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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后出去了两次,都是一去很久。最后一次回来时,菜都早已凉透。周围人声鼎沸,我独自坐着守着一桌凉菜,心慌落寞。她很久才回我桌边来,坐下,说,我想分手,男朋友不肯。说要给他五千块分手费,便不缠我,十天之内我也可以在他家住着,直到找到新的住处。否则就立刻搬走。
我说,你给他吗?
她说,给啊,他很认钱的。他不缠我就好。
那你什么时候搬走?是我的话一定是立刻搬走……
她低头夹了一筷子的凉菜,顿了顿,自嘲地说,我也不知道他要我立到多刻……
我低头暗暗咀嚼她话语里的噱头:立到多刻……
半晌我们都专注地沉默着,我后来问她,姐姐,你就不愁吗。
她看着我,漫不经心地说,我不是不愁啊,我愁这些男人有用么,能愁出什么来呢,愁一头白头发么……她的声音渐渐无力地黯淡下去,我们又不再说话。
我心里只是一阵阵无话可说,吃完饭,只想早点回宿舍做功课,她却说,一生,和我去BABYLON坐坐吧。就一小会儿。
我想拒绝她,但却说不出来话。任由她领着走,去她上班的夜店。
酒吧这样的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那时她在BABYLON上班,一家清吧,也不吵,有俗套的乐队唱流行歌。说是做营销经理,实际也就是陪酒小姐。每月一万的销售任务。完成任务就有薪水一千二。她嫌太少,因此一直不太用心。
她与我坐下,点了烟,面面相觑,便觉得无聊,说,玩骰子吧。
我说,我不会。
她没有说话,低头抽了一会儿烟,说,你坐坐,那边来了客人,我得过去照应。
她留我半打啤酒,转身离去,身姿单薄轻佻……我目光随着她,看她在一桌庸俗鄙陋的中年男人中间坐下,嗲声道,浩哥,明叔……
此刻是十一点。
我想回去,只觉得走不动。独坐在那里一杯一杯喝啤酒,又苦由涩,十分难受。她在那边陪客人,很快喝醉,微微晃着回我身边来,一下子坐下,喷着浓重酒气说,有点晕,有点晕。说完便伏在桌上,捉住我的手。
她低迷地声声唤我,一生,一生……却又早已没有了意识,像只猫一样舔吻我的手,渐渐就伏下身去,在我面前呕吐。
我头脑昏昏沉沉,挣脱她,双手掩面,闭上眼睛,心里再落寞不过了。
大学之后第二次见到知秋,是她突然来学校找我。
她没有告知就走进了我的寝室。舍友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妖娆艳丽的浓妆女子突然出现,纷纷投向我以不可置信的目光——这样装扮的女子她们只在言情电视剧中见到过。
我忽然感到如芒在背,赶紧就拉着她走出寝室。我忽然很不高兴地说,以后你要是来找我,不要进寝室。
我们都尴尬起来,她塞给我一些钱,说,给你,这是生活费。
我说,我不需要。
她说,拿着。
我站着不动,还在为她出现在我寝室而感到不适,她也就不耐烦起来,直接把钱塞进了我的裤兜。她又说,我带你去吃饭吧。上次没能和你好好吃一顿。
我不说话,由着她走。她又换了一家夜店做事。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自从我知道她的夜间工作,便芥蒂三分,总怕别人在背后指指戳戳,说我与这样的女子在一起……总之是有心避人耳目。我明白或许是我想太多了。我是说,或许。
在校园内我走在她的后面,不想与她并行。她早就着好了浓妆。我们后来在街边的新疆烧烤店吃了点肉串当作晚饭,然后跟着她去夜场。我还是无可救药地戴眼镜,穿学生装,仿佛才从图书馆走出来。
我拘束扭捏地坐在喧哗的吧台边,连脚趾头都在鞋子里面悄悄抓紧了。吧员对我的轻视神情再明显不过,不停地说,坐过去一点,移点位置给那位客人。我顺从挪来挪去,只觉得电子音乐震耳欲聋,令我有些想要呕吐。我注视着昆虫一样蠕动的人群挤满了整个空间,有无数妆容夸张的女子穿着性感妖冶,表情举止非常职业化,穿梭在各个卡座之间。男人们笑意含糊暧昧,一张张粗糙庸堕的脸在她们的纤白腰身之间辗转隐现。
我早就不见了知秋——不知道她上哪里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忽然出现在我背后,手里拿了一杯兑酒用的苏打水递给我,大声对我喊,你还好吧,是不是很无聊。
我说,姐姐,我回去了。我不想再在这里呆着。
她大声说,什么?听不见!
我不得不学着所有夜场里面的人互相交谈一样,把嘴凑到对方耳朵前,用喊的方式大声讲,我说!我要回去了!我不想再在这里呆着!
知秋没回答,目光落在别处逡巡游移,脸上职业化的笑容还未及时收敛,也就将就呈于我了。她略抬下巴,轻而易举就露出那种哀媚娇弱的眼神——她一贯拿来对付客人的那副姿态——说,好呀。你帮我拿一下衣服,我要去休息室更衣。一会儿我要跳舞。(她后来向我介绍:我总是教手里那些小姐这样看人。会显得更纯情。价钱更高。就是这样——她一边说一边笑给我看,但我转过脸去,只觉得不忍目睹。)
我陪着她进狭小更衣间,帮她拿衣服。
注意到她胸口上有黑黑的一块,走近方才看到是纹身。“以明”二字,纹得相当笨拙。像是一个粗陋的伤疤烙印在心口上的位置。我忽然忍不住伸手触她的纹身,心里不可思议涌现一阵像是花朵揉碎一般粘稠的痛楚,就这样注视她。
她低头一看,就略略笑着,说,呵,不提了,老久以前的傻事了。
很快她就出现在舞池中央的一块升降台上,看过去仿佛是在人群的头顶上跳艳舞。纤细瘦弱的身体像是要脱节一般,用夸张的幅度甩摆扭动,妖娆如火。
这何以是少年时与我在洛桥的故居,同睡一张木床的叶知秋呢。
这一夜凌晨打烊的时候,她手里攥着客人给的小费,早就醉了。我拖着她走路,她却如此对我说——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个人碰洒了,还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来,兑满,留给第二个人。他又碰洒了。我还是扶起,兑满,留给第三个人。
感情是越来越淡,但是他们每个人,都获得的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
幸还是不幸:她还是在相信感情,和爱。
14
直到她死去,我还难以概括知秋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忽然我想起她的脸,原来知秋如酒。
◎贰
'以明。其实有很多次,她都想如此对他说:你对我而言像是一次犹豫再三的看望,知道去了不如不去要好。但又不可终日不见——这与陌路者有什么不同。'
1
在荒凉而明亮的情欲间,康以明迅疾忘却形形色色的女人的脸。
在临行的机场我看到他。听到了知秋的死讯,一时悲从中来,他带我到旁边的咖啡厅歇息。我想如果知秋此刻还能再与他相见一次,她定还会觉得:在他面前,一坐就失却时间。静静看着他,仿佛走过了一世浮生。其实不过是一小段午后的片刻光景。
说了那么多次再也不与他相见。都还是舍不得。虽然不过是分分合合的苟且残缘。知秋这一次终于做到了。但她死去的消息从我是从康以明那里得知,实在叫我悲哀。
我看着他。就自然想起姐姐。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不知道他的内心是否如此。
自他十七岁到今,与康以明有染的女子已经不计其数。每个夜晚他都可以网获命如稻草的女子投怀送抱。他喝完酒,打完架,看完当夜冤家路窄的旧情人为他争风吃醋,就意兴阑珊地带着刚刚敲定的女人回家,干完之后给她们视满意程度而数额不等的钞票。这些命如稻草的女子,都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化一模一样的浓妆,假胸假脸,假睫毛像蜘蛛腿一般粗黑带毒,连穿着打扮都总是一模一样。春风得意时穿顶级名牌坐跑车,落魄潦倒的时连方便面都吃不起。这些残酷跌宕,她们都一模一样地经历。于是渐渐没有感慨炎凉的兴趣,权且删隐各自往生的阴暗,只将一副身体,一脸讨笑呈现给他。她们在他记忆中闪过的长度,或许只有半个小时。
于是如此。在一段又一段目的单纯的,荒凉而明亮的情欲之间,他越来越不能记得她们的脸。
康以明二十几岁便从游泳队退了役,跟着父亲做些生意,同时在富婆聚集的高级会所做健身教练。寂寞难耐的有钱太太来健身房装腔作势地运动,也不过就是为了看一看漂亮男人的胸肌和屁股,回家之后摸着自己的宠物大狗,或者跟大狗没有什么区别的又肥又丑的老公,哪怕搞人兽交也有一个清晰形象供以意淫助兴。
他人眼中康以明是英挺倜傥的男子——若论皮囊,这一点我也不得不承认——但这光鲜皮囊之下,我仍然没有看到一丝不落窠臼的灵魂真相。生活中大多数时间他都是在与女人厮混。他的逻辑是,钱留着不过就成了纸,反正青春再好,不论珍不珍惜都是要失去,他于是决定该享受的时分不该犹豫:难道要沦落成大性大爱不能做,大鱼大肉不能吃的糟老头子,日日只能望洋兴叹。
2
以明。其实有这样多次,她都想如此对他说:你对我而言像是一次犹豫再三的看望,知道去了不如不去要好。但又不可终日不见:这与陌路者有什么不同。
以明模模糊糊想起如此只言片语,渐渐察觉,他竟也快要忘却她的脸。
在知秋离开之后,以明在夜里依旧是混迹各个酒吧,携每日更新的女伴亮相,坐在一起玩骰盅,喝酒——人与人的寻常之处,有时候真的是找不出一丝带有新意的交流来。又或许交流是疲倦费神的事情:谁都不会真的关怀他人的不幸,个人尚来不及咀嚼个人的遭遇。这是为何人间之所以是人间。
康以明和陌生女子调情,遇到中意的,就带回家,若没有遇到就叫鸡。不过多半都不需他费力,便有大把女人往身上贴。大陆从七十年代到今天不过三十年上下的时间,就走过了这般匪夷所思的社会进程,性压抑的时代早就过去——如今有钱男人总是不缺女子,哪管他长相:何况康以明生就一副漂亮皮囊。他高兴时就扔一万块钱钞票给台柱舞女买一百个大花篮,摆满整个夜场,让别人几乎坐不下。营造阔气的快感如同女人的谄笑和酥软身体一样,都令他欣快发抖。
时间与排场都渐近尾声时,如果没有打架,他便醉酒开车带着女伴回家行欢。在黑暗街道把车开得一路飙驰,迅疾得像是坠落黑色悬崖的一颗石子。因为意识模糊所以可以任意赌博性命。包括他人的。这大概是没有希望的人最乐意的事情。
但时不时的,如此时刻他偶尔还会听见有声音在失意的深处对自己说,知秋走了,知秋走了。她回不来了。
她再也不回来了。
去年这个时候他追去她的大学宿舍,在楼下趴在铁栅栏上,像头发狂的狮子一样地喊,知秋,你给我出来。你给我出来。楼道里的女生听见,纷纷对知秋侧目,或者在耳旁小声告诉她,下面有个人一直在喊你的名字要见你。
知秋淡淡说,我知道了。
天黑的时候她还是下了楼去。以明见着她,便一把就拉着她说话,一遍又一遍:原谅我,对不起……等等等等。
以明身着藏青色的合身西装,这个漂亮男人在知秋面前不停忏悔,身旁是素面朝天的普通大学女生三两成群地走过,穿着廉价的普通恤衫,嘴上唠叨着食堂饭菜的价钱和味道,提着开水瓶,胡乱扎起的头发,容貌平庸无神。她们纷纷侧目,互相交头接耳不断猜测。
以明泪水诚恳,但知秋知道尽管他是真心舍不得——也不过就是仅仅止于真心舍不得。爱并不是如此,至少她需求的不同。
以明不肯放弃,说,跟我去检查,我要你把孩子生下来。
知秋说,以明,你走吧。孩子已经没了。
以明一把就抓住她,几乎快要把她提了起来,说,不可能,孩子肯定还在。你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
知秋一阵心凉:事到如今他仍然只说,“你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他心里仍然还是只有他自己。可是她连气都气不过来了,只能心如死灰地回答他,真的没有了。
不行,你他妈的必须跟我走。
你弄痛我了,放手。
以明把她塞进车子,不由分说就开回家。一开门,知秋看见他的家里突然多了很多的母婴用品,婴儿床和玩具摆满了客厅。她见了突然心里一阵刺痛的酸楚,但也仅仅一瞬。这不过是把戏,如同一切男人送的大把玫瑰,意义空洞。她静静看着他,说,以明,孩子我已经做掉了。你醒醒吧,别闹了。我也不想再与你走下去了。
她心里这样想着:如此多的人急于挤进你的生命,头破血流,我也曾如此。但而今只有我拼命退却,大约这样你会唯独记认我。
她在他面前短暂地闭上了眼睛,想起的是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医院做有痛流产。
之前曾经数次陪手下的小姐去做人流,看到她们全身麻醉之后失去知觉,张开双腿耷拉在手术台上,任人持各种器械深入,做完之后人事不省,劈着双腿软塌塌地躺在手术台上,狼狈至极,需要有人抱下手术台来。
知秋不要。她说,我不能忍受这样狼狈,没有尊严。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这一面。
她要体面,于是就需要忍受。心里铿锵有力地想着——这个孩子如何带着痛楚来到身体里,便应该如何带着痛楚离开。于是她咬着牙没有用麻药,惨叫几声,抓破了床单,终于把手术忍了下来。完事之后在手术室外面坐着休息了很久,冷汗湿透了衣服。只觉得眼前是黑暗的。她坐在空寂走廊——忽然很想祈祷。
但主并不在身边。她只觉得头脑中空旷干净,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然后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座位,花了身上最后十几块钱走出去到超市买卫生巾和方便面,慢慢走回来,躺在学校宿舍的窄小铺位上,虚汗如雨。她极少回宿舍——同屋的女孩子们见她回来都新奇,你一句我一句地询问,你怎么回来了?你知不知道专业课老师点名很多次了?今天下午的课你还去不去……
叶知秋只觉得这些声音在她耳边嗡嗡作响,她一个字都听不清。她又累又痛,说不出来话,最终一声不吭地昏睡过去。
这其实是不久之前的事情。
以明,她说,我已经决定走了。你也放下我。
以明还是不让,他神神叨叨地又把她从家里拖出去架上了车,开着就去医院,把她带去医生那里,非要做超声波检查不可。
知秋知道拗不过他,又觉得疲倦无力,就顺从地躺在检查台上。医生做检查,弄了几下说,神经病,孩子都没有检查什么。
以明呆在那里,知秋看着他凄楚神情——这光鲜四射的金玉之外也不过就是败絮其中。彼此霸占的欲望这样焦灼焚心他与她都觉得这就是爱。她曾为着康以明这一具光鲜皮囊辗转在希望与绝望之间,是何时的事情?她竟无法清晰记起。她只明白,而今不再。从此不再。
你这下知道了。孩子我已经做掉了。
以明大闹,在病诊室失去控制,胡乱砸东西,医生叫来保安才制住他,把他们赶了出去。他像抓一个布偶一样抓着她瘦弱窄小的肩——她更瘦了,身体像是快要消失的一样单薄——以明剧烈摇晃,求她道:知秋,再给我一次机会,你回来。我马上就娶你。
知秋一滴眼泪都没有,此刻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