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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只是骂一顿那么简单了。
沈碧空的手指不自觉的伸了伸,似乎是想弹桌面,但又及时缩回去,这是他以前思考时的小习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还是改了好。
“这件事比我想像的还要重要啊”
沈碧空觉得,他和凌寒的合作,大概可以更紧密一点,他相信,凌寒肯定知道什么,不一定非得从东镇抚司里查。
凌寒这段时间不知道在干什么,自己“病”了这几日,都不见他露个面,沈碧空打算干脆自己主动一点,和这位“盟友”热乎一下,于是范九斤走后,他就让流星给凌寒送了讯。
当夜,凌寒就来了,如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屋里,连守夜的罗峰都没能及时察觉,当然,凌寒推门的时候,他还是过来了,只是守在窗下,并没有阻拦,因为沈碧空提前就交待过了。
沈碧空倒是估摸凌寒天黑后会过来,只是自己精力不济,等着等着就倚着美人榻迷迷糊糊,半睡不睡,门开风至,鼻尖突然嗅到了冷冷的梅香,整个人顿时就清醒了。
“你杀人了?”
冷冷的梅香下,是挥之不去的血腥气。
凌寒挑了挑桌上那盏昏暗的小烛灯,将火光挑明,才笑道:“嗯,刚宰了几只鸡崽儿,怕你闻了不舒服,特意熏了衣裳,没想到还是让你嗅出来了。”
沈碧空掀开盖在腿上的薄毯,没好气道:“我又不是小娘子。”何至于一点血气都闻不得,他心里不禁又开始窝火,凌寒这分明是不把他当男人看是吧。
凌寒见他面色不善,顿时苦笑,也不知怎么,每每想讨他欢喜时,似乎总是与期望相反,轻咳一声,道:“说正事。”
嗯,每每说正事时,还是很合拍的。
沈碧空斜睨了他一眼,道:“你我之间能有什么正事,你这么闲,也别光逮着鸡崽儿杀,秋天到了,鱼正肥,也该捞几尾尝尝鲜吧。”
凌寒:“”
千鳞卫都快亡命天涯了,溜得比泥鳅还滑,捞鱼的难度比杀鸡高多了,千鳞卫在吴国的档头也不是善茬,飞鹰卫被他设计反扑,损失不小,梅花卫要不是见机得快,也差点着了道,可怜郑复这段时日水深火热的,日子过得不知有多惨。
沈碧空刺了人一句,心里头才舒坦,笑眯眯道:“凌大人,今儿请你来,就想问问尸虫的事儿,你要想说就与我说说,要不想说,那就请回,当我今儿什么都没问。”
这是一句不对,就翻脸如翻书的架势啊,凌寒实在是怕他这一手,无可奈何的自己拉了矮凳,就倚着美人榻边坐下,道:“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顿一顿,怕沈碧空当真要翻脸,又补了一句,“倒也不是不能说,只是说来话长,怕影响你休息。”
沈碧空对他这态度满意极了,也就不嫌弃凌寒靠得太近,道:“我找人去东镇抚司查,没查到,心里头念着这事儿,睡不着啊。”
所以就别提什么影响休息不影响休息了,不说,才影响他休息。
凌寒一听明了,今天不说还不行,就眼前之人的脾气,今天他要是不说,以后一辈子就别想说了,因为人家不会再给他说的机会。
“二十多年前,西楚发生了一桩惨案,几乎动摇国本”
凌寒才起个头儿,沈碧空就一挺腰,坐直了,皱眉道:“你说的是‘西京二月红’?”
一个皇朝,短短一个月内,死了一位皇后、两个皇子和一个公主,除此之外,受牵连而死者,不下万人,那时正值二月初春时节,整整一个月,西楚国都西京的一草一木,都被鲜血染红,此事震惊天下,有人提起,都称之为“西京二月红”案。
这桩案子发生的时候,沈碧空才不过与白玦相当的年纪,还在家中抱着经史子集埋头其中,典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这桩惨案实在太过于惊人,所以他还是听家中长辈提了那么一耳朵,也听了家中长辈们的种种分析,最后结论无非一个,最是无情帝王家啊,死的全是皇室中人,不管是谁干的,总归都要着落在那张龙椅上,就看最后谁坐到了龙椅上,那么幕后黑手差不多也就八九不离十了。当然,也不排除有人走了狗屎运,不过这种机率,太小太小。
当时的天下人大抵都差不多是这个想法,直到现在,现任的西楚皇帝,也依然是那桩惨案的头号嫌疑人,因为他是唯一得利的,没有这桩惨案,他到现在,还是楚国一个可怜兮兮、仰人鼻息的质子。
凌寒收敛了神色,眼神凝重的点点头,道:“既然你知道,那么细节我就不多说了,只告诉你这桩惨案的起因,那年的二月,二皇子妃难产,挣扎了整整两日,生下了一个虫首人身的怪物。”
第五十二章活泼()
“尸虫?”沈碧空一惊,他回想屠郎中的记载,那两枚尸虫的出售记录果然差不多在二十多年前,时间卡得刚刚好,尸虫的成长和妇人怀胎的时间一致,都是九个月多一点。
“所以,那两枚尸虫,真的是秦国的人买去的吗?”凌寒冷不丁抛出一问。
沈碧空:“哈哈”
打完了哈哈,他就不吭声了,凌寒一看,就知道自己被坑了,之前的追查,全拧了方向,一时间又好气,又好笑,转而却挑眉狐疑起来。
“你与秦国有仇?”
瞧这心思敏锐的,不愧是梅花卫啊。沈碧空在心中感慨了一番,起身倒了盏茶来,双手捧起,道:“那是我信口胡说,其实屠郎中的手札中并没有记载,赔罪赔罪了。”
凌寒碰了碰杯壁,挑剔道:“冷的啊。”
“就是个意思,凌大人还真想喝啊。”沈碧空随手把茶盏放回了茶几上。
“元春。”凌寒纠正道。
沈碧空瞪眼。
凌寒抬眸看他,目如夜星,亮得有些令人目炫。
沈碧空晃了晃眼,无奈道:“是,元春兄。”好吧,是他不对在先,被人当场逮到,他认栽。
“礼尚往来啊,己千兄的字是?”凌寒笑了,笑容如秋夜之月,带着几分高冷,几分皎洁,几分温柔。
沈碧空当场就想撸袖管了,这人真不能让他半分,真真是得寸进尺的典型。
“凤寻。”
这两个字,是他嘴里挤出来的。
凌寒心思一动,吟道:“碧空人已去,沧海凤难寻。”
沈碧空一呆,道:“这是什么?”
凌寒狐疑道:“你竟不知吗,三年前,秦司空故去,不知何人送了一幅挽联,传出后,世人皆是大叹。以凤喻才,倒也是名副其实。”
沈碧空又呆了片刻,才干笑一声,道:“竟是巧了。”
凤寻本来就是他的字,只是他离家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连赵昊都不知道,这副挽联,应是家中人所赠,不然不可能同时嵌了他的号与字。
“果然极巧。”凌寒竟也点头认同,“沈碧空已去,顾凤寻当出,大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
沈碧空:“”
虽然这话听着像是在褒他,可是怎么就那么的想让人撸袖管呢,这后浪前浪新人旧人,全他妈的都是自己啊。
凌寒瞅着他的神色,心里也犯嘀咕,怎么又瞧着好像不高兴了,刚才的话,哪里不对?
“夜深了,元春兄事多人忙,我不耽搁你的杀鸡大业,回吧。”
这边还在犯思量,那边沈碧空已经开始轰人。
凌寒还想多赖一会儿,但看着沈碧空已经开始打哈欠,虽然明显是装出来的,但他还是心中生怵,只好苦笑着被扫地出门,对着守在窗下的罗峰一揖手,道了声“辛苦”才施施然离去。
罗峰板着脸瞪眼,几乎冲动的想给这家伙的后背心来一剑,他辛苦不辛苦,犯得着这家伙来说。
凌寒走了,沈碧空还是睡不着,从美人榻移到床上,吹了灯,一个人盯着床帐顶上幽幽出神。凌寒带来的消息,确实让他意外,任他怎么想,也料不到“西京二月红”案的起因,竟会是尸虫。
当年屠郎中售出的两枚尸虫,一枚被人用在了西楚的二皇子妃身上,然后事隔二十多年,另一枚却被用在了越国紫衣侯身上,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如果说,西楚皇帝是当年的幕后黑手,那么他为什么要对付紫衣侯?
争霸?如果是这个理由,那么紫衣侯绝对不是最适合的人选,再者,没必要用尸虫,西楚皇有这个手段,用见血封喉的毒药更能达到目的。
私仇?那就更不对了,紫衣侯和西楚皇恐怕都没有见过面,哪来的私仇。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想,这事都很没有道理。
还有凌寒,为什么对尸虫这么有兴趣,难道只是单纯因为紫衣侯,所以他才要深查?总觉得这家伙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关键没有说出来。
既然不说,自然有不说的道理,沈碧空也不会再问,想知道答案,让范九斤去查。之前查不到,是因为没有方向,现在已经知道了“西京二月红”案,再查就容易得多,虽然事隔二十多年,但凭范九斤的本事,怎么着也能挖出点东西来。
短时间里不可能得到答案的事情,沈碧空是不会费那个精神去多思多想,他睡不着,真正的原因,是那一句“碧空人已去,沧海凤难寻”,字里行间,那浓浓的惋惜,沉重的哀伤,将提联人的心情表露无疑。
竟然不是骂联,沈碧空一只手按着额头,低低的笑。为了赵昊,他与亲族差不多是斩断一切,老死不相往来。那时候,他弃了的,何止是字,就连姓名,都被剥夺了,沈,是他的母姓,碧空,是他给自己起的号。
从父姓孟,排青字辈,祖父亲笔提梧字为名,恩师赠字凤寻,孟青梧,孟凤寻,这才是他的真名。久已不用,他几乎都快忘了原来自己还有一个名字。
孟家青梧子,人间玉树儿,当年恩师赠他表字时,起初用的是“凤栖”二字,曾笑赞“孟家青梧树,只待凤来栖”,九叔在侧,狂笑一声,驳了一句“我家玉树儿,岂是待凤人,生来立天地,任风云聚散”,恩师听了,深以为然,于是改用“凤寻”二字。
族中人闻之,皆抚掌赞之不已,对他的厚爱与期望,由此可见一斑。只是后来,却是爱之愈深,责之愈切。
挽联是谁写的?七叔还九叔?只有他们了,只有他们私下里对他还抱着宽容与溺爱,其他人不会写,他们都恨不得孟氏族中从来没有孟青梧这个人,夺名削姓,不是对他失望恨恼已极,岂会做出这等绝决的事情。
可是他又做错了什么?不过是爱了一个不值得爱的人,辜负了一个不得不辜负的人,抛弃了一族人加之于肩的责任。
沈碧空恍恍惚惚入梦,梦中断断续续俱是前尘往事萦绕。或许,他确实错了,大错特错,但他不会回头,也无法回头,孟青梧不存在了,沈碧空也死了,活着的是顾己千是顾凤寻。
这一夜,睡得迟,睡得不安稳,所以换来的一整天的精神不济,沈碧空,不,从现在起,他是顾凤寻。他并没有失去一切,不是吗?
顾凤寻赖在床上不起,怕听白玦唠叨,只是闭目养神,直至过午,才被白玦从被褥里挖出来。
“就算没精神,也不能再赖床了,仔细夜里又睡不着。”小童儿恨铁不成钢的念叨。
顾凤寻失笑,很是听话的在院中溜达,攀枝折花,做了一回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狂徒,又拿花枝逗了一会儿自墙头偷渡而来的野猫,惹得野猫张牙舞爪,活脱脱一个招猫逗狗讨人嫌的模样,最后还是那对姐妹花看不下去了,拿了猫食来喂,才算是救猫于水火中。
“他吃错药了?”
流星还从来没有看到顾凤寻这般模样,一脸错愕的对同样一脸错愕的白玦道。
白玦顿时表情一收,冲着流星横眉竖目道:“你才吃错了。”
维护公子,义不容辞,怼完流星,小童儿跑到面无表情的罗峰身边,嘀咕道:“公子真吃错药了,这么的呃”
他一时间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罗峰抱着剑,冷冷的补充:“活泼。”
白玦左拳打在右掌心上,没错,就是活泼,比他这个小孩子还活泼,公子,您真的没吃错药?
第五十三章看热闹()
顾凤寻当然没有吃错药,他只是解开了一个心结,去掉了一块在他心里已经压得太久太久的石头,整个人都轻松了。路是往前走的,人是往前看的,过去的无法挽回,不可留恋,至于将来,且走着看吧。他可是顾凤寻啊,那个“生来立天地”的顾凤寻。
“活泼”了一下午,到夜里好好的补了个觉,睡到大天亮,顾凤寻就恢复正常了,理由嘛,实在是身边人一个个都是“你吃错药了”的眼神,让他哭笑不得。
做人嘛,偶尔放荡一回,有什么可奇怪的,以后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隔日,范九斤又来了,挑的时间刚刚好,正是饭点,顾凤寻才发打了姐妹花和流星各自回房去,他进食时,身边从来只留白玦一个人。
当然,这回范九斤没去挑衅罗峰的剑,先在罗峰跟前晃了晃,等罗峰进去通报之后,才笑嘻嘻的跟过去。
顾凤寻抬起眼眸,笑道:“你这是蹭饭来了。”一边说笑,一边就让白玦去添副碗筷。
白玦老大不乐意,磨磨蹭蹭一步三挪。
范九斤哈哈一笑,探头往桌上瞧了瞧,哟呵一声道:“可别,您这点儿猫食留着自个儿用,我带着呢。”
说着,一直背在身后的左手伸出来,捏着个荷叶包,打开来,却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又从腰间摘下一只巴掌大小的葫芦,拔开葫塞,浓郁的酒香就溢满屋中。范九斤老实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来,扯了只鸡腿,一口肉一口酒的,吃着别提多香。
白玦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偏偏范九斤又对他坏笑了一声,那模样,说有多气人,就有多气人,气得小童儿脸蛋儿都涨红了,这人什么意思啊,什么意思啊,这副得瑟劲儿,有意思吗?
可范九斤觉得有意思啊,他还有更有意思的事儿要说呢,三下五除二把整只烧鸡啃得只剩下鸡骨架,顺手捞了片衣角擦擦手,一抬眼,见顾凤寻也吃得差不多了,这才一口气把葫芦里剩下的酒液一口喝尽,舒爽的呼了一大口气,笑道:“这两日,大泽城夜里可热闹了,尤其是今夜,正是夜黑风高好办事,我说东家啊,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去看热闹?”
夜黑风高,杀人放火,有什么好看的。白玦在旁边腹诽,没吭声儿,他知道这是说正事儿呢。于是几步出了房,和罗峰一起守门望风去了。
“你掺和了?”
顾凤寻知道他说的是飞鹰卫和千鳞卫的事儿,还有个暗搓搓在里面搞风搞雨的梅花卫,至于东、西镇抚司,看着是没有动静,但要说他们没有浑水摸鱼暗下黑手,鬼都不信。
“哪儿能呢,我现在就是个光杆儿,可不能瞎掺和,几条命都不够丢的。”范九斤连连摆手,一副“我好害怕”的姿态,他顶多就是提溜着酒葫芦挑个好位置,一边欣赏夜晚的星空,一边观看星空下的鸡飞狗跳,真真是好不热闹,过瘾极了。
看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顾凤寻有些无语,就范九斤这脾气,没掺和才怪,要不然,这么兴冲冲的来找他一起看热闹,摆明了是要在他这个东家面前请功呢。
不过熬夜这种事,对顾凤寻的身体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沉吟片刻,他道:“子时前得回来。”
“这个自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