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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为什么会有“酷味咖啡王子”的构想?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去上了咖啡课。
一直是个很爱吃也很享受吃的人,也认为不管是什么样的食物和料理,爱这个元素是不可或缺的。
在上咖啡课的时候,台上的老师示范了许多咖啡的煮法,让我看得目不转睛,可是老师说到他当年除了白天的吧台工作,晚上还到很多店去品尝别的师傅煮的咖啡,为了煮出一杯好咖啡锲而不舍的精神,我认为那是最令人感动的。
也因此有了女主角心美这样的角色。
“我认为不管做什么都一样。”甜甜的耀眼笑容始终挂在她脸上,“除了娴熟的技巧,没有爱是不行的,像这样,连搅拌的动作也要充满了爱才行。”
心美将滤纸折了个角度,放进滤杯里,在滤纸中央倒了些咖啡粉,跟著倒进热水。
“仔细看著水注入滤杯时,咖啡粉会开始受热慢慢膨胀,为了怕咖啡会烫伤……”
“烫伤?”如清只听过生物会烫伤。
“嗯热水如果冲到袋口周围,只会顺著袋的周围流进咖啡杯里,根本来不及让咖啡均匀受热,反而烫伤了咖啡出现焦味,影响了风味。所以,”她仔细示范倒水的动作,“要像这样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倒进去,好好的对待它,好好的爱它,自然你就能喝到最棒的咖啡。”
而面对对爱情一知半解、徘徊不前的心美,男主角如清始终捺著性子等待——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叹口气,头一次知道自己可以对一个女人这么有耐性,“但我要你知道一件事。”
慌乱的明眸不确定的抬起,望进他深邃的眼底。
“你说咖啡会烫伤,要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将水倒进去,知道吗?爱情也像煮咖啡,咖啡会烫伤,爱情也是,所以爱情一样也要好好对待。”如清边说边亲吻她的手指,“你还说巴西咖啡不伤胃,是最好的咖啡,我认为最好的爱情也应该这样。”
体内莫名的骚动让心美不安极了,如清到底想告诉她什么?
“为了你,”他温柔地望著她,“我和其他女人保持距离,学著怎么去了解一个女人、照顾一个女人,可是爱情如果不是同等的付出,这样的爱情肯定会枯竭。”
而我在书中也写了这段时日对爱情的新感觉——
爱人的人哪个不傻?爱上一个人就会变得不够聪明了。
我还是不知道怎么断定一个人花不花心,可是爱一个人是爱你眼中的他,而不是别人眼中的他。
宁愿相信世人的眼睛,却不愿相信自己的心,不肯放进全部的自己,一定会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仅是爱情,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如果错爱了,就放手,让彼此有机会找到更合适的人就行了,爱情没有这么难。
我相信爱情里最害怕的一件事,不是爱错了人,而是终于明白自己有多爱这个人,却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这本书里,我还特别喜欢个性坦白直刺刺,用一双笃定的眼看待这个世界,认为喜欢就要大声讲出来,懒得矫揉做作,活得率性自在的李世芳。
还有为了掩饰对未来大嫂的喜欢,不惜牺牲形象扮演种马角色的深情电眼男杜仲。
有时候会觉得如果真实的世界上多了这些人似乎也满好的。
希望看了这本书的你们也有同样的感觉。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七月,即使走在树荫底下,依然热得人发晕,再加上唧唧不断的蝉鸣,更听得人脑袋发胀。
好个鬼天气心美忍不住在心中抱怨。
炙阳将那张小巧的脸庞晒得红通通的,一滴汗水顺著她饱满的额头滑下,落在浓密的睫毛,然后无声掉落细嫩的粉颊。
小手一举,捧住粉颊上的汗水,心美皱眉的望著手心透明的水液,林黛玉似的轻叹了一声,“我珍贵的汗水。”
皱眉轻叹的声音当然没人听见,因为这条陡峭的山坡路根本没半个人影。
巧小脸庞上的精致五官皱了皱,认命的继续往上爬。
说真的,好好的星期天不舒舒服服的窝在家里睡大觉,却跑来鸟不生蛋的K大报考大学,真不知道她干啥要来受这种鸟罪?
想念大学的人好像不是她啊
更倒楣的是,死党世芳的125机车半路抛锚,害她得攀过半个山头才走到这所鬼学校
唉
好不容易爬过陡峭的山坡:心美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早已让汗水湿透。
看见前方耸立的文学院大楼,她腿软得快要趴下,就快要受不了酷暑的折磨了,昏眩的视线却看见旁边的篮球场上挤满了打球的人潮。
哇这么多神经病?!
她难以置信的摇摇已经发昏的脑袋。
待惯了冷气房,一点点的暑气都让她觉得异常难挨,真不知道这些学生怎么还能顶著酷日打球?
“搞什么?走了大半天才走到这儿?”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忽地从她身后响起,伴随一记闷棍。
“我已经快热晕了,你还打我的头”心美痛苦的抱头申吟。
毋需转头,也知道敲她脑袋的人是谁了。
“看你走得一副‘风中残烛’的样子,不打一下怎会清醒?”世芳漾著笑,手里晃著打她的“凶器”——一叠厚厚的画纸是她一个礼拜的成绩,打超人来也特别痛。
“大姊”心美申吟的纠正死党。
李世芳,从国中开始,这个性格超独立的女人就是她的死党,性格与她截然不同,外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是一百六十公分的心美特别纤小,而是李世芳高挑修长,足足一百七十二公分的模特儿身材,在女人堆中向来是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
两人身上唯一找得到的相似之处,大概就是同样都有一双明灵生动的大眼睛吧
只不过李世芳的五官较具西方的立体,再加上一头乌溜溜的飘逸长发,不管是毛笔还是油彩画,随便一挥毫就有行家的气势,气质才情颠倒众生,在她念的工艺系里,少有男生不对她倾慕的。
相较之下,心美大大的凤眼,微翘的鼻梁,再加上似笑非笑的粉唇,则较偏向调皮可爱的东方美。
惨的是前几天找错了发型设计师,把她原来就梳不乖的自然鬈短发剪得比男生更短,鸟窝都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模样。
“差不多啦”
“哎哟”心美再次抱头挣扎。
“我说你的设计师一定才刚失恋,顺手剪你的头发来泄恨,了不起”
大太阳下,心美实在没力气和她争论性别错乱的问题,一看清世芳的125机车没跟在旁边,两脚更是虚软得直想倒下去。
“摩托车呢?”
“老板说引擎坏了,一个小时后再去拿。”
世芳说得大刺刺的,跨开穿著流苏牛仔裤的修长美腿大步往前走,早已习惯这样陡峭的山坡。
“什么?!一个小时后?!”意思是还得自己走下山。心美痛苦的仰天哀号,“难怪黄历上说今天不宜出门”
“少迷信了报名时间都快过了”世芳边说边超越她。
看著死党走远的身影,心美叹口大气。
说真的,比起那些课本,她觉得课外书实在有趣多了,现实社会也比单纯的校园生活要来得有挑战性。
只可惜,父母之命实难违
耳尖的世芳听见她的叹气,环著双臂转过身,对她瞪大一双美眸,“你已经错过好多年了,再不念书以后就更没机会了,难得伯父和伯母还愿意供你念大学,你还不乘机好好把握?”说完,继续往前走。
翻了翻白眼,心美认命的继续跨步,小嘴还是逸出了一句不甘愿的咕哝,“就不知道念大学有什么好?”
不愧是顺风耳的世芳,这么小声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转头,扬起的长发在阳光下乌亮得耀眼,如同她自信满满的笑容。
“我是不清楚其他大学有什么好,不过,我们K大可是出了名的帅哥多哦”她诱之以利。
可惜用错了对象。
“帅哥多?”心美挑起眉,不谈恋爱的她才不在乎呢顺带加上一句,“那你都升大四了怎么还没推销出去?”
“当然是因为那些男人配不上我。”
世芳转头继续往前走,昂首阔步的模样像只骄傲的孔雀。
受不了心美摇摇头。
她知道这个死党的眼光有多高,以世芳的高标准,她要的男人一个是不在这世上,另一个则是还没出生,对啦还有一个,是她最钟爱的上帝。
跟在后头走了几分钟,心美边喘气边擦汗,“还有多久才到办公室?”这才是她最最在乎的问题。
“快到了。”世芳迈著大步,“只要攀过那个山头。”
“那个?!”瞪著世芳所指的山头,心美不敢置信的呆呆顿祝
不会吧?!
这是哪门子的快到了?!
那个山头最起码离这儿有一公里以上耶
“不玩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当机立断,心美立刻转身,“我要回家。”
“什么?!”世芳不信的连忙回头揪住她,“都已经走到这儿了”
“我不玩了”
“不干也得干”
“放开我”心美拚命挣扎。
“不行”
“谁说的?!”挣不脱死党的“铁腕”,心美呼吸困难的吐出舌头,坚持抗议,“我落榜是因为我没去考”
“那就是没志气”
算了心美也懒得争辩,“这年头骨气都不值钱了,志气算什么?”
世上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选择汲汲营营于名利没什么不对,想过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当然也不犯罪啦
人啊,只要愿意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好好的努力,即使是小螺丝也有小螺丝存在的价值不是吗?
心美是这样觉得的,然而世芳的眉却大大挑了起来。
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她生平最痛恨的就是人不把自己的前途当一回事了
人生只有一回耶
想要什么就要付出努力,用力的去要,宁可后悔,不要遗憾,这是她李世芳奉行不悖的哲学。
“连反驳都懒得反驳,你这家伙是想跟阿斗媲美吗?我真是受够你了”
“那是你不懂干嘛人人都要当诸葛亮啊?”
两个人正像长不大的孩子打打闹闹,冷不防地,听见一堆人惊恐的大叫——
“小心啊”
小心什么啊?
心美脑海里才刚窜过这念头,就觉得脑袋仿佛被什么打中。
她怔怔不信的瞪著面前的世芳。
奇怪眼前突然天旋地转,然后是一片黑。
“咚”应声倒地前,她脑海里再次晃过了黄历上的警告——
今天不宜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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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清,这下你可闯祸了”
一堆人围绕著昏倒的心美七嘴八舌。
唯独肇事的主角不信的喃喃:“不会吧?!这样就昏倒了?!”
方才球飞过来的距离分明还有七、八公尺,怎么会有人这么“不堪一击”?!
站在树下形成一道巨人的阴影,邹如清皱著好看的卧蚕眉,实在弄不懂。
“什么这样就昏倒了?!”蹲在地上的世芳气得跳起来对他大吼,“你用篮球K到她耶”
高大身影背对著阳光,但那张让K大所有女生疯狂的俊美野性面孔,世芳一点也不陌生,也更特别的嫌恶。
邹如清,打从进K大校门,她就已经听见他的臭名远播。
还有站在旁边的那个,叫什么杜仲的来著,这两个臭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高分贝的嗓门让如清好看的浓眉再次皱了皱。
这个咆哮的女人他好像认识。
对了工艺系鼎鼎大名的李世芳,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和他一样刚升上四年级。
但那昏倒的小家伙是谁?
李世芳的同班同学吗?可是他对这张天使般的脸孔好像没什么印象。
不过,话说回来了,跷课时数堪称全校第一的他怎么可能对一个小家伙有印象?
“抱她去医务室吧”一旁的杜仲提醒的拍拍他。
好像只能这样
如清叹气的蹲下身,像抓小鸡似的抱起那看起来比一袋沙包大不了多少的身躯,然后又忍不住皱起浓眉。
像羽毛一样
这小家伙不吃饭的吗?
第二章
世界在旋转,感觉上好像从很遥远的地方回来,头顶上的大太阳不见了,她好像到了一个很凉爽的地方……
心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见一个男人抱著她,她隐约可以感觉对方沉稳的心跳,还有温暖的体温融合著阳光气息的汗味……
是谁?
这样沉稳的心跳带给她一种莫名亲近的安全感,薄淡的男人汗味也是她难得不排斥的。
是谁?她昏沉的想著。
然而从底下的角度望去,只能依稀看见这个男人有著深刻立体的五官,无法看清他的全貌。
难道是作梦?
可是好舒服好舒服的感觉哦……浅浅的微笑不自觉的微漾在心美嘴角。
是了这感觉就像小时候看戏看到一半睡著了,爸爸抱著她走过庙口的大街,在那副全世界最宽阔最温暖的怀里一晃一晃的,全自动的人工摇篮一样。
回忆著,回忆著;心美迷蒙的视线又沉重起来,再次昏睡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眼前是令她诧然的一片白,而一个男人坐在床沿对她噙著笑。
一瞬间;心美不信的揉了揉眼睛,再定眼一看,这才确定眼前的男子是真的存在。
微鬈的棕色发丝,黝黑得发亮的肌肤,显然是阳光的宠儿,连笑容也是阳光般的温暖爽朗,笑得露出了两排好白、好亮又整齐的牙齿,两道剑一般飞扬的浓眉则像两道弯月,炯亮眼底的笑意也像要满溢出来似的。
噢
白……白……白马王子?!
心美震惊不已。
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心美从没见过笑起来这么好看的男人——不好看两个字其实不足以形容这个白马王子,应该说是慑人心魄。
完美要是打分数,这男人的长相铁定可以拿满分
更重要的是,他应该就是刚才那个抱著她的男人了
光是这点,他就可以拿到一百二十分
“你没事吧?”杜仲关心的望进那对大眼睛。
噢一百五十分
“头还痛不痛?”杜仲又问,视线始终无法移开那双呆呆瞪著他的大眼睛。
没想到这小小的瓜子脸,竟配上这么一对灵动的明眸,再加上白皙无瑕的肌肤,清秀的五官……
除了头发糟了点,这小家伙不当女人实在是太可惜了
无视于他的问题,心美实在无法不像花痴的直盯著他看,怀疑眼前的男子是天上掉下来的阿波罗太阳神。
她对美的事物一向有偏好,果雕她学得出神入化,就连BLUESUN后来改装的装潢也有一半是出自她的创意。
只可惜她不像世芳一样学的是工艺,不然铁定把这白马王子的长相铸成模,天天抱著他睡觉了。
杜仲足足和这双大眼睛对望了好几分钟,炯眸里的笑意也愈益加深。
他早已习惯旁人对他的注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然而他喜欢这双明亮的瞳眸反映出的自己。
清清澈澈的,像在照一面镜子,映出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么著了魔似的瞪著我瞧,肯定是不痛了”他莞尔。
比阳光还灿烂的笑更让心美心荡神驰,不自觉的问出花痴才会问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真直接
不过杜仲喜欢这样坦率的个性,不,或许应该说第一眼见到这双灵动的大眼睛,他就对这双大眼睛的主人有了相当的好感。
“杜仲。”浅浅的笑意不自觉地一直持续在嘴边,“一种中药的名字,听过吗?”
“好好听的名字。”心美嘴角微扬,“我叫当归。”
噢大家一起来当中药吧
“当归?!”杜仲的表情微微错愕了一下。
门口顿时传来一个男人噗哧的笑声,低沉的声韵在空气中回荡,里头的分子有著浓浓的嘲笑。
摆明了是在笑她的行径像极了花痴。
管他来者何人,心美连头也懒得转一下,满心痴恋的凝视眼前的白马王子。
在她眼中,现在只有杜仲了。
“呃——”杜仲有些尴尬的清清喉咙,“没事就好”
虽然他的花名单有忠孝东路那么长,不过搞同性恋……
他直觉地望向裤裆。
呃……他的小老弟应该还是比较喜欢女人的那里。
没事?心美好看的眉挑了起来,努力消化这个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