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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拔出她手中的针,“少做一样。反正他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她定定地看着我,“一一,我答应过自己的。”
苏晴向来如此,我早知道。只要定下了目标,就无论如何也要完成。我虽然不大理解她的执念,但却十分佩服她这一点。
我总在想,这样认真的她,这样努力的她,无论如何,都应该得到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
霍明远过生日之前,苏晴终于如愿把四样东西都准备妥当。把这些礼物藏在我的卧室里,安置妥当后,她仰躺在我的床上,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一一,你都不知道,我之前做卡套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我妈发现,把不织布和针线都藏在了被窝里。晚上躲在被窝里做了一会儿,打算睡觉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针了。”
“啊?!”我吃了一惊,“早些时候忘记提醒你了,绣花针这种精细袖珍又有杀伤力的东西,一定要好好收着。最后找到了吗?”
“找到了,”苏晴冲我眨眨眼,“那天晚上怎么都找不到,又不敢把动静弄得太大,我就躺下睡了。第二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在被子里找到了。”
“天哪,”我惊呼出声,“幸好没扎着你。”
苏晴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天花板上,身体舒展,像一尾刚刚出水的美人鱼。良久,她坐起身来,重重的伸了个懒腰,笑道,“现在终于完成了!一一,谢谢你。”
我笑着扑过去,“我才不要你的谢谢,等你俩以后结婚了,记得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于是我俩闹作一团。
在苏晴给霍明远织围巾的时候,我闲着无聊,被她忽悠着也买了毛线。苏晴说,你的林哥哥那边天寒地冻,给他织一条吧!
我闻言觉得有理,就乖乖地给他织了一条。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跑到邮局,连带着给他写的信,一起寄了过去。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但我记得,那个冬天,很美很美。
☆、第12章 程阿姨的生日宴
想想距离那个时候,也不过几载而已,竟恍若隔世。
也不知道现在苏晴怎么样了,山里的孩子是不是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一样皮,没电的日子里她都在做些什么,累了的时候有没有人能让她歇歇脚。
我把苏晴临走前送我的仙人掌搬到书桌上,然后拿出针线开始绣剑兰。
当林溪托着切好的水果来找我时,一只袅袅婷婷又不乏英气的剑兰已经赫然跃于娟上了。
林溪眼波流转,眉目间透着股邪气。
“看在你忙了这么久的份上,本公子就勉为其难,赏你块水果吃吧!”说着便要把葡萄往我嘴里塞。
我正想让他换块苹果,只是刚一开口,就被那颗玲珑剔透的葡萄堵住了嘴。
“呸呸呸!酸死了!”我忙不迭地往外吐,还不忘呲牙咧嘴地瞪他。
他捡了一颗丢到嘴里,一本正经地嚼呀嚼的,然后扮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冲我眨眼,“不酸呀。”
于是我看着他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不由怒从肝上起,“林溪,做人要厚道,你不能仗着你长得比我好看就欺负我!”
“这么说,我长得好看还怪我了?”
“当然怪你。”我哼哼。
“哦,怪我。”林溪点头,“那么,你丑你还有理了?”
“当然……”我正想哼哼,突然反应过来,不由怒极,但又不知该如何发作,只好咬牙切齿地嘟囔了一句,“真是,唯林溪与小人难养也。”
“你又没养过我,怎么知道我难养?”林溪反驳,眉眼间漾满了笑意,他的眸光突然多了几分柔软,眼波流转,煞是好看。
“我!我不跟你计较。”我怔了半晌,终于扯扯嘴角挤出这几个字来,然后继续低头绣我的剑兰花。
林溪丢了一颗葡萄到嘴里,在一旁大笑出声。笑声回荡在寂静的书房里,却丝毫不显突兀,只觉得爽朗,喜气之中似乎还夹杂着些作弄的味道。
我在心里暗暗腹诽,笑吧笑吧,笑得满脸皱纹,看你还好不好意思说我丑!
然后每扎一针,都在心里暗骂一声妖孽。
“几日没见,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呀!等给妈妈绣完,也给我绣一朵吧!”林溪不知何时走到我身后,弯下腰来,在我耳边轻轻吐息。
他的呼吸温热,声音是说不出的轻柔,我不由身体一僵,一不留神,那银光闪闪的小银针就与自己的食指来了个亲密无间的舌吻。
人说,“食”指连心。
我条件反射一般,急忙将食指含在嘴里,一边抬起眼来恶狠狠地瞪林溪。
他似是也被我吓了一跳,一时眼波几经流转,竟然问了句,“哪里有创可贴?”
我一时愣了。
他看我不回答,竟然直接去开我的抽屉,还好我身手敏捷,把他挡了回去。
“你干嘛?!”我紧张兮兮地把抽屉护在我身后,满眼的警惕。
他神色略微带着些焦急,“找创可贴呀!你不是扎着手了吗?不疼吗?”
我顿时无语,“林大妖孽,林大公子,您是有多不食人间烟火啊,你见过谁被针扎了手还要贴创可贴的呀?”
“我只是记得小时候,某人削铅笔时一不小心削到了手,哭得悲痛欲绝、呼天抢地,还一个劲儿地在那担心自己会不会就此死掉。”林溪把手臂环在胸前,眸子里晕满了戏谑的笑意,“好像还因为这,让我帮她背了三天的书包。啊……不对,好像是五天来着。”
“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们要向前看,向前看。”我打着哈哈,低头继续绣我的剑兰花。
“那我呢?我做什么?”林溪问。
“嗯,我这儿什么材料都有,你要做什么都行。”我做出一副无敌大度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在不屑地冷哼,看你一双“玉手”能做出个什么丑东西!
“哦,做什么都行。”林溪笑笑,右手随意拿了把剪刀,对着我那些棉麻布比划来比划去,一副磨刀霍霍、跃跃欲试的样子,“所以,哪怕我把你这些宝贝全毁了,也不能怪我喽?”
于是我彻底投降。
“先帮我把这块布对折一下,量二十公分,剪整齐了。”
“好,横着剪还是竖着剪?”
“横着。”
“怎么感觉怪怪的呢?你看看。”
“我让你剪二十公分,你怎么沿着折线给我剪了?!”我大惊失色。
“你说横着剪的呀。”
“我!”我扶额,“……算了,你放着,待会儿我自己来。”
“那我给你描花。”
“好。”
“用这只黑色的笔?”
“嗯。”
“其实也不难嘛!”
“我看看……林溪,是描到纸上,不是木板上。”我扶额叹息。
“这……”林溪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再看看我的脸色,终于决定听我的,“那我帮你……”
真的是,越帮越忙,越忙越乱,越乱越帮。
只是有的人,天生“古道热肠”,宁可帮倒忙,也不会坐视不理。此类人,生在魔界,必为乱世魔王;生在人间,必让周遭人遭殃。此类人,尤以林溪为甚。
陈阿姨生日那天下着雨,豆大的雨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的响。
林叔叔大显身手,做了一桌的山珍海味,没由的让我垂涎三尺都不止。林溪看着我那馋涎的样子,笑着揶揄,“程二啊,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从小到大在我家蹭过多少次饭了,怎么还是一副几天没闻过饭香味的样子?”
我微微斜了他一眼,张口就反驳,“那是林叔叔手艺好,要是你做的,你看我有出息没出息。”
“是嘛!”林溪笑着揉揉我的头顶,“我倒想看看你什么时候落到我手里了,还有没有出息。”
说完盯着我看了半晌,单手握拳置于嘴边,眼里都是戏谑的笑意。
我摸摸头发,顿时气急,一肘子撞在他胸口,进了洗手间。
然后听到背后传来他的笑声,“别啊,挺好看的,跟鸡毛掸子似的,真的!”
吃饭之前大家纷纷把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小曼姐送了一对精美的耳坠,在闪烁的灯火下泛着幽绿的光,十足的贵气。
陈阿姨口中直说着破费了,但是人人都看得出,她对这个礼物实在是喜欢得紧。
一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的礼物实在是有些寒酸。
“阿姨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我从小到大,不知让您操了多少心呢!”小曼姐得体得笑笑,声音温柔似水,与窗外的雨声对比分明,相得益彰。
陈阿姨愈发笑得会心了,“小曼这次回来发展,不走了吧?”
“嗯,”小曼姐点点头,对我们笑笑,“这不根都在这里么?当然还得回来慢慢成长发芽。外面好是好,到底不是家。”
“那敢情好。”陈阿姨拍拍小曼姐的手,笑容愈发慈爱可掬,“说到家,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早点把事办了,那才真正叫有家……”
“妈,”林溪看看小曼姐,突然打断陈阿姨的话,一双桃花眼里光华流转,如古潭幽井,让人一眼望不到底,嘴角的笑意极尽温暖,丝毫没有以往轻佻邪佞的模样,“儿子也给您备了大礼,你就不想看看?”
小曼姐低眉浅笑,我分明看到她的脸颊,在林溪那一眼扫过去时,霎时红云密布。
再看看林溪那迫不及待解围救困的样子,突然间,我便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以为他们吵架了呢?小曼姐这次回来,应该就是为着林溪而来的吧!只是中学时候太小,所以要藏着掖着不让叔叔阿姨知道,可是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又是为何这样遮遮掩掩?
“一一,你的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林溪把话转到我这儿时,我正沉溺于自己的思绪里,一时竟然忘了反应。
“这孩子,怎么还急着要礼物的!”陈阿姨嗔了林溪一声,对我慈爱地笑笑,“我们一一就算没准备礼物也没什么,能让林溪这小子花费心思来亲手给阿姨做个相册,就已经是阿姨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林溪笑了,“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一为了这个礼物可是准备了好多天呢,你不想收也不能不让人家送呀,不然一一得多伤心,你说是吧,一一?”
我只好点头将礼物奉上,“礼轻情意重,只希望阿姨别嫌弃。”
“这孩子,阿姨怎么会嫌弃呢!”陈阿姨笑着从我手中把那素雅的钱包拿在手里,柔和的笑容突然间便有些夸张,“呀!一一,这是你自己做的呀!瞧这支剑兰,绣的真好。花了不少时间吧!真是难为你了。”
“阿姨喜欢的话,赶明儿我再给您绣一束。”看着陈阿姨抚摸着那束剑兰花,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欣喜。我冲阿姨笑笑,俨然一副行家的样子,得意得不得了。
然后林溪的笑声就撞到了我的耳朵里。
碍于大家都在,我不好意思冲他发作,只好偷偷瞪了他一眼,然后安安分分地吃饭。
一时觥筹交错,其乐融融。
饭后我看到林溪和小曼姐在阳台上站着,姿态随意悠然,不知在说些什么。窗外的夜色很浓,我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分外温馨,又分外凄凉。
这就是我与小曼姐的区别,林溪与小曼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言辞得当,举止得体,从来没舍得捉弄小曼姐过。而我,不是被捉弄,就是被嫌弃。
在他的心里,我永远是那个笨笨的小丫头,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程一一。
可我明明,已经二十三岁了。
我想,我要加紧我的相亲计划了。
☆、第13章 一不小心撞上你
其实我早知道他们已经在一起,早知道他们可能永远都会在一起,可是永远那么远,我偶尔会恶毒地想,在这个通往永远的过程中,也许会生什么变故。可是现下看来,这个永远便是永远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故了。
以前苏晴曾不止一次取笑过我,说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林哥哥,两小无猜,从无嫌隙。
可是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我有一个林哥哥,从小为我保驾护航,免我孤苦,免我忧虑。可是,我还有一个林哥哥,从小,就打心底里瞧不起我。
“小魔女,你就不会小心点,不是昨天磕着了,就是今天拌着了,你脚底下是抹了油吗?”
“啧啧,小一一,你确定你剪的是素心兰,不是霸王花?”
“程二呀程二,你什么时候能学学小曼,有点女孩子的样子,怎么整天没头没脑、傻里傻气的。”
“笨蛋,这个题都不懂吗?你是没动脑子还是压根没脑子啊。”
“小丫头,你再这样下去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
“嗯,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如此种种,皆是出自林溪之口。
有人说,我脸皮太厚,百毒不侵。
其实又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谁能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呢?不过是装出一副我不在乎的样子,来掩饰心底的自卑罢了。
虽然,林溪也曾经这样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伴——“这是我妹妹,以后要是看到谁在学校欺负她了,一定得替她欺负回来。”
又这样向我的同伴扬言,“我妹妹比你们年龄小,你们可得让着她点。要是谁敢欺负她的话,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然而纵是这样,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少受人欺负。
毕竟,论起杀伤力来,外人的百般羞辱,也抵不上他的一句玩笑话。
总之我的林哥哥,并不算得上是我的青梅竹马。电视里的青梅竹马,就算最后没能修成正果,至少也是彼此相爱的。而我们,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还有一千八百个日夜。我们既不相爱,又不可能在一起。
林溪与小曼姐,那才是青梅竹马,妙偶天成,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一个是房地产公司的部门经理,一个是刚刚进修回来的建筑设计师。一个玉树临风,一个窈窕可人。一个向来对对方赞美不已,一个自小便已把芳心暗许。
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差,只缺个合适的时机,天气晴朗,五行顺畅,宜家宜室宜嫁娶。
只是从此以后,我便真的是一个人了。
我把自己的周末安排得满满的,每天匆匆忙忙去赶相亲场。我甚至给自己注册了珍爱网。
然而,却是姜太公钓鱼,一个不上。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去花店买了一束勿忘我,悬在有风的阳台上。
日子,依然平静无波。
林溪的公司好像最近正在搞什么项目,每日都要加班到很晚。我只是偶尔在靠着窗台折纸的时候,会看到他开车回来,然后熄火,从车里出来。夜色很浓,更深露重,每次看到他从车里迈出脚来,隐隐约约,都能看到另一边那个绰约的身影,那是小曼姐。
我想,也许,这便叫双宿双飞了吧。
真好。
星期天在公园里跑步的时候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在地,车主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瞪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一脸的不知所措。
我突然便想起来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得意洋洋,横冲直撞,一边跟人赛车一边唱歌,还时不时地回头冲林溪扮鬼脸。那日我唱的什么歌来着,好像是黑猫警长?
想起那个时候嘚瑟的样子,我不禁“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然后我就听到那小女孩怯生生的声音,“姐姐,你没事吧?”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左胳膊肘蹭破了一块皮,不是很严重,但也渗出许多血来。我轻轻抬抬手臂,小心地呼了呼气,站起身来。
“放心,我没事儿。”我冲小女孩笑笑,示意她把自行车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