那份偏偏的爱。
夜里陈先生在洗澡,余笙披散着湿发坐在窗边发呆。结果陈先生一出来就看到某人呆呆的模样,后背的衣服被头发浸湿了大片。他拿了干毛巾过去轻轻替她擦起头发。
“在想什么,那么入迷?”
“我在想阿宁。她看起来那么幸福,但却幸福得那么不完整。”
陈先生停止了擦头发的动作将毛巾披在她的肩上。“阿笙,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没有绝对完整的幸福。”
“那我呢?我的幸福完整吗?”余笙反问。
陈瑾南轻轻圈住这个爱胡思乱想的小东西,用手点点她的鼻子,宠溺地说:“你拥有完完整整的我,你说呢?”
余笙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长久没有说话。
这天夜里,她梦见秦臻,他四周开满洁白的花朵,满山遍野,他在花簇中笑容明亮灿烂。
阿臻,如果这就是你想要指引我找到的幸福,那么我已经找到了,并且很完整。谢谢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拖拖沓沓写了很久,人设和情节都崩了。不过我还是坚持写到这里。也许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交代,没有讲明白。不好意思,如果有机会,我会在新文里补写番外。此文到此完结,谢谢大家的支持。新文正在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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