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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笑着点头。的确,到现在为止,他们在开发蓝印花布的花色上投入不小,既有金钱上的投入,也有精力和构思上的投
“这种面料是我们国家独有的,如果我们运作得当,未必不会成为我们的拳头作品。首先,它是棉制品,穿着很舒适,而且它用的是纯天然的植物染制,正迎合了国外时兴的环保要求。我想,它应该很有市场吧?”
经过寻访和努力,他们设在江南的作坊,顺利研制并生产出两千年前,发源于钱塘江流域的手工蓝印花布,同时还融入了绿色环保的原则,利用传统的“防染印花”工艺,用保健植物………板兰根叶子发酵后作染料,使人们在获得美的同时,还得到了健康。
大山捏捏她耳垂,笑道:“还有一个原因,小洁也想看看,自己在这种面料走向市场的路上,能起到多大作用,是不是?”
董洁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笑,带着一点忸怩承认道:“是吧,我也有虚荣心啊。”
服装界竞争最激烈的时代还没有到来,现在的时机最好。况且,对设计师来说,能最先把一种面料同自己的设计结合起来推向市场,并且这种面料还有悠久的历史,细说起来,也算是一种幸运。
董洁从前对蓝印花布并无研究,也没有接触过。只记得后来比较流行的那种自然风、中国风中就有很多蓝印花布的元素,很多老外喜欢,都买来穿在身上。
如果她提早介入,并且把这种面料推向国际市场,结果会怎么样呢?真让人期待啊!
每一次参加发布会,都能拿出与众不同且引人瞩目的作品,这对设计师是很大的挑战,也是所有人一直为之努力的方向。董洁对自己的这个构思非常满意。
“哥?”她注意到大山脸上有些欲言又止的犹豫,奇怪道:“怎么啦?”
大山迟疑了一下,问她:“非要在今年做这场发布会吗?能不能往后推一推?”
“啊?”董洁不解的歪头,疑惑道:“哥,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准备参加今年的时装周了?”
“不是,”大山摇头,“当然要参加。我想,能不能把发布会的主题,换成真丝?嗯,如果太麻烦,那就算了。”
蓝印花布的专场发布会,她准备很久了,如今自己一句话,让一切推倒重来,她的失望是一方面,大山最担心的是加大她的工作量,给她增添不必要的压力。
董洁想了想,笑道:“不麻烦。我们商量过,要在这之后做一场真丝的发布会,哥你怎么想提前?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吗?”
“我们现在主要在做真丝市场,今年国内会有更多人加入进来,多少会带来一些冲击。”
大山笑道:“咱们虽然不怕,还是做的再周全些比较好。做一次真丝专场的发布会,对市场也是种呼应和促进,你说呢?”
“对哦,瞧我笨的,都不知道变通,把这两个主题换一下多好?还得靠你来提醒。”
董洁敲一下自己的脑袋,“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呢,来得及。大概的面料国内都买得到,如果颜色和质量上有特别需要,就让他们从国外邮寄。”
东方元素服装公司与国外厂商合资的丝绸纺织厂已经上马,除了开发和生产高档的各种真丝面料,同时亦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研发分部,负责整理和搜集国内传统和独有的一些高档丝绸品种,也包括聘请那些有独门手艺的民间老艺人。
这些老艺人的独门手艺和国内一些独有的丝绸制品,经过系统整理和巧妙运用,它们将是董洁真丝发布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旧友
更新时间:2009…1…28 0:36:51 本章字数:3560
大山与董洁性格上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那就是勤快与慵懒!
大山是个精力很充沛的人,他每天只需要睡够六个小时,就足以应付一天的工作所需,而董洁认为睡满八小时才是最科学的。
其实这一点两个人做到的时间都不多。除非特别疲劳的状态和董洁缠着不准他起床,大山一般情况下是晚睡早起的人。董洁每天没睡满十个小时的时候很少。
大山一直对她运动量太少的现况不满意,适当的锻炼对健康有好处,冬天太冷,夏天太热,春天不冷不热正合适,于是制订了晨练的计划…………慢跑。
董洁只坚持了三天。
第四天,大山依旧唤她起床,“小洁,该起了。”
董洁装听不见。大山看她眼睫毛微微颤动,就知道小姑娘在运动方面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老毛病又犯了,“早晨空气新鲜,你陪哥哥出去运动一下,回头接着睡回笼觉。乖,起来啦。”
猫眯一样蹭蹭他,不回答,规律的鼻息声更清晰了。
大山好笑的捏住她的鼻子,“做运动最要紧的是持之以恒,咱们是怎么约定的?君子一诺千金,这样子可不行啊。”
董洁不胜其扰,翻个身离开温暖的胸膛,抱住被子抵死缠绵,头埋进被子里学驼鸟,她听不见听不见!
“你不去,哥哥可不等你啦?”
被子里终于有了动静,一只手伸出来,挥动几下,做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个小懒虫,“你还是女孩子呢,谁家的女孩儿像你这个样子?这个点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样有反悔的权利!”
董洁探出头来,掩嘴打个浅浅的呵欠,眼睛里仍然有睡意残存。“干嘛要跟别人比,懒一点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蚕蛹般裹着被子蠕动,最后滚进哥哥怀里,鼻子一皱,笑容里三分得意三分淘气三分狡黠一分讨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说过,不管我什么样子。你一概照单全收。你是说话算话的男子汉,最讨厌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担心呢。”
别人需要上学,当然得早起做准备啦。她从前因为身体不好不爱动,也养成了睡懒觉地习惯。这个习惯一旦养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讨苦吃呢。
大山摇摇头。隔着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气又好笑,“瞧你这点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门,她下午在服装学院有一堂课,说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学校,下午换他等她,然后两个人回外公那边吃饭。嗯,最多到时候找时间多陪她在校园里走走就好,现在嘛。还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点钟,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已经到处是人,很热闹。
有提笼溜鸟儿的,有声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着太极剑太极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动脑细胞开始兴奋的捉对儿厮杀的……无论城市怎样的繁忙。总能在街边的树林里,看见享受生活的人们。“活着图个乐儿”。折腾完了,再回去睡回笼觉。
大山一身白色运动服,配着同色的运动鞋,围着公园跑了一个来回。早晨地空气就是好,头脑也觉得特别清醒。迎着初升的朝阳,他再次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洁拽起来跑步,不能再任她由着性子来!
吃过早饭,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过来。
董洁很喜欢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让她整天跟他们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单纯,童真的笑脸最具感染力,让人看了一颗心情不自禁也跟着变软。都说带孩子不容易,因为孩子并不总是小天使。但短时间相处,享受的却是纯粹的愉悦。
因此,董洁隔三差五会把唐峰接来。时间也不长,玩几个小时,等他爸爸妈妈下班过来,就把他带回家。大山很疼他这个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欢这个大哥哥。每次兄妹俩去部队大院,小家伙就像无尾熊一样缠着他,爷爷奶奶抱都不跟,常常被爷爷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着骂他是个小白眼狼。
春暖花开地季节,又是天气晴好地日子,最适合户外活动。
大山提前打电话给妈妈,让把唐峰送过来。大四的课不多,北大校园里春光正好,兄妹三个在校园里玩,小家伙也能在他上课的时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园在明清两代是著名的皇家园林,数百年来,其基本格局与神韵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丽特色,春天的时候,尤其风景如画。
大山去上课,董洁牵着唐峰的手,在校园里信步而行。
配合着小家伙,说一些童言童语,偶尔穿插着引导他背唐诗、玩游戏……穿戴的像个帅气地小小王子,小家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后。
没有同龄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家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总有许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学,也忙着学习外语和钢琴等才艺。相比之下,倒是小洁姐姐陪着他的时间多一些,而且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块看上大半天地动画片,她也会耐心的陪他做游戏。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洁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可是不行,小家伙一分钟也不肯安静。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万不要出声,姐姐来找你,好不好?”
唐峰兴奋地点头,眼睛盯着前边的树。好几棵树错落的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体,姐姐一定很难找到他啦。
穿过草地,小家伙灵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树后。
董洁趁机蹲下来歇脚,故意等了一段时间,才去寻人。
树后没有。董洁仔细找过,都没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点着急,但并不很紧张,这里是北大校园,而且小家伙调皮归调皮,人很机灵,不会跑太远。
不远处另有几丛绿色植物,枝叶蔓延遮住视野,也容易藏身,不用猜,他一准躲过去了。
果不其然,刚靠过去,就听到小家伙清脆的童音,似乎正与什么人讲话。
“小峰!”
从草地上绕过去,董洁看到一个背对着她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的背影,正弯腰很认真的听小家伙说话。
“怎么跑这么远?姐姐刚刚喊你,没听到吗?”
小家伙咯咯笑着摇头,“小峰和、大哥哥说话,没有听见!”
“姐姐来了?”高个子男生笑嘻嘻的捏捏他肉乎乎的脸蛋,笑着回过头。
那张脸正好沐浴在阳光下,让董洁有种瞬间的眩晕感,………非常熟悉的、一张脸!
“我不是坏人,”男生本以为小男孩的姐姐是学校的某个学生,没想到这么小,见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很吃惊的样子,急忙举手道:“别误会,我不是坏人!刚刚我在这里看书,这个小弟弟一头撞过来,我们俩就说了几句话。”
一个名字在董洁嘴边转悠,几乎溜出唇边。
“来,认识一下,我叫萧烨。”
“萧烨?”终于可以低呼出声,以一种吃惊和意外的语气。
萧烨误会了这种吃惊。“是萧萧风雨的萧,火华烨,不是吃东西的宵夜”
其实是很好的名字,只是总有些人比较敏感,每次听到都在第一时间扬眉吃惊道:“宵夜?”
萧烨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据说母亲怀着他的时候,胃口变的很奇怪,总是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爸因此没少受折腾。
有一天,孕妇大人心血来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时分天气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着老公转了大半个城市满足了她的愿望。
刚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洗,母亲大人就开始阵痛,她痛心的看着那串晶莹剔透的果果与她无缘,被送进了产房。
生产完,尊医嘱,一时不得吃凉性东西,于是在起名字的时候,惦记着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最最赶巧的是,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萧!
董洁偏过头,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下了乍然相见的意外和惊喜。而心里激动的情绪依然在涌动,像潮水。
有一些执着与想念,像爱情一样鲜明,但是比爱情更加坚固宽厚,也更加持久,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微笑,隔着重重的岁月,依然鲜明和生动!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毕业
更新时间:2009…1…29 12:48:02 本章字数:3513
现代人,即使遇见了自己最渴求的那份爱情,也会把平等自爱自尊自重等等,随时摆在一个天平上去秤量,理智的拨拨打打,像打算盘似的计较着,绝对不能输给爱情。大家渴望爱,却又要求在爱情里,理智一定要高高在上。会时时告诫自己:切莫因为爱而失去自我,否则那就不是爱了,而只是没来由的狂热而已。
有些人从没有真正爱过,对于爱渴望,但又浅尝即止。有些人总在恋爱,他们享受爱情的甜密,在一场又一场感情中流浪,经历丰富,却又找不到最后的归处,于是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忠实,其他人全都不值得信任,即使,他们还是想要遇见爱情。
董洁感情开窍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那个时代,独立自我是绝对的主流。她也陷入了这个怪圈,一直单身,单身到后来,变的不再相信爱情,或者说,相信世界上有爱存在,爱到深处无怨尤可以生死相随,但并不相信自己会是那个幸运儿,自己一个人,是孤单了一点,至少不会受伤。
二十多年活下来,她也有过对爱的憧憬和向往,也会喜欢一个人。
而萧烨,就是她唯一一个曾经动心的男人!
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最后并没有走入爱的世界,但,他们发展出了另一种不逊色于爱情的亲密关系。
他是她名义上地男友。她是他地女朋友。外人眼里都这么看。甚至,她以这种身份拜见过萧家的长辈,被长辈追着问:什么时候结婚呢……
如今董洁完全适应也融入了现在的生活,有时候回头想想前尘往事。往往有一种失真感,像看一本小说,又像做了一场梦。而梦里的人与事,在另一个虚拟地空间活的自由自在,两不相扰,慢慢也失了打扰的心思。
董洁想过,北京城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有一天她或许会遇见从前的朋友。
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突然,“萧烨。你在这里读书?”
“不。我是学医的,这段时间在附近的医院实习。今天阳光好,就偷了空,跑这边看会儿书。”
董洁笑笑,“那,我们俩个打扰你了吧?”
萧烨摆手道:“哪里呀,我看了好一会儿,正觉得有点乏,我还在想:要是有人可以和我说说话多好?这个小家伙就出现了。”
唐峰对这个陌生的大哥哥感觉不错。在一边拽拽人家的裤脚,很不客气的要求道:“哥哥抱,抱抱!”
董洁嘴角地笑痕加深。萧烨一直很有孩子缘,不管男孩女孩,都喜欢缠着他。说来也怪。他明明是南方人。却长了一付北方人地身板,配上浓眉大眼的四方大脸。加上宽宽的肩膀、敦实的体格,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忠厚善良、义薄云天!
萧烨抱起唐峰,左右看看,“去那边坐会儿吧?”
得遇故人,董洁心情很好。
这是一段她没有参与的历史,这时候的萧烨是一个爱笑的年轻人。依照她隐约的印象,现在该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地时段,即有锦绣前程,又有美好的爱情相伴,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阳光开朗,与日后那个整日端着一张平静无波的面孔的他炯然不同。
从前他们俩个相遇的时候,萧烨已经恢复单身。还是非常熟悉之后,她才断断续续了解到一点压在他心底地秘密。
萧烨有一个同性爱人,这段感情甜密期结束于他从学校毕业时。离开学校那个相对单纯地环境,踏上社会,要顾虑的问题一下子多了起来,又有来自长辈催婚地压力,两人几经离离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