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果然,8枚导弹没受到任何影响,就从飞镰的黑气中穿了过去,然后因死亡气息的影响,在后面的空中爆发成巨大的火球。而飞镰继续旋转着,如割破一张纸一般,轻而易举地切入旋风,并且朝上方的鹰追去。要知道,镰刀的飞行完全由强大精神力控制,并可追踪有生命的目标,想逃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鹰这才大感诧异。
兰德尔不知道鹰的铠甲能否抵挡住将力量完全集中到一个平面的镰刀的攻击,连忙跃起,以右手在空中连绘两两相叠的六个短横,组成一个黑色的坤卦图形,然后将暗之力凝聚到右手,呼喝一声“急急如律令”,击了上去。六道短横首位相衔,重新排列成一个正六变形,然后发散出无数幻影,并旋转着扩大起来。六边形正中,是一个充斥着迷幻色彩、无比深邃的空间,随着一声深沉的长吟,一条黑色火焰形成的长龙就张开大嘴,突破时空的阻隔,冲了出来,朝飞镰扑去。
本来以它的速度,是不可能追得上早就切入旋风、马上就要没入鹰之铠甲的镰刀的,但自从黑龙现身,四周时空就受到了某种影响,时间流动不正常起来——除了黑龙本身,其他一切似乎都静止了。如同傲视众生望着一般,黑龙优雅地舒展着黑火组成身躯,并不时洒下暗色微粒。它一口叼住镰刀,满不在乎地咬碎,然后咀嚼几口,吞了下去,时间的流动这才恢复正常。
由于一时不能理解眼前的状况,鹰停了下来,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道:“雷大人?您刚才用的也是暗黑力量?这似乎与记录中的不符啊……”
“要告诉你们这些人多少次,我不是雷……”将黑龙召回原来的空间,兰德尔也有些气喘了。由于没有使用惯用的武器作为辅助道具就强行扭曲时空,这招“暗龙吟”比平时多消耗了他不少气力。好在他本身就极其强悍,所以很快便恢复过来,用讥讽的口吻道:“喂,你这家伙还真迟钝,居然连物理攻击、精神攻击、魔法攻击也不分!你的数据库里难道就没有点有用的资料吗?”
听到这些,鹰的情感并没有起伏,只是平静地答道:“我本身还是不完善的产品,但我会努力学习的。事实上,学习能力正是设计者赋予我的特长……”
“先别说这些,”兰德尔挥手打断他,“我们弄坏了小刀刀,主人来索赔了!”话音刚落,弥漫着黑气的树林中浮现出不少身影,不过最先看清的还是那些猩红的眼睛和苍色的火焰。接着,森森白骨、虚无的鬼火、妖异的皮肤、散发浓重血腥味的铠甲……也一一显露出来。
面对种种令常人毛骨悚然的生物,兰德尔反而像见到老朋友一样笑了起来:“骷髅、僵尸、亡灵、食尸鬼、吸血鬼、死灵骑士、魔族、巫妖……哦,还有修炼成精的妖魔?种类还挺多嘛,你们都想在这领域的庇护下获得新的力量?”
一个裹在紫色斗篷的“人”拨开层层围拢的众魔物,走了出来,俨然是这里魔物的首领。他手持羊头骷髅魔杖,身着装饰着尸骨的黑色软铠,浑身肌肉发达,但头部完全是个焦黄的骷髅,眼眶中跳动着诡异的红光。红光一张一缩之后,他发出一阵阴森森的冷笑,然后用沙哑的声音道:“颜色比深夜还要漆黑,气味比血腥还要浓烈,带给活物的只有死亡和绝望,回荡在身边的只有灵魂深处的哀号,大地之上再也没有比这里更邪恶的地方了,这就是吾等梦寐以求的乐土!而吾等无论付出何种代价,哪怕不复存在,也要捍卫这片乐土!”当他说到这里时,这些个性阴暗的魔物竟然群情激奋,纷纷用自己的最大声音叫道:“捍卫!捍卫!”一时间,这恐怖协奏曲传播到了每个角落。
长着骷髅头的人抬起手向下按了按,示意安静,然后对兰德尔道:“这位小朋友,看样子你同样也是黑暗臣民,为什么要帮助你身后的那个人呢?我很想知道其中的理由。”
“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理由啦,”兰德尔轻松地笑了笑,“因为我的目的和他差不多啊!我要……毁掉这个该死的领域!”听到这里,不少魔物以自己的方式表示出愤怒——骷髅的下巴磕打着,骨骼也咯吱作响,还发出磨牙的声音;吸血鬼冷笑着,将锋利的牙齿龇出更多,并舔起血红的嘴唇;死灵骑士们眼中的红光或苍焰更旺了,开始不安地挥舞手中的武器——长剑、枪矛、巨斧、战锤、链球……四周的妖异气息更加浓烈,一些魔物甚至缓慢进化起来。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在我骷髅王面前,最好还是把小聪明收起来,我的同伴可都是些缺乏幽默感的家伙。”已经从消灭夺魂飞镰的一击中看出兰德尔实力非凡的骷髅王故作轻松地道,手中的魔杖却握得更紧。他那对红光组成的眼睛变成了两张极其微小的面孔,开始念诵不同的咒语。
兰德尔噗嗤一笑:“我为什么开玩笑?事实上,这个领域并非你们的乐土,而是你们的坟场!你们喜欢的东西只是某个巨大熔炉预热时的副产品,当它增大到一定程度后,就不再只是感应和增幅周围的黑暗力量,而是要开始源源不断地吸收了。就像江河入海不可阻挡一样,这块巨大的磁铁会用无法逃逸的引力将你们全都吞没,让灵魂和意识在熔炉中完全粉碎,只剩下纯净的能量供它使用!”
听到这描述,就连已经身属不死生物的骷髅王也不禁颤抖,可他转念一想,世上哪有这样可怕的东西?这岂不是让黑暗力量自我毁灭的陷阱?若是果真如此,那些伪善的家伙早就乐得使用它了。于是,他重新恢复威严,暴喝道:“一派胡言!我看你是专门和我们作对的驱魔人!”
“驱魔人,死!死!死!”恶毒的诅咒此起彼伏,而骷髅王趁机发动了准备已久的攻击:一个巨大的剪刀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兰德尔脖子周围,猛地一合!与此同时,骷髅王魔杖上的羊头骷髅那空洞的眼眶中浮现出咒文,一道宽大的镰刀刃带着火焰,顺着尖长的脸颊伸展出来。骷髅王舞动镰刀,一下跃到鹰的面前,狠狠砍了下去。
“当!”镰刀被一阵大力荡开。骷髅王怒气冲冲地看着眼前突然冒出来的对手,还有他手里的武器——一根半黑半白的短棒,诧异道:“怎、怎么会?!”
在鹰身前出现的兰德尔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不慌不忙地握住短棒两端一抽,短棒分开变成一黑一白一对没有护手的短刀:“没办法,本来不想用的,是你逼我的!”说罢,他将白刀向魔物群中一丢,然后身形一闪,消失在空气中,只留下带有狡黠笑容的残影。这下骷髅王总算知道兰德尔是怎样避开刚才的索命剪刀的了,他本以为那攻击事先毫无征兆,可没想到瞬间移动比剪刀合拢还要快得多。不过骷髅王想到这点时已经有些晚了,兰德尔的刀已经从背后捅入他的身体。好在他不像吸血鬼那样具有怕攻击的心脏,被刺到何处都能利用恐怖的再生能力加以修复,所以强忍愤怒,回转镰刀钩扫背后,但兰德尔早已再次移动。这是当年的第一杀手雷早期所用的最得意的战法,精确攻击、瞬移、再攻击、再瞬移……片刻之间便能夺去无数性命,而且在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也极为有效。
虽然骷髅王并不像一般魔物那样脆弱,但实际上他还要感谢刚才兰德尔手中所持的只是具有暗之力量的黑刀,所以伤害全是非致命性的。用余光搜寻兰德尔的位置时,他已经看到了刚才掷出的白刀造成的惨状:那刀浮在空中,爆发出耀眼的圣洁光球,大片魔物连抵抗都来不及,就直接被纯净的光之力量完全蒸发,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如果换作是它刺入骷髅王的身体,就算有能抵御神圣攻击的铠甲“信徒之骨”保护,骷髅王多半也会遭到重创,一时难以恢复。
而鹰也开始抽出腰间的长剑反击,他拨开一群骷髅投掷过来的骨棒后,长剑赫然伸展成比身体还要高的巨锤,接着,锤头四周护甲爆开,露出里面发光的本体。看到那不可直视的光芒,兰德尔一愕:“琳的最终降临?他真的在学习……”而四周的魔物则如退潮般向后退却着,虽说号称“不死”,但被光完全抵消就是彻底死亡、而且不可能再复活了,就算对这世界没什么依恋,谁也都不想完全不存在。可鹰还是找准了目标,抡起巨锤跃了起来,然后用尽全力向下砸去。
“该死!”骷髅王再也不顾寻找兰德尔,全速冲了上去,横起魔杖,死死架住巨锤。光与暗,神圣与死亡,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碰撞在一起,互相侵蚀、抵消,然后变成纯粹的能量冲击释放出去。两人周围清出大片空白区域,在那里一切都在消散,就连脚下的土地也不断崩陷。
之所以能成为这些魔物的首领,他完全是凭借一身过人的武技和魔法压倒其他强者才夺来这地位的。擅长死灵法术的巫妖没有如此强悍的身体,而战斗力超强的死灵骑士则不会运用如此高明的法术,或许魔族中出现有超越的人,但同样也要配备一身顶级装备才行。骷髅王就是各种能力均衡发展、且同时达到出色水准的混合体,将这些能力合理运用在一起,还会产生更为巨大的力量。
此时,他不仅比拼绝对实力,还全神贯注地念诵起咒语,不顾身体崩溃的危险,将潜在力量全部召集出来。眼看着,他的衣服、铠甲不断撕裂、崩解,浑身骨骼咯咯作响,魔杖竟然逐渐抬高起来,将鹰顶了上去。而身在半空的鹰则将全身重量都当作砝码,尽力将巨锤压下去。
在这场消耗战中,鹰的劣势逐渐显现,随着能量输出加大,他的铠甲边缘开始融化。但这对结果的影响可能不大,因为就算骷髅王念咒,也无法再调动更多力量,一鼓作气将鹰击倒;随着光与暗之力迸发出的冲击逐渐衰弱,两人最后很可能要耗尽力量,同时倒下。
兰德尔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两人中间,他像是不受影响似的,无奈地叹口气,然后将双刀同时插在了巨锤和魔杖中间。两股相互冲击的力量被同源的力量截断,然后缓缓送回各自主人的体内,奔腾不息、就连自己也无法止歇的狂潮总算在柔和的外力的控制下一点点收回。当最后一丝力量都消失后,筋骨疲软的鹰和骷髅王同时跌倒在地上,剧烈颤抖起来。
从毁灭的边缘被拯救回来,骷髅王不禁陷入了幻觉中,尘封在记忆深处的一幕幕往事开始在他眼前重现。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第20话 骷髅王
在那对忽明忽暗的红色光点还是蔚蓝色的美丽眼珠时,他的名字叫亚当。年轻英俊,以及赞斯卡尔王国独一无二的王子身份,都是上天赐予他的财富。小山一样健壮的身躯、甘泉一样温和的笑容,使得王国中许多少女的心都被他夺走。根据权威机构预测,一旦他订婚,医生、疯人院看门人、牧师、殡葬工必定会成为几大热门职业,因为突发心脏病、精神错乱,甚至寻死觅活的姑娘绝对不会是少数。
除了上天的恩赐,最让他骄傲的,还是他的一身出色本领。自幼拜剑皇谢奥尔特…赞…谢诺萨基斯为师的他,在十八岁那年通过严苛的测试,继承了王国历代相传的圣剑“拟…艾克斯卡里巴”。这把外表并不起眼、甚至有些灰蒙蒙的古朴长剑,据说是开拓出这片疆土的第1代国王莱茵哈特…赞…斯卡尔亲手从“天命之石”中拔出的,因为这传奇般的经历与亚瑟王那著名的石中剑艾克斯卡里巴惊人的相似,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意思是“近似艾克斯卡里巴的剑”。由于亚当结束了4代王室成员中都没有圣剑继承者的不光彩历史,所以被举国上下视为英雄,老国王更是对他寄予厚望。
如果不出意外,赞斯卡尔王国饰有的神圣十字架的大红王冠,总有一天会加冕到他头上。
可是,嫉妒、憎恨、不甘……恶毒的火焰在王宫的阴影下燃烧、蔓延。诅咒,正一点点施加到对阴谋浑然不觉的老国王和王子身上。老国王的弟弟,也就是亚当的叔叔,麦克白,因为觊觎王位却眼见无法从民众心目中的英雄——亚当手中争夺,一怒之下,将灵魂出卖给了邪神巴力。虽然本体被勇者的封印禁锢在异空间中,但邪神巴力还是有办法影响这个世界。作为对从不亏待为自己奉献出灵魂的人的许诺的回应,他让自己的一部分力量穿透空间的阻隔,注入麦克白身边的老魔法师萨鲁曼身上,把一个原本只擅长使用风系魔法的正统宫廷魔法师变成了死灵法师,就连性格也产生了很大变化。
而亚当王子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死亡的阴影已经悄悄笼罩在王宫上方。他正因为在王宫门口遇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平民而感到莫名的兴奋。由于从小生长于宫廷,后来又跟随师傅到人迹罕至的极北苦寒之地习武,他一直没有机会亲身体验普通百姓的生活。而世事往往就是那样,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渴望。在同那个名叫辛巴,对王宫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的年轻人一番交谈之后,他惊喜地发现,对王子生活的渴望同样存在于在贫苦人家长大的辛巴身上。于是,两个年龄、相貌相仿,身份却悬殊的年轻人决定,互换身份,以体验以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生活。
在这个等级分明的封建国度中,辛巴没有地位,也没有别的特长,只能卖苦力谋生,不过长期下来,也锻炼出一副不错的身材,虽然和经剑皇之手严酷培训出来的亚当王子比还差了一点,但在穿着衣服的情况下,也能蒙混过关了。两人互换衣服后,在镜子前一站,如果不仔细分辨神情、气质,光看外表,倒也没什么太大破绽。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王子打扮的辛巴用力扯着自己的脸,直到脸颊一片通红,眼泪都流出来为止。
亚当王子笑望着那个作出奇怪举动的辛巴,道:“我们不忙换回来,你先替我当几天王子,我要到民间转转,看看国王的子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辛巴连忙单膝跪到在真正的王子面前,诚惶诚恐地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我……我简直不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心中的感情!只要能体验哪怕一天……不,一会、就一小会的王子生活,这一生就已经再无遗憾了!我要向伟大、全能、无所不知的主起誓,从今往后誓死效忠王子殿下!”
“好了、好了,我也要感谢你给我这个机会呢!”王子把自己的替身搀扶起来,然后带上圣剑拟…艾克斯卡里巴,越过高高的围墙,悄悄离开了王宫。“有了这体验,我将来会成为一个好国王的。”他的头脑中全被天真美好的想法所占据。
此后的几个月,也许是亚当王子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先是以辛巴的名字在全国各地游历,后来因随身携带着剑,在一家小酒馆中结识了刚刚组成“疾风之狼”佣兵团的几个年轻人,并应邀加入。他至今还记得,那个不起眼的小酒馆甚至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只是因为那里供应的私酿啤酒有种独特的辛辣味道,而老板娘又年轻风骚,而被熟客们戏称作“烈焰红唇”。那时候,坐在酒馆里那有些年头的粗糙木桌前,初出茅庐的一群年轻人还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他们只想在不断的冒险中磨练自己,变得更强大,以便在广阔的世界中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就连完成小小的冒险、简单的任务,也会让他们感到兴奋,而隐藏了真正实力的亚当,却也从中分享到了并不轰轰烈烈、却如涓涓细流一样清澈甘甜的快乐。他在冒险日记中写道:“真诚地付出,总会得到真诚的回报,这一过程就是快乐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