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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周围这都是些什么人哪!还酸掉大牙,她咋不酸掉嘴吧呢?真是可恶!她们这么嚣张。没人敢管管吗?”高智贤非常鄙视这些无聊的人。因为她们无中生有的伤害,确实像灾难一样,可以毁灭一切。
“谁敢管呢,一个个跟母夜叉似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主,跟她们一般见识,简直就是浪费感情!”孙晓红摇摇头,一副鄙夷不屑的样子。
“其实,她们也没什么可怕的,快当快当嘴而已。现在的人都看结果,不看过程,这叫一美遮百丑,没有好的高考成绩,社会的负面效应马上就体现出来了,谁都愿意听别人说自己好话,可炫耀好的资本在哪里呢?到头来还不是自欺欺人吗?”
“这本来就是事实嘛,这有啥可谦虚的?你要是学习不好,就这么轻易放弃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关键是你的成绩也没这么糟糕啊,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再这么固执,早晚得把自己给害了!”高智贤说着,因为过于激动,她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
“其实,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现在最好的状态,就是过哪山爬哪坡,过哪河走哪桥。人生虽有遗憾,就看自己怎么看待,怎么消磨。我已经想好了,路是我自己选的,我认,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挺住,你就别再为我担心了。”孙晓红说着,弯下要去,往灶膛里面填了一把柴禾。
“你呀,就是想得多,说的少,结果把事情考虑得太复杂,结果限制了你的天赋,早晚都得把你憋坏了。你也不想想,这都啥年月了,你还那么保守。自己的路自己走,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有什么用?我建议你再去学校试试,要不真的要泯灭人才了!”高智贤眉头微皱,脸色暗沉,她想说服孙晓红去学校复读,却又想不出更好的说辞,就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大实话。
高智贤说完之后,她见孙晓红的反应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有点儿急了,顺口又提醒了一句“我在帮你说话呢,你咋一点儿都不往心里去呢?”
“没有,没有,我这不听着呢吗。其实我也没你说得那么严重。要说咱们这届学生,考不上大学的人多了去了,要说浪费人才,也不差我一个。你就别劝我了,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考上考不上大学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早晚都得面向社会。很多人在大学里镀金,做光环,那是他们的事情。现在,我没有那个条件,也没有那么多机会,只能自谋职业。有些事情,根本由不得自己,该面对的时候就不能躲闪,我还是能禁得住打压的,你就不用劝我了。”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理由,听说咱们班得有一多半同学去城里复习了。我真是怀疑,他们能去,你怎么就不能去呢?帮家里干点儿也算是好事,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你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考虑呀!”
“将来,将来会是什么样子,谁都不好确定。反正我现在也想开了,谁上大学,我都替她们高兴,咱们班同学去城里复习,我也一点儿都不羡慕。我只是把这个过程给省略了,然后缩短了我和社会的距离,我感觉现在过的日子也挺好的,简单,随性,也算是一种自由的活法吧!”
孙晓红理直气壮地说着,抬手把一碗搅好的鸡蛋,干净利落地倒进了烧好的油锅里面。“嗞啦!嗞啦!”她迅速用铲子翻了几下,一个鸡蛋饼很快就煎好了!她把鸡蛋饼铲到一个盘子里,端到餐桌上,回到厨房又做另外一个菜。
孙晓红刚才的一番话,让高智贤深感意外。她心里一怔,真的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孙晓红,她的内心竟然如此的强大和坦然。她不得不用佩服的目光,将孙晓红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她身上的自信,带着一种锋芒毕露的倔强,把人拒之千里之外。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高智贤没有想到,一个面对前途谈人生的小女生,竟然能如此的淡定和镇静面对眼前的一切,她太不简单了。高智贤不得不对她这位暗暗佩服起来。
饭菜做好以后,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餐桌旁边。高智贤拿起筷子,她从盘子里面夹起一片瘦肉,放到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真香!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现在看来,我不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跟你在一起就是学本事,长见识,我算服了你了!”
“这算啥本事!人要在这个世界生存就得吃饭,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做事。我手里没有金饭碗,也没有银饭碗,只能靠两只手活命。生活和活着,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命运对我来说,即使是活着,也不要活得那么卑微。”孙晓红意味深长地说,她平淡无波的声线,让人感到了一种无法捕捉的信心和力量。
卢明远从郭艳梅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他一直微笑着,看样子收获不错。郭艳梅没来送他,可能是碍于情面,因此才不肯露面。卢明远回来后,孙晓红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把他俩送到了站点。孙晓红的嘴巴,一向是很严守,不管什么样的事情,入了她的耳朵,就会立即停止。她不会外传和乱讲,即使再糟糕的事情,她也不会记在心里,权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为好朋友保守一辈子的秘密。
大巴车来了,他们一前一后上了车,还好赶上了最后一班车。车开走了,高智贤在车窗内向她使劲招手。车轮一闪而过,空中浮起一道尘灰,那是一条不可回环的记忆,瞬间淹没了所有的痕迹。
深秋的午后格外的深沉。空气中透着一股股潮湿的气息,像一片升腾的水雾,凉凉地覆盖着乡下的黄昏。
孙晓红挽着袖管,低头坐在院子里,她默默地洗着衣服。夕阳的光线涌进院子,洒遍她的全身,把她金色的影子照在东边的矮墙上。她的手不停地揉搓着,白净的手背,已经被肥皂水泡得通红,像那些刻骨铭心的疼痛,正一点一点地变得隐忍和麻木。
奶奶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做完晚饭后,来到院子里面喂鸡。她看见小红还在洗衣服,就端着簸箕走了过来。她站在小红的身后,轻声地说:“小红,你一会儿洗完衣服去园子里面摘几根黄瓜来,一会儿你妈他们卖菜回来,咱们好吃饭!”说完,她就朝东墙的鸡窝那边走去。
第十章 家中琐碎()
“好的,奶奶,等我洗完这件衣服,马上就去!”孙晓红低头应了一声,马上加快了手上的速度。
房门大开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徐徐飘了出来,弥漫在院子里面。这种黍米熏蒸的味道,像童年里朦胧的记忆,在心中荡开了一条洞开的隧道,围着这座四面玲珑的小院,慢慢回到过去,又快速回到现实,会让人很容易忘记那些无法领会的忧伤。
这是奶奶的味道,她的厨艺特别好,凡是奶奶做的菜,她都爱吃。孙晓红每天都在家里,专心致志跟奶奶学做饭,有条不紊地打理家务,现在没有那么多烦恼缠身,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是幸福。
现在她洗好衣服后,起身把脏水泼掉,又把那些湿漉漉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抖开,翘着脚晾到了衣杆上面。她回到屋里,扯来一条毛巾,随便擦了擦手,又顺手从橱柜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瓷盆,快步走到院子里,她双手推开栅栏门,一脚迈进去,到园子里面的瓜架旁边摘菜去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个小园子,洒满了爷爷的汗水,瓜果蔬菜,样样不少。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总会想到餐桌上丰盛的菜品,都是他精心侍弄的成果。爷爷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他高大的身板现在已经变得佝偻,听奶奶说,爷爷年轻时候,念过私塾,他读过很多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他成了村里的一个铁匠,他读过的那些书,都装在一个很大的书箱子里面,像被遗弃的旧物,被放到仓房的角落里置而不问。因为没有太多的用途,家里没人拿它当作一回事儿,后来不是作废了,就是送人了,再就是被蛀虫嗑得成了粉末,成了一堆垃圾。
爷爷一辈子都忠厚善良,很少与村里人发生过矛盾。爷爷的一生非常的坎坷,他经历了清朝的覆灭,经历了民国的战乱,还经历了很多很多,但他从不津津乐道,溢于言表。
对于爷爷的印象,孙晓红只能从奶奶的只言片语中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些,至于其他的事情,爷爷不想说,她也从来没有问过,或者说,她也不知道从何问起。
后来,孙晓红一概这样理解爷爷:他一向很少说话,总是沉默着,他的身影,整天在园子里面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像夕阳下的乡村,朦胧不清,却又深沉厚重。
孙晓红进园子以后,她站在瓜架下面,挑了几根鲜嫩黄瓜,摘下后,又弯腰拔了几棵大葱。家里人都爱吃大葱蘸酱,这是哪一顿都少不了的小菜。回过头来,她又摘了几个半青半红的小辣椒,这是爸爸爱吃的东西,他的口味很重,他顿顿离不开辣椒,感觉不吃辣椒,吃什么菜都没口味似的。
孙晓红摘完菜后,回到院子里,她站在墙角里慢慢扒起葱来。一股辣味直刺眼球,她急忙捂住眼睛,进屋洗脸去了。
掌灯时分,一抹昏黄的月光,幽幽地洒进胡同,路面黯淡起来,周围渐渐变黑。咣当一声院门开了,孙国栋赶着马车从院外走了进来。小红妈一脸疲惫地跟在马车的后面走进门来。她身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的钱包,用手捂着,生怕它掉在地上。钱在每个人的心里,永远都是重要的名词,小红妈习惯用沾满泥渍的右手紧紧地摁着这个小小的银行。钱包里鼓鼓的装满了零钱,里面的大票和小票都带着血汗的味道,也带着全家老老小小的满足和欣喜。
农村人光靠种地也挣不了几个钱,没有来钱路,又不想吃辛苦,就坐享其成,哪来那么多好事。因此,小红妈每每看到身上的钱包装得满满的,想到自己的力气终究是没有白费,她也就知足长乐了。
马车上面的菜筐也是空空的,看来今天他们的菜卖的不错,白天走了那么远的路,每到一个村子,他们都得大呼小叫地吆喝一番,然后再和那些斤斤计较的村民们讨价还价,他们从早晨一直周旋到晚上,有时候碰到几个爱占便宜的老太太过来碰瓷,小红妈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任由她们偷拿几个柿子,或者是偷拿几根葱,也不好多说什么。这些爱占便宜的老太太,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她们可以满大街倚老卖老,别说小红妈惹不起,就是几岁的小孩子,恐怕也得退让三分。
这样一天下来,小红妈说得口干舌燥的,嗓子直冒烟,人也着急上火,满嘴起泡,有时候嗓子哑得都说不出话来。想来想去,都是为了一口饭吃。好歹是卖空了菜筐,回来再数数包里的票子,总算没有白费辛苦,她常常拍拍胸脯,苦笑一声:值了。
小红妈进院后,回身关上院门,她没有直接进屋。而是快步走到院子里,看看猪窝,又瞧瞧鸡架,见这些小动物们吃饱喝足后,都闭着眼睛乖乖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时,这才满意地回到屋里。然后,她从水缸里面舀来一盆清水,又脱掉身上的外衣,开始洗脸。家里有奶奶打理家务,她心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放心的事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自从她和大岩妈吵过架后,胡同里再也没有人当她的面说风凉话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吗,其实,她也不想把事情闹成这样,气是出了,人她也给得罪了,本来两家的关系处得不错,现在可倒好,两家的家庭主妇竟然为了几句话,闹个不亦乐乎。她这个人心直口快,哪说哪了。可是大岩妈就不一样了,她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呢,她本来就心胸狭隘,性情阴冷,只要有个机会,她随时随地都会打击报复小红一家。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有的时候,碰见像大岩妈这样的泼妇,多少得长个心眼,要不被暗算了,都不知道是谁干的。邻里之间,她竟然这样居心叵测,真是防不胜防啊。经过那次闹腾,现在胡同里消停多了,如果大家再无事生非的,那就是故意作妖了。都一个胡同里住着,平时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犯得着水火不相容吗?
一条鱼搅乱一锅腥,就一个大岩妈也代表不了一个胡同。像她这种不可理喻的人,在整个村子里面都找不出第二个。再说,自己家里的活忙得脚打后脑勺,她也没时间掰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白天,小红妈不是在地里摘菜,就是到市场上买菜,很少再跟邻里之间交往。时间一长,她啥都忘了。
马车进院后,立刻停了下来。孙国栋很快把大白马从车上卸了下来。累了一天的大白马,终于放松下来,它从夹板上下来,抖抖脖子上的鬃毛,抬着脖子站在院子里面,龇着大牙,把嘴巴对着天空“灰灰”地叫了几声,然后又使劲抖抖身上的汗毛,用前脚刨刨地,使劲嘚瑟了一会儿,就被孙国栋牵到了马棚里,栓在了槽头上面。
为了犒劳它,孙国栋特意给它拌了一些上好的草料,放进槽子里面,然后拿起一个大刷子,乐呵呵地给它刷起身上的卷毛来。大白马静静地站在马棚里,它一边慢悠悠地吃着草料,一边极为享受地感受着孙国栋给它的全方位按摩。马是通人性的动物,跟主人时间久了,感情也深。
这匹白马高高大大的,全身上下的毛油光锃亮的,长得*的,特别引人注目。它是孙国栋专门找人像挑明星似的,从草原上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它来家里的时候才三岁,一眨眼,现在都已经七岁了。这几年之间,人老了,马胖了,合二为一,家里田里的活,都没少出力。孙国栋就像爱惜良将一样爱惜它。凡是苦活累活,他都要给它吃小灶,不让它受半点儿委屈。
人没有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孙国栋每次给它喂草喂料的时候,都把草料都筛得细细的,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从不糊弄。刚才他去草棚筛草的时候,发现棚子里面马草已经没有多少了,就打算去坝外割点儿新鲜的马草回来。新粮新草都养膘。
农村人养牛养马,家里的草棚里,至少得有两三个月或者是半年的草料,过些日子就要收秋了,到时候大家都忙着干田里的农活,大白马没有上好的草料吃,要是干不动活,那怎么能行。
孙国栋喂完马,又把马棚扫得干干净净。他从马棚里出来的时候,抬头看见小红的爷爷,挑着一担子黄蒿从院外走了进来,说了一声:“爸,你咋又出去割黄蒿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不是告诉你别去了吗?等我哪天有功夫,我赶车去坝外割它一车回来,就够你用了,何必大老远跑到西山去割,挑这一趟,那得多累呀!”孙国栋说完,赶忙走了过去。
现在正是割黄烟的季节,他从西山割来这些黄蒿是用来苫黄烟的。爷爷走到院心,弯腰放下肩上的担子,又把扁担倚在墙角,走到小红爸爸跟前说:“这几天没有雨,趁着晴天,就出去割一些,反正在家里也没啥事儿,割点儿就割点儿呗,累啥。”爷爷说着,扯下脖子上的白毛巾,在他的额头上擦起汗来。
第十一章 简约出行()
晚饭的时候,全家人团团围坐在一起吃饭。白天各忙各的,谁都不打扰谁,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能开心地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闲聊,每个人把自己一天的经历,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太顺当的,都愿意毫不保留说出来给家里人听。
餐桌前,小红爸爸盘腿坐在爷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