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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带着筷子去修仙-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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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不吃肥肉,都咬下来丢掉,觉得怪可惜的,盯着桌子上的肥肉多看了几眼。玲珑家里毕竟是开餐馆的,从小就在餐馆里帮忙,眼力劲还是有的。第二天中午,玲珑就借口说自己要减肥,不能吃肉,就把碗里的肉都夹给了孙阿姨。孙阿姨推脱不过去,也就接受了。最后说瘦肉不长肉,才让玲珑留下了。

第6章 被人惦记上了() 
饭店里的厨师和服务员谈恋爱,已经是常事了。厨房里都是男人,天天上班也没空出去认识小姑娘,也没空和外面的小姑娘谈恋爱,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前厅那些青春靓丽的服务员们,就是年轻厨师的目标了。服务员好多人也都愿意和厨师谈恋爱,厨师收入高,而且在一个饭店,相处时间长,还能便利的吃到好吃的,要是长得帅点,就更完美了。

    今天前厅有宴席,是十桌订婚宴,好多菜品是前天晚上就备好了的,然后今天再次加工,就可以等着客人来齐了,一桌桌的上菜,否则来不及一下子做出十桌菜。好不容易忙完了宴席菜,大家准备歇口气的时候,前面服务员又来加菜单,说是老人想吃酸辣藕丁,说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就有这么一道菜,她妈妈说,过日子要有酸有辣有鲜,不能光有甜(饭店上的甜品是莲子百合糯米粥,寓意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太甜了会腻,太咸了会苦。还要一个苦瓜蘸蜜,说有苦才有甜。听了服务员的介绍,玲珑心里倒是觉得很感动,人这一辈子,可不是不能一直甜下去,要酸甜苦辣咸缺一不可。老人这是对孙媳妇很满意啊,再教孙媳妇过日子的道理啊。也是,太甜了,容易得糖尿病不说,牙也容易招虫子。

    王厨可不管什么酸甜苦辣咸,他忙着催促洗菜的洗藕,洗辣椒,洗苦瓜,虽然苦瓜蘸蜜是属于凉菜,洗完了给送过去,也不耽误大家做事。

    玲珑开始给藕刮外面的皮,皮老不净要去掉才能切藕片切藕丁。因为是急菜,于坤直接自己上手没有让玲珑切藕丁。玲珑也不用于坤吩咐,自己主动的拿来洗好的辣椒,开始切青椒。因为大厨催的急,玲珑也是极速的切着青椒,旁边宋玉出也在帮忙切藕丁,还时不时的把切好的藕丁以及青椒装盘,端出去送到热炒那里去。玲珑先一刀下去切掉青椒的蒂,在拿手一淘,青椒的籽就都出来了。用到一刨为二,二切为四,手起刀落,一粒粒的青椒丁就切好了。切的快了,青椒籽不小心蹦到了玲珑的眼睛里,玲珑叫了一声,本能的想用手擦眼睛。

    于坤就在玲珑身边,看见这一动作,立马扯住玲珑的手,转头对宋玉出说,你赶紧把剩下的切好了,孙阿姨,你带着玲珑去洗洗眼睛,顺便别让她用手摸眼睛,手上都都是辣椒水。

    于坤自从玲珑来了,就把她当做妹妹看,他家里也有个19岁的妹妹,还在读书,平时自己是最宠妹妹了,可是上班在外的,也只有过年过节的回家看一眼,很是想念。看着玲珑,就想起自己的妹妹了,玲珑又乖巧,平时对玲珑也好得很。正式忙的时候,谁也没时间去管玲珑,前面还等着上菜呢,看着孙阿姨带着玲珑去洗漱了,大家又忙活了起来。

    门口那王琳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看了多少。直到大厨嚷着上菜,大家才看见王琳站在门口。厨房里的人都知道王琳在和于坤谈恋爱,见王琳来了,大家都笑着打起招呼,“又来看你的情哥哥啊,大厨让上菜了也不走。”平时王琳都是笑眯眯的一脸幸福样,今天怎么黑这个脸,也不搭理众人,端着她那一桌子的菜,转身就走。大家讨了个没趣,转头逗于坤,“呦,你做什么事了,惹你媳妇生气了?”“别瞎说,我可不敢惹她,而且她还不是我媳妇呢,就是我女朋友,谁知道人家最后看不看得上我们家。”于坤乐呵呵的笑着说,他自己也纳闷,昨天还好好,今天怎么就使性子了。再说他家是农村的,而王琳家是京城的,现在和自己好,也不知道愿不愿意嫁给自己这个农村小子。摇摇头,不去想这些,先把菜配好了再说吧,前面还有人等着上菜呢。

    玲珑洗好手,处理好了眼睛就重新开始切菜,于坤让她歇会,玲珑不干,都是拿钱来干活的,大家都在干活,自己歇着,说不过去。于坤争不过她,就由着她了。至于于坤扯她的手这件事,玲珑压根就没当回事,自己也是把于坤当哥哥,碰下手,能怎么了,又不是古代封建社会,男子摸女子一下手,就要负责。于坤没当回事,玲珑没也当回事,但是王琳可不这么想。

    往往误会就是冲突的导火索。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第7章 流血了 还要喝()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早餐做了林思思喜欢吃的猪肉香葱馅的生煎包,煮了小米稀饭,稀饭里面加了些许红枣丝,补血滋养。女人要从每一餐里面疼惜自己。

    “玲珑,这个周末咱俩去逛街吧,给你买些新衣服,你看你穿的衣服都不时髦了。”林思思边咬着生煎包,吸着汤汁,一边像挑菜一样上下的看着玲珑。

    “买那么多衣服干嘛?我上班又不能穿好衣服,穿着工作服什么好衣服都糟蹋了。”玲珑看了看身上穿着的去年买的t恤衫和浅蓝色牛仔裤,觉得也挺好看的,便摇着头拒绝了林思思的提议。

    “你上班没人看,可是下班了,总不能也穿工作服吧,看看多漂亮一个小妮,可不能没有件时髦的漂亮衣服。而且京城的人好多都是以貌取人的,你穿的旧旧的,容易被人欺负啦。”林思思是觉得玲珑在饭店上班,前厅都是漂亮的服务员,肯定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玲珑本来就漂亮,可是不爱打扮,怕被服务员欺负。

    “哎呀,你想太多了。谁要是因为我穿的旧不时髦就瞧不起我,那说明那个人人品一定很差,这样的人,我干嘛要和他来往?至于服务员,我们都是在厨房里才接触到,我时髦不时髦跟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啦,你突然这么cao心,我很不习惯的l啦。”玲珑脑海里想象着林思思化身成唠叨大妈的形象,身体禁不住抖了抖,还是继续大大咧咧的好。

    吃过早餐,把化身为大妈的林思思应付走,玲珑照常去上班。每天早上到了工作间,第一件事是换好衣服带上帽子,整理仪表。然后并不是去切菜,而是去搬碟子。因为大厨房的洗碗间与大厨房不在一个房间里,是单独隔开的,所以玲珑要和宋玉出一起去把属于配菜间的盘子碟子搬回来,否则要忙的时候没有盘子,洗碗间的阿姨们才不会主动的给你送回来呢。

    俩人先上二楼把包间里撤下来的盘子用大盆抬下来,再去一楼消毒柜橱柜里面搬一楼大厅里撤下来的盘子碟子等。搬完了大的物件,再去找小的蘸料碟了。这个要慢慢找,洗碗间的阿姨是属于管洗不管归置的,那么多的盘子碟子她们也搞不懂哪是哪的,没办法,只能一个柜子一个柜子的快速找。

    厨房嘛,洗洗涮涮的每天不停,地面总是潮湿的。天天拖地,也是滑溜溜的。玲珑每次在走廊上,都举步维艰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滑倒。要保证人不摔跤,那么盘子碟子就没事,那都是钱啊。

    玲珑抱着一摞蘸料碟小心翼翼从洗碗间通过走廊走向大厨房,拐弯的时候,从厨房里冲出来一个人,也不知是着急什么,急匆匆的低着头就往前冲,等玲珑反应过来要喊他一句的时候,已经晚了,啪啪啪,碟子掉了一地。

    “前面有人啊”玲珑话还没有说完,那人已经撞上了。碟子掉了一地,碎了一地。玲珑本来在走廊上就小心翼翼,有所防备,这一摔,紧接着就下意识的脚上用力一登,向后划去,再用手撑地,不让自己摔的很惨。可奈何前面的人占着地方,脚没有登在地上,反而踢了那个人一脚。玲珑实实在在的摔了一跤,左手还按在了破碎的瓷片上,划了好几个口子,瞬时鲜血就流了出来。

    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都急忙把来人扶了起来。玲珑这才看清楚到底是谁撞的自己。

    “王琳,你怎么走路的?急匆匆的要去投胎啊?你看看把我玲珑妹子摔得,这手都划破了,流了这么多血。”玲珑还没说话,宋玉出就护短的先喊了起来。

    “怎么是我不看路?明明是她不小心的。”王琳本来就想让玲珑摔一跤的,教训教训她,可没想到玲珑摔了一跤,手还划破了。看着那流血不止的手,她就有点气短。

    “我好好的抱着碟子走路,你要是不急冲冲的往外跑,不看路,能撞上我吗?”玲珑本来还以为是不小心,道个歉就算了。赶紧去冲洗一下,别感染了。可听着王琳这么一说,似乎是故意找茬?

    玲珑的信条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打得过就把他打怕;要是打不过,攒着力气以后打怕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她了,可是人家都打上门来了,来而不往非礼也,自己自然也不能让他好过了。

    “我这不是来给于坤哥送早饭吗。看时间到了该点名了,一着急,就跑起来了,谁知道你也不提醒我,我又不是故意撞你的。”王琳一想起自己的目的,就理直气壮的说起来。哼,让你勾引我于坤哥,于坤哥是我的,谁也不能抢。

    玲珑听见她说于哥,就没再反驳她。瞪着她,不说话。王琳和于坤在谈恋爱,这几天玲珑也是知道的。想想于哥对自己挺好,自己也把他当成哥哥一样,虽然通过这件事,玲珑觉得王琳不一定适合于坤,但是毕竟他俩现在正在谈恋爱,还是给于哥留点面子,不和她争吵了。毕竟整件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有好几个人都看见了,谁是谁非,不是谁说自己没错就没错的。

    众人见玲珑不说话了,也都互相劝着,都是一个饭店的,以后注意点就行,别急躁躁的,小姑娘家家的,这么急躁,小心嫁不出去。

    王琳见玲珑不支声了,以为是怕了自己,毕竟自己是老人了,她才来几天。也就道了声对不起,然后走过去抱着于坤胳膊,说自己没事,不用担心,然后要去前厅点名去了,再不去就真晚了。于坤没说话,点点头,让她走了。宋玉出暗自嘀咕道:腻歪歪的样子,好不恶心,不就谈个恋爱吗,谁没谈过。

    玲珑习惯性的摸了摸装筷子的布袋,发现没在身上,急忙低头找,也不着急包扎伤口了。这一找,发现筷子整掉在了碎碟子旁边,上面还占了自己左手流出的血。包着的布袋已经被血染了一块,浸透了袋子,流到了筷子上。玲珑急忙拿起来,气愤的不行。王琳这个白痴,要是筷子有什么问题,我一定饶不了你,管你是谁。

    看了看筷子只是滴上了少许鲜血,擦擦就干净了,玲珑也就没再关注。赶紧的放进口袋,去医务室包扎伤口去了。却没注意到筷子在拿出来的时候,那一闪而过的光芒,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

    医务室的刘大夫说,现在正是夏天,玲珑又在厨房上班,最好是回家养几天伤口,不要碰水,要不容易感染,也容易留下疤痕。

    王厨听说了以后,给玲珑放了3天假,让回家养着,一天换一次药,不要沾水,三天里差不多也能好个差不多,要是不行,再来请假。说完不只是有意无意的看了于坤一眼,就忙自己的去了。还好是早上,都是准备工作,大家都不忙。配菜那里本来就三个人,加快速度也能赶上热菜的进度,玲珑回家养伤,大家都没有意见。

    玲珑下了班,想想回到家该是中午了,自己手又受伤了,该是不能做菜做饭吃了,决定去买一份老爷爷来吃。她虽然不提倡吃快餐,但老爷爷的鸡排汉堡还是很美味的,快餐不健康,但是禁不住他好吃方便啊。要了一份蜂蜜柚子茶,一个鸡排汉堡,一份鸡米花,玲珑就回到出租屋里。

    看了看时间,吃了午饭,玲珑就觉得自己有点困了。决定窝在沙发里眯一会儿。睡梦中,似乎有个声音说,鲜血好好喝啊,我还要喝,还要喝。玲珑觉得是在做梦,可怎么觉得这声音这么真实呢。

    玲珑猛然惊醒,又听见了这个声音,就在自己身上,一直在喊,鲜血好好喝,我还要喝还要喝。声音小小的,嫩嫩的,像个孩子一样。玲珑吓得跳起来,寻找声音的来源。似乎在自己的兜里?可兜里除了钥匙就是祖传的筷子了。钥匙是不可能发声音的,难道是筷子?

    玲珑吧筷子拿了出来,发现筷子竟然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筷子是纯黑色的,而现在似乎有些发红?血,鲜血,还要喝?

    

第8章 神奇的筷子() 
玲珑从来没觉得这个世界是奇特的,但是现在除外,已经不能用什么语言飙到他的惊讶了。

    不会这么邪门吧?筷子在说话?

    玲珑仔细看了看手里的筷子,又发现筷子上的金银丝在缓缓的流动,像液体一样。然后有个声音随着液体的流动说着话:鲜血好纯净啊,好好喝啊,我还要喝。给我喝,给我喝嘛。说到了最后,仿佛要哭起来一样,让人心生不忍。

    玲珑知道这是祖传的筷子,跟着自己爷爷这么多年了,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可也从来没有害过自己家人。玲珑想了想,扯掉了包扎的纱布,洗掉了药水,把血重新挤了出来,滴到了筷子上。

    只见筷子似乎一下子活了过来,自己立了起来,似乎是高兴的不得了。玲珑的血流到哪里,他就蹦到哪里,还时不时的打个滚,表示自己的兴奋。

    玲珑看着这像孩子一样的筷子,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诡异,惊讶,又有点小期待。

    看着血终于不留了,筷子也不往外吸血了,玲珑就又拿起纱布,打算包起来。这时,筷子突然在手的伤口上空旋转了起来,像是画画一样,画了个简单的符号,闪耀出一到光芒。然后那道光芒就跟追踪导弹一样,飞向了玲珑手上的伤口。

    随着一股清凉的感觉在手上流过,那些被瓷片划过的丑陋的不规则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玲珑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不够用了,这是什么仙法,竟然能让伤口快速愈合,像没受伤一样,完好如初。

    “好了,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筷子并排着飞到玲珑面前,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玲珑还没明白什么事情要靠自己,那双筷子便闪烁着刺眼的红色光芒飞进了玲珑的脑海中。

    玲珑觉得天昏地暗,晕了过去。

    睡梦中,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一样,空气新鲜,环境优雅,眼前有一间竹子修建的房屋,一片小竹林,竹子绿油油的随风摇摆,还有一颗蛋躺在芦苇编制而成的草垫中间。耳边响起水流声,玲珑朝着水声走去,发现一个很小的瀑布,说是瀑布,不过是一条有落差的小溪,溪水潺潺的留着,在落差的地方变成小瀑布,倾泻而下,好不畅快。溪水旁边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生生溪。好奇怪的名字啊。

    玲珑沿着小溪走了几步路,却再也走不动了,前面似乎是有雾挡住了去路,只能看到小溪是在往前面流去,却看不溪水的尽头。玲珑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既然过不去,就不过去了。

    玲珑又绕着竹屋转了转,发现竹屋旁边竟然还有一口泉水,泉水的颜色竟然不是透明的,而是绿色的。泉水旁边的石头上刻着“参泉”二字。

    玲珑觉得自己仿佛对这里好熟悉,像是以前来过一样。这里的一切似乎都和自己有关系,而自己却没有印象。

    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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