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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踩情郎 正文 戏踩情郎(1)
章节字数:4209 更新时间:08…05…09 18:06
但凡得道成仙的,无论其前身是人、是妖、是精,其气、血皆能助长万物之灵气。得到一口仙气、一滴仙血比在凡间苦苦修行更能助长功力。也就是说,仙气、仙血是非常非常珍贵的。
可是,蔷薇仙子今天损失的可不仅仅是一两滴仙血而已,难怪她要呼天城地了。
“你们谁来告诉我,又不是在荒郊野外,为什么这城里的大街上竟然有蛇?!它就不怕被赶夜的车子压死、被出来吃消夜的猫呀狗呀给啃了吗?”一个娇俏可爱的人儿一手捏着小青蛇的七寸,一手抚着正在淌血的腿肚,对着“护送”她的两位仙使大吼。疼死了啦,若是有时间,真想把它剁了做蛇羹。敢咬她?真是胆大包天!
虽然天气不热,确切地说,在初春的夜里感觉还是挺冷的,但在场的三个人中,除了那位正在跳脚的少女,剩下的两个已是浑身的汗水——冷汗!为啥?只因为眼看就可以圆满完成的任务竟又横生枝节。
哎!说来可笑,三人同属仙字辈,凭什么他们两个就必须被这女娃儿吃得死死的?他们是很想振作,可一想到她那些千奇百怪、防不胜防的整人法子,不自觉地就会打心底发麻——为了将来有好日子过,即使忍字头上一把刀,也要坚持到底。
“这个……这个……”瞧她凶巴巴的样子,说什么好呢?他们可没有西天如来佛祖说得地涌金莲的本事,只怕绞尽了脑汁说出来的“安慰词”也浇不灭她心中的怒火。
“这个什么?你们的眼睛长着干什么用的,看见它不会把它踢一边去?”
两仙使被骂却不能回嘴。这能怪谁啊?他们才落地,她也不看清楚地形就一脚踩在人家的尾巴上,当然会被咬,他们想救也来不及。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踩到的是一堆狗屎——不是他们坏心眼,只是这样想可以让他们的心里好过些一一也比现在要好办得多。
“这个……万物皆有灵,踢它一脚有损功德,而且……”
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我呸!有灵还敢快我,它分明比猪还要笨上一千倍。”她拎着青蛇,对着它的小眼睛,恨得咬牙切齿,“它吞了我的血!”
“时辰快到了,就让它去吧,别误了正事。一个仙使屈服在她的“淫威”下,只敢小声地提醒。
“不行,这不是便宜了它?凭什么我要下凡做牛做马,它却占我的便宜!”
“是做人。”一个很小的声音补充道。而且那是她自找的。谁叫她老闯祸。
“闭嘴!如果不把它处理好,这事我就不干了。”她作势要走。
“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行行好,先去吧,我们稍后再解决它行吗?”
两位仙使被任性的蔷薇仙子搞得头痛不已。谁说做神仙好的?对于他们这两个负责护送(实为押送)仙子下凡的小仙来说,日子还不是普通的难过。若不是临行前玉帝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们一定、务必盯着她直到她投股之后方可返回的话,他们早就找机会开溜了,哪还要受此闲气。
天上的众仙们怕是已经在敲锣打鼓欢庆送走专门捣蛋的破坏王了,可他们两个还要在她的身边待上两个时辰,期间不仅要帮她防止蜂呀蝶呀的缠绕,还要注意不要让她一个不小心误杀了某些倒霉的生灵。
看着对面灯火通明的房屋、来往如梭的仆人,又听到妇人阵阵的尖叫,两仙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拼命催促蔷薇投胎:“蔷薇仙子、好姐姐,待会我们把它送到镇妖塔关起来总行了吧?”
“不行,那我怎么报仇?!”她的血可不能白流,此仇不报非“仙子”。
两仙使只能摇头。即使想破头也想不通像她这样爱记仇、又老搞破坏的花精是如何修炼成仙的。在她成仙后的短短八百年里,天上众仙没有一个不受她荼毒的。今天在天池里养蛤蟆,吓得众仙女花容失色;明天弄死了月老的忘情花;后天又差一点搞砸了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鹊桥相会……前两天,她更是踢倒了太上老君的蓄丹葫芦。虽说大部分仙丹都拣回来了,可是有一颗却跌落了几间,被一个饥饿的小男孩当成冰糖葫芦给吃了。
要知道,这可是仙丹耶,凡人吃了是可以成仙的,但小男孩却没有,只不过他原来病恹恹的身体瞬间痊愈了。
太上老君还以为是自己炼的仙丹效力减弱了,后来掐指一算,原来是因为小男孩心中的积怨太深,怨恨重得连仙丹也渡不了他。于是以蔷薇仙子踢倒了葫芦、导致仙丹遗失为借口,上书玉帝,把她赶下凡间,让她想办法化解小男孩心中的怨恨。名为让她将功补过,实则是因为受不了她的捣蛋,能一日不见便是一日。
而今夜就是她转世之时。偏偏到了最后时刻,她又让青蛇咬了一口。
三仙正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如何处置青蛇,黑暗中一个鬼差拘着魂魄由暗处冒了出来。
“鬼差大哥,他怎么了?”蔷薇向来好管闲事,虽然被无声无息忽然出现的鬼差吓了一跳,脚也仍一阵一阵地在痛,手里还提着“东西”,“事情”也还没研究出个结果,但看那魂魄呆若木鸡的样子,仍忍不住要问。
“原来是仙使和仙子啊。”鬼差上前行了个礼,打招呼,“他今夜要投胎重生。”
“他于吗一副呆呆的样子?投胎后不会也这样吧?”
她走过去,提起青蛇在那魂魄眼前晃呀晃的,不过他没反应就是了。
“喝了孟婆汤就是这样,前生的记忆都没有了,要等投胎后再经历才行。”
“他也要投胎到这城里?”那他俩不就可以做邻居?看他眉清目秀的,她时常见着倒也赏心悦目,不知他要投胎到哪家。
鬼差指着对面大屋旁一户看似中等家境的人家,“就是那个李家——三位今夜为何到此?”
呵呵……还是她好,要转世的可是本城首富家,不愁吃不愁穿,只要渡了那个一肚子恨的小鬼,她又可以重新回天庭做她的逍遥仙子了,这对她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嘛。
蔷薇对问话恍若未闻,自个儿想着开心的事去了。她的双耳一向有自行选择接收信息的功能:对想听的,隔得再远、声音再小也能听得到;对于可听可不听的,嘿嘿……再说啦;对于不想听的,哈,抱歉!她是真的、真的听——不——到!
忽然间一个念头闪过,“喂,两位想好了没?”她高兴地问。
两仙使还在想着如何既让蔷薇满意,又不违反天庭条例地处理这件事,连见到鬼差都没时间打招呼,听她一问,脑袋更是糊成一团。
“我就知道你们想不出好法子。我已经想好了,让它也投胎到李家。大家都住在一条街上,以后让我打呀骂呀也方便。”
“使不得、使不得。”仙使和鬼差连忙摆手。亏她想得出!。
“这扰乱轮回因果的事可做不得,若被阎王知道了,小差可担当不起。”虽然迟钝,可总算搞清楚了三位天界之人到此的原因,而且显然不是件好事。
“玉帝知道了也会怪咱们自作主张的。”
“是啊、是啊!”
“我管你们!”说着,营正扬起手来,就要把青蛇往李家扔。
克差见状赶紧伸出勾魂令阻拦。两仙使也在同一时刻抢上前去,要夺下那青蛇。
当下拳来脚往,场面乱成一团,忽然——“啊……”
不知是谁一掌打到蔷薇的手腕,她的虎口一阵剧痛,青蛇便嗖地脱手飞了出去,直直地飞入蔷薇要转世的王家去了。
片刻后,在一声产妇的尖叫声中——“哇……哇……”阵阵婴儿的啼哭声响进夜空。
“生了生了,恭喜老爷、贺喜老爷,是位小少爷呢!”产婆的呼叫声十分高亢。
屋外的四人当下呆若木鸡。
“怎么办?”蔷薇两眼发直。
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结果!王家本来是她要转世的,可被一条青蛇阴错阳差地把位置给占了去,那她如何是好?
“不关我的事,我还要送他去投股。先告辞了,再会。”鬼差急忙告辞。千万不要有再会的机会,明哲保身一向是最安全的做法,找麻烦上身的事他一向不干。鬼差慌忙拎起晾在一旁的魂魄,拔腿就想走人,完全没注意到魂魄眼里一抹飞快闪过的精光。
“等等,这不好吧,娄子可是一起捅出来的,没理由你先走。”仙使急忙把他拦住。啧,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简单道理都不知道,如今鬼差的素质真是越来越低了!
“我有什么办法!时辰快到了,这小子还等着投胎呢。不如改天再给仙子另选一户人家?”
“不行,玉帝下令一定要在今夜转世!”
笑话,改天不知她还会闯下什么乱子,而且要是众仙看到她去而复返,不把他们两个苦命的小小仙打得满头包才怪。不行,绝对、绝对不行!
“干脆让她也转世到李家。”另一个仙使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说道。虽然与原来的计划不太相符,但也比让她继续祸害天庭强,众仙们对她最终投身哪家想来也不会太在意,反正赶她下凡的目的达到了就好,不是吗?
错误已经铸成了,总不能把娃娃再塞回人家肚子里,换了蔷薇仙子后再把生产的过程重新来一遍吧。所以,在只剩下一个待产妇的情况下,这倒不失为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三人交换了赞同的眼色,一起转向蔷薇。
哎,刚才那场架是白打啦!搞到最后还不是要生出三个娃娃。被责罚是免不了的,早知道顺了蔷薇仙子的意,还可以省些力气。
“我不干,要我去这种人家!除非他家变成首富。”有没有搞错!饭可以乱吃、话可以乱讲,可她蔷薇仙子转世这么大的事怎可以由他们做主?怎么说也不行!
不是她嫌贫爱富,而是这种小里小气的门面,只怕被她随便玩两下就破产了,那她岂不是罪孽深重?
她的抗议没收到任何效果,三人向蔷薇围过来。
“干什么?你们别乱来!’”她往后退一步、再退一步,“你们敢动我,休怪本仙子不客气。”
威胁似乎也没有用,不过她打算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我很厉害的,小心我把你们通通扎成猪头。”
“玉帝来了!”一个仙使忽然对着空中,惊喜地唤道。
“在哪?”她本能地循声望去。
趁着她抬头观望的当儿,另一个仙使对着她的后心就是一掌,在她的惊叫声中,逼得她元神出窍,然后他们把她的元神像握了烧红的铁块般地迅速扔进李家的宅子里。
蔷薇只觉得一股强劲的吸引力把她吸入到一个巨大且黑暗的漩涡中,快速的旋转让她头昏目眩。在意识混浊前,她听到那些仙使在说——
“首富是不可能的了,不过三年后李家可以成为仅次于王家的大户,绝对亏待不了你,安心好好做人吧。”
怎么会这样,最老套的把戏竟然会让自己这个绝顶聪明人上当,用脚指头想也知道玉帝绝不会现身人界的。哎!“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这话一点也没说错。
戏踩情郎 正文 戏踩情郎(2)
章节字数:4449 更新时间:08…05…09 18:07
品源茶庄的生意在平康城的同行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也许是因为店内的点心花样繁多、味道一流;又也许是这里的价钱公道、童叟无欺,即使是平常百姓也可以安心消费。总之,“座无虚席”是茶庄日日可见的情景,花个几十文钱来换换口味,还可以听听小曲、说书,何乐而不为?
“平康城的住户如果不知道‘平康三宝’的,那他不是未懂事的婴孩,就是光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呆瓜。说起‘平康三宝’,那可是咱平康城的骄傲……”
二楼的台子上,说书先生又在说起那让平康城扬名的“三宝”了。虽说已经听了无数次,可说书人的周围仍挤满了听故事的人。没办法,谁叫他们把“三宝”当成自个儿的孩子般疼,夸“三宝”就像在夸自己的孩子,想不听都不行。
“什么,你不知道‘三宝’?”
看见周围听客的眼光全集中在自己身上,有的还露出鄙夷的神色,刚刚发问的年轻人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让他钻进去。
不识得‘平康三宝’很奇怪吗?他走了一个半月才从家乡走到平康城,想在这里打个尖、吃点东西歇息一会,接着继续往京城寻亲的。听到说书人正讲得起劲,不小心插嘴问了一句“什么是三宝啊?”结果就被无数道眼光凌虐。他好冤啊!难道不知道也有罪?
“没关系、没关系,看客官的样子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来来来,听老朽慢慢道来。”说书人像是在推销自己的宝贝似的,也不顾先前讲到什么地方,又兴奋地说开了。世上的事一向是一传十、十传百的,只要多一个外乡人知道咱们的“平康三宝”,过不了多久就会多十个、百个,乃至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到时咱们平康城可就天下闻名、众所皆知啦,哇哈哈……
“话说这平康三宝呀,可是咱们平康城的骄傲!呢……不好意思,这句说过了。第一宝,乃平康城首富王员外家、有‘神医’美称的宇轩少爷。宇轩少爷能诗能文、模样俊俏、风度翩翩,最最厉害的是他医术精湛——前年宇轩少爷到京城游历的时候,碰巧皇上最宠爱的三皇子生了重病,那病重得呀,嘿,真是满朝御医束手无策。不得已,皇上张贴了皇榜,说是谁治好了皇子的病除了赏赐黄金万两,还能加官晋爵、入朝为官。想当然尔,以宇轩少爷的菩萨心肠是绝不会见死不救的,他当下揭了皇榜,五天后三皇子就药到病除了。”
“三皇子得的是什么病?连御医都治不好吗?”皇子得病的事好像听说过。
“说是中了一种叫九日迷魂草的毒。据说此草从苗疆传人,只要连续九天闻到它散发出来的气味就能使人昏睡不醒。这种毒草在苗疆也不多见,所以御医们不识得。可宇轩少爷就是博学,什么毒虫毒草在他眼前都会无处遁形。”说书人满脸的傲色。
“那万两黄金呢?”这才是重点。
“宇轩少爷怎么可能要嘛!平日里街坊请他看病,他都是从来不收诊金的。他说行医是他的乐趣。”
“好可惜,万两黄金耶!”即使他不吃不喝、不停地干活,一辈子怕也攒不了万两黄金。
“可是.后来皇上御封宇轩少爷为‘少年神医’,三皇子还和宇轩少爷成了好友,这不是更威风、更神气?”
年轻人不住地点头,“王公子的运气太好了,平常人哪能有这等机遇?别说见着皇上皇子,就连想要摸一下皇宫的高墙也难。”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热烈的气氛像烧开的粥锅,沸沸扬扬的。
“那……第二宝呢?是什么?”好不容易等到大伙儿止住了笑,年轻人才又问。
“第二宝啊,就是……”
“就是金织纺的大小姐。”
“她可是沉鱼落雁的大美人。”
“她的绣工可好了,连皇后的官服都是她绣的。”
“她知书达札、秀外慧中。”
“还有还有,她的丫鬟也很漂亮。”
说到美人,大家都七嘴八舌地交流自己知道的消息,虽然绝大部分也都是听来的,但丝毫不影响他们讨论的热情。
“就是绣工很好的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