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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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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吉阳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来就是我强求来的,不管他基于什么心思开始愿意走进我的生活圈,我都乐意承受。我满在意他这个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总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应该在公子哥儿堆里混的人,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为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会是流传几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轻哼。
  刘吉阳微笑喝了口水,没有反驳。正觉得休息够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时,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带着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着长廊的方向道:
  “嘿,在场两位最闪亮的明星即将碰撞了。这样王见王的场面多么难得,我们速速过去围观吧!”
  刘吉阳一怔,迅速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江明绍带着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询问林森什么,打断了林森的阅读。
  江明绍怎么会对林森感兴趣?这两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怎么想都不该有所交会的。
  早上在别墅会合时,江明绍可是对林森没一点兴趣,迳自就拉着女友玩儿去了,一点也没给刘吉阳介绍林森的机会。
  千方百计想跟江大少攀上关系的人多到已经让他厌烦,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别人对他引见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绍时,他都会走开。当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认识”林森,当然更不应该对林森感兴趣。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会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说话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职责,刘吉阳与堂哥很快往两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过来认你!”混血儿大美人一反对其他人的冷淡,一双美眸亮晶晶地盯着林森看,热情的笑容缘是百花齐放一样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头看着美女,确定不认得她后,于是开口问。
  “我们在比利时见过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赛会场,那时我们都获得金牌,大合照时,我就站在你左手边……不过我想你是不会记得这样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国际生物奥林匹亚竞赛的英文缩写简称。
  “你好。”他确实不记得。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好啦,认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绍撇撇嘴,站在美人儿身后半步远,似是漫不经心地扫了林森一眼就没半点兴趣似的,别开了头。
  “明绍,别这样,你真该眼他交个朋友的,我瞧在场的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儿美人认真地对江明绍说道。她是极为喜欢江明绍俊美绝伦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内里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头脑都极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才有机会维持地更长久,而不是轻易消逝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这不是时间与空间造成的破坏,而是太容易就索然无味,接着就相对无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撑住一个月的假期,之后,便无以为继了。
  她回国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绍,当然她的美丽也立即得到江明绍热烈的追求,不过两天的时间两人便已如胶似漆。这样的朝夕相处下来,两人之间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还有着一颗特别聪明的头脑,不过半个月,也就发现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阻碍。
  这阻碍不在于江明绍是个女人缘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贪玩好享乐而不爱学习,这让他显得有些草包。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一点,毕竟哪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不爱玩呢?像她这样既能玩又能好好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比起会玩,她更欣赏有外表更有脑袋的人。
  如果江明绍有林森这样的头脑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遗憾着。
  当然,江明绍是不可能成为林森的,不过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绍可以与林森做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才十九岁的江明绍,还有机会变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过她的理想目标恐怕没有达成的机会。这两个外表很优的男人,在四目相对的第一秒,就确定了“非我族类”的气息。虽然还没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却是连个客套的笑容都懒得给。“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浓浓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对盘,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从来不曾主动去结交过任何人;而江明绍从小到大,都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不用他主动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动向他靠过来,渴求获得他一点点青睐。
  他们在交友的心态上,都是被动的人。当然,江明绍还好一点,身为一个对美女有着怜香惜玉心肠的人,在遇到美女时.还能保有绅士风度,稍稍有些主动;而林森则不,长相再美、才华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无波的心为之晃动一丁点。
  他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长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动,谁也不能教他动容。若是真有他烦透了的事,他也不会与人相争,直接安静走开便是。
  “明绍,你们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优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来两位男性之间的冷淡,不过仍然努力地希望他们能对彼此有点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绍,他也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也许你们会有共同的话题?”
  “共同话题?我想……”江明绍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书,懒得去看清书名是什么,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专业书籍,才会包装得那样乏味,书页里头的字又多又满,挤得几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与日语的能力都不错,毕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时间是在美国与日本度过的,阅读一些文章没有问题。但就算读得懂,也不可能会去读那些莫名其妙的专业书。
  他厌恶那种与生活无关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让人头大、却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读来可以干什么的知识——比如数学、微积分,又比如物理化学什么的。他求学的人生,总在这些无意义的科目上惨败,于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对那些随随便便就能把书读成顶尖的人,没有半点好感。
  再厉害再会读书、再怎么天才,以后还不是来给他当员工效劳?
  “怎么不可能?试试吧,你似乎没交过这样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劝,林森这样的人她是一直想亲近的,他给人一种很稳定安心的感觉,所以希望这种特质也能在江明绍身上呈现,如果真能这样的话,那她与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丽的结局。
  “我没有交过这样的朋友,不是因为我没遇过,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兴趣,不会往来。”江明绍就在林森面前直言无讳。
  林森被打扰了读书的心情,也就没有继续看书,他仍然安坐在长廊里的长木条椅上,像是被长廊给同化了,没有半点参与谈天的自觉;也不因为与来人没有任何交情,而赶人或走人。他就坐着,黄昏的太阳斜斜地将一束金黄泼进这方原来较为阴凉的区域,那金黄色的阳光,悄悄迤逦在他身上,更有几抹散落在他脸上,让他原本白皙的肤色,被阳光衬得更加晶莹。
  “林森,你别介意,明绍这个人就是说话直了点,但没有坏心的。”大美人还在打圆场,庆幸没有从林森脸上看到一丝生气的迹象。她就知道这个林森是个涵养非常好的人,真是个迷人的男孩。
  “茱丽,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们是不是该进屋子里去了?方才你不是说想好好做个SPA的吗?别让你的美容师久等了。”江明绍开始将他的不耐烦给表现出来。他当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这个家夥交朋友,但他一点兴趣也没有。若是女友再坚持纠缠下去,他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当下就把她给甩了。
  他对美女总是宽容,但那也是有个底限的。茱丽很美,美得足以让他愿意忍受她“知识分子”高高在上的一面!——反正她也就回台一个月,这点时间,他耐性还有。但若是她行事太过没有分寸的话,那就只好分手了。
  “明绍……”本来茱丽还想说些什么的,但发现江明绍情绪上的转变,很聪明地停住了这个话题,顺着他的话道:“好的,我们也该进去了。”见江明绍脸色稍霁,胸口微微松了一口气,转头对林森道:“那么,林森,我们回头再聊了。”
  “再见。”林森向她点点头。
  “嗤!”江明绍翻了个白眼,转身先行走人。
  “哎,明绍,等等我嘛!别走那么快!”
  两人很快走远,还给这方天地一方清静。
  然而,原本可以专心阅读的人,却再也没有看书的心思了。
  始终没有正眼看江明绍一眼的林森,却在此刻看着江明绍的背影,直到人再也看不见了,也没有收回目光,仿佛为此陷入某种深沉的思绪里。
  而,站在十米开外,安静旁观了全程的刘氏两兄弟,则一头雾水地望着林森看,不明白一切为何显得那么奇怪。就算什么都看到听到了,还是什么也都不知道。
  气氛有点诡异,尤其是江明绍与林森之间莫名其妙的不对盘,以及,因为不对盘而产生的隐隐火药味。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明明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啊。
  莫非是……来自于红颜祸水的原因?
  那个茱丽看来与林森是相识的,也颇有好感,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推断林森这座向来无波的古井,也忍不住在混血儿大美女面前波动了,于是才会对江明绍投以这样的注目?
  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事实,然而,眼下看来,却是最接近的了……
  至于实情究竟如何,就看接下来还有没有机会看到两名出色的男孩再度产生碰撞了。
  刘氏兄弟互相挤眉弄眼,暗自拭目以待。
                  第3章(1)
  如果我是开水
  你是茶叶
  那么你底香郁
  必须依赖我底无味
  我必须热,甚至沸
  彼此才能相溶。
  张错·节选
  “章兴家!你站住!你这是打算去哪里?你现在应该做的事是好好用功读书,顺利考上研究所!”章母高扬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正好截住已经握住大门门把的章兴家,让他企图悄无声音出门的心愿完全破灭。
  “妈……”这时间,应该还是高卧不起的母亲,竟然会在清晨八点就清醒,实在太令人感到意外了。章兴家拍了拍额头,觉得刚才在房里时,应该找来一本黄历翻翻的。
  “你这么早想去哪里?不许出门!别忘了今天有家教要来给你补课。”
  “我说了我不需要家教!”
  “什么不需要?你敢保证能顺利考上研究所?”
  “我不能保证可以考上你们希望我考上的系所。”
  “就你这一路混上来的成绩,就算去考你所向往的学院,也没什么录取的指望。”章母从鼻子里轻哼着。
  章兴家很忍耐地望着母亲,语气却怎么也掩不了那一丝丝叛逆感:
  “妈,如果你同意我考美术系,我一定可以考上的,事实上,我的摄影老师跟我说,我非常有天分——”
  “哈!”章母彻底不屑地打断他:“如果我是你的老师,我也会这么说!你看,只要带着你上山下海、游山玩水的,住最好的饭店、看最美的风景,全部你买单不说,一个月还有几万元的收入,要我也会跟你说你非常有前途,简直是不世出的未来天才摄影家,不好好往艺术界发展简直可惜了!”
  “妈!请你不要侮辱我的老师,也不要侮辱艺术!”每次提到这个话题,章兴家一定跳脚。“我两个月前投稿摄影协会的摄影作品,其中有一张获得大学组的银牌奖,这表示我的才华是被公认的,只要我能继续深造,那么未来我就有可能在艺术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总有一天,世界各大知名展览馆都会以展出我的作品为荣!”他一双充满斗志的眼闪闪发光,手上配备精良的单眼相机被他握得好紧,就像握住了全世界。
  章母闻言,原本不悦的脸色,此刻更是写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懊恼。
  “我侮辱艺术?哈!我看搞不清楚现实的人是你!你以为整日做白日梦,就可以成为摄影大师吗?以为手上拎着一台几十万组成的相机,就是专家了?以为每年参加几十个比赛,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小奖,就是肯定你将来可以成为摄影师了?全世界都争着想展出你的作品呢!这又是谁给你画的大饼?你又拿钱去请哪个落魄的“艺术家”吃饭了?人家看在你慷慨的分上,在饭桌上捧你两句,你又当真了?我说你能不能放聪明点?不要总把客气话当真话听!”
  “妈!没用的!不管你怎么踩低我,都不能阻止我的梦想!”章兴家被母亲的话激得脸红脖子粗,语气强硬地道。
  “梦想!你凭什么拥有这样的梦想?”章母嗤笑。
  “我——我有天分!我的老师说的!我也愿意努力!就算这条路没有家人的支持,我还是要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向你们证明我是对的!妈,我会成功的!”
  “章兴家,一群落魄的、以艺术家自居的人说的奉承话,就这样被你奉为真理,因为那是你想听的。而连真话假话都无法识别的你,我真担心你未来的人生若失去了章家这个依仗,会沦落到连乞丐都不如的地步。”
  “妈!不管你用什么话来激我,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志向的,说再多都没有用!”章兴家整个人气得发抖,说话的声音硬得像石头。
  “你这个……”章母觉得这个儿子笨得像只猪、倔得像头驴,想破口大骂又骂不出口,只能气得直发抖,简直想不顾形象地抄来一根鸡毛掸子就朝他劈头打过去。
  母子两人就这样对上了!
  身为章家未来的继承人,却成日不切实际地风花雪月,认不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来不务正业、不曾好好用心于自己该做的事!总是梦想自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随随便便就被那些跟他一样自命是怀才不遇艺术大师的家夥给唬弄,成日做着白日梦,却没有好好认清自己的能力。
  章家父母对长子的期望一直没变,就是希望他日后成为公司的接班人。但若是他当真有什么惊才绝艳的艺术潜能的话,当然也有可能稍稍动摇一下,不是非要他一定得从商不可,但偏偏章家父母就是不觉得这个儿子的才华足以支持他未来在艺术界创造出什么成就。
  从小到大,参加过各种才艺比赛,偶尔会得奖,更多则是重在参与。章家父母也看过儿于的每一个作品,不管得奖不得奖,同时也会把那些获奖的作品拿来一同比较。虽然不敢说自己有什么专业眼光,但用一般的眼光来看,别人确实是实至名归,就是比他出色。自家儿子虽然非常努力,也不缺乏兴趣,但艺术这种东西,一分灵性比九十九分努力更重要。章氏夫妇认为,不管儿子有多么渴望与艺术相亲相爱一生,这辈子他顶多可以成为一个附庸风雅的艺术品收藏家,而不是一个艺术品创作者。
  但显然,当事人并不那么认为。在别人眼里没有灵性的作品,在他眼中就是曲高和寡,他的才华,一般世人是无法了解的。就像历史上那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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