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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剑网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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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正文已完结,番外进行中这是一个苍爹穿越成王府男宠并奋起反抗的故事。注意!!!第一卷王府深院1…28章(憋屈)第二卷绿林将军30…62章(狂,苏)第三卷风云诡谲63…77章(暂无预告……)雷区:○架空历史,背景设定多朝糅杂○正牌很迟上线○王爷不是CP○作者就是苍云厨,第二卷开始只负责苏苏苏苏苏交流群:136758359(角色名验证)作者自己画的设定地图,不清楚地理方位的可以顺眼一看存稿新文,破镜重圆现代**厉白匆匆忙忙回国参加母亲的再婚婚礼,继父的独子同样姗姗来迟。只是,让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相隔七年,他的前男友居然成了他的新兄弟。哦不,用对方的定义来看,他连前男友都不算。时过境迁,两人狭路相逢,风水总要轮流转了。………………………………………如果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离别的意义是什么?你没有如期归来,这就是离别的意义……………北岛我的专栏,亲爱的不点进来收藏一下作者吗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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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整个大商朝,百姓喜唱:不闻朝堂,但知南林。南林有临淄,天上落人间。

    说的不是别人,正是分封于南林诸地,当今皇帝的亲弟弟,临淄王司徒靖。

    临淄王在兄弟里排行老七,说起当年还是皇子的他时,文不如老三,武不如老五老六,尊贵不如太子,后台不如老八。是个中庸到不能更中庸的皇子,就连当时的皇帝——他老子都从来没考虑过他有什么出息,年纪一到就把他打发去了封地。而封地南林虽不是蛮夷荒地,却也绝不是富庶之乡。

    这种本该淹没在历史里的人物怎么会在民间这么出名呢?这得归功于临淄王那跟天神一样的容貌和感动大商万千少女大妈的痴情。

    相传临淄王十四岁时微服私访,游历至南林偶遇美人,临淄王对其一见钟情,掷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可惜落花有情,流水无意。临淄王当时虽贵为皇子,又有天人之姿,也难得美人之心。更为难得的是,临淄王并没有利用自己的家世背景强取豪夺,而是忍痛让美人离开,自己带着遗憾回了王都。

    重回南林封王建府,临淄王开始大肆搜寻美人纳入府中。据知情人士称,那些美人的面容或多或少都和当初那个求而不得的初恋有些许相似。

    消息传开,临淄王不仅没有得到强抢良家的恶名,反倒因为这莫名其妙的执念而深受广大女性的追捧。

    我们无法得知,拥有情圣称号的临淄王是不是真的这么的一往而深。但是无数少男少女为他飞蛾赴火,那是的的确确发生的真事儿。

    古有看杀卫玠,今有恨嫁靖王。

    然而,让南林的少女们越来越忧郁的是,王爷这几年龙阳之好越发严重。内府的男女比例已然要失调了。

    临淄王的影响力不可谓不大,光是他这性取向的变换便直接改变了部分南林少男的人生目标。

    燕琅,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对临淄王的感情始于一场只会出现在狗血电视剧里的马蹄杀,凶恶马蹄下,那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卷起的风里,临淄王那张好看的脸皮在燕琅眼里估计已经加了各种各样的闪光特效。那一瞬间,燕琅就像个突然掉进蜘蛛网里的小虫子,被那五光十色的蛛网的美艳外表给看呆了,然后堕落了。

    更为巧合的是,燕琅祖坟冒青烟,中了个大奖。临淄王在每年的例询搜刮年轻美男活动里看上了他,把他带回了王府,赐了个公子的名号。

    进了王府,在前期他还是挺受宠的。可能真的是某个部位像极了那位美人,王爷几乎日日传召,夜夜温存,甚至因为他头发乌黑似炭,给他取了乌郎的爱称。这让燕琅感觉人生已了无遗憾,不可能更幸福了。确实,是真的不可能更幸福了。因为随即不久,他就失宠了。

    新人入府,他这个早已失了新鲜滋味儿的老人自然是有多远滚多远。如果说他在老家那群颜值三分的人堆里能够让人眼前一亮的话,那么得不到王爷关注后,在这个就连侍女侍从都个个水灵的临淄王府,他只有被遗忘的命。

    他很不甘心,他还记得王爷在床上对他说的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期期温存。他觉得王爷绝对是对他有感情的。而且论对王爷的爱,他自觉没有人能比得过他,为什么王爷就是看不到他的真心呢!

    从这里就能看出他是个没啥见识的小男生,不然怎么可能会相信一个有广大后宫的男人在床上给你说的话,并且在你还是个替身的前提下。

    用现在的话来说,这人就是典型的,*丝的外表,后宫王的心。所以,他只会在这个王府越活越绝望。

    最后,他再也没办法承受内心的打击,找了个非常明显的水井跳井自杀了。

    你说要是真的想自杀,想要了结自己的性命,王府里的自杀圣地小阁楼是绝佳的地方,不仅风水妙极,更好的是常年没人打理,四周杂草丛生,楼房也破破烂烂,简直就是诈尸吓人的宝地。可是他偏偏选了个必被发现的水井跳井自杀,无非就是想要让事情闹大,好让王爷知道因为你不爱我,所以我自杀了,你后悔去吧。

    问题是人王爷后悔吗,他压根就不知道某天某月,王府里某个不知名的小男宠跳了一口不知名的井,然后被人捞了起来。或许,就算知道了,王爷也不在乎。每年为他要死要活的人太多了,要是哪个他都得管,还得了!

    这真的是一件非常悲伤的故事。

    因为本来稳死的,结果没有死,还被过来打水打起一具尸体从而吓个半死的侍从埋怨了个狗血淋头。

    不,其实燕琅是死了,活的不是那个脆弱到因爱寻死腻活的男宠燕琅,活的是邬琅。

    邬琅一点都不同情燕琅,他是恨死这家伙了。要不是这个矫情的家伙自杀,他现在还乐不思蜀地一边听着苍云粑粑一边愉快地在洛阳牛车收割人头。

    结果他只是那么普通地放了个盾舞(苍云群攻,被称为卡机之舞),甚至没有开盾墙(苍云防御技能,盾墙下使用盾舞能推人)推人,就神奇地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被人从井里捞起来的时候,他最初是懵懂的。因为他身上还穿着拓印的黑金玄甲,头上戴着酷似两百块白毛的大尾巴白翎,手里拿着的陌刀和铁盾还血迹斑斑。

    毫无疑问的,他不仅穿越时空了,还穿进了自己的游戏账号上。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非常逻辑性的错误,按道理,他这种铁甲将军的装扮怎么也不可能被错认为是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挑,身娇体弱,自杀还找了个窄得要命的水井跳的男宠。

    但是他的贴身侍从就是这么自然并且自主地给他这身盔甲安排了说辞,什么穿上这身重铠就跟绑石头一个道理,让自己沉得更快,还浮不起来。

    真是个聪明伶俐的侍从!

    “燕琅跳了次井,是将脑袋都浸坏了?”

    “他啊,不是早就疯了吗,还需水浸?”

    “瞧他又在擦那黑不溜秋的甲片了,也不晓得是从哪里弄来的。”

    “我看他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寻死没招来王爷,就用这种怪异举动搞鬼。”

    “呵,他还不知道别人把他当傻子看吧。”

    “哈哈哈哈哈,还不是觉得自己很厉害吗。”

    “走吧,不用理会他,与我们无甚关系。”

    “说得在理。”

    邬琅淡然地朝不远处定时过来围观顺便嘲笑他一番的邻居们笑了笑,然后重新沾湿手上的布巾一遍一遍地擦拭躺在自己大腿上的黑金玄甲腰部的甲片。那身盔甲太招摇,他没敢弄出来,只好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擦洗。好在,这是高级货,拆卸都很方便。

    燕琅得宠时便树了不少敌人,被打入冷宫后也不知夹着尾巴做人,仇恨那是一大把。现下出了这么大的丑事,附近的邻居可都捂着嘴笑看他的笑话呢。

    可惜邬琅不是燕琅。他即不认识他们,也对临淄王无甚概念。这些男宠同僚们说的话,几乎都被他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统统过滤掉了。

    擦甲,不是装逼,只是他实在无聊,找不到别的事干,只好把这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保养盔甲。

    前世里,他完全没体会过这种整个人闲得发霉的状况。他睡觉,上课,玩游戏,还时不时去打篮球,一天二十四小时根本不够用。到了这里,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没有电,没有网络,天一黑大家都关门洗洗睡,第二天天还没大亮就被聪明伶俐的侍从踹起来,洗漱洗漱开始了等待王爷临幸的一天。

    这种生活实在太凄惨,连他这种学渣都为自己如此浪费光阴罪恶感大涨。以他现代人的生活习惯,他没疯已经是心胸开阔到大平洋那么大了。

    别跟他说什么利用现代人的超前智慧以及超前的文明掀起巨大变革,然后扶摇直上。不说能不能适应这种动不动三跪九叩的制度,就说他来一句人人生来平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估计都要被拿去架起来烧烤了,更别说怂恿这个只知道搞男人的肾虚王爷造反。而且,横向比较,他穿越的这个身份实在是拿不出手。别人就算穿成农民也能农民起义,他一男宠算是什么鬼。这方寸王府都不知出不出的去,还要和一干成天没事就琢磨着算计你的敌对同事斗智斗勇,真是上辈子买了个表。

    反正现在他已经彻底没了将自己幻想成穿越小说主角,能顶着南孚聚能环大杀四方,八方来朝的天真想法了。

    现阶段唯一的目标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小命,等待时机离开王府。

    为此他要低调再低调,不能惹事也不能惹人。

    他有意避免和外界有过多的接触,一改燕琅什么破事都要往前冲,就为了在王爷面前露脸的性子,完全龟缩在了自己那个小院子里。别人都道他是走了次鬼门关后终于死心,也有人将他疯了,脑袋不正常,侍从根本不敢让他出来。明月听着这些诋毁气得跳脚,邬琅只是坐在一旁的摇椅上,淡然地笑笑。

    于是,邬琅就这么过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他那个聪明伶俐的侍从,明月了。

    这侍从长得跟他差不多高,名叫明月,却完全没有一点皎洁无暇的模样,相反,他很黑,五官深邃硬朗。照理说这根本就不是标准的侍从模样。外形就不说了,这侍从还没侍从的自觉,端茶倒水不干不说,有时候还吆五喝六的,整一个程序出错的npc。好在他在外人面前还是会给足面子,装作是一个听话的忠犬侍从。邬琅懒得计较这家伙的表里不一,只要他安安分分不给他招惹外面的麻烦,关上门在自己面前骄纵一点便任他去了。

第二章() 
从十月中旬起,南林开始有雪天,到了十一月初,更是银装素裹,少有气温回暖的日子。

    看这一地雪霜,再来一杯温酒,一位美人,便是眼睛都不舍得移开的美景。只是这清冷的竹心小院,除了一个空寂的小房子,几丛叶片都凋零光的松竹,就剩两个孤家寡人。怎么看,都凄凉得很。再加上院冷衣薄,哪里还有看风景的心情。

    这天,明月怒火冲冲地跑金雾院讨火炭去了。大概半个时辰,又脸红脖子粗,骂骂咧咧地空手回来。

    空手,那是必然的,只是这脸红脖子粗,估计又是和金雾院那些管事侍从干起了嘴仗。

    明月长得人高马大,虽然穿一身粗布短打衣服,远远看着他踩雪而来,居然也觉得风度不凡。

    邬琅眨了眨眼睛,再看过去,明月已经走得近了,听到他嘴里那些尖酸刻薄的话,顿时消了那点欣赏之情。

    “那群龟蛋儿子,什么火炭不够了,当我明月是瞎子吗,碧莲苑的人刚抱走的那堆黑乎乎的东西不是炭是什么!”

    “狗娘养的还不是因为没钱孝敬他们吗。”

    “竹心小院的怎么了,再不受宠也是主子,一个个奴才还想翻了天!”

    明月进了院门,咣当一声把门给踹了回去,发出一声巨响。正在院子空地里舞棍的邬琅停下来看他。

    明月没弄回炭,想起方才自己在邬琅面前的信誓旦旦,便有些难堪,低下头来。

    邬琅说:“他们不愿意给便算了。”

    明月说:“我就是气不过!当初您受宠的时候,哪个不是上赶着来巴结您。不管是做衣裳的布料,日常的吃食,还是冬日的火炭,都是给您备最好的。现在却是这么副嘴脸,简直欺人太甚!”

    邬琅:“行了,没火炭就给我烧壶热茶去。”

    明月:“……是,主子。”

    邬琅回转过身,颠了颠手中的竹子

    南林处于大商北部,纬度偏高,再加上没有经历过全球变暖,到了冬天,没有火炭没有热炕,喝杯水,嘴唇都能被粘杯沿上,一个字,冷。

    王府各个主子的院子都有每月火炭配给,只是燕琅非但自己不受宠,还得罪了不少正得势的公子美人,傻子都知道该怎么转风向,更何况是这王府里混成人精的仆人。邬琅也没法,他自己又变不出来火炭,只好砍了根竹子,没事就运动运动身体取暖,总比干坐着挨冻好。

    事实上,明月若是不在,他就会偷偷练苍云刀法。

    在游戏里,苍云有两种攻击姿态,一种是擎盾,只能使用盾牌类攻击,主防御控制和储能,另外一种是擎刀,盾牌离手,切换陌刀,高爆发伤害,低防御,而且需要消耗擎盾状态下储蓄的怒气值。

    也就是说,离了盾,苍云就没办法用刀攻击,而两种战斗姿态不可同时存在。

    但是在这里,他只要手里握有兵器就可以使用技能,无论刀盾,只不过是伤害的大小不同而已。而如果他手持的是跟着他一起穿过来的正版苍云盾刀,速度够快,力气跟得上,完全可以同时释放两种姿态的技能。简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非常没有道理的。

    发现之初,他觉得欣喜,过了那劲又觉无奈,困在这个王府深院里,再厉害有个屁用。

    想到这里,邬琅就有些泄气,将竹棍扔到一边,双手拢进袖子里,喊了声明月,便进屋喝热茶去。

    翌日,明月兴匆匆地跑过来跟他说,大意是肾亏王爷的情人头头衡莲君开赏花大会,给他送了邀请函过来。

    彼时,邬琅缩在两层厚棉被里,困意正浓。翻了个身,直截了当地说不去,被子往头上一拉,继续睡。

    明月“主子,这可是好机会啊!”

    邬琅:“…………”

    邬琅郁闷,谁吃饱了没事儿干,大冷天的跑去赏花啊,有毛病吧。

    明月:“这赏花大会不是所有人都去得了的,只有入了衡莲君眼的人才能得邀请函。而且不仅仅是王府内眷,连王爷和其他官绅名仕都会到场。主子您要是想重得王爷青睐,这次赏花大会得好好表现一番才是!”

    明月:“虽然您最讨厌的柳惊鸿也在,忍忍也就过去了。”

    明月:“就算您没见着王爷,结交衡莲君也是好的!”

    明月:“您要是不去,那就是落了衡莲君面子啊,主子,咱们现在的处境已经够坏,可不能雪上加霜了。”

    他就是想睡个懒觉而已,明月一直孜孜不倦地说去这赏花大会的好处,不去赏花大会的坏处,三寸不烂之舌都要烂了。

    半个时辰后,邬琅愤然掀起被子,“行了,我答应,我答应成了吧。”

    明月喜笑颜开:“好的,主子,那我现在便去回复。”

    邬琅扇扇手,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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