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弟啊,我发现我越来越佩服你了。这样都可以啊。”是二哥在说话。三哥也是点头赞同。刚才他们终于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劝说着牛二。
于是,我们就这样戏剧湖化的离开了监牢。开始了我的奸商之路。
第十二章 猛虎归山
我们是出来了,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当我们把大哥送到大夫那里的时候,大哥已经魂归极乐。
为了让大哥落叶归根,我们决定把大哥的遗骸运回老家,可是我们现在不敢明目张胆的运尸回去,我们只好把大哥火化。
熊熊大火吞灭了大哥的尸体,片刻之间大哥留在这个世上的纪念就消失了。收拾好了大哥的残骸我们准备把大哥护送回老家。
好不容易我们才出了城,没有想到的是已经两个多月的时间过了张家还在寻找着我。这使我在出城的时候偶了不少的麻烦。可是现在的我早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了。
现在我脸上布满了紫红的刀疤,还有谁能认出呢?在来到了京城的半年后,我又离开了这个令我伤心的地方,离开了这个留有我记忆的都市。
江西分宜,乌云压顶,天色昏黑,秋风萧萧。不时有片片的叶子被风从树上撕了下来,那叶子绿中只有那么一丝的微黄。他很是不愿意的离开了自己依恋的大树,落向了未知的大地。
萧萧秋风吹动着已经泛黄的荒草,野外的一处荒凉的坟地。朵朵坟包外面是一座刚起的坟,坟前正站着三个人。
其中一人身型高大,体格健壮,高约丈八,虎背熊腰,远看就已经能够让人觉得到压迫的感觉,而其那凸凹不平的脸更是让人不敢直视。如果细看的话就可以看见其脸上是条条的伤疤,伤疤呈紫红色煞是吓人。
其身边是一个做文士打扮的中年儒生,头顶一把发簪将黑中带白的头发收了起来,面容瘦竣,面带精光,儒衫在秋风中咧咧作响,似要乘风而去。
文士身边是个更加精瘦的汉子,年纪与那文士相当,然他的太阳穴高鼓,看似微眯的眼中不时的射出两道骇人的精光,双手绵而修长。
一身锦衣紧身打扮,明明是劲装却用了丝绸来做,让人看了以后有一种想笑的感觉。
那高大汉子回头,只瞥见其眼里水光闪闪,目光中流露出浓郁的悲伤。
另外两人也是面带凄楚的神色。在他们和新坟之间是刚刚用完的酒菜,地上则是敬下的酒水。
“大哥,我们已经把你托付我们的事情办好了。现在严家已经有人看护了。我和二哥三哥也要走了,不过你放心我们会经常来看你的。”
“是的,大哥我们知道你不放心四弟,怕他冲动去找张居正报仇。可是你放心吧,我们会看着他的。我和三弟会帮助四弟的。现在我们要走了。你要保重。”
泪水终于忍不住的流了下来。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远处的乌鸦在叫,我们三个人站在大哥的坟前,我们已经为大哥过完了七七。就是在这秋风萧萧的时候我们送走了刚刚结识不久的大哥。
今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们不能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死者已已,生者当勉。
在大哥的坟前吃完了送别的饭,我们就要离去了。我现在希望鬼神之说是真的,那么我的大哥还可以在来到这个世界。然而,我却知道张家只是一相情愿罢了。
在严家那个大哥临死告诉我们的地方我们找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在为大哥守七的时候我们把这些的一部分变成了银票。结果是江西皇家钱庄的掌柜的年底被提升到了京城做掌柜。还有就是我们开始了发展自己的事业。
※※※
我走在景德镇的街上,我来到这里是要找到我要的人才。我想要从玻璃制品下手。
这时候的明朝还是在用着磨制的铜镜,镜子里面的人影很不清楚。如果我现在制镜子卖的话,效益绝对不错。
而且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不都是从这个方面入手的吗?我想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行业,而且它和人们的生活很接近。它可以照出一个逼真的人像来,还可以当做摆设来炫耀自己的家产。
上次在张家的时候我就要求找瓷器工匠。可是因为我是身在张家没有敢试制玻璃。只是让他们制了一些试管状的瓷瓶。
景德镇是有名的瓷都,来到了这里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瓷器,让我大开眼界。
我待在了客栈里面,我现在在等着一个人。一个我在景德镇认识的人,他叫李富贵,很俗的名字,人如其名,他是个很喜欢钱的人。然而在这世上不喜欢钱的又有几个呢?
当我把一千两的银票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放下了所有的生意直接去了永乐官窑。我没有多说什么,我只是告诉他我想找十几个有经验的烧瓷师傅,他很是干脆的告诉我要一天的时间和一千两的银子。
我很放心他的能力,我在景德镇的这几天早就听说他的精明。所以我很是放心的在客栈喝茶。据说是雨后新下的毛尖,可是我对茶却没有什么研究,只是在喝着茶解渴。用行内人的话我是在喝水不是在品茶,然而我有不是什么文人墨客又何必附庸风雅呢。
茶香缭绕,缕缕水气缈缈上升,我靠在了宽大的椅子上,双目微闭。脸上是二哥分手时交给我的面具,听说是用一种极其珍惜的雪貂的皮经过复杂的泡制而成的,薄如面皮,柔软舒适,透气良好。更为神奇的是它可以随着的面部动作变化,从外面看很是自然,没有一丝僵硬的感觉。
这是二楼,从窗口看出去,满街都是行人。天下人熙熙攘攘为利而来为利而争,正如这些行人都在为着生计而奔波,为着那几斗米而忙碌。也许我当初是真的太单纯了,现在在才发现原来钱真的是如此的重要。
砰砰的敲门声响起,“进来。”
“仇老板,你要找的人给你找到了。这是陈海师傅和他的徒弟们。”李富贵说道。
“恩,我知道了,陈师傅是吗?我是仇铭心,我今天找你们来是想问你个问题。”
“仇老爷,你说小人听着呢。”
“你在官窑一个月多少两银子啊?”
“回老爷话,小人是一个月五两,而我的徒弟们一个月是二两。”陈海毕恭毕敬的回道。
“那你愿意离开这里吗?我给你十倍的工钱。”
“这……”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可以去找别人。我现在只是要有经验的烧瓷师傅不是制陶画釉的工匠。当然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很欢迎。而且如果你们的活干的出色的话我会给你们加工钱的!”上嘴唇和下嘴唇一张一合,一句句骗死人不偿命的话语从嘴里飞了出来。
“好的!我们答应了。可是我们家在这里,不知道仇老爷要我们去什么地方啊?”
“京城。”除了劝说人的时候,几乎很难从这张嘴里面听到什么话语的。
“可是我们的家人怎办啊?京城里这里那么远,怎么过去啊?”
“这是一百两银票,你们去安排一下你们的家人。我们明天动身前往京城。至于你们的家人,你们要是想要带往京城的话,可以留一个人陪同。可是我们要先走,我的两位义兄现在恐怕在京城已经安排好一切了。”
“哦,对了我还想要十个人,你们要是能找的到的话就告诉富贵。至于你们官籍的事情富贵回安排的。”
交代完了一切后,屋子里面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沉思,不受打扰,思绪任意飘飞,无拘无束,飞过葱葱的森林,浑浊的黄河;飞过时光的限制,回到和大哥在一起的日子。
天以万物为刍狗,可是我却相信人顶胜天。我的命运我自己掌握!那要求我有足够的实力,或是钱或是权。我的长相使我不可能走到权力之争的第一线。人说钱权相通,所以我要成为个商人,天下就是我的市场,任何人都是我的顾客。
次日,又有十几个人加入了我的队伍,多是陈海他们的亲戚朋友。
“仇老板,不知道我可以和你们一起上京城吗?”李富贵找到我说。
“为什么?”事情能够很是突然,我不由的一怔问道。
李富贵看着眼前的人,高大威猛的身型此时懒洋洋的靠在太师椅上,脸上是那么一丝冷冷的笑,似在嘲笑着世人的愚钝。
“小人是个外来的小商人,在这里遭到了当地商人的挤兑。现在已经快做不下去了,每日只是惨淡经营,生意是举步惟艰啊”
这我早就知道了,在用他的时候我就知他是一个很是聪明的人。可是他却没有足够的银两来和当地的商人周旋,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
“你是真心想跟着我吗?你要是跟着我的话你就没有自己的店了,你就要受我的管辖。”
“仇老板,现在我也要没有自己的店了。您是个生意人,我知道让您用我这么一个人您不愿意,可是你要是想要涉足瓷器行业的话,我李富贵却可以效劳一二”
“好的,你要是真的想跟着我的话,你作的到两个字吗?‘忠诚’!我不会亏待你,可是我要我的手下对我是绝对的忠诚!你作的到吗?”仍是冷冷的口气。
“我做的到,反正我现在也是孤家寡人,这几年净忙着自己的店了,可是现在被人挤兑的开不下去了。说实话您要是再晚来十天半个月的我就离开这了。”
“那你去准备吧,明日起程。”
李富贵欢喜的离去了,寂静再次占领了我的周围。
我知道光是有钱,还不够。
我是在找一个合理的身份。一个我拥有万贯家财的理由,一个我可以接近京师上层的理由。
※※※
已经走了二十几天,顺天就要到了。此时已是初冬早晚寒气逼人,所以我们每日行程不长。久居南方的众人,此时除了赶车的人都躲在车里,即使是裹着棉袄,凛冽的寒风吹来,还是从衣逢里钻了进来,顿时,一个猛颤,寒意从外一直凉到了骨头里,于是用手把衣服裹得更紧了。
官道上的行人却多了起来,一时有车马往来。年节将至,人人都忙着回家与亲人团聚。
路人行色匆匆,虽是咧咧寒风也难阻挡他们回家的脚步。也许,也只有在这时节,人们才能崭时放下了追逐的名利。
天色灰黑,寒风猛吹,可惜的是没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情致。
果不其然,午时过后不久就有雪粒落下。北方的雪和北方的汉子一样,实在健壮,一粒粒砸在车蓬上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不是“恰似柳絮因风起”的鹅毛雪,而是空中把盐撒的冰粒雪,这才是北方的雪。
雪越下越大,终于变成了轻飘飘的鹅毛大雪。
风不知在什么时候,也去逼寒了。
天地一片白色,仿佛天和地融为了一体。不一会万物都换上了洁白的新装。
官道上的行人又都不知踪迹了,地面上平滑无痕的雪在向我们昭示———我们是路上唯一的行人。
万幸的是京师,已经出现在了远方———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又多了起来。顺天府,在雪的衬托下,更显壮观雄伟。
车来到了城门口,两边的小贩们早已回家了,只有守城的兵士们不停的跺着脚,哈哈暖气。
“停车”我对驾车的张宝说。车慢慢的停了下来,雪却依然在下。
从温暖的车厢走出来,才知道外面是多么的寒冷。脚踩在雪上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抬头看着城门上那硕大的两个字——顺天!
在离开京师几个月后我又来到了这里,这次我不只是来复仇的,我要在这座城市里建起属于我自己的一片天地。我要自己书写我自己命运的乐章。
第十三章 龙回大海
李胜看着城门口的那个大汉,其身穿一件皮制披风。李胜虽说不是什么见博识广的人,可是在着京师的城门口站了两年衣服的名贵与否他还是有所了解的。此人不是一般的富贵之人,看其穿着,再看其身后对他必恭必敬的的众人,此人不知道是那家官爷的公子。自己是万万的得罪不起的。李胜看着那人心里想到。
“你们的统领是谁?”我转向那个一直在盯着我看的兵士问道。
“哦,我们统领是胡彪胡统领。”李胜没有想到那人会问自己话,慌忙回答道。
“带我去见你们统领。”话语中有着不容质疑的威严。
短短的几句话后,我跟在了那个兵士身后上了城门去见他们的统领。
胡彪是我来到这里后见到的第一个武将。他是一个传统的武将,身高约和我持平,身型彪捍。只是其现在没有穿上盔甲,没有让我亲眼见识一下真正的古代武将的风采。
“听李胜说你找我,你有什么事吗?”声如其人,话声响如洪钟,一如武将的作风,直来直去。
“我是刚从江西来到顺天的商人,姓仇名铭心,想和将军你交个朋友。”
“哦?”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精光。
好个狡猾的家伙,幸亏我一直在看着他要不我会真的以为他是一个莽夫呢。想想也对,在这京师里当上个城卫军统领那能是庸人所能办到的。
“我只是想以后我的货物进出的时候,胡将军可以照顾一下。”
“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胡彪信誓旦旦的说道。
而我只是把一千两的银票放在了桌子上,“这是我请各位弟兄喝茶的。”
“呵呵,自己家兄弟客气什么啊”话虽说的漂亮,可是一只手却把银票收在了怀里。
世上最牢靠的关系就是利益的结合,其它的只是锦上添花。现在我和胡彪的关系正处在磨合期。可是我却为我以后原料的输送保证了畅通无阻。
外城的一处很是僻静的地方,就是在这里二哥按照我的嘱咐建造了一处庄园。里面是高高的炉子是我准备试制玻璃用的。
我按着二哥派人送来的地址找到了这里,安排好了众人后。我把李富贵和陈海几个人叫到了我的屋子里。
“今天我叫你们来是要告诉你们几件事。一,你们在这里干的活以后如果你们离开我的话不准泄露给外人,否则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二,忠诚,绝对的忠诚!三,工钱和你们的活计挂钩。”我扫视了一遍众人,发现没有人神色有异,心里很是满意。虽然后来还是有人叛出,可那都是后话了。
“现在,李富贵你去找一些烧瓷用的沙子,今天我希望就可以在这院子里看到,可是要秘密的运来,可多不可少次日清晨。醒来的时候,外面人声嘈杂,时而夹杂马的嘶叫声。自从被割断手脚筋后,虽然由于“生命元”的效用伤口很快愈合,但体内的脉络未畅真气运行不顺,精神大不如前。待我洗涑完毕推开房门,不由一怔,偌大的院子堆起了几座小山似的沙堆还有木炭和木柴,几辆未走的马车正停在院角。虽然知道李富贵精明能干,可是没想到他竟能做得如此漂亮。
将他叫来询问才知道原来顺天的不远就有大片的沙丘而给胡统领的银票也起了作用。富贵回到京师已半夜,因胡统领早已下令,守门兵士认出是仇家的车队,半夜开门放行。心中一叹,钱的威力真大呀!
在我的安排下,陈海他们建起了一个用来融化石英沙的高炉。炉与人齐高,周围是六个鼓风的风箱,炉中是一个五指厚的铸铁坩埚(这坩埚是三哥差人送来的),锅周围是块状的木炭,锅里是精心筛选后的沙砾。炉东边是一个梯状平台,最高阶与炉同高。平台下就是一个长方形平槽,槽的各面光滑如镜。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一声令下“起火”,浇有煤油的木炭极易燃烧,“嘭”的一声熊熊的火焰冲天而起,随之是浓浓的黑烟六架鼓风机同时**,火苗再次冲高,发出呼呼的巨响。
冬日早晨的寒意被驱赶殆尽,连离高炉四丈远的我都感到扑面而来的热流。炉火似乎要将万物融化。
几分钟后,火苗缩到了炉口,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