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天早晨,德拉戈玛醒了之后,吃了点儿东西,刚要吩咐大军拔寨向和林穆海出发,就得到了情报:在东南方向的山坡上发现了暴民的军队。
德拉戈玛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遭遇这支军队。他马上命令各部迅速靠近这支暴民的军队,但不要立即发动进攻,他要看看再说。出于好奇,南山大王竟顶盔贯甲骑上了战马,来到了队伍的最前列,他准备亲自看看这支军队,这只自己要亲手宰掉的鸡。
由于呼尔巴什族都是骑兵,行军的速度非常快,只一会儿功夫,骑在马上的德拉戈玛就看到了不远处山坡上暴民的军队。德拉戈玛仔细看了看,这些暴民身上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还有那些用门板做的可笑的盾牌,他们站的队伍也是歪七扭八的。他们的样子非常滑稽,德拉戈玛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跟在德拉戈玛身后的诸位将领也都一齐跟着哈哈大笑。
只有胡斯军师没有笑,他发现这些暴民面对装备精良军容整齐的六万铁骑竟没有扭头就跑,山坡的最高处竖着一面黑罴大旗,旗下有一名将领稳稳地坐在马上,神情十分镇定,
他感到很奇怪。他再仔细一看,这些暴民东一队西一队看似漫不经心地站在那里,实际上却是一个布置得非常谨严的军阵,看来暴民的领袖竟还是一个深谙用兵之道的人物,怪不得乌拉特族的两个贤王都败在了他的手下呢。胡斯知道整个军中都弥漫着一种轻敌的情绪,而现在的敌人似乎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弱,所以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主帅德拉戈玛。
胡斯催马走到德拉戈玛身边,低声提醒道:“大王,咱们一定要小心应战啊。敌人的实力似乎并不弱……”
德拉戈玛轻蔑地笑道:“弱不弱打一仗就知道了。”说完他就命三名将军各带一万人马从三个方向朝暴民们发起了冲锋。
不一会儿,呼尔巴什族骁勇的骑兵举起战刀“嗷嗷”怪叫着冲向了山坡上站立的暴民。他们的声势就像一群饿狼就要冲进羊群一般。
站在山坡上的暴民一看骑兵们凶狠地扑了过来,吓得转身就向后跑,整个阵线瞬间就溃散了。
德拉戈玛哈哈大笑,他指着向山坡上溃退的暴民对军师说:“你看到啦。就这些破玩艺儿哪里是我的对手。”
当哨探向伊普雷禀报呼尔巴什族的军队就在附近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打这一仗。他知道这场战斗自己没有丝毫胜算,可他依然要打,他没有别的选择,敌人是骑兵,他们是步兵,想跑哪里跑得掉,再加上昨天已经跑了一整夜,士兵们根本就没有力气再跑了。既然跑不掉那还不如在这里踏踏实实打一仗,然后再想办法。
他把自己的想法跟叶枫和柯尔纳等人说了之后,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大家把这场战斗的指挥权完全交给了伊普雷。
山坡最高处,伊普雷骑在马上紧紧盯着疯狂扑杀过来的敌人和向后溃败的军队。当祖正和祝宏骑着马跑过来向伊普雷禀报说,两个纵队的士兵已经乱成一团,不听号令时。伊普雷面沉似水,他的脸色和眼前的形势一样严峻。他慢慢对身后的传令兵说:“传我的命令!不管什么人,凡后退者一律斩杀!”
在伊普雷身后站着的是他一手带出来的第一纵队,这支纵队呈线状站在山坡的最高处,面对如潮水般溃败的兄弟部队他们岿然不动。当伊普雷的命令一下达,第一纵队的士兵有弓箭的都弯弓搭箭,瞄准了向后溃败的第二第三纵队的士兵,有些进入射程的当场就被射死,侥幸跑过来的也被第一纵队的士兵用刀斩杀。跑得最快的第一批逃兵纷纷倒在了血泊里,这给第二批逃兵敲响了警钟,他们不敢再往后退,而是站在原地与冲上来的呼尔巴什族士兵殊死搏斗。这些由老百姓临时拼凑而成的部队在求生的本能的驱使下,抡起手中的武器向冲上山坡的敌人砍去。这场溃败的潮水,在上千条生命的示警下,终于制止住了。
呼尔巴什族的骑兵由于轻敌,贪功冒进,没有保持好队形,跑得最前面的几千人冲上山坡之后被数万无路可退仓促掉头的逃兵裹挟在了一起。再加上山坡的地形,他们冲锋的速度突然慢了下来,被乱兵包围之后竟冲不出去了,双方裹在一起一通乱战,一时竟打得难解难分。他们的后继骑兵也很快冲了上来,他们想冲进战团以解救被包裹在人群中的前锋部队。
伊普雷看到敌人的大队增援骑兵马上就要冲上山坡,果断地举起手中的大刀向前一挥,率先冲了下去,加入了战团,他身后高高的军旗跟着向前一指,那站在山坡最高处的第一纵队士兵像猛虎一样追随着伊普雷也冲下了山坡。
与此同时,从山坡两边突然绕出来两队骑兵,每队大约有五六千人,分别由一名老将军和一名年青的女将带领。这两队骑兵保持着非常好的骑兵队形,像两记重锤一样狠狠地砸向增援骑兵的两胁,将其砸成两段,使其首尾不能衔接,不得不又陷入混战。
山坡上暴民的战术一环扣一环,紧凑而又巧妙,可以说是完美无缺,把在山坡下掠阵的德拉戈玛和军师胡斯看得心头突突直跳。还是胡斯反应快,他推了推德拉戈玛说:“大王还不赶紧出兵解围!”
德拉戈玛这才反应过来,马上又派军队上山解围。这一场恶战从上午一直打到下午双方才罢手,德拉戈玛看了看山坡上那群凶悍的暴民,他像不小心被一条看上去奄奄一息的蛇咬了一口一样心有余悸。他在重新审视他的对手,他突然发现大慈大悲两位贤王被吓成那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这一仗,德拉戈玛损失了两千多骑兵,若是正常的战斗损失倒也不大,可对手只是一群暴民,损失了这么多军队就让德拉戈玛难以忍受了。
南山大王气得晚饭也没吃,一脸怒容地坐在中军大帐中。这时,军师胡斯挑帘走了进来,走到德拉戈玛身边说:“大王不必生气。我今天仔细看了这场战斗,看出了一些名堂。”
“什么名堂?”
“那站在最高处的军队和最后冲出来的骑兵跟敌人布置在山坡最前面的两支军队大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帝国的正规军队,其战力丝毫不亚于我们,而布置在最前面的军队才是暴民,是根本没有训练过的。所以这个结果本来也属正常。就是武威皇帝的大军来也会是这个结果,大王又何必生气呢?”
德拉戈玛想了想,觉得军师分析得有道理,点点头说:“看来我还小瞧他们了。那你说下一步怎么办?”
胡斯摸了摸他的那几缕山羊胡子,沉吟了一会儿说:“以我们现在的军力消灭他们并不难。但俗语说:困兽犹斗,穷寇莫追。咱们为此付出的代价也肯定不会小。咱们又何必为乌拉特族人牺牲咱们战士的宝贵生命呢?”
德拉戈玛疑惑地问:“你是什么意思?这仗不打了?”
胡斯摇摇头说:“当然要打,我听说大汗是以此为条件换取海拉苏城的,你不打大汗那里怎么交代。”
“是啊。”
胡斯接着说:“但这毕竟是乌拉特族的领地,这些暴民也是乌拉特族的暴民,我们是来帮助他们的,他们完全没有理由袖手旁观。要打,也要让他们出兵一起来打,这样我们的牺牲就会少一些。”
“对对对,这本来也是他们的事,我们只是来帮忙的,不能全交给我们。”
胡斯笑道:“咱们先把这些人包围起来,他们只有少数的骑兵,大多数是步兵,我们不用担心他们会跑掉。大王修书一封给大慈大悲两位贤王,就说这些暴民已被我们发现,他们正在向大青山流窜,若是他们进了山,将后患无穷,让两位贤王速速带兵前来助战。你这么写,他们一定来。”
德拉戈玛笑道:“好好,好主意,就依军师所言。”
伊普雷与叶枫等人已经陷入了困境。
这一仗虽然打退了敌人的进攻,重挫了敌人,但自身付出的代价非常巨大。伤亡几乎是敌人的两倍,这个结果完全在大家的意料之中,这支一半由老百姓组成的军队能打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战斗结束之后,伊普雷没有休息,他站在山坡的最高处眺望远处的呼尔巴什族的营寨。敌人围着伊普雷占领的山坡扎了三个大营,营区离山坡比较远,营与营之间也有很大的空隙。看来敌人并不担心自己逃跑,除了柯尔纳还剩一万精骑之外,其他四万多人全都是行动缓慢的步兵,而敌人全部是装备精良的骑兵,两条腿怎么能跑得过四条腿呢?敌人也不急于进攻,搭完营寨之后就开始准备升火做饭了。而现在天还没黑,太阳已经西坠,西边的天际,霞光万丈。
叶枫悄悄来到伊普雷身边,也眺望敌人的营寨。敌人的营寨扎得很整齐,那营寨四周插着的红旗在风中漫卷着,十分漂亮,高高的了望塔和辕门两边的箭楼上站着威武的哨兵。叶枫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军队,他们除了随身携带的武器和够吃两三天的干粮之外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一顶帐篷都搭不起来。士兵们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啃着生硬的干粮,有的累了就倒在草地上睡,他们也明白自己的处境,情绪显得很低落。
“还有办法吗?”叶枫轻轻地问。
伊普雷表情严肃,眼睛凝视着前方,半晌没有说话。
“我本来还以为咱们的运气挺好的呢。没想到敌人的反应也很快。”
伊普雷依然没说话。
叶枫停了一下,说:“现在陷入这种境地,回不去了,责任在我,主意是我出的……”
伊普雷看了叶枫一眼,又望着远方说:“不只是你一个人的责任,当初我也同意了。”
“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伊普雷轻轻摇了摇头。
叶枫抬头看了看草原上高远的天空,天空中飘着些如棉絮般的云朵,还有北方隐约可辨的大青山,轻轻叹道:“没想到咱们兄弟竟会死在这里。”
伊普雷面色沉重,依然一言不发。
叶枫呵呵一笑说:“咱们生逢乱世,人命贱如草芥,随时都有可能死掉,也不足为奇。再说,如今国难当头,为国牺牲也是份内的事。我虽不是军人,可如果能跟你一样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也算是死得其所了。我只有一桩心愿未了。”
“什么心愿?”伊普雷问。
“我没能亲手杀死一个敌人。在狼关的时候我就有这个心愿,却被你阻拦了,这回你可不能再阻拦我了。”叶枫说到这里的时候从身后拿出一把长长的马刀来在身前晃了晃,从刀的制式来看应该是呼尔巴什族骑兵的,想必是刚才打扫战场时叶枫捡来的。
伊普雷瞥了一眼叶枫手里的刀,一字一顿地说:“我也有一个心愿未了?”
“什么心愿?”
“照顾灵凤妹妹。”
“是啊,还有我娘和你娘,不过这也没有办法。所谓忠孝不能两全,她们若是知道我们两个为国牺牲了,她们也会为我们感到骄傲的。”
伊普雷突然一伸手,一翻腕子,就把叶枫手里的刀抢了过来。
叶枫的眼前一花,自己手中的刀不知道怎么竟到了伊普雷的手里。
叶枫惊叫道:“你什么意思?把刀还我!”
伊普雷看了看手中的马刀说:“我是要告诉你,这把刀不是你杀敌的武器。你的战场不在这里。咱们的生命现在已不属于自己,也不属于咱们的亲人。你是卢龙城守,是属于三十多万卢龙城市民的,他们需要你的领导,所以你不能死,你要活着回去。”伊普雷指着山坡上坐着的三个纵队的士兵,说,“我也不属于我自己,我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中的三分之一是我一手训练出来的市民自卫队队员,另三分之二是慕名投奔我来的当地的勇士,我现在是他们的统帅,我不能离开他们,我要留下来率领他们与敌人血战到底。”
“你什么意思?”叶枫突然感觉自己就要抓不住伊普雷了,伊普雷的手正从自己的手心中滑落,就要离他而去,这个感觉让叶枫紧张恐惧。
“我要掩护你们突围。”伊普雷平静地说。
叶枫坚定地说:“不行!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伊普雷继续耐心劝说:“叶枫,你听我说。我们的干粮只够支撑两天的,突围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况且从现在的局势分析,并不是没有希望。敌人上午受了重创,他们应该意识到要想消灭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之所以按兵不动,肯定是在等待乌拉特族或巴特隆的援兵,等援兵一到,他们再进行合围,然后以优势兵力将我们剿灭掉。如果敌人的兵力北移,他们在和林穆海城以南布置的防线就有可能出现空隙。如果我们能有一支骑兵乘夜色从敌人的空当中穿插过去,完全有可能突破敌人的封锁线安全到达金刚崖……”
“我不听,我不听!”叶枫有些急了,他大声说,“你让柯尔纳他们自己回去好了!我不回去!”
伊普雷说:“他们都是军人,谁都不应该回去,就你应该回去!而且必须回去!”
“回去?!说的轻巧!你让我怎么回去?我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我妹妹?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你妈和我妈?我怎么跟他们交待?你替我想过没有?我们自小一块儿长大,情同手足。我比你大,我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去逃命!我怎么能做这种事?”
伊普雷也急了,坚定地大声说:“你冷静一点好不好?我是一名军人,我的责任就是保护帝国,保护卢龙城,也要保护你!”
叶枫心里清楚,如果自己和柯尔纳的边防军团一走,敌人的援军一到,伊普雷作为义军的统帅,必死无疑。所以他泪流满面地握住伊普雷的手说:“可你也是我的兄弟啊!我绝不能让你一个人死在这里!”
伊普雷挣脱叶枫的手,他拉着叶枫的衣领往前猛走了几步,指着地上还残留着血迹的战场,喊道:“你看清楚!这不是在家里,这是在战场上!我也不是伊普雷,我是义军统帅,我不是在保护你叶枫,我是在保护城守大人。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要把牺牲降到最小,最大限度地保存实力,好继续跟敌人战斗!如果我们都死了,谁来保护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市民,我们的国家!”
“你说的那些我都懂!可我就是不答应!我还是那句话,要死一起死,要走一起走!”
伊普雷气得大骂道:“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大丈夫要有壮士断腕的狠劲儿!你这样能成什么大器?”说完,伊普雷气得甩手走了。
叶枫悲伤地自言自语:“我根本就不想成什么大器。我就想大家好好儿的在一起生活,你别忘了,咱们离开西都城之前还约好了去参加巴巴亚罗和苏曼的婚礼呢,你死了,难道让我一个人去吗?……”说到这里,叶枫再也忍不住了,他蹲在地上双手捂面,号啕大哭起来。他毕竟只有十九岁,这个决心对他来说确实太难下了。
叶枫从理智上知道伊普雷说的是对的,可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北进抢粮的主意是他想出来的,如果他这个主意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害死了,他的良心如何能安?还有那对伊普雷一往情深的叶灵凤,他这个做哥哥的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妹妹。还有自小就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对自己呵护备至的伊普雷的母亲,自己害得她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自己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她老人家?此外,还有梅林格、卡瑟、巴巴亚罗和苏曼这些同窗好友,他日相见,他叶枫怎么跟他们解释,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