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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拒绝吗?好像只要我说一个“不”字,这个男人所有的坚强就会瞬间坍塌。
我实在是于心不忍……而过着与世无争,远离这个时代的纷争和勾心斗角,不正是我来到这里梦寐以求想要过的生活吗?可以有我自己的名字,可以过我想要的日子……同意的话语几乎脱口而出,可手上黏黏的触觉把我又从美好的幻想中拉回了现实。公子的血流得更多了,我的手上几乎都是。这血液流进了我的心,有什么东西被狠狠地触动了,有什么东西好像浮现在了眼前,又有什么东西好像在重演。
那张因为失血过多而渐渐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挽留的表情,眼神飘忽的看向我,又好像看向什么地方。心里已经有了主意,我看向杨钊,坚定地说道:“对不起,我不能和你走。”我扭过头,不忍心看那双受伤的眼。更害怕我心一软,改变了主意。身后重重的一声叹息,“蓉儿,你会后悔的。”不由的看向公子,他的脸上有了笑意,可我怎么看都像是阴谋得逞后的奸笑,虽然因为受伤动作幅度小了点,却丝毫不影响它表达的效果。是啊,你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因为我现在就开始后悔了。你赶快走吧,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抛下公子立刻追上去。
可偏偏有人不让我顺心:“想走?没那么容易!”听到这个声音,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见此人,年纪不轻,摇摇晃晃似乎站不稳,银白的长发随风起舞,增加了几分仙风道骨的感觉。眼里却没有丝毫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倦怠,精神矍铄。不是那老顽童,还能有谁?
在这个紧张的节骨眼上,老顽童以胜利者的姿态闯进了这复杂的三角关系,无疑是火上浇油。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预示着接下来的惊涛骇浪。只见老顽童慢悠悠却脚步沉稳地走到杨钊面前,低声道:“你把阿瞒弄成这样,就想一走了之?”阿瞒?这个名字是那么熟悉,熟悉的让我陌生。我忽然想起了两个人:曹操。这位枭雄的小名就是阿瞒。还有一个,害得我穿越的小兔崽子,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也叫阿瞒。
我的眼睛不由得重新审视着公子,难道说他就是害得我穿越那小子的前世?因为这辈子我欠着他,所以他就在下辈子来报复我?杨钊本就已经被我刺激的万念俱灰,自己的老婆转瞬间变成了别人的。在这个时候有人偏偏和他叫板,平时吊儿郎当满不在乎的眼睛此刻已被愤怒所代替。再看老顽童,愤怒之情比花蝴蝶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当然不能这样一走了之。花蝴蝶的手艺很是不错,等啥时候好好犒劳公子。”
我干笑道。我欠扁的话成功吸引了老顽童的异样目光,他看了看我,像是要把我活剐了一样,又转向公子,询问他的意思。公子接收到他的目光,回以“放他走”的信号。我大大的吐了口气,虽然不能够在一起,但也不能伤害他。花蝴蝶的背影抖了抖,想要回过头看看这“负心的娘子”,又生生忍住。是啊,相见不如不见。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揉了揉我发酸的眼睛。
不得不转向现实:一个阴差阳错身受重伤的伤患,一个武艺高强嫉恶如仇的帮凶,一个心地善良却又背着“祸水”黑锅的我。这复杂的关系可以忽略不计,这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也可以视若无睹。最主要的问题是:我技不如人,打也打不过,跑又跑不了。
☆、第七十二章
没等我发表言论,老顽童走到公子面前点了他几处穴道。叹了口气:“我可不知道以你的身手,接上这一掌能受这么重的伤。”“叔叔,你不懂。”“是啊,叔叔老了,不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之间的恩恩爱爱。可你这般自残,让老夫怎么放心。”“叔叔,我自有分寸。”
“分寸?自从遇见这个丫头,你还知道什么是‘分寸’吗?我好不容易苦苦瞒了你这么久她的消息,还是被你知道了。哎,罢了。这就是你们的命,老夫走了。是福是祸,看你们的造化了。”说罢,老顽童头也不回的潇洒的飞走了。只留下公子和搞不清状况的我。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难道说公子根本没有受那么重的伤,是自己用功把自己弄得这么惨?
这个一向如此爱惜自己的男人,究竟是为了什么?答案显而易见,是为了,我。在刚才我要在花蝴蝶和他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他本来是想把花蝴蝶打成重伤,即使我不愿意,也只能乖乖和他走。但是他没料到我会去接掌,为救我,他生生接下了那一掌。这样,他处在了劣势。为了稳操胜券,他不惜把自己的伤势雪上加霜,以至于流血不止。
如果我猜的没错,上次在元府遇到刺客的那次,他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圈,伤了元气,何必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我伤害自己到如此地步?他预测的没错,他赢了。我根本不忍心把身受重伤的他扔在那里,视为不见。怪不得我来到长安这么久,他才来找我。我也明白了老顽童的苦心,为了我,他居然把自己的性命都抛之脑后,又怎能让人放心?
“这次,我没有逼你留在我身边,是你心甘情愿的。”夕阳把他的影子里的好长好长,鲜血染红了那袭不适合他的黑衣,却仍然清尘脱俗。我才知道,有些人,不管身处何种境地,都无法玷污他的气质。公子微微扯动着嘴角,有些得意的看着我笑道。忽然觉得,他好傻。可是,我愿意陪着他。“是的,我愿意留在你身边。”我也笑道,即使知道了你的算计,我也愿意和你一起犯这个美丽的错误。可这世间上的傻子,又岂止是我们。
他看着我,道:“娘子,是时候该回去了。”“慢着,你把康山和阿蛮弄哪里去了?”“我只管你的死活。”他淡淡的看了我一眼,一点都没有受伤的样子,如果可以忽略他身上的鲜血不计。我半信半疑,但是他为人虽然狡诈,但他做的他也不会否认。我和他走了,他们怎么办。他们会不会跟我一起走呢?就在这时,空中忽然朝着我们飞来个不明飞行物,我赶紧抱住头。听到一声嗤笑,就没了动静。我悄悄睁开眼睛,只见公子呆呆的站在那里。
好奇心的驱使,我走了过去。还没有看到是什么东西,就已经被公子紧紧抱在怀中。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的身子居然略微有些发抖。这是怎么了,难道是中毒镖标了吗?他接下来的话,更让我肯定了我的结论:“娘子,今晚,我们就洞房。”……
☆、第七十三章第七十四章
我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忽然深深地感觉到,我做了个很错误的决定,刚才为什么要把花蝴蝶弄走啊?对,幸亏还有康山,还有他这根救命稻草。“哎,康山连个招呼都不和你打就走了。”貌似无限的叹息从抱着我的人口中说出,怎么听都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什么?他走了!你怎么知道他走了?”我激动得抓住他的衣襟,他的话无疑把我打入了地狱,虽然隐隐有种预感,还是不死心的问道。“这是不是叫做,‘物归原主’?”
说着,他把攥住的手慢慢张开,居然是我绣的歪歪扭扭的那个钱袋!这个钱袋,系着我多少关于爱情的回忆:偷偷地喜欢着他,可他是那么的优秀,而我,只是一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丫头。你有你的骄傲,我也有我的尊严。虽然一直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但还是每天晚上点着小油灯进行我的绣钱袋工作。懒惰的我,嗜睡的我,笨手笨脚的我,因为那个人,不辞劳苦地一针一线的编织着我的爱恋。
那份纯纯的小心思,都在那无数个辛苦的夜晚悄悄的绽放。好不容易大功告成,拿着自己惨不忍睹的钱袋,却不敢送出去。只得放在自己的身上,每天睡前,都拿出自己的胜利成果来细细的端详,好像就这样看着,就看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也在神情的看着自己。多少次,公子,你都这样伴我如梦。以你不知道的方式,却是我每天最幸福的事。可是,不想让你知道,也不敢让你知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那小小的钱袋却一直都在我身上,缠绕着我所有的牵挂。
可是,忽然有一天,它不翼而飞。在发现丢失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都被抽空了,行尸走肉般的活在这个世上。也许,你不相信这世上有天使,可是就在那时,就在我在角落里,几天后,看到了那个几乎能以假乱真的钱袋的时候,我真的相信了。我把它拿在手中,好像有千斤重,重重的压在我的心上,让我喘不过气来。泪水肆无忌惮的在脸上如雨般落下,我状似不经意的拭去腮边的泪水。回过头,我惊喜万分,让康山看到我失而复得的狂喜。
因为,我知道,那份为了自己的心上人一针一线缝制的甜蜜,没有回报却依然心甘情愿的心酸,幻想着心上人看到自己劳动成果的欣喜。如此这般,这缠缠绕绕的情丝,都注入到这枚小小的钱袋里。我拿到的,不是一枚钱袋,而是你的心,康山。如此沉重,也激励了我破茧成蝶的蜕变。后来,遇到了花蝴蝶。在看到我们状似“荒唐”的夜晚后,为了我的名节,即使万般不情愿,依然答应了我和花蝴蝶的亲事。我不知道,在你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怎样的撕心裂肺?
可是,你从来都没有说,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表现过一丝丝的不快,只是默默守在我的身边。你对我的守护,就像这枚钱袋,也许并不显眼,却无孔不入的带给我安全感。血顿时上涌,我有瞬间眩晕的感觉。是啊,公子说的没错,康山走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那个钱袋一直都在他的身上,我的东西,他都视若珍宝。刚才,他也许看到了这里发生的一切,看到了我和公子在一起。
而他自己,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选择悄悄的离开……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公子刚才说“物归原主”,是啊,钱袋和我,都回到了他的身边。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吗?为什么,心中还是隐隐作痛?我是自私的,用别人的痴情成全了自己的幸福。说到底,我还是一个凡人。“康山的救命之恩怕是没机会回报了。”公子淡淡的说道,顺便把钱袋装进了贴身的口袋。救命之恩?能谈得上是“救命”的,难道是公子在元府遭遇到敌人埋伏,九死一生的那次?“那天晚上,救你的黑衣人,难道是康山的人?”
“是啊,若不是他,遭遇到如此重创,我怕是活不到现在了。”“那么,康山究竟是谁?”“绝非池中之物。可这样好的对手,还是被娘子打败了呢。”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好像要从我的眼睛里读出什么。我垂下眼帘,是啊,这样的康山,即使当时在奴隶主手里遭遇非人的虐待,即使在中原受到种种磨难,那个钢铁般坚强的男人,都没有打倒他。
一个小小的我,却让他伤的体无完肤。泪水汹涌而出,忍受不住的向后倒去。意识渐渐开始模糊,公子把我捞到怀里。隐隐听到有好多人走来,越来越近。“皇上,属下救驾来迟,罪该万死!”雄浑的声音让我有一丝惊讶,可还是不愿意清醒,去仔细想什么。皇上?原来,他居然是皇上。九五之尊,掌握生杀大权的帝王。当今天子,李隆基。
身边的人把我打横抱起,耳边传来他沉稳的心跳,让我莫名的心安。“皇上,您受伤了,这女子还是让属下来抱吧!”这个声音,似曾相识。要把我交给别人,不知怎的,心里有些失落。
“滚!”抱着我的人不满的说道。真是无礼的人呢,可是,从来没觉得他这么帅过,心好像吃了糖般甜蜜。最后一丝力气已经被抽走,昏迷前忽然想到个重大的问题:我竟然吃到了皇上亲自做的饭……
☆、第七十五章
大明宫,是那么大,多少万寿无疆,多少侠骨柔情,多少红颜薄命,都在这里上演。可大明宫又是那么小,那些被权利和欲望蒙蔽的双眼,那些为爱情肝肠寸断的痴情,那些为国家舍弃小我的大爱,都承载在这里。可纵是如此,纵使此刻无限辉煌,几千年后,都化作尘埃。即使再厉害的人物,都有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刻。
那些能证明他们存在过的痕迹,只有那冰冷的建筑,沉默的文字。有谁知道那些,一颗颗火热的心充斥着的激情或悲伤?而我,此刻就在这冰凉的建筑物里,享受着在别人看来风光无限的荣耀。也许,我早就该想到,这睥睨天下的气势,又岂是一般人能有的?本以为他只是什么达官贵人,却没想到是当今皇上。这么说来,很多我解不开的谜团,都在此刻知道了答案。他在宫外的府邸叫“元府”,取自“开元盛世”。
他问我两个问题,一个是茶水和茶杯的问题,一个是老虎和蛇的问题。茶水和茶杯,拿当下的不同于以往“男尊女卑”的社会情势来询问。我当时站在了广大女性的角度上来回答,肯定是摸了老虎的屁股。幸亏他的心底应该是比较敬佩他的祖母武则天的,所以也没有追究。蛇和猛虎的战斗,如果我猜的没错,就是他和太平公主那时候的僵持局面。
他也是采取了猛虎的战略,一招击毙,让其没有喘息的机会,成就自己的千古霸业。我的回答,算是阴差阳错的蒙混过关。皇上,如此万人之上的地位,又岂是一个女子能够使之满足的?纵观历史,哪个皇上不风流。更何况,他还是鼎鼎大名的唐玄宗,他与杨贵妃轰轰烈烈惊世骇俗的爱情,在那个封建的年代,竟被世人传唱了几千年。
置身事外,我也是很被这对痴男怨女所感动的。可我现在置身其中,又怎能如此轻易一笑而过?我心爱的男人,居然就是这男主角。那么,我的存在,是多么的多余。算算时间,杨贵妃已经以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了吧?那么属于我的时光也可以说是掐指可算了,过不了多久,杨贵妃就会吸引他所有的目光。而我,也可以悄悄的离开了。
知道了结局,心里是有点小酸的。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得来的爱情,本以为能够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可不曾闯入了别人可歌可泣的传世爱情,这叫我情何以堪?这时,天空飘来五个字:这都不算事。是啊,连皇帝都能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其他的男人对我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我这人,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在等到他心有所属的时候,一定不会去纠缠。但是有一般就有特殊,最高级别的高富帅,还曾经对我一片痴情,我不捞点金是不是对不起广大观众,对不起他的身份?
但是到时候都已经翻脸,谁知道他还愿不愿意给我这个可怜的孩纸分一杯羹?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开始“有备无患”了。
正当我环视着皇帝给我准备的富丽堂皇的宫殿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瞬间引发了我的头疼:“梅妃娘娘驾到!”
☆、第七十六章
我是十分的想要无视她的,继续做我的事,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此招明显行不通。要不她无视我也行,我乖巧的跪在那里,把头低到最低。江采萍(也就是梅妃)呀江采萍,您可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唯一能够和杨贵妃分庭抗礼的人物,虽然只坚持了一小段时间就被打得丧失元气,那也是相当的不简单了。可不要和我这种小人物一般见识。
不过,这自欺欺人的方法显然行不通。她来就是挑刺的,怎能忽视我这个本体呢?无事不登三宝殿,果然,见我一直不理她,她开始怒了,一个充满威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