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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水边走走,再说好吗。”
“嗯,好。”
两人走到湖泊旁,湖边种着柳树,柳树发出嫩芽,微风催促着柳枝轻拂水面,荡起漾漾波纹。
顺着湖堤走,春风满面,送来阵阵花香,上风口种着不少杏花树,他们迎着风走,穿过那一片绯红,杏花雨落了满身满头,拂了还满。
长歌看着温珩煦就像那白衣仙人拂落花,春风微醺,不由得脱口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嗯,要是骑匹白马就更像了……”
“更像什么?”
“像——呃,我随口说说。”
“哦。”他有点失望,是她说错了什么吗。
长歌一晃,踩到了水坑,绕是温珩煦一把握住她的手已扶稳了她才没有跌倒,可是也免不了溅湿鞋袜、崴了脚。
“哎呀,真是不小心呢。”
“你手上怎么有茧呢。”触手一片温润滑腻,只是那突兀的茧刺痛他的手心。
“中指是写字写的,其他的是弹琴所致。”
“等回留囚山,我那儿有药,涂几回就消了。”
“不用费事,早晚又有了。”长歌湿了鞋袜很不舒服,走路浅一脚深一脚。
“我背你吧。”
“不用,我自己走。”
“那我抱你走。”
“还是背吧……”
温珩煦蹲下身,她趴在他的背上,两团绵软就这么抵着他,他的背都要烧起来了。
他紧了紧手,背着她走的很稳,嗅着幽香,一脸的云淡风轻,真正的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终于感受到什么叫做步履维艰,背着心上人却什么也不能做,身下难受得紧,他的手固定住她的腿,忍住上下摩挲的冲动,不动声色地往上挪了存许。
唉,明明心里想要的要死,面上还得一副正人君子样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长歌也是有些尴尬,她都能闻见他身上的那股子清香。她虽然是处女好歹也十九了是个成年人了,古代女子十五就及笈了呢!
她在他的背上思索着,她是一个坚定的sc(双处)控,坚持从一而终,尊崇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古代男子大都是三妻四妾,那么在古代大环境下就很难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侣,更何况她坚持她非婚不性,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巴不得书中男主女主快点xxoo,真正轮到她来抉择她还是很慎重的,不是她自作多情,温珩煦显然对她有意思。而她也有点喜欢他。
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穿越了,她必须对未来负责必须对那个相伴一生的人负责,她只是一个平凡女子,付不起风流的代价。
守身如玉,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虽然她也羡慕书中生死相许的爱情,但是轮到她就犹豫不决,看来,他在她心里远没有到对于她来说非他不可的境界。
两个人各怀心事就这么回去了。
午饭后,温珩煦让送书伙计将书籍搬到书房里,他要一本本看过了再挑选出来适合的给她看。
那伙计磨磨蹭蹭还不肯走,温珩煦多给了些赏钱,那人哼哼哧哧地咕哝着啥,掏出来一个木牌,温珩煦定睛一看,正是长歌的户籍,难怪他抱走长歌的一堆衣服去洗的时候没有看见这个,原来是丢了。
这个粗心大意的姑娘啊!
“公子,这个是长歌姑娘的,我能不能亲手交给她。”
不能!除了他,没有他的首肯,谁也别想接近他的长歌。
“哦,她忙去了,我代为转交就好了。多谢伙计了,这些银两拿去喝茶吧。”
那人看他出手阔绰也就不再纠缠,这人谁啊?正是秦家村的某酱油党。
下午。
温珩煦布置停当,邀她品茗。
吹面不寒杨柳风,二人只觉得这春风拂面真是惬意极了。
院里没有凉亭,只一葡萄架,架下一石桌四石凳,相对而坐。
两个人都是爱喝茶的,谈来谈去都离不开个茶字,吃这茶点也是有滋有味。
“那个,说到当东西的事情。”
“你先听我几句,若执意要当便帮你就是。”
“请说。”
“你的东西皆不是凡品,流落到民间怕是会引起轩然大波,若被有心人注意,也会引来麻烦。”
“那么,卖去黑市呢?”
“有心人想查又怎么会查不到呢。”
“我就直说了,叨扰公子多日,又花费公子些许银钱,我也不太好意思了。我不知道怎么就来到了这里,只身处异地,思乡怀亲不能自已,所以我想要找到回家的路,我想回家。我想,公子也是知道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凄苦的。”
她竟然真的想离开她!他绝不容许!“……那,你知道如何回家了吗……”
她使劲摇了摇头:“但我不会放弃。”
“不会放弃就真的可以了吗?”他蓦地站起身,衣袖带翻了茶杯,白玉釉质里的水会聚成流倾出,倾落而下,消散入地不见。
她抬头看他,他自知失仪:“抱歉,我只是有些较真了。”
“没事,你衣袖湿了。”她笑了笑,淡的像风拂过水面,继而叹道,“我之前不知道自己活着的世界多么美好,还和父母亲朋闹别扭,真是不懂事,而如今想向他们认错都不能够了。”
“倒像话本子里的那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眼前人。”
是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吧?
“好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是啊,你也知道呢。”
这话什么意思,有歧义!
“你父母呢?”
他苦笑:“我从小就是师父带大的,哪有什么父母。”
“对不起。”
“无事,何必道歉,总和我客气。”
“你也是客气。”
“我是怕——”他逼近一步,盯着她一字一句道,“唐、突、佳、人。”
长歌不知是因为他的话还是他的举动,脸红了。
“那你师父呢?”
“很久不见了。”他脸色一疆。
orz,又戳中他的痛处了吗?
“那他是什么样的人啊?”
“一个——”他淡淡笑着,似乎在回忆,“很温柔的人。”
“像你这样温柔吗?”长歌没头脑地问了句。
“呃——”他愣了,僵硬道,“我师父岁数足以做你爹了。”所以千万不要想别的男子,你只能看我!
“我觉得,温珩煦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温柔的人了。”她笑着,像朵花似的。
他也很高兴,望葡萄架外走:“我买了些书,你无聊时候看看,不要出门,我将有一段日子不能时时刻刻陪你,三餐我会安排好的。”
怎么有一种被包养的感觉,是呢,他也要挣钱呢,不然坐吃山空,看那天那些达官贵人,就知道他身份地位不凡。
那随他而动的腰间佩玉便是一看就价值不菲。
看来回家大计只能徐徐图之,自己是操之过急了。
对了,洗澡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有洗呢!
☆、【温痴汉洗衣记】
她,竟然想离开,离开他,他绝不容许!
到底要他怎么做,她才肯为他留下来,他为了她很久没有去太子那里谋划了,他必须去,他还有一些药要送阁里卖,他要娇养她,需要很多很多钱,她虽然乖,却也是不肯乖乖留下来。
他给的不够吗?她的那个世界真的很好很好吗?她回家会更幸福吗?……不,他只知道,他离了她会活不下去的,他等了这么久,冰封沉寂的心才解冻。死也不能放手!
她果然与众不同,是个有思想的女子。
他现在不能施法,目前只能通过给她看各种市井白话希望可以改造改造她的思想。
长歌看温珩煦一路无言走的匆忙,心怕刚刚的谈话惹他生气了。
她穿过庭院,看那在风中飞扬的——那不是她的衣服吗!
“哎?我怎么不记得我洗衣服了呢?”
“哦,我洗的。”
“噢,啊?!”长歌脸爆红,那么私密的衣物他都洗了,“那个,我可以自己洗的。”
你洗的干净吗?!温珩煦心里吐槽,面上不显:“没事,我喜欢——洗衣服。”卧槽,差点说出口。
“啊。”天呐,真是极品好男,竟然喜欢洗衣服,难道他也喜欢做饭刷碗洒扫庭除?难怪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下人都不请。
“这宅子里就我们两个人?”
“嗯,我不喜欢别人在我家里。”
家吗?有他也有她。
“哦。”原来如此,很可能有洁癖,她看着他纤尘不染的白衣服,想着自己上午弄湿的鞋袜——真乃神人也!
去了书房,温珩煦把中午挑出来的几本书递给她:“看完还有。”
“谢谢。”这书不便宜吧,她记得在红妆阁看见厕纸都不便宜,在秦家村得知平民很少买厕纸,一般都用树叶稻草什么的,竟然还有用瓦片石块的,用手或者不擦什么的不要问她啦!
【温痴汉·洗衣记】
从前有个男痴汉,他叫温珩煦;他喜欢一个女汉子,她叫长歌。
有一天,她在洗澡,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
然后,她洗好了,丢下一堆衣服去艳惊四座。
然后,他看好了,抱起一堆衣服去勤动五体。
……
他锁上门,把衣服抱在怀里,轻柔地揉搓着,感觉就像摸着长歌比丝绸滑的青丝,比凝脂腻的玉肌。
他俊美无俦的脸上流露出不一样的光彩,他的脸埋在那一堆衣服里。深深呼吸着,舍不得出来。
他拔出玉面,因为他感觉到不一样的东西,那不属于她的味道。
他把衣服展开,一件件抖动,一块帕子晃晃悠悠落在地上,那一角刺眼的印鉴令他眉头一皱,这丫头什么时候碰见了宫里的人,还得了这么块御贡的“便绢”。他很不高兴,刚刚升腾起的欲望化作了愤怒,叫嚣着要发作。
他也顾不上其他,三两下扯开衣襟,露出光洁的胸膛,拾掇起那两件她贴身的衣物就往自己身上贴。
那触感,那幽香,他闭上眼睛,回想着她洗澡时候的玉体模样……
吧嗒、吧嗒,什么在滴水。
他睁开眼,低头看见血红滴落在地上的衣服上。
哦,他该熬点下火的汤煮点补血的粥了。
打水把衣服泡着,双手浸泡在水里,闭上眼,感受着,那残留的她独有的幽香。
冰凉的渐至炙热,沉睡已久的欲望幻化成心中执着的念想,竟慢慢渗入骨血。
后来,长歌夸他洗的好,贤惠。
从此以后,长歌的衣服都他洗。
【完】
【续第十四章】
“等一下。”
她停下,他摸出一块木牌,递给她:“收好,莫要丢了。”
“啊,谢啦。”她吐舌,好像是上次在宋家洗澡然后换衣服丢在那儿了,还是跟温珩煦混日子舒服。
他真有本事呢。
我擦,一个如此有本事的男人又如此□□和贤惠——该不会是女尊世界吧?!
不,不可能,太子都是男子呢,再看村里男子那股颐指气使的样子,肯定男尊女卑。
真可怜,被动的感觉真不爽,凭什么男子就尊贵女子就卑贱了?你大爷的还不是他妈生养的!
长歌瞧着温珩煦似乎喝了好几日的红枣红豆粥,很是奇怪,忍不住问道:“顿顿喝粥不腻吗?”
他的手顿了顿:“……补血。”感觉不对劲,又说了句,“补气血。”
一个大男人补气血——难道他大姨夫来了?
“你是不是有病啊——”这话说的。
“……没。”明天换猪血汤行了吧,“你要喝吗。”
“哦,甜么。”她舔舔嘴。
“甜……”他看着她伸出来的丁香小舌,借喝粥咽了口唾液,有点口干舌燥呢。
长歌一听“甜”,两眼放光,就这么眼巴巴瞅着他——的粥,他嘴角一抽,起身要去盛,岂料锅里所剩无几,空手回来便看见他的碗空了,那傻姑娘一脸沉醉,回味地咂嘴,那模样恐怕恨不得舔碗呢。
他只不过为了补血多放了些红糖,她就贪食成这样——看来,她不仅仅是个出门会丢的路痴还是个嗜甜如命的吃货!
呵呵,这下子,掌握了她两个弱点,凭借他的手艺,留住她勾引她指日可待。
温珩煦看着那空碗,以为她就着他碗直接喝的,又想着她路痴吃货本质,脸都兴奋得红了,长歌以为他想岔了害羞,解释到:“我倒自己碗里吃的,嗯,甜的吃多了不好,会长胖呢。”喂,明明你甜的吃更多好伐?自从他发现你晚上经常饿了就起来喝水,哪天糕点断供了?!还有,你更胖好吗……
“嗯,说的是,要不我再煮点。”
“不用了。”她犹豫不决,还是决定道:“炖冰糖雪梨可以吗?”
“可以。”
“记得,要多放点冰糖哦。”
“嗯,好的。”姑娘你吃这么多甜的真的好吗?每次看你对着蜜饯说一点都不甜蜜饯作坊主——温珩煦——心都碎了好伐?
这些天来,温珩煦每日早出晚归,长歌起的再早也只能看见厨房里放锅里温着的早饭,中午有时候他也不回来吃饭,长歌就吃些糕点水果打发过去,顿感被他养朽了,再这样下去离了他就不能活了。
长歌除了睡觉,整日便捧着那些话本子或伏在案前或端坐门槛或立于窗外或侧卧榻上就怎么昏天黑地地看,半文半白,待她看了十来本,感觉自己文言文水平都上去了一大截。
源源不断的新书送来,她一本本看,看来看去,自己有些手痒,就想着哪天自己也构思一二。说不定会大卖呢。
看的多了,便分类总结加以吐槽,渐渐觉得有些千篇一律,等晚上他回来要笔墨纸张写下吧。
晚上再晚她都会等着他回来吃晚饭,她不会烧火,白日只能干等着,到了晚上黑乎乎的有些怕人,她就早早点着灯,坐屋里等着。反正他也舍得油蜡钱。
这天农历十五,月朗星稀,她就大敞着门托着腮坐门槛等着,皎洁的月色如水,倾洒在这片大地上,映照着一切都分外如诗如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她暗叹,自己还是逃脱不了望月思乡的情绪,她感觉很奇怪,明明自己在现代的时候经常对月祈祷自己可以如书中女主一样穿越然后天降美男,如今如愿以偿又想家了,她只是孤独寂寞了吗?
要是把温珩煦带到现代就好了……真是痴心妄想呢,自己回家遥遥无期,还想带美男一起回家,更何况让他离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的世界离开他的亲朋好友岂不是很残酷吗?
是的,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可避免。
她喜欢他,但是,那不是爱。
想那么多干嘛,不如高歌一曲!
长歌对月,对月长歌。
几乎把自己喜欢的古风歌曲唱了个遍,从《哭三变》到《乔双花》,从《华胥引》到《浮生辞》,从《腐草为萤》到《清风若过》,从《空杯盛雪》到《柸中有雪》……
她的声音很有一种韵味,如有绕梁之感。
日暮竹影长
林间舞霓裳
一曲添香酌琼华衣袂成双
弦动风影晃
唱一曲离伤
辗转回眸
便将相思饮尝
几度琉璃
朱颜为谁伤
清樽独醉反复追忆成过往
月落烽烟长
叹暗夜未央
苦等良人
不知身在何方
国色无双流年空守
渡华发成霜
西窗独坐对月只影念儿郎
风华不悔空守
唯愿伊人安康……
远远地,一盏风灯摇摇晃晃向着院里来。
当夜,城里不少人都为这声音沉醉,他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