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要做什么?
以明不做声,脱掉衣服便把她按在床上要与她莋爱。他铁青的脸色因为疲惫和烦躁而呈现出势不可挡的暴虐神情,他直接扒掉她的裤子就和她交合。一边刺入一边说,你当我是和尚,天底下哪有谈恋爱光说不做的,我多少回想要了你都拒绝,玩什么矜持,我看你昨晚那副操行是想挨干了。以明尚未酒醒,喷着带有口臭的酒馊气,愤愤不平地说。
知秋痛不可忍,他的进入只叫她内心渐渐崩解一般痛楚。但这般激烈交合,她仍然觉得彼此身体没有关联。好似一段自言自语的对话。只有两种互不相关的强权诉说,却没有聆听。为什么会这样。与一个人陌生起来,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近都不会构成一种解读。
她忽然看到少年时代的洛桥,一些不知名的夜晚。流落他人篱下的花季年生。以明比赛结束来看她,带她离开学校。穿着红色运动衫的高大少年。在车站的小饭馆一边等车一边吃馄饨。在长途汽车上,少年为她打开一瓶汽水。彼时车窗外的落日渐渐沉没在深不可测的黄昏中,光明就此不可追寻。两个人在小旅馆里度过的夜晚。少年的脸孔与身体。温度,停留,信与不信,爱与不爱。呼吸并且遗忘。何时夜色那样温柔如殇。她不复记忆,竟落了泪,求他,以明你轻一点,我痛。
他不理会,在她的痛楚中狠狠地莋爱,不知是否因为悲伤无着,还是内心空无一物。
后来他们都沉沉睡去,窗帘厚重遮光,屋内仍旧是一片黑暗,以明的手机响,他看了一眼,伸手摸摸自己额头,过了一会儿想要起床。知秋迷迷糊糊地问,是谁?
他敷衍道,公司的事情,我得走。
知秋继续沉睡。待中午醒来的时候,康以明早就不在了。
她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头脑混浊,下体仍然还在隐隐作痛。她独自在黑暗无人的房间里念了一声,以明。
良久,她起身穿好衣服,出门坐公共汽车回到了地处偏远的学校。
天已经大亮。世界还在光明之中。她看到学校里穿行的同学,拿着课本三五成群的走来走去。感到了一种不属于。
在校呆了两日,以明电话催她回家,她执意不回。以明只好开车来接她。台阶都到了脚下,她自然也就下了。
又和好如故。他兴致好,开车带她去高级百货商场买衣服。给她一张信用卡,让她进去慢慢挑。知秋撒娇:你和我一起去。他摇头,离身去开车门。他不喜欢陪女人逛街——那实在是要命的事情。康以明独自在外面抽烟,进咖啡厅看球赛。知秋风风火火选了性感的雪纺丝裙,鞋子还有皮包。都是大牌子,哗啦啦拎出来,刷卡的时候格外欣快。
她出门来,以明靠在车边等她。她对他笑起来——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无能的生物。以明问,买得高兴?
她只是红着脸笑,急急地从纸袋里扯出一条又一条裙子来,仿佛天真小女孩对着玩伴炫耀礼物,她说,你看你看,这条我穿好不好看?她执着裙子比划在胸前,笑得这般明朗天真,眼神澄澈落满了期待,仿佛一世欢快无伤,了无一丝伤痕。不过是这样容易就会满足的孩子。有时候天真烂漫起来反而叫人睹之心碎。
他开着车,打着哈哈笑起来敷衍,说,好看好看。
你看看嘛,你都不看就说好看。
他说,我看了,你穿好看。
末了他又添一句:你什么都不穿才更好看。
知秋一气便拍他,又觉得无趣,就不再闹下去。
他打破沉默,又哄她,我们去哪里吃饭。
在外折腾一整天,以明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她抱着在玩具店买的巨大绒熊玩偶,像富家小女孩得宠一般说,今晚不要喝酒,你跟我好好回家。
他心情好,就答应了下来。回到家两个人如故,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以明又想莋爱。她拉下脸来,说,我真的不喜欢。你自己舒爽,我非常不好受。
以明露出猴急又委屈的神色,说他真的想要。她还是不肯,说,你若爱我就不要如此。
将近一个星期下来,两个人如之前一般,每日昏睡到下午才起床,看看电视,很快就到了晚上,出去吃饭。以明每夜携她出入形形色色的夜总会,喝得五迷三道,回家早就烂醉如泥,倒下便睡。
以明喝得人事不省时都还在抱怨,我都一个星期没有睡过女人了。你要我当和尚。
她听了只是笑,摸他的漂亮面庞。
她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因为不知道情欲对于对方来说有如一日三餐这样必须。
周末的时候知秋原来的队友相约和她一起去北京给刚刚比赛回国的大队员过生日。周五晚上她便和几个队友一起出发。开一辆国产大众,在公路上抛锚。那夜瓢泼大雨,幸而开出不远。几个人无奈,只好联络另外的朋友相救返程回家。知秋狼狈地回家来,是夜里十一点。她敲门无人答应,自己掏出钥匙刚刚进门,直走进卧室,以明正在和一个女人翻滚入港。
这情节有多俗套,何况她又不是没有听闻康以明生活纵欲奢靡。但她当时就高声尖叫起来,对方也吓得尖叫起来。
这是他妈的谁!知秋气急,一边破口骂着一边进厨房就操了一把菜刀撵人。以明狼狈地躲闪,她迎头就给他砍下去,他伸手一挡,砍在小臂上,鲜血直流,痛得嚎叫。她情急之下就去抓他的伤口,以明狠狠捉开她的手,叫她滚开。那个女人上前拉她,她目光更凶狠,骂得对方忙不迭夺门而出,她追到楼梯上把刀扔出去,差点砸到女人的后腿跟。
知秋失魂落魄,一步步从楼梯上迈回来,还在嚎哭,左手在楼梯的墙壁上拍下一个个颜色逐渐干枯的血手印。
后来又去医院。以明手臂上缝了十三针。伤口上皱皱巴巴的暗红结痂,像是多足的爬虫,非常丑陋。两个人暴躁又疲倦,沉默无言地坐在医院走廊。外面只有哗哗哗哗的大雨之声,淋漓如罪。
以明的父母也随即就跟来,骂了以明不该乱搞,却又心疼儿子,怨念知秋下手太狠,在一旁絮絮叨叨。
她当面就说,分手。没办法和你在一起。
康以明满脸都是怒躁,一字一字把话敲给她听:我这种男人,两天不跟人上床就是生不如死。你光知道花钱,吃穿住行我什么都养你。你又不莋爱。但我总有需要吧。你体谅过我没有。你想想我何时对不起你。陪着你一个星期。我没碰你一下。你以为我们还是玩什么柏拉图的中学生谈恋爱,可以坐在操场上看一晚上的星星,手拉手逃课逛街。我告诉你,中学生都要开房间!我跟你过得倒霉。你不行就拉倒,有的是人排队跟我上床。想断了就断了吧。你去找个阳痿过日子。大家都好。
知秋愣愣呆在原地,不知应对。又或者连应对的心情都没有了。为何是这样?她立在男子的面前,拳头攥的抽筋,牙齿都在格格地流着泪。她的确爱得咬牙切齿了。外面大雨仍瓢泼淋漓,她顿时憎恨起内心的希望。
6
接下来有半个多月时间,叶知秋负气离开以明。无所事事地呆在校园里面。网吧刚刚兴起,她经常在晚上去上网,屏幕的荧光照射在一屋子木讷的人脸上,有人满脸荧光不知所以地笑,但大多数面无表情。彻夜僵坐,看上去有鬼魂一般的错觉。她上网回来便在宿舍睡大觉。嘈杂明亮的房间内她也能安然入梦。课还是不怎么去上。和以前那帮男生朋友在食堂吃饭,他们喝啤酒,她便吃西瓜。一堆人嗑瓜子,打牌,闲聊直到深夜。
这是一部分人的大学生活。但也有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面听课学习的好学生,马列主义之类的大课虽然无聊透顶,但还是坚持一节不落。课余在教室上自习,早晨在操场上跑步,用收音机听英文,向学校领导上书抱怨图书馆里已经成了情侣约会场所,搂搂抱抱吃东西,实在过分有伤风化。
总之青春就是如此,不是你上了大学就是大学上了你。人一旦长大起来,就总是急于主宰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大都受制于人,一旦告别,便渴望自由,但若不懂事,便总会落得放肆。以为青春时光尚且富裕所以挥霍无度。
知秋毕竟不是读书人。在暂别以明的一段时间里,落寞无着,希望能够做一些事情。很快她便在新开发区的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夜总会打工。新开发区治安混乱,地头蛇土霸王当道,暴发户众多,酒吧夜总会KTV洗浴城海鲜城之类的声色场所林立,吸毒嫖娼无处不在。
知秋做了吧员,初来乍到,急于踩熟地盘,做事恭敬勤快。下班时间总是三四点,她不可能回到学校宿舍,于是和打工妹一起住在夜总会的宿舍里面。八人间,上下床。床缝之间爬着臭虫和蟑螂。锅盆碗盏,毛巾口杯,统统扔在一张桌上无人收拾。残剩饭菜的陶瓷碗放在脚盆里,长满了霉。天花板极其低矮,满地的垃圾,烟蒂,掉发,混在厚厚一层灰里。衣服堆在床被上,房间常年恶臭。年纪轻轻的女子们在这里化上浓妆,喷上香水,踩着廉价的高跟鞋妖娆出门,夜色里光鲜亮丽笑靥如花,好似个个都有华丽如醉的好生活——这简直是人间缩影。
舞女阿兰常常不回来,她分了她的床给知秋。自从在这里上班,她便听从阿兰劝告化名为苏琴——不要让人知道你的真名,电话,家里住址。阿兰对她说,这里不需要你的真实。如果你真实对人,恐怕只会招致恶果。
知秋遇到阿兰时,阿兰年仅十六岁。她是这里的舞女。知秋第一眼见她跳舞,便倾心于这跳脱生动的漂亮女子——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阿兰也做鸡。
阿兰十二岁便离开河南老家四处流浪,在广州的发廊做起皮肉生意时才十三岁。那年她下了火车便被招工的人带到一条巷子,正值晚上,整条黑暗的巷弄都布满亮着粉红色霓虹灯的狭小店铺,发廊,足疗店。脸容浮肿的风尘妓女像是等着上车一般坐成一排,客人来到之前就无所事事地修指甲,聊天。这些在她老家也有。她背着行李走了两步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但没有起一丝逃脱的意念——她知道这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住下来的第一晚,发廊老板的私生子先弓虽。暴了她。她还是处女,但是没有流血。她静静提起裤子来,穿上衣服坐好,弓虽。暴她的年轻男子躺着看她穿衣,抽了一根烟,骂道,利索。天生的婊子。
她无声无息,内心十分坚定——这是她无可选择的一个世界。十三岁她就此落入风尘,每夜坐在艳红色霓虹灯光里,木讷地面对艳红色的门帘。注视着一个又一个吝啬肮脏的嫖客撩起它走进来——疙瘩脸和油腻的蓬发。嘴和脚一样臭。
她只觉得这肉一般红色的灯光填充了她的全部视野,日夜面对,好像瞳仁都变成了红色。睡觉时做的梦都是红的。又觉得自己流的也是红色的泪。但很快她就已经变成没有眼泪的人了——许多事情,来到与忘却都迅疾得来不及流泪。流泪是一件多么奢侈无用的事情。
与阿兰一起坐台的所有人都比她年长,鸡头常常对她拳脚相加,盘剥她的收入。后来她流产两次,又染了病,鸡头觉得成本太大,便将她逐走。她拿着两千泰铢不到的小钱,跟着一个泰国人去了曼谷,在红灯区又跳艳舞又卖淫。
热带如此忧郁,哪怕日光明媚。那里濡湿,夏雨霪霪,高大树木晃动在热潮里,叶片亮如漆,像是赤膊男人和脊背。这里阳光这样灼烈,但她居住的杂乱无章的小巷子似乎终年暗无天日,醒来的时候总是晚上,明亮的唯有暧昧而俗艳的霓虹灯光。卖淫男女众多,皮肉生意不好做,她站在酒吧门口揽客站到腿硬,恨不得睡在地上,还要用英语粤语泰语轮番招呼客人。吸毒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她已经染上重瘾不可自拔,欠了大笔钱。她的泰国男人被追债的人杀死了。破房子被捣成了废墟,不能再住人。
男人死去那夜下着大雨,她躲在货仓角落,看到男人被乱刀砍死,叫声如鸟,只有短短两声就昏迷过去再无声息。暴徒提着凶器四散而去,留下一地的鲜血混入瓢泼雨水,稀释成淡淡的红色,好似流产而死的母亲,胎血漂到她脚边来。她浑身湿透,雨水顺着眼帘滑落使她睁不开眼睛,劈头盖脸承接起来如天主的洗礼。她眼睁睁看着淡淡血水淹没了自己的脚,闭上眼睛竟全是红色,忽然想起那家广州发廊的红色霓虹灯。
这不过是世界上万千个夜晚中的一个。有人幸福安眠有人死得惨绝人寰。温黄的万家灯火不过是隔世的幻觉,她能见到的只是一条条艳红的霓虹灯。她抹掉眼睛上的雨水,踉跄转身,如丛林野兽一般消失在曼谷的黑暗雨夜。
她没了生路,后来又和一个河北男子一起逃回了中国。从广州一直流浪到北方。到了津城早已是摸爬滚打什么都已见识过。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在做梦,她却常常感到自己早就走完了大半生。
阿兰体形修长高大,五官漂亮,还未满十八岁,但打扮成熟,看上去有二十出头。知秋在不知道她底细的时候,只见到她每夜都是领舞,资历很高。她大多时候眼神冷漠如蜥蜴。有时候上场跳舞之前,还草草穿着男式的白衬衣,衣角在肚脐处系了一个结,内里的文胸与下身贴臀超短裤又极诱惑。脖颈上是触目惊心的纹身。脱掉之后上场跳舞,这样的高挑性感,一别庸常夜场女子的俗艳风情。但是裸露的皮肤布满伤痕。
阿兰高傲不可接近,但在男客身边时,这样的作派稍稍带些柔情,便刚好显得矜骄高贵,加之一副引人注目的上好身段,嫖客趋之若鹜,台价最高。这样漂亮出众的女子落入风尘,知秋刚开始还有惋惜。然而后来她知道阿兰已经坐台三四年,辗转风尘阅历无数,也就无言以对。
知秋喜欢她,更多的是一种崇拜成分。有时候凌晨回到夜总会的宿舍,知秋睡在阿兰的床上,阿兰的内衣,香水,损坏了的口红眉笔,她都会拾起来看看闻闻。但也不过仅此而已——她早就困倦得合眼便可入梦了。知秋对阿兰向来非常讨好,阿兰说她想吃牛排,知秋就舍得花掉刚刚挣到的四五百元工资,打车到市区内给她买几份西餐带回来。但送到阿兰面前时她又没了胃口,尝了尝便放在一边——还是慢慢低下头去,在桌上扫出一列白色粉末,闭上眼睛细细地吸。神情残酷如死。
那段时间她只记得阿兰阿兰,连以明都忘记。
7
一个多星期之后,以明再来找她,她告诉他说,我在金龙腾KTV打工。
他下午开车从市区过来,因为清醒,所以回归一副英俊绅士的姿态,彬彬有礼地买了大束鲜花,蛋糕,奢侈品牌的手提包之类的拿来讨好她。以明还是与大多数男人没有区别,在讨好示爱的时候都是笨拙并且毫无新意的。他说,知秋,我想你了。
知秋看着他,一言不发,内心又早都妥协——女子的身心总是这样容易瓦解。他搂抱着她进包厢。知秋说,我还在上班,是吧员……老板看到了不行。
以明笑盈盈地说,我都来了,给你们老板说点你陪客,他能有二话?
两个人在包厢耳鬓厮磨起来,她摩擦到他的身体,他硬起来便想要。来嘛,来嘛。他手脚耐不住,言道:来嘛,我想你。我忍不住了。
知秋拒绝。你怎么像动物,这两件事是一个意思吗。
以明脸色拉了下来,说,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你说吧,你到底是不是不跟我做。
我不喜欢。
那好。他落下话,转身便下楼,找鸡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