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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将军金口玉言,樾定好好努力。”
邬琅干笑几声,真是恨不得现在就拍拍屁股走人。好在司徒樾没有一直缠着他。
“有劳将军为我挪出时间,即然郎骑将军还在等你,我就不再叨扰了。”司徒樾笑了下,甩袖转身,招了一旁的青衣伙伴:“走了,小豆芽。”那孩子如梦初醒般回神,看着邬琅的眼神揉进千般种情绪,最后只化作深深的惊疑。
“恭送殿下。”邬琅看窦律一眼,如秋风扫落叶,淡然到好似陌生人的一撇。
邬琅一边目送司徒樾和窦律离开,一边往杨记川身边走。
杨记川问:“出了什么问题?”
邬琅摇摇头,觉得有些可笑,凑到杨记川耳边小声地说:“这世子殿下给我表白来着,说对我一见钟情呢。”
杨记川惊疑不定地眨了眨眼,“真的?”
“谁知道这些皇家小孩怎么想的。好了好了,走吧,再耽搁就要天黑了。”
“他真的说喜欢你?”
邬琅噎了下,道“没说喜欢这么直白,就是,嗯,比较婉转,你懂的,古代人都这么说话。”
杨记川眉毛皱得简直能夹死苍蝇,一言不发地走在邬琅身侧,气压越来越低。
“川儿,没事吧。川儿,川儿!川儿?”邬琅几乎想仰天长啸,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说什么不好非得找个这样的借口搪塞!这可是真正的坑了爹!
“你听我说,那临淄王世子才几岁啊,十一岁,还是十二岁,多半只是觉得新奇。”
“这种身份的人,十一二岁也早开始性教育了。”
“欸,可我们不一样啊,我变态吗,看上个十一二岁能当我儿子的小孩?我错了,我错了,啊。以后我绝不和那临淄王世子单独相处,就算要说话,也是当着你的面说,ok?你要相信我的忠诚!用我的盔甲发誓。”
“我没生气。”
“啊……”
“我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你成为皇帝和其他权臣拔河的绳子。”
“嗯?”
“出了宫我们再细谈。”
邬琅点头,突然颇为感叹:“我还以为你吃醋了呢,害我白开心一场。呐,不管怎么说,虽然没有以前那种人人跪拜喊爹的程度,但怎么也是玄甲军军草吧。你就那么笃定没人看上我?”
“你不是叫我信你吗。”
“……我错了。”
“不过,若是那小世子敢有居心,我也不怕让他尝尝火龙|枪的滋味儿。”
邬琅怂得不敢再瞎说话了,十分安分守己地跟在杨记川背后直到出皇城。
两人领回武器,牵上门出城门,天色已黑。
马匹慢悠悠地在街道上晃荡着,两匹马身靠得很近。
杨记川说:“我父亲几个月前其实给我写了信,告知我皇帝有招我回京的意思。所以我早已料到那条圣旨,只是不想皇帝居然会让你一同前来。”
“我父亲在信上说,皇帝近来多次问候他的身体,明里是关心他,暗地是想让他知趣些,自动请辞,告老还乡,将天策府总教头的位置交出来。这意味着,皇帝已经开始要对世家豪族动手了。打压世家大族,提拔寒门清流。皇帝要拉拢你,将出生寒门的你推向高位,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权利争斗的前头,和那些世家大族展开拉锯战。”
“临淄王的生母柔妃的母家是河阳巨擘,拥有征夷大将军这种人物的李家,即使是没落也根除不尽的。世家们世代通婚,永远都带亲带故,剔骨连肉。当年李家虽然被灭族,但依然有许多人被暗地保护了起来。只是明面上给先皇面子,让了这一步。不然皇帝和世家若内斗起来,风雨飘摇,根基拔起,整个大商都要被北边的北戎和东边的大齐吞并。”
“所以,临淄王世子从某个层面上讲,代表着权倾天下,聚众抱团的世家大族势力。而皇帝,自然是代表着不想被侵犯的皇权。世子找你,不会是表面上这么简单。你站在风口浪尖上,世家们拉拢不到你,就会想方设法对付你,手段之隐秘毒辣,我们可能根本想象不出来。”
“我担心……”杨记川说到此处,似有咬牙切齿之恨:“我若是能再强点,也不必让你落到此种境地。”
“说什么呢。”邬琅轻笑了声:“我看起来也不像是那种会任人摆布的人啊。退一万步讲,咱们不当这劳什子将军,找个清静的地方,盖间屋子,青衣粗布,种一辈子地,也是好过活的对不对。再退一万步讲,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大不了把皇帝杀了,我们天高海阔去。”
杨记川闻言,看着邬琅,眼中带些笑意:“对,你说得没错。大不了,把皇帝杀了便是。”
“欸,不说这个了,你家究竟在哪?我怎么感觉我们一直在绕圈子。”
杨记川眯了眯眼,镇定自若地朝四周快速浏览一遍,说“嗯……其实,我也不大记得了。”
“…………”
“那是杨记川的家,不是我家,何况,我也离开这么多年了。”
结果两人一路靠别人指点,历经千辛万苦,走错路无数,终于抵达目的地。
还有比离家多年,衣锦还乡,结果忘记家在哪更凄惨,悲凉的故事了吗。
有,更凄凉的故事是,当这两个二楞字终于找啊找啊,小蝌蚪找妈妈似的找到家时,门锁了。
我们衣锦还乡主人公一脚踹开大门,门锁擦着邬琅脸颊飞过。
邬琅跟着杨记川牵马进来,发现将军府虽宽敞,屋舍错落有致,却显得冷清,大概是少有植被,毫无人气的缘故。他瞧了几眼主厅,空空荡荡,烛台上的蜡烛连灯芯都依旧是白的,完全没用过。实在不像是位高权重的天策府总教头会住的府邸。
“这……”
“本不想你来的,你偏执意。”
“这么说,方才路上你说不记得怎么走是骗我的?”
杨记川偏了偏头,“嗯,这地方还不如客栈。你不怪我骗你?”
邬琅有些无奈地摇头,“是你想太多,跟我说实话就行,我还能因为这点小事跟你怄气?跟你一起住,在哪不都一样。啧,这地方是多久没住人了。”
“父亲常年住天策府,这里恐怕只有些仆人会定期来打扫。”
“你父亲不愧是大商第一工作狂,没见过一直住办公室连家都不回的。”
邬琅将刀盾卸下,褪掉身上盔甲,“厨房在哪?”杨记川依着记忆指了个方向,问他:“干什么去?”邬琅拉了拉黏在脸上的头发:“烧水洗澡,宝贝儿。”
好在这厨房还算是好找,柴火木炭也备的齐整,邬琅拎了桶到附近的水井打水,盛满大锅开始烧水。
这么荒凉的将军府是他完全没想到的,在他意识里,杨钊是武将,或许会有点强硬、严厉,但对于川儿来说至少算个亲人,总比他穿过来时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态度不明的侍从腰好得多。现在看来,是他太想当然了。
杨记川能死在永宁城门口,就已经说明个很大的问题,这对父子可能严重不合,再加上川儿这种从现代带过来的薄凉态度,和杨钊的关系可能和陌生人没什么差别。
邬琅心里反倒松了一口气。怕就怕,川儿和杨钊有了父子情谊,待到日后临淄王揭掉面具开始造反,川儿会跟着杨钊一起站队。政治偏见是□□,沾上就洗不掉了。临淄王是个狠人,皇帝不是对手的。
他并不在意谁当皇帝,或者至少对于他来说,临淄王当皇帝还会更开明些。而重点在于,要我们帮你守疆土,可以,抢皇位,不关我们的事,其他不要再图谋更多。
邬琅一屁股坐在灶前,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想这些东西真是比打仗还要累。
无聊地等着水开,厨房的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推开,邬琅惊觉地捡起一根柴火进入战斗模式,定睛一看来人,翻个白眼把柴火扔了,重新坐倒。
“跟你说过多少遍,走路别悄无声息跟猫似的。”
常山走近,单膝跪下。
“怎么样,重回永宁,有没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怀念感。”
“属下从未将永宁当做故地,以前想,若是能离开,永远别回来才是好。”
“如今你回来,是为了永远不再回来。”
“属下省得。”
“有线索了吗?”
常山摇了摇头,邬琅静默片刻,说:“总要慢慢来,解药也不是这么好得的。”
“是,少爷。烧水的活让属下来做吧,您去休息就好了。”
邬琅摆摆手:“我烧给我媳妇的洗澡水,你凑什么热闹,一边呆着去。”
常山:“…………”
“对了,咱们从雁门关一路带过来的那个五品武将官服呢,给我找找,明天我要穿着去上朝。”
“已经准备好了,明日您起身就能穿。”
“那就好,来,常山,一起坐着聊聊,咱们哥儿俩好久没聊天了。”邬琅打了个哈欠,往灶间扔进去两根柴火,火势一下就变旺了。
常山依言坐下,捡起手边的铁叉字,伸进火堆里扒拉了几下。
“欸,常山你知道为什么烧火的时候一定要故意撩动火堆?”
“这个……属下不知。”
“因为要让火焰充分接触到氧气它才能在木柴堆里一直燃烧下去。”
“?”
“氧气就是……哎,只有川儿听得懂。你啊,要是能长生不老就好了。等你再活那么一千年,估计就能明白我说什么了。”
“少爷,您又在开玩笑了。”
“对啊,我总说些奇怪的话,你有没有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圣人也讲天书,我们听不懂是没有福分,杨将军能听懂,您也不算寂寞。”
“对,没错!所以我特别开心!我觉得我碰上他正正好!他闷,我逗他开心。我无聊,讲的冷笑话他也能回应我。你们都不懂,不懂这种感觉……”
“你有没有觉得他特别傻。”
“?”
“表面冷冰冰的,其实特别容易害羞。说个黄段子也能脸红,我真是服气。但是在床上绝顶可爱,当然我肯定不会跟你说有多可爱,你自己找个老婆试试去。有个什么事儿就特别担心我,什么都给我想着,出了事儿第一时间背锅,自责的不得了。我感觉我十分没有攻的存在感了。”
“我觉得少爷您挺开心的。”
邬琅摸了摸脸,笑道:“还好啊,是挺开心的。但是偶尔,偶尔我也希望他依赖我一下吧。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感,你知道吗。我觉得我来到这里,绝对不是庸庸碌碌就这么荒废掉日子的,我一定被赋予了一个重大的任务,需要我以大意志大毅力去执行。而我也绝对不能碌碌无名,淹没在人群中。但我很懒,我没有改变世界的决心,也没有推翻王朝的野心。我只想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能限制我。我游戏人间,让我的身影只存在于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中。哈哈,中二吧。”
“后来,遇到他,我就不这么想了,大概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男孩跨度到了男人。不再在乎什么名垂千古,功勋千万。就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上了战场,一想到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就难过,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死。又担心自己不努力,拖累他,所以不要命地向前冲。我知道他会来救我,有时候也挺肆无忌惮的哈哈。”
“人啊,一旦有了喜欢的人,他既是铠甲,也是软肋。”
“常山你不喜欢永宁,刚好我也讨厌,这是个连空气都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闻着窒息。”
“我们都要回邕州去,一个都不能少!”
“就算找不到解药,也不要一个人偷偷溜到谁也找不见的地方静悄悄等死。少爷我棺材钱,墓地钱还是出得起的。”
“…………”
“你也别说我咒你,就你那鸟性格我还不清楚?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你只要记住,我不想你死,不准你死!”
常山起身跪下,朝邬琅深深一拜:“属下,谨记。”
第五十二章()
“哦!水好了!我先把热水运过去,常山你再去打些井水兑兑。”
“是,少爷。”
常山目送邬琅抱起一大桶刚烧开的水小心翼翼往外走,默默地在厨房角落找到空桶,走出门去。侧头远远望去,见杨记川迎面朝搬水的邬琅走过去,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争了一阵,最后合力抬桶往房间走。
常山摇了摇头,暗地里琢磨,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能改变这么多?
打好凉水不动声色地送入房内,常山利落地翻上了房顶,仰面躺在屋脊之上。
最近,他的确能感觉到四肢麻痹和间歇性窒息的症状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知道,若是再不吃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下肢的感觉,再然后是腰部、胸部、最后全身只剩下眼珠子能动。但他不会立马死去,他会以这样的状态待上那么几天,慢慢体会身体内脏的腐烂,疼痛、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他年轻时,为了抵御药性,曾经熬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只能慢慢等死的状态,好在初七及时发现他,喂了他解药。初七说,这已经是最惊险的时刻,若是等待内脏开始腐烂,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他只好不再做更危险的抗药举动。他对组织的□□有抗药性这件事,只有初七知道,但是初七是反对他这么做的。初七对组织忠诚,是组织训练出来的最好的狗。但是组织最后还是抛弃了初七,在他因任务重伤,失去双臂,再也不能为组织做事后。
变成弃子的初七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他曾经想过带着初七一起走,离开组织,但是初七说,组织给了他一条命,他不能忘恩负义。他不懂初七的坚持,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他最后见初七是在十年前的出云山上,初七说,他这辈子造孽太多,余下的时间愿常伴青灯,诵经念佛,渡人渡己。
前些日子他提前进城,上得出云山,本只想寻得初七的墓碑瞧一瞧,顺便也帮自己找块土,挖好,等时间到了便自己挑进去。
没想到初七,居然没有死。还在出云寺生活得不错,成了主持的弟子,地位不俗。只是苍老太多。十年前初七不过三十出头,现在看起来,犹如花甲老人。眉目倒是开阔了很多,笑纹也多。
初七说,我此前曾想过,你若是来出云山找我,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彻底自由,前来告别。一种是命不久矣,见最后一面。我想,你虽坚韧过人,也回天乏术,多半是后一种。现在见你,惊觉你变了许多,像是真的活了,我又觉得是前者了。
他摇头,说,我的确是过来见你最后一面,顺便为自己找墓地的。本以为见到的会是你坟前的树,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看来是有了解药。
初七说,你的药都吃完了?
他点头。初七借着为香客解签的由头,将他拉进了小房间内。跟他说,有些事说来话长,我十年前就该死,幸得圆空师兄相救。他本江湖异人,习得诡异蛊术,因种种原因抛弃凡尘,出家为僧。师兄养有一蛊明为幻生,乃是一对子母蛊,师兄将生蛊种植在自己身上,幻蛊种于我身上,此后每三月我只需饮师兄一碗鲜血,便可化解体内剧毒。只是,此乃以毒攻毒之术,在化解□□的同时,也蚕食侵害着内脏。最多不过二十年可活。
闻初七言,他侧目瞧着初七脸上的皱纹,道,二十年,足矣。你可有法子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