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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
作者:洛儿殷
文案:
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了你,你莞尔的一笑,
初见就成了结局。
你存在我的记忆里,像每天升起的日月星辰,
陪我睡去,陪我醒来。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见面吗?
我紧张到不敢看你,甚至不敢抬头,就像今天。
你的笑容一点都没变,连嘴角微微牵起的弧度,都熟悉地令我想哭。
你幸福吗,忘记我,你幸福吗?
这个城市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带着爱的回忆在生活,
思归,心却无处可归。
没有你的人生,我还能归向何处?
忆过往,杯中凉。
空有余生温存,难医隔岁情殇。
PS此续集亦可独立来看,不过看过上部后再看会更好些哦 ~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边缘恋歌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即墨思归,苏曼 ┃ 配角:凌渺飒,纪予臻,秦霜华,仲夏,初夏,林雪,纪予雅 ┃ 其它:君莫思归续
☆、第一章
回家路上,哥哥打过电话来,小侄子出生了。健康强壮的宝宝,欢天喜地来到人世间。
地铁里信号很糟,断续听到哥哥的声音,初为人父的喜悦掩盖不了对我流离在外的担忧。“下班了吧?自己买点好的吃,要注意身体,知道吗?”
“我会的,别担心我。”只字不提妈妈,看来仍是郁结在心。尤其小侄子的出生,许是更让她联想到我可能孤苦无依的未来。
如此,不提也罢。
回去小区,意外发现订的自行车送到了。要知道在一线城市,工作地点又不算太远的话,自行车可是上班族的最佳交通工具,意味着我再也不用忍受地铁的沙丁鱼罐头折磨。
“漫漫,我回来了!”进门,弯身换鞋,漫漫迎面扑来,围着打转。“知道啦,带你出去。”都说松鼠犬智商不高情商很高,看来不假。当初更名只用了一晚便成功,我几乎夸它神犬,后来才知,只要态度温柔,叫它张三李四它都会跑来。
漫漫,漫漫,如长路,如心事,如我唯一的亲人与陪伴。牵好绳子下楼,不远处,奶茶店的小妹大声招呼:“小姐姐,你又遛狗呀?”
因为经常光顾而熟识,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爱交朋友,又嘴甜心细,不似我,眼老气横秋,心千疮百孔。
戴黑框眼镜,扎高马尾,趿懒人鞋,每晚一杯草莓味奶茶风雨无阻,如我这般的客人,想来要不记得也很难。
“还是草莓味?小姐姐,你老喝一个味道的不腻吗?”
怎会呢。是那女人惯喜欢的味道,入骨般清晰。草莓味的蛋挞与奶茶,柠檬味的漱口水,Issey Miyake的睡莲清香。我是个没什么挑剔的人,更不喜新厌旧,只要习惯了一种味道就会一直迷恋下去。
我安静微笑,她了然点头。递给我奶茶便去逗弄漫漫,“乖狗狗,来,叫一声,乖狗狗。”片刻,放弃起身。“它好乖呀,怎么逗都不叫。”
漫漫跟我久了,也渐渐染上些宅女子的小毛病,骄傲的小嘴紧紧闭着,见到再多热闹也不爱吠叫。倒衬了我入骨的寂寞。
“小姐姐,你男朋友很忙吧,怎么每天都只见你一个人?”
我错愕扬眉,她许是误解,忙又道:“忙着挣钱吧,这么贵的房子一般人可买不起哦。”
目前住的房子是仲夏找的,她一个亲戚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最初以为不过是普通居屋,谁知竟是近两百平的小豪宅,装修俱全,华丽又典雅。
“房子空着也是空,你就当帮忙看房子呗。”不容我拒绝,仲夏坚持要我入住,房租却不肯收。
“至少,物业水电必须我自己负责。否则我立刻搬走,自己找房子。”旁人或许根本不缺这点小钱,我也只是想让自己住得安心。
眼下这小姑娘明显是误会了,拿我当作时下流行的金丝鸟,被人养在此处藏了娇。
“房子是租的,我也没有男朋友。”
“怎么会?”
喝完奶茶,我牵着漫漫回家。
随她信不信吧。
夏季总是夜得极晚,近八点钟,天色仍是微亮。电脑上敲敲打打半天才想起肚子的需求,幸好,街角有家24小时便利店。
“还是小鸡炖蘑菇?”店员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婶,热爱聊天,记性也好,见过三次以上便认你做了熟客,十分热情。
点点头,看她麻利地取出便当,放进微波炉加热。
等待的时间里我习惯性放空,直到叮一声响,抬眼,进来一个瘦高身材的女孩子。背一个黑色的背包,摩托车的头盔还戴在头上,几步走到我身边。
“给我那个西兰花的。”
“这里加热吃还是带走?”
“带走。”女孩伸手在裤兜里掏了几下,顿一顿,又换另个裤兜掏摸。
“算了不要了。”
前后最多十几秒,那女孩便转身离开了柜台,步履匆匆。
“出门买饭都能忘记带钱,你们年轻人哦。”大婶宽容地笑笑,取出我的餐盒,“小心烫。”
“谢谢。”取出钱包付账,眸光滞留的地方,是熟悉的笑靥如雾。真可悲,相恋两年,竟粗心得不曾留下一张合影。那女人对拍照无感,许也是性子谨慎,我只好偶尔偷拍,再悄悄影印出来。
指尖无端胶着,眉目如画早已不在,旧日情深隔了滔滔岁月,山水在望,却再未相逢。
吃完,回去家中,临睡前总喜欢零碎地逛些网站,时事新闻乱看一番。五年前注册的博客一度断更,却在和她分开后再次写了起来。先哲说得没错,痛苦才是灵感的源泉,而幸福会令人忘乎所以。
从第一夜到现在,已近七百篇,我给它们编一个分类:一千零一夜。仲夏曾好奇询问,是不是写满一千零一夜之后就会放弃?
实话说,我也不知道。会怎样呢?我已不再年轻,灵魂更见苍老。不过是抓着青春的尾巴最后任性一把。从来都知,那女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敲击键盘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响,漫漫窝在脚边睡态安详。
第六百八十六夜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这一场千里跋涉,仿佛刚刚开始,又仿佛已经结束。
你离开了,留下了我自己,守着一段被抛弃的过去。你不会看到这些为你而生的文字,那些我难以释怀的旧事,于你却不过只是些往事,在那个猩红的夏夜里结伴死去。
我的生日,从此成了爱的祭日。
我时常在想,若人生当真只如初见,该有多好?不必面对分离时的难堪与苦痛,只需品咂初见时的好感与懵懂。是否,你也会认同?
如果有天我们在都市的人潮中相逢,如果那时候我选择了退缩,请你,请你一定要喊我。记忆鲜活而时光却长出死亡的花朵,我怕我记得的你再不是现在的你,而这些,多么令人绝望。
☆、第二章
工作已近两月,仍是没太大头绪。说是实习律师,其实就是打杂,每天早早过去将公共办公区先打扫一遍,然后做些打印文件、发传真之类的琐碎工作,从中积累经验,以挨过实习期,拿到真正的律师牌照。
托仲夏的福,我不必浪费光阴到处投递简历,一来就顺利进入了秦霜华的事务所实习。秦霜华此人,我其实只在很久前见过一次,对她的印象仍停留在“林雪那一群人”里。
“华姐跟小雪可不一样。”仲夏特意强调。
当然不一样,我想。林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而秦霜华却是台面上打拼的女强人。一个女人,能在藏龙卧虎的S市挣出如此身家,如何不令人敬服。
“即墨,你过来一下!”
“即墨,给我把这几份文件复印一下。”
“即墨,来给我发份传真!”
我忙到陀螺转,正遇上人事主管何静从茶水间出来。“又是罗律叫你弄的吧?”她不以为然,“你叫别的实习生也帮帮手,别老一个人做。”
“没事的何姐,做得多学得多。”
“你这个小孩倒是老实,太老实。”笑,她摇摇头。“罗律可是个老油子,要是肯收你做徒弟也算了。回头我帮你说说。”
许是仲夏对秦霜华有过嘱托,抑或自身性格谦恭,总之,这位长相慈和的大姐对我印象不错,颇有照拂之心。
“谢谢何姐!”我也笑,摆摆手,“我去做事了。”
“即墨,你过来下。”还没坐热板凳,罗律又过来敲我桌子。“咳,给我搞几份文件,我有事出去。”
罗律是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发话时总习惯先咳嗽一声。他的秘书请了产假,他便俨然将我当作替补秘书使用了。
进了办公室,他自眼镜后看看我,问:“之前看你简历,你有BEC证书?”
“嗯。”大学课业轻松,当时很多同学都自学过一些课程,我便选了商务英语。对语言始终是较多学习兴趣的,四六级考完,便去考了商务英语BEC证书。
“那好,把这几份文件用英文列一个清单。”
一沓文件被推到眼前,我伸手接了。是个上市项目,粗略翻翻有七八家公司的资料。“什么时候要?”
“尽快吧,最好能明天。”他又丢来一份样板文件。“就按这个格式做,每份文件都要列明名称,发布时间、单位。别弄错了。”
“好的。”
一整天便在马不停蹄地赶文件中度过。啃着抽屉里已经放软的饼干奋力赶工,谢天谢地,总算在壁钟走到十点前完成了工作。
锁门,回家。路过24小时便利店,忙停车进去。“给我一份这个。”多年肠胃病饿不起,再累也得吃饭。
“小姑娘,你加班到现在啊?”
“是啊。”
坐在一边吃饭,大门又开了,竟是几天前偶遇的女孩再次走了进来。仍是头盔也不摘径直开口:“给我一份这个。”然后,照旧的摸兜动作,左边摸完换右边。
大婶笑笑,眼底无不是淡淡的感慨,这粗心的姑娘,看来又忘记带钱了。
“我请你吧。”我喊住她。
她愣住,隔着头盔看我,不说话。
我也愣住。这种毫无动机地好意只是脱口而出,可别人会不会误会?
社会跟以前不同了,如我小时候,一条巷子里谁家做了好吃的,巷头巷尾的孩子都可以去吃一口。这种朴实的热情放到现在,却有些不合时宜了。
“谢谢。”她忽然开口,隔着头盔看不清表情。手指自裤兜里捻出一张钞票,“今天带了。”
怔住。原来她也记得那天?
吃完便当走人,到得家中已经十点过半,忙碌一天,我只想快些洗漱歇下。
给漫漫的食盆添了口粮,又添了水,拿颗会叫的玩具球便逗得它兴致高涨,前跑后跳,蹭我一手口水。
真是容易满足,像我。
起身去到盥洗间,开了热水。近视的度数仿佛又加深了,摘了眼镜,竟连空气也觉朦朦胧胧。也难怪,这一年多几乎读完了寻常人一辈子的书,散光再加深一点,从此月亮就是一个半了。
扑了水在面上,真解乏。对镜怔忡,想拿毛巾的手指却不受控制地覆在了镜面,然后,魔障般细细划出二字。
“苏曼”。这烧灼我魂灵的名字,渐渐凝成一个人像,竟是初见时的惊艳,明眸皓齿,妍妩撩人。带着初见时的韶光,如天际金芒乍现,打开鸿蒙初开的懵懂与彷徨。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轻哼。滚滚红尘,这是首相当喜爱的老歌,近来尤其愿听。每个有心事的人,大约,都能从这样的歌里找到自我。
片刻,人像终究模糊。字体渐渐流失了,收笔处像凝了两颗硕大的泪珠,狼狈下落。
狠狠心挥手擦尽了一切。眼泪赶在水滴之前更快汇聚在下颚,再瑟得滴落池中。
涟漪阵阵,无端惊扰,一池伤春。
翌日去到公司,罗律拿了我做好的文件入里,不到半小时。
“照我修改的再重新整理出来。”他把文件递给我。
我接过去一看,就见昨夜我列好的清单被他大刀阔斧改得面目全非,不由很是尴尬。
见我站着没动,他看我一眼:“还有问题?”
“没。”我赶紧出去。那文件他改过的地方不仅详细注解了参考法规,还从法律角度分析对比了各种投资方案的利弊,比起我原先死板生硬地照本宣科,这样一份资料,无疑绝对可以更实用地提供给客户最大的参考价值。
我照着他修改的重新打好文件,经他确认无误后给客户传了过去。想起何静玩笑式的提议,不由心动,若罗律真能收了我做徒弟且该多好。比起这样每天打杂瞎忙,有师傅带着跑案子长经验,成长何止事倍功半!
想找机会问问,又羞于启口。所里像我一样实习的有五六个,个个资历都老过我。
☆、第三章
下午闲下了,无事反而心慌,便找了卷宗看着。罗律忽然行色匆匆出来:“即墨,我有点事要出去,有个客户预约了三点,她来了你给我招呼下。”
“哦,好的。”
“不要给我打电话。走了。”
我十分不解,坐下便听隔座的小李嘀咕:“肯定又是跟法官打牌去了。”
小魏马上接话:“高院的那个地中海吧?每次开案子都这样,吃完原告吃被告,什么打牌,就是送钱去呗。”
“那也是人家有钱送。罗律师接个案子随随便便就十几万,那还是少的。再说小钱不出,大钱难进,不摆平法官,怎么赢官司?”小李拍拍我的肩,笑得意味深长。“即墨,罗律师挺看重你,有前途啊。”
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其实是打着大陆法系口号的社会主义特殊法系,没有陪审团系统,这使得一件案子的量刑上法官的权限很大。我也不是第一天进社会,不会不明白这种交换规则,心中不以为然,面上只是笑笑:“我是新人嘛,多做点事是应该的。”
小李没趣地缩回身子。虽是同事,平时交流却并不多,他们几个自成一党,我向来独来独往。
并非刻意离群,只是心淡,对任何情感关系都提不上心。同事交际,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我没有兴趣。
罗律的客户准时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王女士,是罗律师的老客户,因丈夫婚外情要办离婚。没见到罗律师有些不满,也不肯与我多说,我只好按规矩问了情况,简单做了记录,收了她提供的抓奸证据——私游照、床照若干,不堪入目。
虽无实战经验,不过过错方证据明显,这样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