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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得知道自己的酒量。这次她实在喝的猛,不像第一次,只是有些脸红心跳加速而已。
丹尼尔在众人的起哄中,淡定的把自己的未婚妻抱起来。是公主抱。
失去意识,却依然十分依赖这个熟悉的气息,何寿寿把自己的小红脸,埋在他的胸口。
丹尼尔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尽管三年不见,房子除了更破旧了一些,本质上没有什么大的改动。
他正准备自顾自地往一楼客房走,可是听到身后此起彼伏的劝酒干杯声,他半侧个身,把怀里的大玩偶往怀里带,结结实实的给何寿寿来了个埋胸。
这下,何寿寿嘴巴耳朵都被堵住了,他放心的朝后大吼。
“你们悠着点儿,别喝太多。我可不想明天早起,得花一上午,给你们这群酒鬼做清理。”
一群青年发出整齐响亮的嘘声,有了未婚妻就是不一样呀!以前是和兄弟一起,不醉不归,不过,他也从来也没醉过就是了。现在倒好,重色轻友,还嫌弃起他们了。
何寿寿不仅嘴巴耳朵被堵住了,她的鼻子也有点呼吸不畅,,她用力的吸吸鼻子,想把更多的氧气吸进来,只是徒劳,眼前的一堵肉墙,挡得太严密了。
她难过的蹭着鼻子,发现鼻子无法突破重围,迷迷糊糊的她,伸出软软的舌尖,舔了舔男人胸膛。
众人目送王子护送睡美人,谁料王子走到一半,挺拔的身姿突然一矮,脚下也是踉跄了一下。
“不会吧!才喝几杯酒,就成软脚虾了,这样可不行啊!”
丹尼尔头也不回,反而加快了脚步,迈开步子,后面简直是飞奔起来。
他都丝毫无法顾及,身后的人会怎么误解他的“猴急”。
“砰!”门是被人用脚踢上的。
何寿寿被轻抛在松软的床上,弹簧床垫让她,整个人上下弹动了几下。
何寿寿的光怪陆离的梦里,她在坐海盗船,晃啊晃,一不注意她没抓稳,也可能是她太沉了,把船压翻了,最后掉入了海中。
丹尼尔头疼极了,刚刚忍的青筋都暴起了。天知道,她先是隔着夏季薄薄的衣料,狂舔他就算了,后来衣服沾了水紧密的贴在他的肉上。
她直接找到不平滑的小豆豆,开始啃咬,像磨人的小婴孩。
她喝醉酒,到底是谁受了教训?
第二天,何寿寿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大中午了,她身边的丹尼尔,竟然睡的比她还沉。
用食指摁着太阳穴,试图缓解,宿醉后的头痛,一边还很好心的,准备帮丹尼尔按按头。
丹尼尔的黑眼圈和青胡茬,无一不在显示他的憔悴。
何寿寿理所当然的认为,他肯定是和他哥们拼酒拼的两败俱伤了,丝毫不知道自己才是始作俑者。
喝得烂醉的何寿寿,真不好对付!这恐怕是丹尼尔终于能阖上眼前,唯一的感慨了。
她的手指细细凉凉,放在他的太阳穴上,让他有些被惊醒了。但是浓郁熟悉的气息,让他挪挪他的四肢和躯体,等离她近了,一把把她揽入怀中。
离开房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羞煞人了!
何寿寿嘟嘟嘴,觉得都怪丹尼尔。她好不容易准备起床了,她都坐起身了,他却迅速霸着她的腰,把他的大脑袋搁在她的腿上,不放她走。
原以为,一起床,肯定会不得不面对,这群外向活泼青年那意味深长的目光。
谁知,他们真的都做到,不醉不归,各个都还横七竖八的躺在沙发和地上,打着呼噜在睡觉。
他们是真的把丹尼尔当成好朋友,好哥们了吧。因为地广人稀,很多人最好的朋友可能在千里之外,但是一旦有机会重逢,他们会及时行乐。
虽然只是短短两天的相处,何寿寿还是有点喜欢上这些不做作的大男孩了。
是的,他们还只是有着各种各样,甚至不切实际梦想的大男孩。
就如,借他们小皮卡的青年,他去V市,就是希望能追逐他的音乐梦想。
他觉得艾省充满了石油气味和铜臭味,一点都不懂得欣赏音乐。
可是这条路上,又有几个人能走远呢?
何寿寿对加国的流行歌手,她只知道贾斯汀比伯和艾薇儿……
迎着朝阳和晨露,他们往丹尼尔的家驶去。
丹尼尔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家里肯定有些破败了,又没人看家打理一下,家里会有些乱……”
何寿寿不以为然,如果家里有些乱,正好,她可以显示一下自己的贤妻良母品质。
打扫卫生,铺床理被都不在话下!
可是亲眼看到,还是有些震惊:妈呀!这样的房子,一到晚上,就是鬼屋啊!
入眼的前院,草都长到她的膝盖上了,都是那种杂乱的野草,估计这里曾经也种的都是养眼的眼鲜花吧?只是现在……
房子是灰白墙面,红色屋顶的两层小楼,如果算上地下室的话,就是三层。
墙面朝阳的地方,有些斑驳了,低矮的地方有类似爬山虎的藤蔓,细细的茎叶,有了风霜洗礼的痕迹,灰色枯萎的那些被埋在厚厚的绿毯子里。
看上去好像很久没人住了吧,不只是两三年的问题。
又回到这个充满童年回忆的地方,他的眼里流动着别样的光彩。
“不只是三年,整整五年了……”丹尼尔突兀的开了口,好似知道何寿寿心中的疑惑。
他们都没进家门,坐在有了细碎裂痕的大理石台阶上,他来了兴致,讲起一些童年旧事。
这要从他小时候在福利院的时候说起,他不是生来就高大威猛的,相反,小时候因为很沉默寡言,有些自闭,连吃东西都抢不过别人,长得是又瘦又小。
面黄肌瘦的小个子,低着头,默默站在那群叽叽喳喳,会撒娇的小孩后面,很自然的,别人都被领养了,他却还呆在原地。
直到布朗夫妇来到这家福利院。
布朗先生有一头浓密油亮的棕发,还微微带卷。他一眼就相中了丹尼尔,他绕过了像嗷嗷待哺的雏鸟的一群孩子,来到丹尼尔身边。
他温暖的手掌亲昵的揉了揉小丹尼尔的头发,笑着说:“这样可不行,你应该拥有漂亮的棕发的!”
说着他骄傲的摇了摇自己蓬松卷翘的棕发,他不说,光凭他这样的头发,没人会猜到,他竟然已经六十岁了。
看着眼前瘦小的男孩,单薄的肩膀上,担着一个大脑袋,脑袋上是稀稀拉拉的棕黄色小卷毛。
再对比他前面那些高壮的孩子,他不由自主的怜惜他。
他回头问问自己的夫人:“我觉得,他更需要我们的帮助不是吗?”
就这样,他跟布朗夫妇一起,来到了这个房子里生活。
为了消除小丹尼尔的拘谨,改变他内向的性格,老先生带着他到处探险。
从探索这栋颇有年纪的老房子,到周边的森林,他鼓励小丹尼尔去亲近自然,去和森林中的小动物嬉戏。
当然,没有一个小动物会理睬他,大多见他立马转身就逃,生命中的特殊就是那只何寿寿变的小狐狸吧。
他来到校园里,布朗夫妇经常以开派对需要很多人参与为由,让他多次邀请学校里的同学。
那时候还小的他,又怎么会明白,别人哪里会轻易答应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参加一个泛泛之交的同学家开的派对。
但布朗夫妇的努力终是没有白费,他们的丹尼尔长大了,更开朗了,也展现出了超人一等的智商和情商。
他可以轻易平衡学业和学校工作,他的家乡太小,不够他展翅高飞了。
一次意外的血脉觉醒变身,一场森林大火,毁灭的是什么?那不只是生命啊……
何寿寿看着他的眸光,渐渐黯然,宝石失去了光彩,多么令人心疼可惜。
何寿寿把话题带到自己的身上,想起那段兵荒马乱的住院时期,她是带着回忆和笑意,跟丹尼尔分享的。
待何寿寿说完自己究竟是怎么莫名其妙的变成小狐狸的,丹尼尔才豁然开朗,之前他还奇怪,何寿寿的父母好像并不是“狐狸精”……
听完故事,两人都有了干劲,前后院的工程太浩大了,但屋里打扫一下,让人能暂时入住,还是可以的。
怪不得小皮卡的后车板上,之前没注意,现在她仔细一看,原来藏着一些维修工具和好多生活用品呢。
何寿寿在这里,明白了鼓励教育的魅力和威力,她一边做点轻便的活,一边用夸张的语气,崇拜的眼神,鼓励丹尼尔,更希望以后他能非常主动的干家务活。
听着她娇媚的夸赞着他,难得脸红的丹尼尔,差点没想找个洞钻进去。
可是他却默默的更加卖力了,腱子肉一鼓一鼓的,汗水沿着赤#裸的肩背,像小溪一般流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蠢作者用手机码的,有虫子请指正!
还是喜欢自己的小本本!泪奔…
☆、第三十八章 灾难重现
和报了旅行团,跟着导游到处跑,逛店的时间可能比去景点时间长的游客不同,丹尼尔和何寿寿是率性而为的自由活动。
偏僻的小乡村一般的地方,除了自然给予的馈赠,啥都没有。它在山林边,离城市都有一大段距离。
加国,作为一个几乎没有历史的国家,它饥#渴的收集一切与历史沾边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收藏在博物馆。这里的城市中心可能还会有关于石油开采的博物馆,但无论怎样五花八门的博物馆,都不会光顾这个小地方。
何寿寿本来是不想去那个看上去就阴森森的山林的,可是丹尼尔心里有些痒痒的,他终于鼓起勇气回到这里,他是不是应该乘此机会,再向前迈一步,去看看自己当年的秘密基地还在不在,他留下的痕迹,有没有被大自然抹去。
何寿寿回头看看鬼屋似的屋子,再往前看看阴森森的林子,都一样可怕。最可怕的是,她要一个人面对。
所以,她就乖乖的跟着丹尼尔进林子里去了。
开始的时候,她蹑手蹑脚的,时不时,走两步就猛然回头,看看有什么鬼东西跟着自己没有。
她倒还好,越走越坚强,可她老是回头,马尾辫甩到丹尼尔身上,可把他吓得不轻。
山林中的寂静是相对的,它就像一个音乐层次分明的演奏会,有小动物悉悉索索的细声,也有风和着各式清脆鸟鸣的和弦声。
丹尼尔走到一半,突然蹲下身来,回头笑着对她说,这里刚刚有一只母猪带着几只小野猪走过,它们觅食留下了新鲜的痕迹。
野猪,何寿寿睁大了眼,国内的野味天价,没想到在这里随随便便就可以遇到野物一家。
不过,她想想野猪那粗糙的厚皮,还有不止是看上去威猛,其实打斗的时候更威猛的长长獠牙。
她赶紧制止丹尼尔,委婉的说:“这野猪肉太糙了,不如猎只野鸡当午餐吧!”
她都不好说得太明显,免得伤了他大男人的面子。
丹尼尔欣然接受她的提议。让何寿寿打好的腹稿,什么小野猪不能没有妈妈啦,都统统没了用武之地。
她都没想过丹尼尔还是爬树的好手,以往在森林公园,植被比这里稀疏的多,她还很自得,以为她每次变成小狐狸上了树,他就拿她没辙了吧!
现在想想,好吧,其实丹尼尔一直在让她呢!
他掏了两只鸟窝,只取走一部分蛋,蛋很小,只比鹌鹑蛋大上一点罢了,泛着淡淡的青色。
他已经下了树,手上还藏着掖着什么,献宝一般向她走来,只是忽然,两人感到了大地微微的震动,树上本来四平八稳的鸟巢也因此掉落了下来。
丹尼尔笑的暖暖的眸子,陡然一厉,仿佛有刀子般的锋芒,直指着造成震动的来源。
但是很快,四面八方都躁动起来,林间生灵凄厉的哀鸣划破长空。
丹尼尔一开始以为是地震了,如果是地震了,他必须带着何寿寿来到空旷一点的地方,毕竟这里的参天大树,不论哪一棵倒下来,都不是何寿寿这个重量级可以承受的。
谁知,没多久,焦臭味儿就从东南方向传来,而那边沙沙声和四蹄跑动的声音更近了。
热浪也从周围袭来,野外生存能力可以说是低下的何寿寿,甚至无法判断出火情那里最严重,他们应该往哪个方向跑。
她不知道,但丹尼尔却深深明白燥热的夏季,森林大火会是怎样可怕的存在。尤其艾省人口不多,却原始森林遍布,还有,石油……
如果他们能够俯瞰整个连绵起伏的山林,就会发现由于风向和植物的疏密分布不同,他们所在的位置,即将被熊熊燃烧的火焰包围。
这也是为什么森林中的动物,连对危险最是敏感的它们,也有点无措,只能埋头疯跑,企图能找到一条生路。
何寿寿嘴唇都开始干裂颤抖了,她觉得哪个方向都很热,四处逃窜的动物,时不时从她的脚背上爬过,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它们都顾不得对人的恐惧了。
丹尼尔掩在鬓发下的尖耳朵,轻轻上下扯动着,他面色严肃而苍白,眼睛有些无神的看着远方。
难道,他这辈子就逃不开火焰的焚烧和惩罚么?在他决定再次踏进这片既有快乐,又充满痛苦回忆的地方,他以为他可以平静的面对过去的一切了,但是老天却不放过他。
鼻尖收集的信息和听到的所有声音,都在预示着情势的险峻,他们已经被烈火包围了。
一只惊恐的野兔已经三次经过何寿寿的身边了,它尝试了从三个不同的方向逃跑,拼尽生命,全力的奔跑跳跃,远距离的快速跑动,让它浑身发烫,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第四次尝试依然会以失败告终。
尽管离包围不断缩小到他们身边,还有一些时间,但他们现在就必须行动起来了,不然等到火势从一条火墙升级成为火海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嗷呜……呜——”丹尼尔立刻化身成狼的形态,他上前去把变成小狐狸的何寿寿小心的护在齿间,这真的是含在嘴里都怕化了。
他已经判断出火势最薄弱的地方了,现在他要带着他最在乎的人突破这重围。
这是他第一次无拘无束的以狼的形态全力奔跑,被叼在狼嘴里的小狐狸,随着颠簸,身子像面条一般抖动着,脑袋也一点一点的,鼻子总是蹭到他的毛,痒痒的。
“啊啾……啾啾”四肢都无法自由移动,她的鼻子就不断被他的狼毛骚扰,喷嚏不停。
丹尼尔的速度堪称风驰电掣,他路过的景色,都在风和速度的加持下,变成扭曲的虚影。
丹尼尔知道何寿寿不舒服了,但是他根本不敢稍作停留,也不敢松松口,让她调整一下姿势。
比起其他身量小的动物,要跑好久才能来到火墙前,他用了几分钟就能到。
但是在路过一个小水洼的时候,他把何寿寿扔进去,在水里滚一滚,然后再把湿漉漉的,瘦了一大圈的小狐狸,重新小心的呵护在唇间。
水洼太小了,根本不够他把浑身打湿,只堪堪囫囵一下关键部位。
等他携着风,停在火势蔓延过来的灌木丛边上,他看着眼前的火焰,形状变化莫测,忽高忽低。
他回首又望望,身后的高大树木连成片,他知道,如果等火势蔓延到那里,那么火焰形成的封锁将是天罗地网,插翅难逃了。
他放下小狐狸,她湿漉漉的眼里满是对他的信任,她愿意陪他冒险一试。
他歉疚的望着她,深邃的棕眸,兽性的瞳孔,放大了她的身影,和她身后无情的火光。
爱恋的低下头蹭她,终于又有机会伸出舌尖舔舔她的小嘴巴,小耳朵,圆眼睛。她也不躲闪,不说话,就这么认真的看着他。
她再度回到丹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