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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麻烦了。”
他对白玦笑了笑,童儿顿时嘟嘴,道:“我讨厌麻烦。”然后敲了敲前面的车壁,“罗叔,快点。”
罗锋未答,但马车的行速明显比先前快了一倍。
蹄声与马车擦肩而过,为首之人看了马车一眼,并没有多想,依然在风雨中疾驰,转眼间便远去了,不过两刻钟,远去的疾蹄就又回来了。
马车被拦住了去路,七八骑将马车团团围住。罗锋一向沉默寡言,面对此景,他也没说话,只是握紧了马鞭。
“在下姬言,冒昧拦车,实是有事相询,不得已之处,望请海涵。”为首之人驱马上前几步,拱手高声道。
“何事?”
白玦撅嘴,很是懊恼还是没甩掉那些人,沈碧空笑着拍拍他的头,然后提声回问。
听到车厢内传出一道清朗男声,如金声玉振,直入人心底,姬言怔了怔,他原本还抱有一线希望,盼着车中人正是那屠郎中,此时一听声音,就知道绝计不是,这声音虽然好听,却中气不足,不是有伤,就是带病。
“请问阁下,可曾到过天绝谷?”
“到过。”
“可曾见到屠郎中?”
“见过。”
“不知屠郎中现在何处?”
“杀了。”
“什么?”姬言惊呼,虽然在看到天绝谷变成一片废墟时,他是怀疑屠郎中已死,可是现在到听车中人直认不讳,依然忍不住心头一震。
“本人顽疾在身,求医于天绝谷,不料屠郎中束手无策,又或是要价太高,本人一怒之下,索其命,焚其谷,阁下心中,岂不正是如此所想。我不过是如阁下所愿,如此,阁下回转也能向贵主有个交待。”沈碧空低低的笑了起来。
姬言目瞠口呆的瞪着车厢,那人怎么知道他心中所想,虽说此时雨落如注,但天绝谷中灰烬犹温,显然是刚烧不久,屠郎中若活着,岂能容人烧他居处,所以多半是死了。出入天绝谷,仅此一道,他从前方来,一路所遇,别无他人,只这一车,所以他才暗暗推测是车中人杀了屠郎中,焚了天绝谷。
第三章入楚都()
“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半晌,姬言才回过神来,语气比先前越发客气了几分,不管车中人所言是真是假,但凭他能猜出自己心中所想,便不是凡俗之流。
“顾己千。”
“顾公子”
“我若说我也是来天绝谷求医,谁知赶到时,天绝谷已付之一炬,因此只得回转,天绝谷之事,我并不知晓,你信么?”
“这”
姬言一时不知如何回应,迟疑片刻,才道:“信或不信,需得我家主上定夺,顾公子请随我一行。”
“我若不肯呢?”
“那么姬言只能得罪了。”
姬言到底也不是蠢钝之人,意识到话说到这里,自己一直被车中人压制,索性不再废话,手一挥,身后七骑便下马冲上前,去夺马车。
罗峰冷哼一声,马鞭挥出,七道身影来时有多快,退时便也有多快,每人胸前皆烙下一道鞭痕,衣破,却不见血。
高手!
姬言倒抽一口气,觉得牙根疼得厉害,他带来的人,自然个个是精锐好手,就是他自己亲自出手,也不能一鞭逼退七人,可这个马车不但做到了,而且只破衣,不伤人,游刃有余,知道车中人不凡,可是没想到一个马夫居然也是这等高手。
“顾某此行,将往楚都,若要求医,你可带着求医之人来楚都寻我,我虽不是屠郎中,倒也久病成医,颇有心得。”
沈碧空的声音不疾不缓的自车中传出,话中余音,已是弱不可闻。马车在他话音落下,又开始前行,亦是不疾不缓。
姬言深吸一口气,按奈下想要再度出手的心思,高声道:“不知顾公子落脚何处,还请明示?”
楚都之大,人口没有百万,也有八十万,那么大的一座城池,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以梅花卫的能力,若寻不到我们的落脚之处,那便是求医之人天命该绝,非我家公子之过。”
这回应声的,却是白玦,马车已行出一段距离,沈碧空中气不足,语声传不远,所以让白玦代为应答。
却不知姬言此时脸色剧变,他并没有表明身份,车中人更是从始至终都没有露面,只不过几句对话,竟然就知道他出自梅花卫。
梅花卫是西楚密卫,专私跟踪刺探潜伏暗杀之职,同时兼职情报收集,这天下凡是稍有名气才干之人,都录在梅花卫的老梅卷上,姬言敢肯定,老梅卷上绝对没有顾己千这个人。
顾己千,这个名字分明藉藉无名,可却如此不凡,此人究竟是何来历?
“公子,这些人很讨厌,又麻烦,你干嘛招惹他们?”
车中,白玦又开始撅嘴,不满沈碧空的决定。别看他年纪小,这三年里,也被沈碧空教导了不少知识和常识,梅花卫、东、西镇抚司、飞鹰卫、千鳞卫这五大分属五国又臭名昭著的皇家密卫组织,自然是知道的。不过南越国的梅花卫敢跑到楚国的地盘上来,就不怕被楚国东镇抚司的人扒皮抽筋吗?
沈碧空平复了一下气息,才淡淡笑道:“我不说,他们也能知道咱们去了哪里,与其到时候被人寻上门来,不如主动相邀,结个善缘。”
顿了顿,又叹道:“楚都物贵,居大不易啊。”
有人求上门,才好要价不是,坐吃山空,养不起他这多愁多病身啊,光是他每天要服的药,就够普通三口之家半年衣食无缺了。
白玦眼睛一亮,道:“公子,我们要定居楚都吗?”少年人爱热闹,早就受够了冷冷清清的山野生活。
“也不一定,且看看再说。”
沈碧空微微抬眼,目光仿佛穿透车厢,望向了遥远的西北方向,那是北秦国都秦邑所在。
赵昊,既然我没有做了风流鬼,那么就轮到你当亡国君了。你负我一腔真情,我毁你万丈雄心。且等着,我沈碧空能辅你成皇,亦能让你国破身亡。世人言,姹紫嫣红,不如碧空万里,却不知,碧空之上,不容污浊半点。
经过一个月的奔波,楚都邺城已遥遥在望。
城头王旗摇曳,城下人流如织,五国都城,不论人口、面积还是繁荣程度,邺城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百年前,大楚坐拥天下九郡十六州,邺城亦是万邦来朝,其繁华昌盛,无以描述,远非今日可比。
可惜祸起于萧墙,为一张龙椅,兄弟反目,一人如愿坐上龙椅,君临天下,一人逃往封地,扯起反旗,也将国号定为楚,便是如今的西楚国。两兄弟一仗打了二十年,彼此耗尽国力,野心勃勃之辈趁势而起,于是北边多了一个秦国,南边多了一个越国,东边多了一个吴国。
楚帝和西楚帝眼看着再这样下去,自家江山就要彻底不保了,迫于形势,握手言和,一致对外,可惜打了二十年,血仇已成,不是一朝一夕能缓和的,虽说罢战稳住了两国岌岌可危的形势,但终究拿北秦、南越和东吴无可奈何,自此,天下五分,彼此之间,或是合纵,或是连衡,你打我,我打我,今天是同盟,明天就翻脸,着实是热闹极了。
而就在这热闹中,五大密卫组织趁势而起,手握重权,生杀予夺,各自雄踞一国,这其间的明争暗斗,更是日日上演大戏,场场异常精彩。
“找个好点的客栈,租个干净的院落。”
虽然每到一处城镇都会休息个一天半日再上路,但一个月的奔波,对沈碧空现在这具身体来说,依然是极大的负荷,抵达楚都时,他已是神情怏怏,精力不济,别的什么都不想,就想好好洗个澡,睡一觉到天荒地老。
罗峰的办事能力没得说,他似乎来过邺城,对邺城很熟悉,直接就把马车赶到了富春山庄的大门前。富春山庄位于洛河畔,面街的是一座三层酒楼,占地极广,足可容纳千人同时就餐,沿河则是一排排独门的院落,专门供人租宿,位置最不好的西南角上,则是普通的单人客房,差不多也有上百间。
“上等院落,饭食,热水。”
罗峰不喜多言,伴着话音的是一锭成色十足的雪花银,落在了迎客的伙计手中。
“这客官,上等院落已经满了,只有甲等房还空着两间。”伙计训练有素,恭敬的把雪花银送回来,垂着眼皮努力将眼中的不舍遮住。
罗峰沉默的看了看他,又递过去一锭雪花银,直到递了五锭雪花银,伙计的手才终于微微抖了起来,纠结的挣扎了好一会儿,才道:“有一栋院子被人包了一年,但是一直没人来住,请容小的去请示大掌柜。”
罗峰点了点头,没有收回那五锭雪花银,反而又加了一把匕首,伙计的脸色都白了,他在富春山庄长年迎来送往,什么样的人都见过,眼前这人虽然话不多,却沉默得可怕。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事成,这些银子除了房费和酒水之外,剩下的都是他的赏钱,事不成,这些钱就是他的丧葬钱。
伙计一溜烟的跑了,就是把嗓子给说哑了,他也要说服大掌柜,让出一栋院子来,其实外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虽然那些院子不愁租,但大掌柜总会空出一栋来不租,就怕哪天来了不讲道理又惹不起的人,做生意,两大原则,除了和气生财,另一个则是财不可赚尽,总得留点余地,才能保得长久平安。
罗峰并不怀疑伙计的能力,他转身出了富春山庄,站在车厢外,低声道:“公子,办妥了。”
须臾,车门打开,白玦扶着沈碧空从车中走出来,抬头看了一眼富春山庄的大门,顿时啧舌。
“好气派。”
这么富丽堂皇的大门,居然只是个酒楼兼客栈。
沈碧空没想到罗峰会直接来富春山庄,当然,也没那么意外,富春山庄在五国国都有分店,规模大,服务好,名声在外,罗峰能一下子就找过来,也很正常。
“这地方,日进斗金啊。”
低低的感叹了一声,沈碧空步履不稳的迈进富春山庄。如果被人知道富春山庄的东家柳金池出身北秦千鳞卫,不知道白玦会是怎样的表情。
十八年前,他遇见了还是个小小少年的赵昊,当时的赵昊,也就跟白玦一般的年纪,是个明月般的剔透人儿,他一见就喜欢上了,一步步的接近,诱惑,苦心谋划。赵昊是不得宠的皇子,无外家扶持,无母妃保护,无钱无权无势,连小命都朝不保夕,要建立势力,要拉拢朝臣,要争那张高高在上的龙椅,怎么能没钱?富春山庄的出现,是他一手策划布置,不仅可以为赵昊收拢金钱,也成了获取各国情报的最佳来源。
他的谋划无疑是完美的,十几年来,富春山庄依然是赵昊的聚宝盆,情报源,而四国密卫竟始终没有察觉,富春山庄蒸蒸日上,继续着日进斗金的美好生涯,如今不仅是聚宝盆,情报源,同时还是赵昊一统五国君临天下的一把利刃。
想到这里,沈碧空低低的笑了起来,像春日里的细雨,极轻,极柔,又绵绵不绝。
为了保住小命而使出吃奶的力气的伙计终于带着成功的喜悦跑了回来,一抬头,正好看到沈碧空的那抹笑容,顿时惊艳。
第四章客至()
这世间竟然如此绝色美人?
原谅伙计言辞不当,因为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形容。其实沈碧空,不,应该说顾己千这具身体,并不是俊美型的,当然,也不丑,如果不是因换心而导致了孱弱,原本的顾己千,应该是阳光俊朗的好少年,很正气,很禀直的那种气质。
可惜,换心让他变得孱弱,阳光顿时变成了月光,虽然都是光,但一个炽烈,一个阴柔,显然完全相反,当然,这并不是让伙计惊艳的主要原因,真正的理由是,这具身体里的魂,换了。
不一样的魂,自然有着不一样的气度风采,沈碧空本就是风华绝代之辈,硬生生将那份正气禀直的俊朗给歪扭成邪魅妖美,这美,美在骨,不在皮。三年来隐居山谷,又不能练武,麦色的肌肤早就变得莹白如雪,甚至因孱弱而变得近乎透明,嘴瓣微微泛着淡紫,与常人不同,却别有一种妖异的美感。可偏偏他的瞳孔也比寻常人更黑,又黑又深,笑起来时,眼睛半眯,会让人无端的想到某种最擅长化身美人勾引人的妖精。
至少在伙计眼里,眼前的沈碧空,一身莹白冷洌,似传说中山中雪魅,又邪美如妖,简直和传说中吸人精血的狐狸精没什么区别。
可是,再怎么如魅似妖,也架不住实在好看啊,伙计看得眼都直了,明明心里知道不对,就是移不开眼。直到脚趾被恼怒的白玦踩了又踩,拧了又拧,才终于疼得抱脚乱跑。
“疼疼疼疼”
白玦冷哼,活该,敢盯着公子一直看,没挖眼就算小爷今天心情好。
“顽皮!”沈碧空抿唇而笑。
伙计哭丧着脸,再也不敢抬眼,低头哈腰的在前面引路。
美美的泡了个澡,又吃了半碗白粥,沈碧空就再也支撑不住,蹬鞋上床,临睡着嘱咐了一句“若有人寻来,等我睡醒再说”。
他这一路行来极缓,梅花卫如果动作快,恐怕他还没到邺城,梅花卫的人就已经在城门口盯上了。却不想他这回还真是料错了,梅花卫的人没来,倒是东镇抚司的人先登门了,可惜来的时间不巧,沈碧空还睡着没醒,罗峰连院门都没让人进。东镇抚司可不是姬言那群人,邺都是大本营,就连楚国皇宫都能进,居然有人敢不让他们进院子?还有什么可说的,踹门,打!
结果嘛,不必多言,敢踹门的,有一个算一个,全让罗峰给扔了出去,来多少扔多少,扔了小卒,来了小旗,扔了小旗,来了总旗,扔了总旗,来了百户。
一个百户手底下少说也有百号人,将这独门小院给团团围住,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了院门,可惜,罗峰的武力值实在过于惊人,百号人加一块儿,也没够他扔的。
第二天一早,来了位千户大人,倒是比手下人斯文多了,客客气气送上拜贴,罗峰收了,但是沈碧空还在睡,所以千户大人还得等着。富春山庄的大掌柜可不敢让千户大人就在院门口干等,恭恭敬敬的把人请到前面酒楼的雅间里,送上美酒佳肴。
沈碧空一直睡到将近午时才醒来,梳洗进食喝药,看到那张拜帖时,时辰已经过了晌午。
东镇抚司千户范九斤。
沈碧空侧了侧头,这个名字有些掉价,不过在五大密卫组织里,范九斤的名气可不小,祖上八代都是本分良民,到了他这儿却转了个弯,良民不当,非要加入名气极臭的东镇抚司,从小卒做起,短短八年,就窜到了千户一职,虽然千户也不算多大的官职,正五品而已,在楚都这个地方,四品多如狗,五品遍地走,六品以下连坐个官轿的资格都没有,刮风下雨都得走着去衙门办公。但是范九斤没家世没背景没人脉,全靠自己的本事,在八年里从无品小卒到五品千户,能力可见一斑,手腕足见高明。
沈碧空没干过密卫,他之所以知道范九斤这个人,是因为北秦千鳞卫指挥使刘晖曾经拍着桌子大骂过这个人,当时他找刘晖有事相商,正好听了那么一耳朵。
当然,他知道姬言是梅花卫,也是同样的原因,论名气,姬言在五大密卫组织里还要高于范九斤,姬言错就错在不该报出真名。
才到楚都,就招来了这么位人物,沈碧空不知道该说自己倒霉,还是天遂人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