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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影愤愤地骂了一句:“小无赖。”他从心里瞧不起这种行径,告诉自己不应该跟这个流里流气的盗贼一般见识。
但望着永夜骑着千金坐骑得意洋洋跃进铁炉堡大门的背影,一种突然而来的情绪吞噬了他所有的感觉,那是一种毫无来由的空虚感,整个人似乎被置身于无尽的虚空里面。
他知道艾泽拉斯世界里有许多间缝里都藏着虚空,虚空里没有陆地,没有天空,什么都没有,人在里面只会像羽毛一样不断地飘浮着,直到找到着陆点。
在很久以前,他曾经有一次在达纳苏斯月神殿的墙壁掉进了一片紫罗兰色的虚空里,恍如梦境在里面飘了半天,一转身,才发现一道台阶就在前面。他赶紧踏上去。再回头时,虚空已经消失了。
这是丹莫罗山顶的空地,这里应该是不存在虚空的。但该影还是明确地感觉到了它的轻盈和一无所有。
这时候,高大全的声音传入了耳朵里:“该影哥,我到冰风岗了。”
他才猛地一醒,叫出坐骑回到了铁炉堡乘坐狮鹫去了。
正文 第二十一节 它属于一个没有心的暗夜精灵
更新时间:2008…9…25 19:59:04 本章字数:2149
第二十二节 它属于一个没有心的暗夜精灵
小岛羽月要塞,四周被幽蓝的海水包围着。
那从旅馆延伸到海面的长桥码头与黑海岸奥伯丁的码头一模一样,只是与黑海岸不同的是这里没有迷雾之海的迷蒙,这里的一切纯净如同被水洗过。
狡免有三窟,永夜的三窟是希利苏斯、羽月要塞和铁炉堡。
工程学专用的时空撕裂器每四小时可以使用一次,把他传送回塔纳利斯的地精城市加基森。虽然时空撕裂器经常会出故障,经常把他变成狗头人或是纳迦,或是直接从高空把他扔下去摔个七荤八素,但管他会变成什么,能到达目的地就是成功。在加基森,乘坐短途角鹰兽可以就很快到达希利苏斯。
羽月要塞是他绑了炉石的,一小时时间就可以回来一次。他绑炉石在这里的理由是他经常要去菲拉斯的地下城厄运之槌,那是一个精彩无比的五人地下城。他和黑珍珠此时正对它充满了兴趣和向往,几乎天天都要去试一次,哪怕只打倒了几个小怪物也觉得去有所值。
铁炉堡是他赚钱的地方,如果卡茉莉不在身边,他总是以两个金币的价格寻找法师开传送门。
希利苏斯那是一个病态和财富并存的沙漠,他自然不会欣赏那儿的风光。铁炉堡是拉风和做生意的圣地,但它的吵闹得令人头晕。所以每次炉石回到菲拉斯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情。
这个小岛从来都是人烟稀少,清静得如同世外仙境。
永夜在海边走来走去,找到了一艘弃船,在一截断横桓上坐了下来,四处张望了起来。
深夜的海边只有海浪和沙滩,圆月和群星,真是一个太适合独自一个人享受一件神秘事情的场景。
“紫装匕首,高秒伤,高敏捷,高力量。能召唤鱼人为我作战,纳迦也行,海巨人当然最佳,异种蝎我也不会嫌弃的。”永夜捧着那个从泪水之池底打捞出来的箱子,把它放在腿上,并双手合十对它喃喃自语地祈祷着。
他本应该在泪水之池底部打开这个神秘箱子的,可是当时他没有戴潜水头盔,不能在水下呼吸太长时间。再加上今天到阿塔哈卡神庙的冒险家特别多,总是不时见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人影在泪水之池里手刨脚蹬地游过。
打开这个封箱应该有一个仪式,不能太随便。这个本该沉静的池水今天太吵闹了,他今天没有带潜水头盔,又不能在水底安静地呆上几分钟,总是要不断游到水面去换口气。
I当时,他伸出了双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箱子,发现箱子竟然开始朝着他的手倾斜了过来,像是他的指尖具有引力似的。
永夜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它时,它是牢牢地定在地上的。他猜想这一定是自己有了心之形钥匙的缘故。
于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箱子搬了出来。洗尽了上面的泞泥后,铸成箱子那种奇怪的材料更显得漆黑圆润,像是人的眼瞳。
他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了背包里,发现它很轻,几乎没有任何重量。游到泪水之池上面后,他还不放心地打开背包里检查了几遍,发现它确实安全地呆在背包角落里时,就使用炉石回到了羽月要塞。
心之形是一把细小轻巧的黑钢打成的钥匙,它的形状像是一把锋利的小尖刀,手感如寒冰,但在月光的照射下,它在空气冒着心形的光影和漩涡。永夜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它,能感觉到隐隐的寒意。
箱子的锁也设计得非常奇特,它被固定在箱子的顶部,是一个圆形的防护罩,光滑坚硬,似乎无孔不入。 怎么打开?
永夜把如小尖刀的心之形钥匙在上面一比划,只见防护罩表面开始出现了轻微的凹凸,心里一惊——他明白了:开锁的方式就是手握心之形用力刺破防护罩。
这种开锁方式有什么寓意吗?永夜看着那光滑如同水流表面的防护罩,感觉有些心惊肉跳。
但看看箱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的强烈好奇心更占上风,永夜闭上眼晴,握紧心之形用力地刺破了防护罩。
耳边没有传来他想像中硬铁被锯开的声音,他不由得疑惑地睁开了双眼。
这箱子所用还真是一种奇异而神秘的材料啊!箱子的盖并没有破碎,也不弹开,整个箱子只是像冰块遇到火焰一样融化了,尽管颜色如同黑漆但却让人感觉到无比纯净的水点点滴滴地流在沙地上,迅速地消失无痕了。
里面的物品不是紫装匕首,不是武器,甚至不是一件装备。
竟然是一颗心脏。
不是那种血淋淋,脉络分明的活体心脏。而是一个白色像冰块冻结得如同一滴巨大泪滴的心脏。
永夜把它捧在手心上时,它并不因他的体温而发现任何变化,也轻得没有一丝丝分量。它甚至没有生命存在过的痕迹,像是一件精美的摆饰品。
冰上轻轻地刻着一行字:这颗心脏属于一个没有心的女暗夜精灵。
一个没有心的女暗夜精灵?。这句话看似毫无价值,却又是一个充满悬念的开始,谁知最终将把他引向何方。
永夜发出失望的一声苦笑,把它放了背包中。心想自己背包总是可以为它留一个位置,它总有它的归属,若有一天遇到了它的主人,说不定那时候会获得奖励。
正文 第二十三节——风筝调零者
更新时间:2008…9…25 19:59:05 本章字数:3549
他是人类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游侠领主。
他是幽暗城女王希尔瓦娜斯?风行者的学生,是唯一一个接受过高等精灵教育的人类。
五年前,洛丹伦的保卫争。为了守卫人类的家园,为了守卫家乡,他曾经在洛丹伦绝望地战斗过,然而当一切抵抗者都在潮水般的天灾士兵脚下惨叫着死去,洛丹伦被夷为了废墟时,他被吞噬者拉姆斯登所杀,又被天灾军团瘟疫感染成了行尸走肉,意志被巫妖王所控制。
他在无助中被女王希尔瓦娜斯所救,他从始效忠于部落,成了被遗忘者的勇士,把纳萨诺斯?玛瑞斯更名为纳萨诺斯。凋零者,住扎在东瘟疫之地,誓杀一切与女王敌对的势力。
他杀死了三名暴风城军情七处的军官,触怒了暴风城。
于是暴风城军情七处拿出价值不菲的赏金,召集联盟冒险家前去杀掉他以维持秩序,但部落决不会允许联盟伤害自己的游侠领主。
于是,在东瘟疫之地的马瑞斯农场,必有一场恶战。
“他的热忱遭遇了暴风城的冷漠,死后灵魂却被亡灵女王所拯救,他现在是亡灵当中的一员,不知道他是否还有曾经是人类的记忆。
我猜想他还有。你看他并不主动攻击我们,只有我们动手他才反击。看来,没有人可以彻底地摆脱过去。”
东瘟疫之地的马瑞斯农场,光秃秃的小山包上,刚复活过来的入戏站在上面,望着一脸漠然的凋零者感慨到。
灵魂刚刚令躯体摇摇晃晃起立起来的该影有些诧异地望着入戏,就算这块被瘟疫侵染了的土地里,她的脸庞仍如月光一样光洁雪白。他记得她平时惜字如金,今日为何如此多愁善感。
“看来你对他的历史很感兴趣。”他警慎地说。
“是的。因为被天灾瘟疫感染后还能恢复正常的英雄们并不多。他算是令人敬佩的一个。”入戏一边说,一边专注为该影治疗伤口。
“可是他杀了联盟的军官,我们有任务要杀了他。”
“这不是你要杀他的理由。你是为了暴风城的奖品——那把血木猎弓。我则可以拿那把魔杖风暴之怒。我相信没多少冒险家对他的事迹感兴趣,就连那些闻讯前来的部落,也只不过趁机会杀联盟成员而已。”
该影一笑,说:“我对他的历史确实不感兴趣。除了血木猎弓外,我更感兴趣见识一下他的威力。”
高大全呆呆地听说他俩的对话,终于听到他感兴趣的部分,就接上了该影的话说:“我是为了神圣防御者,那个盾牌格当高。”
入戏举起手指,轻声说:“北边来了一队联盟的队伍,可能是来打凋零者的。”
该影伫耳一听,果然听到了远处传来越来越近的侏儒们的欢声笑语。
“部落真的会来生事吗?应该不会吧!以前会长带我们打安多哈尔的巫妖阿拉基时,我们打着打着,不是也有几个部落过来了。我记得当中还有一个女巨魔和两个女亡灵。当时我们正在战斗中,阿拉基的血已经下得差不多了。我心里还特别害怕部落会捣乱。可是没有一个部落动手杀手,他们甚至还帮我们打旁边的食尸鬼呢!最后我们和部落还一起跳了舞。
会长啊,部落来保护凋零者时,我们真的要杀他们吗?”
侏儒术士孙小刚尖声尖气地说。
“谁管这些婆婆妈妈的往事?反正我是为了任务奖的魔杖——风暴之怒。听说他很猛,我倒要见识一下怎么猛了!至于部落嘛,有的杀就杀。”小南瓜兴趣勃勃地说。
接下来传来孙小美的声音:“风暴之怒有什么好?又不是紫的。”
小南瓜冲她嚷到:“晕啊,你别拿了一把亮木,就对所有的蓝装都看不上了。也不体谅一下我这种全身绿色的穷人啊!”
孙小丽说:“我和南瓜的目标一样,我是为了那个盾牌——神圣防御者。”
孙小刚说:“如果都是为了装备,我们为什么不去斯坦索姆打呢?”
“哈哈!”孙小丽发出两声清脆的笑声,说:“小刚你不要揭南瓜的伤疤了。他只要一到地下城,里面的怪物就什么也不掉。没看他一身烂绿吗?”
“小刚刚出来活动,有所不知。咱们会长是不去地下城的。”孙小丽帮腔到。
“哦,那杀了凋零者之后,我们玩什么啊?”孙小刚眼巴巴地看着小南瓜说,这是他们公会的新会长,听说施法技术一流,并无所不知。
小南瓜说:“杀掉了凋零者再说。保证有得让你玩。”
孙小美说:“看看,那就是凋零者吧!他身后的屋子很破,证明他没什么钱。没什么钱证明没什么实力。我们今天宰了它!啦啦啦啦……。”
“对,宰了它!!!”小南瓜一声大吼。
“是小南瓜!”当那个光秃秃的小脑袋清晰地出现在视野后。该影热情万分地朝小南瓜喊到:“好久不见,你去哪儿了啊?”
小南瓜抬头瞄了一眼该影后,对他的热情毫无反应,而是停下脚步来面无表情地问:“打凋零者吗?”
该影唠唠叨叨地开始诉说:“是啊,我和入戏试了一下,扛不到五秒就死了。你们也打吗?我们一起吧。你去哪儿了啊?夜行宫的人都盼着你回来呢!你走了后,许多人终日都不出来活动,我们都找不到人……”
“你转新职业了?名字是怨妇?”小南瓜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孙小美跳出来指着小南瓜身上的徽章说:“南瓜现在是我们的头,你们不要再勾引他了,他不会回去的!”
小南瓜胸前的公会徽章上印着“侏儒军团”,这是他刚成立了几天的新公会,他拆掉了原来孙小美那个叫“名字姓孙的中间有个小字的后面接个表示好看意思的字的侏儒都是天使”神经病公会,重组了一下,建立了侏儒军团。只招侏儒入会,但名字不再限定非要叫孙小什么的了。
新公会成立后,他带着成员在荆棘谷与部落大战了一场,抢走了竞技场中心的奖品。第二次是趁部落没人时去扫荡了十字路口。因为不下地下城,地面活动不多,他们都颇觉无聊。
这不是,听说许多联盟队伍败在凋零者的手下,一看自己的任务列表里竟然还有杀凋零者的任务——“重铸秩序。”小南瓜今天就带着会里仅有的八个成员来小试牛刀了。
见小南瓜毫无叙旧的意思,该影便识趣地把话题一转,说:“杀凋零者的任务至今还没有人完成过。听说起码要一个二十人的团队才有希望。现在找齐二十个满级的人难度并不是特别大。主要是缺乏一个有号召力的组织者。我们得联手才行。”
“这么猛?”小南瓜挠着脑袋望着凋零者。然后老大不情愿地把该影和入戏、高大全邀请进了队伍。尽管小南瓜似乎已经成为了该影留在旧日回忆的影子,但是如今到了这个只及他小腿高的小侏儒前面,他还是恭顺地准备接受小南瓜的指挥。
入戏并没有与小南瓜打招呼,似乎从未相识过。她正皱着眉头深思,没有瞳孔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凋零者。
凋零者枯发佝偻,一副垂头丧气、营养不良的模样。他一左一右伴着两只冒着绿烟的瘟疫狗,看起来也病怏怏的,一点气势也没有。
小南瓜犹豫地说:“试一次看看。”
他话音一落,孙小丽即刻举着盾牌就冲向了凋零者,所有的侏儒们也跟着一窝蜂跟了上去。
凋零者手一挥,成百上千个骷髅从空气中冒了出来,场景惊人把他们团团包围,打得他们四处逃窜,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所有人即刻眼前一黑,回过神后全死掉了。
小南瓜复活后站在山包上,望着回到了原位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凋零者,回忆着刚才的场面。
然后说:“果然要二十个人以上。我们叫人来吧!”
“鬼会搭理我们啊!”孙小美不客气地说。
以前小南瓜经常混迹于三大地下城时,朋友是一大堆,他要是一呼喝,花一个小时叫来二十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如今他久不去地下城,小南瓜这个名字就已经渐渐被淡忘了。
现在组队叫打凋零者,那些人会问他:谁是凋零者?或是:有多少人了?才八个?不去了。出现这种令人不快乐的场景可能性还是很比较大的。
小南瓜摸着光秃秃的大脑袋寻思了一会儿,突然见两个兽人鬼鬼崇崇地走进了凋零者身后的屋子里,又见一个亡灵盗贼潜伏在不远处。
这些部落一定得到联盟攻打凋零者后迅速赶来的。“来得正好。”小南瓜兴奋地说。
然后他进入综合频道,扯开嗓门大喊到:“部落打人啦!快来玛瑞斯家场。”
正文 第二十四节 马瑞斯农场混战
更新时间:2008…9…25 19:59:05 本章字数:2518
“部落在哪儿?在哪儿?有多少?”
小南瓜的招数果然有效果,不到十分钟,东瘟疫和西瘟疫之地,包括在南海镇的冒险家们都想方设法跑了过来,浩浩荡荡约有三十多人涌向了马瑞斯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