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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可大可小
正文
第一章
“大可,吃饭了!”
“好勒。”
这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因为村里的人大部人都姓王,所以也叫王家村。
一个农妇手里拿着个大海碗,里面装了两个玉米棒子,看来这就是他们今天中午午餐。
“您怎么自己拿出来我,应该叫我啊。”王大可急道,他知道妇人的眼睛瞎了,耳朵也不是很好,所以他说话都是大声的说。
“没关系,我都习惯了,快来吃吧。”妇人道。
王大可抓起玉米棒子,几下就吃完了,舔了舔舌头,这点东西根本就不够他吃的。
“儿啊,没吃饱吧?我反正也吃不了,你快拿去。”妇人道。
“我已经吃饱了,您留着自己吃吧,妈!”王大可道。
“哎!你回来好几天了,今天还是第一次叫我妈,我听着高兴,也吃不下了,你拿去吃吧。”妇人道。
王大可说起来也倒霉,好好的一次回家探亲,没想到在路上突然遇到车祸,出车祸也就罢了,竟然把他堂堂一个现代人卷到了这里,王大可后来才知道,这里是一九四十年,正是日本鬼子在咱们国家嚣张的时候。
回到过去就也回去过去吧,王大可以前虽然是特种兵,但也是上过网的,看过起点网络小说的,他特别喜欢看那些历史架空小说,当时在看的时候想,要是自己回去也当个皇帝,后宫三千,那该多爽。
但他没想到轮到自己的时候,除了身上还有条内裤,什么都没有。而且当时还很不好意的晕了过去,要不是这位瞎眼的妇人到后山砍柴,自己穿越回来能不能活过来还不知道。
王大可因为耳朵背后长了一棵跟这位妇人从小失散的儿子一样的黑痣而使这们叫庆嫂的女人一口咬定王大可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
当时王大可已经晕迷了过去,庆嫂一个人把他背回了家,虽然她的眼睛看不见,但是却照料王大可照料得非常好,小米粥一口口的喂给他吃,过了一天,王大可才醒来。
他一醒来就发现不对劲,一开始还以为是农村里哪位好心人救了自己,一开口就是想借个电话打打,谁叫庆嫂根本不知道电话为何物?
因为平时只有一个人的庆嫂家突然多了一个人,所以王大可的到来很快就成了王家村的新闻,几乎是能走得动的都要到庆嫂家里来看看她这个失散多年的儿子现在长得什么样。
而王大可在跟村民们的聊天中才知道现在竟然是民国二十九年也就是一九四十年,抗日战争都打响三年了,自己才来。
王大可因为不好解释自己的身份,所以干脆对于庆嫂认他为儿子的事也就默认了,但是从内心上来讲,他还只是把庆嫂当成了个陌生人,最多也是一个好心的陌生人。
但几天的相处让王大可很是感概,从小他就失去了父母,这次探亲本来也只是去看望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姐姐,没想到……,哎!
这几天庆嫂对他真的是没说的,自从王大可醒过来后,什么活也不让干,地里土里,挑水砍柴庆嫂一个人包了,就算王大可想帮忙庆嫂也拦着,“你身子弱,等过段时间再说。”
所以王大可只有等庆嫂去做饭的时候才给院子里的缸里挑了担水。但说真的,王大可要是在训练场上三五个小时没问题,但一担水确实让他的肩膀红了一片,这也使得他想起每天晚上自己竟然还在用缸里的水淋浴就汗颜不已。
要知道自己每次淋浴不把缸里的水用完一般不会罢休!但刚才自己才挑了一担水,却……
所以王大可这声妈叫得还是出自内心。
“妈,以后我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王大可道。
“你有这份心意妈就知足了。”庆嫂道。“刚才你去挑水了吧?村东头的井离我们这里可有一里多远呢,你刚回来肯定不习惯做这样的体力活,挑水还是我去吧,我对于村里也熟。”
其实庆嫂的眼睛也并不是完全瞎了,在光线好的时候,或是外面有太阳的时候,她能够看清一点东西,但光线暗就不行。
王大可看着庆嫂挑着水桶出去,心里真是羞愧无比!
自己现在简直就是一个白吃!什么事也做不了,而且还得吃现成的!
王大可突然想,自己好歹也是个特种兵,虽然不像其他人穿越回来时那样,带着飞机大炮甚至还有部队,但自己还有身体啊。特种兵不就是在特殊环境下作战的吗?自己还等什么,听说离村子十几里就有个据点,那里驻着上百个鬼子跟伪军,如果现在自己能搞到一把枪,那他们还不是随着怎么样“点名”?
王大可的枪法可是在全军都有名,他是特种大队的头号狙击手,从出任务到现在回到四十年,从来就没有失过手,可以看出他的枪法有多好,当然,这不仅仅涉及到枪法,还有心理素质,数学物理知识和枪械知识。
王大可习惯于晚上行动,但到了这里他才知道如果自己没有装备,而且对地形又不熟,再加上天上没有月亮的话,那他就算是王牌特种兵也没用。
他本来还计划得好好的,不就是十几里嘛,自己每天早上可是个负重六十公斤跑十公里的,从家里从据点也就是一两个小时的事。
只是他没想到一出门,没有手电,没有导航仪,没有指北针,没有步话器,自己什么都不是。
“还是老老实实等明天天亮之后再说吧。”王大可不甘心的道。
这里晚上没有什么娱乐节目,基本上天一黑就是上坑睡觉,但王大可哪那么容易睡着?在坑上数到一千二百只羊后也不行,最好没办法,跑到院子里做俯卧撑五百个!然后又是青蛙跳一千下,出了身大汗,本来又想洗澡,但是看着缸子里满满的一缸水,想着白天庆嫂挑水时那费力的动作,他不忍心用这里的水。
没办法,白天自己去过那井里一次,对于村里的地形他作为军人已经不经意的牢牢记在脑海里,拿着块毛巾就摸着去了井边,在那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回来时终于感觉到了疲倦,倒在床上就睡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王大可一醒来就跟庆嫂说想去县里看看,庆嫂当然不会拦着,给他烙了两张饼在路上吃之后,告诉他县城的方向,王大可就上路了。
第二章
这个时候的乡下安静得很,王大可一个人走在路上,听着一路上的鸟语花香,心想,要是六十几年后还有这样的环境那该多好啊!
在这个年代,资讯极度不发达,没有地图,不能从空中俯瞰,那就只能全靠自己的双眼来观察。王大可甚至都没有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的地图,他只能以王家村为中心,然后从东南西北开始慢慢的熟悉着周围的环境。
“哪本书上说的到外面走一圈好像就到处有鬼子一样的,妈的,老子走了五六公里了,一个鬼子也没碰到。”王大可走得闷气,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终于他翻过一个小山坡,前面就是一览无余的平原,但是王大可很快就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一个鬼子据点。
这个据点是建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以一个碉堡为主,里面应该还有宿舍、仓库、食堂什么的,王大可对于抗日战争年代的资料虽说不记得完全清楚,但是大体上知道。
大的据点可能上百人,小的甚至只有十来个,一个伪军班。王大军盯着眼前的据点观察,人数可能还不少,而且不时的有一小队的人在周围巡逻,自己要下手还得仔细观察才行。
在现代,没有准确的情报基本上不会出动他们的特种兵,除非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碰到突发现象他们才需要自己去获取情报。
但王大可不敢老是站在那里盯着那据点观察,再说也没什么好观察的,外面都围了围墙,王大可又没有透礻见眼,在外面看得再多也没有用!
过了这个据点距离庆嫂所说的县城就不远了,王大可既然来了这里,肯定得去县城见识见识,要知道在现在要还想见这么古色古香的街道,那得去旅游区!
还好,王大可虽然身材魁梧,但是庆嫂给他准备的衣服可是打了好几个补丁,破烂得很,倒没有引起在城门口的那些鬼子兵的注意。
王大可是个职业的军人,自然有着自己的习惯,他在进入县城的时候就记下了城门口的他们兵力的分布跟机枪的位置。这些东西根本就是他的无意为之,就发像以前他去饭店吃饭一样,还没进去就能注意到饭店外面停了些什么车,甚至车牌都能记住,而且自己所坐的位置一般是面对门口,背后肯定会有一条最短的通道通向饭店的后门……
“卖米,上好的大米便宜卖啦!”
“卖布,卖布,新到的洋布!”
“卖烟,卖烟,多种烟子,先生,买烟吗?”
……
别的什么东西都好,王大可看着也新鲜,但是碰到这个卖烟的小男孩的时候,王大可差点忍不住了,在现代他可是个烟鬼,每天都要两包烟以上,那还是部队里控制得严,虽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能吸烟,但只要是任务一结束,别人都是回来后洗澡换衣服然后就是休息,而王大可的第一件事是抽烟,不抽够半包烟他根本不会放手。
只是现在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除了庆嫂给自己准备的两个饼外,什么都没有。看到小男孩期盼的目光,王大可只能摇摇头,然后逃也似的跑开了。
“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钱啊!”王大可感叹道。
可自己除了杀人是特长之外,好像一下子还找不到谋生的手段。虽然昨天对庆嫂说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但好日子又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来到呢?想到好日子,王大可又想起自己曾经抽过的一种叫好日子的香烟,当时自己还嫌它味道不怎么样,吸到一半就扔了,要是换到现在……,不管想像。
王大可到了县城之后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连喝壶茶也要一分钱,现在他身上可以一个子也没有。所以只好靠着墙,就着口水啃着口袋里的饼。
但是就在他吃完第一张饼时,他的目光突然被一样东西给吸引了。甚至连嘴里的东西都不知道还要嚼才能吃下去了。
那王大可是发现了什么东西呢?本来是个下回分的,但一看字数才这么一点,那就接着说吧,他看到的是一把驳壳枪!
大部分人一般都称它为盒子炮,正式名称是毛瑟军用手枪(MauserMilitaryPistol)。毛瑟厂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专利,隔年正式生产。由于其枪套是一个木盒,因此在中国也有称为匣枪的。有全自动功能的,又称快慢机,毛瑟厂则称之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产。另一个较少人知道的名称是自来得手枪,许多人以为只有速射型称为自来得,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自来得一直是这一类手枪在中国比较正式的通称。
这样的资料对于王大可来说根本不需要去想,看到这把枪他脑海里马上浮现出这些资料来:
全长:288mm
全重:
枪管长(连弹膛):132mm
口径:
表尺射程:1000m
来复线:6条,右旋
来复线缠度:200mm
瞄准基线长:230mm
装弹具式样:弹夹
这种枪虽然是德国人发明的,但用的最多的却是咱们中国人,在现代王大可甚至在家里还收藏过这样的一把驳壳枪。
当然,驳壳枪并不复杂,只要是有条件就可以生产,王大可记得当时中国就有好几家兵工厂可以生产,但由于没有采用标准件,生产出来的配件并不能通用,甚至还有些游方郎中竟然也靠着维修制造驳壳枪为生,只是他们那些就基本上属于半专业,他们制出来的枪能正常打出一百发子弹就处不错了。
但现在王大可看到的绝对是舶来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国货,虽然只看到一小部分,但是从他的做工以及漆水来看,王大可绝对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枪。
要是在现代,王大可绝对看不上这要的枪,但在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驳壳枪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东西。
要知道,想当年打响南昌起义的朱老总就是用的驳壳枪!而且王大可知道,驱壳枪在其大量生产的四十年历史中,内部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可以说原始设计几尽完美,没什么可改进了。分解一支驳壳枪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颗驳壳枪的子弹就可以将枪分解,盒子炮是丑得可爱的标准典型,几乎是罗曼蒂克的。
所以现在他看到这样的好货色怎么会不心动呢?
只是拿着驳壳枪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穿着个绸子外衣,头上一顶圆边冒,驳壳枪就放在**后面挂着,要不是现在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动手了。
在不大的县城转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没有看到过落单的鬼子兵,但是一则他们身上的机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则他怕因为自己一时痛快而把灾难带给了县城里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强忍着没有动手,现在碰到这两个特务,他哪还不兴奋?如果现在有人仔细观察王大可的话,会发现他的两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发现了羊,或是色狼发现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刚才他们是到前面一家酒楼去吃饭,没办法,口袋里没钱,王大可只好拿着剩下的那张饼在外面干啃,直到那两个人吃得酒足饭饱之后,王大可才把那最后一小块饼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们两个……
第三章
王大可跟着那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时,一个箭步冲到他们后面,左右开弓,没超过两秒两人就见了阎王。
“还好,动作没有生疏!”王大可喃喃道。
然后马上对他们进行彻夜的搜身,王大可现在身上穷得叮当响,可以说是什么东西都要。银元?虽然只有加起来才三个,但顺手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至于那两把驳壳枪更是连盒子加子弹给打了包!
本来王大可对于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有点眼红,但这样的衣服显然不是自己现在能穿的,再说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破,但可是真正的全棉,穿在身上又保暖又舒服,所以他才没要。
这两个所衣的特务身上除了这几块钱跟枪之外再也没东西,这年头物质贫乏,一斤肉才六毛钱,身上能带个一两块银元那也算是“身怀巨款”。
东西既然到了,他当然不会傻傻的等着别人来抓。特种部队的条例中就有一条:尽量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争取对敌人进行最在的打击。但自身的安全第一!
所以王大可也不想在县城内大开杀戒,当然,凭他的两把枪,就算想大开杀戒也不可能,再说他对于这两把枪的特性还没有摸熟。所以把两人草草掩藏了一下之后,王大可马上谅出了城。
虽然他出来的时候提了个包袱,但是在城门口却没有受到刁难。很顺利的就出来了。
现在王大可已经知道王家村的大概方位,所以他并不想顺着原路回去,再说现在才刚过正午,天色还早,他也想多熟悉一下周围的情况。
所以他先是拐了个大弯,然后再顺着王家村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除了在田里农作的庄稼人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甚至连像样的村子也没见到。
等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才碰到一个镇子,说是镇子其实也只是一条百来米的街道,两边开了十来家粮店米店茶馆当铺,王大可回到这个年代之后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吃过油荤,现在身上有钱,心里不慌,肯定要到这里吃点喝点。至于包袱里的东西,他还没放在心上,凭自己的身手,这里就算人再多也不怕。
“小二,来盘鸡来条鱼!”王大可走进这家镇上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