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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记川无动于衷。
钦差大臣拿皇帝的名头,妄图让杨记川就范。
听到皇帝的名字,杨记川黑沉沉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神彩。
皇帝?皇帝……要不是皇帝,五郎就不会和司徒靖合作,就不会心急要攻破北戎,就不会死!
“来人,把他。”杨记川一指面前颐指气使的钦差大臣:“拖出去砍了,将头送回给皇帝,就说,事情不会就这么完了的。”
钦差大惊失色,万万没有料到杨记川居然敢杀他,被拖出去的时候,钦差大喊:“杨记川,你这是要叛啊!”
“从未忠,何来叛。”
恶鬼般的大军越来越靠近北戎都京了,然而,北戎军队却被势如破竹地剿灭。
“杀,都杀光。”
杨记川端坐于马上,瞳仁倒映出的只有一片血色。
第七十二章()
邬琅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学生时代,穿着松裤衩在小区附近的操场上和邻居家的男孩们踢球。踢着踢着球就被踢飞了,他们追着球跑进了一家网吧,老板说他们的球把网吧里的电脑给砸坏了,要让他们赔。可他们没有钱,只好留下来做网管。邬琅在网吧里玩游戏,玩一个叫剑网三的游戏。他在里面玩得风生水起,大家都叫他大神、犀利哥,争着抢着要和他打竞技场。
但他特潇洒,就像独孤求败一样等着一个可以打败他的人。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他决战紫禁之巅的人。邬琅觉得自己和对方就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似的,外貌上不一定非要英俊得跟小白脸一样,但气质肯定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如果是在拍电影,那么镜头的顺序肯定是先打一个深景深,然后再给他们两个没人一个脸部特写。边上估计还得要好几个电扇吹得人衣袍都要变玛丽莲梦露造型。
他们两人装逼地看着对方,就是不动手,台下的观众都快要失去耐心了。然而,就在邬琅想要发出先手时,他一个跨步,身子的走向并没有向前,而是随着重力的偏差直直往高楼上滑了下来。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巅上打架,不过不是紫禁之巅,而是洛阳之巅,那个狗屎一样的建模害得他还没开打就直接从城墙飞阁尖尖上摔了下去。
来不及听别人的嘲笑,他就从这个梦里惊醒过来。
他的头很疼,脖子也很疼,浑身僵硬几乎没办法控制四肢。只有能随意转动的眼珠子让他清醒得意识到,自己没有死,活了下来,但是眼前这个有着异域风情得天花板让他很莫名。
圆锥一样的穹顶上镶嵌着众多昂贵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他们和周围金灿灿的铺色一起组成了一道华丽的天顶壁画。
这个房子的主人很有钱,而且这种暴发户一样的装饰是北戎贵族才会喜欢,并且修缮得起的。
北戎人喜欢金子,喜欢各种颜色的宝石,他们的文明建设是周边国家里最落后的,但是珠宝的工艺水平却是最为先进的。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贵族们用精致昂贵的金子和珠宝来象征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在这种贵族与贵族之间的较劲和比拼下,珠宝工艺自然受到很大的刺激。
他闭起眼睛,安静地思考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他没死,但跟死几乎没什么两样了,如果是植物人的话。而且他还在一个北戎贵族的房子里。这真是荒谬至极。他可以想象,能在七风坡抢了他的尸体,然后运到这里的贵族,在北戎国内的地位一定低不到哪去。
当然他现在应该考虑的是,那个将他绑架于此的北戎贵族见他醒后,是要蒸了他,还是煮了他。
他不知道今天几月几号,但他知道,玄甲军内部或许该乱了套。
还有杨记川,要是他知道自己死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推开了,邬琅隐约能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听脚步应该是女子。她进来见邬琅明晃晃睁着眼睛,吓了一跳,随后惊喜地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邬琅根本听不懂得北戎话。邬琅在雁门关学过一点北戎话,但是这个女人的口音他完全听不懂,而且她的语速太快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像只小鸟似的欢快跑出去,没过多久就有一群黑影进来了。
为首的那人穿白绸金丝衫,腰上、脖子上以及额头都佩戴着黄金饰物。
他走过来,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跪在邬琅的床前,握住邬琅的手。
“公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邬琅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人,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艰难吐出两个字:“明—月—”
“公子,我在。”
“滚!”
邬琅自从苏醒过来之后,脑袋便一日比一日清晰,但是他高位截瘫了。林正伤到了他的脊髓,他现在就是一个只有脖子以上能运动的残废。
但是邬琅并不担心,躺在床上让人伺候着过一辈子就是他的未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个身体的恢复能力,它既然能长生,那也可以不死。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明月不知道,哦,应该称呼其为澹台明了。尊贵的北戎亲王怎么可能是当初被他呼来喝去的贴身侍从。
邬琅问他,林正是不是他的人。澹台明很干脆地回答,是。
邬琅问他,是从什么时候潜伏到临淄王府得。澹台明说,十五岁,他故意装作快要饿死的模样跑到临淄王府一个管事的面前,那个管事的果然看他可怜,把他带进了王府。
澹台明总喜欢拉着邬琅的手跟他说以前的事,他说,公子在临淄王府假死,我还以为你真的死了。伤心难过了好久。没想到能在边关看到你,你果然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那是燕琅的事,我不想听。”
“不,那也是你。你是燕琅,也是邬琅。”
“你把我从水井里捞上来,你早就清楚,我不是原来的燕琅。”
“对啊,可我更喜欢你!那个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的燕琅死了更好!不是吗!而且你看你多厉害,司徒靖他都要为你变成一个疯子了。”
邬琅冷笑一声:“他本来就是疯子,只是好新鲜而已。”
澹台明的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是不是只有杨记川才能入得了你的眼,是不是只有他的付出才算付出。”
“那又如何,一个人的眼睛只有这么小,容纳了一个人,别人就再没位置。”
“那他死了,又当如何?”
“你有几个间谍可以像偷袭我一样偷袭他?”
“不,不用我动手,你的杨记川正在自取灭亡。他像个疯子一样到处屠城,皇帝已经忍无可忍,要派出大军将其绞杀。你们大商皇帝派去的使者被他割了头,他已经彻底和大商皇帝决裂,你觉得大商皇帝会这样放任他不管?前有豺狼,后有虎豹,杨记川就算是神仙,也挡不住。”
邬琅沉默下来,事情似乎比他想象得还要糟糕。
“那么,你想怎么样,把我一个残废藏在这里对你有什么好处,明王爷。”
“还是叫我明月吧。”
邬琅哼一声,冷着脸。
澹台明只好作罢,不再得寸进尺。
“当然有好处,我每天就这么看着你,照顾你,就心满意足了。”
“明王爷的情话水平很不错,若我是个单纯女性,只怕要立刻感动涕零,以身相许了。”
“公子虽是男子,明也不介意。”
邬琅偏过头,不再看澹台明。这是邬琅逐客的征兆,澹台明虽然想继续待下去,但是他不愿因此得罪邬琅,便从善如流地选择离开。
邬琅看着澹台明高大得背影,不管看几遍,心中总是五味杂陈。
这个满腹算计的北戎天才,披上一副深情的皮,便当真以为自己成了为爱痴狂的人?
澹台明这种人,和司徒靖一样,城府高深,老谋深算,只有最高的权利才能给他们安全感。他们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们能轻易诉说感情,因为这等同于利用。
自己对他有利用价值,不然为何千辛万苦,牺牲林正这种资深高级间谍,就为了绑架他。
澹台明可以用自己来威胁杨记川,还有,司徒靖,虽然邬琅并不怎么愿意承认。
那么,现在是评估自己的时候,澹台明想用自己换来什么?太少,没意义。太多,谈不拢。
有一点,邬琅可以察觉到,那就是,澹台明似乎并不在意北戎究竟会不会被杨记川占领。
重甲骑兵的威力果然超乎寻常,就算是北戎强兵也难以抵挡。
但澹台明跟他说起杨记川屠城之事时,却不见任何焦急和气愤。他休闲平静得让人惊奇。
就连侍女都常常在私下讨论北戎和大商之间一面倒的战事,露出担忧的神色来。作为皇族的澹台明却事不关己一般,悠然自得地享乐。
如果他不是在演戏,那么他就是乐于见北戎被灭,更甚至,他根本就是挑拨大国之间的关系,让北戎陷入更加水深火热的境地里。
澹台明是在报复北戎,报复这个从他幼时就抛弃他的国家。
这个疯子,他杀了自己的同胞哥哥,又让兄长做皇帝,却在一旁搅乱局面,搬弄是非。他不想做皇帝,他也不屑做皇帝,他不过是想让所有人都跟他一样不痛快而已!
第七十三章()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邬琅逐渐感觉到双手和胸部的知觉恢复了不少,但他依旧得假装是一个行动极其不便的患者。邬琅估计表现出越来越暴躁的脾气,斥责服侍的侍女,上一秒还很正常地和别人聊天,下一秒就可以大发雷霆。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生怕哪里没做好,又刺激到他。
澹台明对他很放纵,甚至乐于见到他如此自暴自弃。昔日的名动四方的琅嬛君、威震天下的扬威将军,现在却落到这番境地。怎么能一笑泯之,默然以对。曾经高高在上的人跌落进泥土里,这不就是当年的澹台明自己吗。澹台明理解邬琅,他甚至觉得邬琅就应当如此。因为这证明,就连邬琅自己都感到绝望,对于身体的恢复再没有信心。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垮。
这符合澹台明的心意。邬琅不能总这么强,他得弱下来,最好需要一辈子依附着什么人过活才好。
澹台明很喜欢亲手给邬琅梳头。
当年的明月,别的技术不怎么好,梳头却是最舒服的。每每总小心翼翼对待着邬琅的头发,好似这是一碰就碎的稀罕物。若是多梳下来几根头发,明月就要咋咋呼呼不高兴。
但是,澹台明,不是明月。
他总说,公子莫不是吃了什么养颜丹,这么多年过去,不仅容貌未曾有过改变,连头发也还是同当年一般好如乌木。当真是得天独厚之人。可惜,明是老了,再见公子时也只得以面具掩面示人。
邬琅不说话,任由澹台明一个人唠唠叨叨。他最近不怎么喜欢和澹台明聊天,澹台明也不勉强他。
澹台明喜欢回忆过去,就好像多说几遍,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真的能回到当初一样。
他说他还记得公子的喜好,记得公子爱吃的点心,记得公子爱穿什么款式和颜色的衣裳。
邬琅说,那都是装出来的。我喜欢的东西,你一样都不知道。
澹台明不理他,只是自顾自地沉浸在他愿意看到和理解的环境里。
邬琅从识破澹台明身份后,就一直觉得他心理上可能有点问题,长时间接触后,才知,哪里是有点问题,分明已经病得不轻了。
他很想杨记川,想念给他洗头的杨记川,想念总是对他无可奈何的杨记川。
他有时总感叹,为什么他谈个恋爱就得这么含辛茹苦,费尽心机。一年也见不上几次面,现在更是让杨记川感受了一把生死别离。
吃了这么多苦,九九八十一难都有了吧,唐僧都还能拿佛经呢,他也应该苦尽甘来了。
想到这些,对于如今的凄惨境地,邬琅也不是太怨声载道了。
又过了两个月,邬琅无意间听下人说,杨记川的军队快要打上都京了。
什么叫做兵临城下,北戎皇帝终于也感受到了。
都京内的大贵族早早就开始转移自己的财产和家眷往西逃命,百姓们惶惶不安。
北戎皇帝终于不夜夜笙歌,开始每日上早朝,然而,迫在眉睫的敌军入侵并不会因为他突然的奋发而止住步伐。
杨记川的军队驻扎在距离都京三公里外的平原上,他让使者前往送信,只要北戎皇族的头,如若不答应,那便等着被屠戮一空。
北戎到底是血性名族,见此极具侮辱性的来信,纷纷表示要留在都京和皇帝陛下共存亡。
澹台曦也生气,他自小傲慢,母族又极有势力,哪里受得了这种侮辱。但是他生完气后又发憷。杨记川一路打来,把能屠的城都屠尽,能杀的人都杀光,能烧掉的都烧完。死在杨记川手上的北戎人,何止百万。他就像个魔鬼,即使未曾见面,澹台曦只要稍微一想,就觉得杨记川一定是面目可憎,穷凶极恶的。
澹台曦不信所有的臣子都如此不惧怕死亡,他担心有人为了保命,会将他出卖给杨记川。
他胆战心惊,上早朝时,一眼望去,总觉得底下所有站着的人此刻都不怀好意。
邬琅并不知道,杨记川现在离他很近,特别近,近到他只要一出城,就能被玄甲军的例行巡逻士兵在远远的地方发现。
澹台明也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离开都京了。
他身家丰厚,澹台曦当初为了奖励他大义灭亲,赏了无数美玉珠宝,够他享用一辈子。
但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和邬琅乘坐同一辆马车。
澹台明对他说,公子在我身边总是闷闷不乐,想来是不愿意见我。那么,我便送公子去见想见你的人吧。你说,若是杨记川以为你被司徒靖带走,他会不会放弃攻城,立马赶回永宁呢。公子想不想见王爷?我猜王爷一定很想见你。
邬琅头有点晕,侍卫将他抱上一辆马车,车内燃着不知名的熏香,让他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像团虾米一样蜷缩在车厢内,感觉到车子已经启动,开始颠簸。
没过多久他便沉沉睡去。
他自己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时,天也昏黑。透过马车的帘子可以看到不远处橘色的火光。大概是车夫在外头生火做饭。
他没有立马做动作,只是喊了声,便将车外的车夫招了过来。
车夫急急忙忙撩开帘子,看到邬琅一动不动侧躺在车厢内,眼睛漆黑如墨,心里先是咯噔一声,随后才扬起笑脸,问,公子醒了?要不要吃点东西?
“抱我出去。”邬琅吩咐。
“公子,外头凉,别您冻着了。”
“不会,我闷得慌。”
那车夫似乎也有点可怜邬琅一举一动都需要别人帮忙,这一路上恐怕也没多少机会出来溜达,于是便伸手将邬琅抱出了马车。
普一出去,邬琅视线一扫,发现除了车夫外,随同的侍卫居然只有两个。
想来澹台明根本不担心他这废物身子能逃跑,就算只有车夫一人,也能不费力气将邬琅送回大商国境。但这战火年代,哪里都不安全。光靠车夫一人,半路碰上劫匪或乱民,怕是只能干瞪眼了。侍卫必不可少,但不用多,能唬住人便足矣。更何况,邬琅一眼就能看出,这两个侍卫不是普通角色。
他腿脚还没恢复利索,又无盔甲兵器在手,对上那两个侍卫胜算几乎没有。
司徒靖,司徒靖,只要和这个人沾上一点关系,就不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