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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有种掰弯我-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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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天早上的车,下午两点多应该能到家。”
  “不打算绕到我这儿来看看?不给我惊喜吗?”
  想起上次的乌龙,就觉可乐,沈煦说,“不敢了,再被放鸽子我会暴走的。我先回家歇两天,养足精神再去找你,怎么着也得让你看到最佳状态的我,你真的不会嫌弃我这个颓废丧志的中年大叔吗!别打击我,我玻璃心。”
  何磊:“这会这么没自信了?昨天是谁在我面前自夸全班就一人没长残的?”
  沈煦哈哈地笑了好一会,在床上滚一圈就裹紧了被子,放低声音在寂静的室内。
  “何磊,我想你了。”
  想念,与日俱增,像17岁的初恋,时刻挂念着一个人。
  他以为,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
  如今……
  爱上一个还没见过面的人,是不是特2
  手机那边停顿了一会,传过来一个温和、清润的声音。
  “沈煦,我也想你。”
  第二天五贱客齐聚一堂,用疯狂的姿态逛遍S市的著名景点。
  柳宣拿着拜佛的香追着沈煦满寺庙的跑,肥妞用吃剩下的鸡骨头猛敲李达的脑袋,王棋拿着手机记录他们欢笑的点滴。
  三十岁的他们,维持着永远年轻的友谊。
  最后他们一起回了趟母校。
  学校的大操场上,18岁的柳宣高举话筒说出爱的宣言,30岁的柳宣以饮料瓶为话筒站在稍远的地方大喊着当年轰动校园的话。
  我现在在这里郑重地告诉你们,沈煦不是同性恋,他是我男朋友……没有人比我了解他。要羞辱他、伤害他,你们还不够格……沈煦,是我用心爱着的人,是一个值得我爱的人。
  柳宣将饮料瓶重重摔在地上,台下,掌声雷动。
  肥妞噢耶两声后冲着他们大喊道,沈煦,我也爱你。不管何时,你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李达用手拍着啤酒肚打拍子,沈煦,你是我们的骄傲,我也爱你,柳宣,加油!
  王棋摇着头说,你们怎么可以在神圣的校园干这种事,一个个地以妨碍风化罪都给我抓起来,说完,他跑到柳宣原先站的地方,高声呐喊,沈煦,我也爱你,是个男人,就给我挺住了。要知道,不管何时,我们都在你身边。
  五贱客放声大笑,笑他们激扬的青春,在那岁月里,他们荒唐,他们幼稚,他们无所畏惧,他们是自己的主人。
  沈煦高高举起大拇指,耀眼的笑容和12年前重叠在一起。
  他们有着共同的名字,朋友。
  晚上回到旅店,洗完澡躺上床,沈煦摸出手机想给何磊打个电话,结果手机一亮,冒出一条短信。
  “沈煦,我们,还有没有可能?”
  一个陌生的号码,沈煦想了好一会才猜到一种可能。
  会是,万辰吗?
  他皱起眉头,被这个可能恶心到了,不管是不是,果断拉黑。
  第二天一早他拒绝朋友的送行独自上了火车,发个短信和他的伙伴们一一告别。
  十二年后的重逢,拉下了完美的帷幕。
  他的朋友们一切安好,这就够了。
  再见面,也许会是又一个12年。
  火车鸣笛,拉着沈煦永远地告别了这个城市。
  这一次,他微笑着离开。
  下午两点多到达T市,打车来到家前的广场,远远瞧见小店的卷闸门外站着一个人。
  拖着行李,他穿过广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四宝店里寻摸了一袋零食叼在嘴里。
  回过头,那个人正好奇地打量着他。
  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带着金边眼镜,个子看着比他还猛一点,穿着挺讲究,长相如果可以打分的话,绝对在85以上,尤其那笑容
  妈的,他干嘛对自己笑啊,还笑得那么猥琐!
  沈煦回过头,咬着零食袋含糊不清地问四宝,“那谁啊?”
  四宝瞅了一眼,摇摇头,“不认识,站那有一小会了。”
  沈煦警惕地瞅了那人一眼,拉着行李站到卷闸门前,蹲下身开了门,回过头,那个人还在盯着他,这一次,嘴角快咧到耳后根了。
  要不是嘴里咬着东西,沈煦真会骂一句,你变态啊!白长那么斯文的脸,要笑,到精神病院笑去。
  卷闸门哗啦一声拉到半空中,刺耳的响声让沈煦脑中一激灵,回过头,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你,你,你不会是”
  零食掉在地上,沈煦嘴巴张得老大。
  那人微笑着同他打招呼,熟悉的温柔男声毫无预警地响在他耳畔
  “你好,沈煦,我来了。”
    
    ☆、第41章 番外:温暖辰光(上)
  万辰是在盛夏的一个夜晚出生的。
  那天万徽值夜班;在医院接到母亲的电话;骑着老旧的自行车一路飞驰着往医院赶。
  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幸而只是手掌擦破了皮;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满天的星辰,忽明忽暗;璀璨夺目。
  来到医院,妻子顺产生下一个男婴,小小的婴儿哭声很响亮。
  母亲喜得合不拢嘴,万徽忙前忙后伺候了一整晚才让这小家伙消停下来。
  第二天;万徽翻字典查了好半天,最终给儿子取名万辰。
  辰,是日、月、星的总称;他希望儿子有光辉的事业,有相互扶持的妻子,有能奉献自我、照亮别人的博大胸襟。
  林燕抱着两个月大的沈煦前来看望,万辰笑着打趣,这小哥俩以后可得好好相处,煦、辰,煦辰,温暖的辰光,寓意太好了。
  可惜两小家伙没随大人愿,从会走会跑就开始掐,掐得鼻青脸肿,掐得吱哇乱叫。
  李美香和林燕感情好,常常泡在一块,两小毛娃就被迫放在一块堆积木、玩发条小青蛙。
  尽管李美香教了万辰无数遍“妈妈”他人生的第一个发音还是“西西”
  一开始李美香以为他要尿尿,抱着他把了好一会也不见动静,小万辰急得乱动,从妈妈身上下来后,直朝沈煦爬去,一个劲喊西西,西西。
  小孩子发不好煦音,他以为的西西,就是沈煦的名字。
  林燕笑得前仰后合,李美香一脸无奈,这儿子,是不是白养了。
  后来长大点,掐得更厉害。
  李美香感叹,明明看着感情很好,为什么搁一块就非得打打杀杀的,这两孩子是哪儿犯冲啊!
  万辰自有意识就认识了沈煦,不知道是不是天天被捆绑在一起的感觉极不好,总之,他就是和沈煦合不上拍子。
  三岁他当着一众小伙伴的面大叫沈煦是个屙裤精;五岁,沈煦揭发了他抹黑玲玲白裙的事。
  诸如此类的小摩擦每天都在发生。
  万辰不喜欢沈煦,这一点是肯定的。
  万辰七岁那年,疼爱他的奶奶被查出患有肝癌。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她治病,只能开了药拉回家熬着。
  李美香怕万辰被传染,勒令他少进奶奶的屋。
  母亲每天端着饭碗进进出出,万辰扒着小屋的门朝里面瞅。
  奶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最后腹水严重,几乎吃不下东西。
  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万辰好几次流着泪问母亲为什么不把奶奶送到医院,给她打针吃药,病就能好了。
  奶奶去世那天晚上,父亲赶到医院,却没来得及看老人一眼。
  父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他第一次看父亲哭。
  从那些断断续续的自责声中,他稍稍明白一些事。
  他们家没钱给奶奶看病,父亲没本事不会巴结讨好那一套,干了十年还是个小工人。
  那天晚上回到家,李美香搂着万辰睡在床上,怕他吓着了,轻轻拍他的背。
  万辰睁大双眼,搂着他妈,“妈,以后我长大了挣很多钱,当大官,买大房子给你们住,好不好?”
  李美香笑着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好,妈以后就指望我们辰辰了。”
  万辰很聪明,几乎每个教过他的老师都这样夸过他。学习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费力的事,但他也并不会就此松懈。
  喜欢上沈煦,绝对是意外中的意外。
  每天见面,每天听着他喊自己的名字。打开小窗探出头,楼下那人别扭地喊他下来吃饭,还总要附带一句“是我妈让我喊的,我可没想喊!”
  夏日乘凉,一张小凉席上坐着两半大孩子。
  沈煦和附近的孩子疯玩累了后呈大字型横躺上去,把万辰挤到了边边角角。
  “让一让!”
  “不让,这是我家的席子。”
  “不让我躺你身上了。”
  “你敢……哎哟……你真压……姓万的,我跟你没完!”
  沈煦因为打架被关了小黑屋,母亲将水烙馍里卷了菜和鸡蛋让万辰送下去给他吃。
  沈煦一边大口嚼着水烙馍一边将脸凑到万辰面前,“哎,万辰,咱们和好吧!看在你给我送吃的份上,我既往不咎,叫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
  。”
  万辰像听到了很大的笑话,扶着墙笑了好一会,“大哥,小的给您送牢饭来了,您好好享用啊!”
  一张屉布飞到了沈煦脸上,万辰一溜烟跑回了家。
  小升初,万辰得了全校第一。
  中午到父亲单位送饭,厂子里的人都夸万辰聪明、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万徽好福气,养个好儿子。
  脑满肠肥的厂长路过这,把所有人骂散后,对着万徽好一通数落。
  万辰看着一向高大的父亲却始终低着头弓着腰挨训,一句反驳的话也不敢说。
  万辰跑回了家,擦擦泛红的眼睛,在日记本上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他以后绝对不要再过没钱看病的日子,不要一辈子低着头做人!
  升上初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李炳军来找过他几次,他除了偶尔陪他吃个饭聊聊天外,对他提出的跟着他混的要求一概回绝。
  虽说是亲戚,可他打从骨子里瞧不起李炳军。
  父亲吃喝嫖赌,从小跟着贫苦的母亲生活,这种人才最应该发奋图强,可李炳军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一时的捷径毁了他一生。
  初二那年父亲单位集体报了旅行团,去海边玩两天。
  年轻的沈煦穿着单薄的泳裤欢呼着跳进了大海里,翻滚的海浪过后,他从水里探出头,朝气蓬勃的笑脸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
  万辰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沈煦长得随母亲,杏核眼高鼻梁,薄唇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随着年龄增长,越发帅气。
  万辰的目光追了他许久,许久。
  升上初三,他和沈煦的关系终于近了一步。
  打架事件过后,他每天都会来到沈煦的小屋给他补习功课。
  一开始,他说一他说三,他说坐他偏站,他翻脸他求饶,圆珠笔和练习卷在空中亲密接触后四分五裂。
  到后来,他揪了他的头发,他扯了他的衣领,顶着两只鸡窝头的人重新偎在一起写写画画。
  万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抽出时间管这小混蛋,但渐渐地,他喜欢上这种感觉。
  沈煦身上有无穷的活力,真正散发出来,很吸引人。
  他喜欢自由奔放的沈煦,肆意张扬的沈煦,追着青春的步伐无拘无束的沈煦,一点点走进他心里。
  不得不承认,沈煦成了他的初恋。
  在知道沈煦和李炳军见面后,他气坏了,二话不说跑去找了李炳军。
  他清楚李炳军是什么样的人,却不明白沈煦怎么会傻到这种地步。
  一脚踹开KTV的门,万辰怒气冲冲地砸了酒瓶才吓散一屋子的小太妹。
  李炳军脸色变了,“万辰,你想干什么!”
  万辰脸上毫无惧色,“我再说一遍,别招惹沈煦!”
  李炳军:“沈煦是你什么人?想罩他,先看看你有没有这能耐。”
  万辰:“不管有没有能耐,我都罩定了。表哥,你也不想让舅妈知道你整天都在干什么吧!”
  李炳军危险地眯起眼睛,“万辰,你这是找死!”
  “是吗?那就试试看吧,只要你弄不死我,就给我离沈煦远点!”
  接下来,是一场恶战。长年打篮球锻炼出来的体格让他在打架中很少输过,撂倒一两个不成问题,可当四五个人一起扑上来时,他难免吃亏。
  身上挨了结实的几下,打红眼的人摸到了一把水果刀,狠狠刺向某个拿着酒瓶砸过来的人。
  后来,为了那一刀,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夕阳的余晖洒在书卷气过重的小屋,万辰站在窗边,一手紧紧抓着窗帘,愤慨的目光直望窗外残阳。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他一直知道。
  尽管他付出了超过一般人三倍四倍的努力,可又怎么样呢,结果,他只能被刷在理想的门外。
  为了沈煦,他不知道这样值不值,却不会后悔。
  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人,是他想与之一同奋斗到终点的沈煦。
  他们,会一起站在人生的最高点,把相连的名字写在彼此心中。
  那是从始至终,不曾改变的,温暖辰光。
  高一下学期柳宣的到来,捅破了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学校组织春游活动,一上车万辰把书包放在里面,自己坐到了外侧。眯着眼看窗外,那个人懒得和猪有得一拼,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爬不起来
  。
  果然,不一会,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往这边跑来,万辰嘴角勾起笑,拎起书包抱在怀里坐到了里侧假寐。
  沈煦冲上车,和朋友们打了招呼后朝这里走来。
  一路上,万辰没说过一句话,却偷偷睁开眼瞧了某人的后脑勺很多次。
  要说柳宣小妮子没心眼他可一点不信,切个生菜也切到手,还嚷嚷着要沈煦陪她去校医那儿。
  万辰的脸色不好,尤其看到沈煦毫不忌讳地吸了一下她的手指,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吃饭时,沈煦起身去打汤,万辰跟在他身后。
  接过汤勺,眼角余光瞧见沈煦转身离开,他咬咬牙,舀起一勺热汤浇在自己左手上。
  低呼一声后,果然引来了沈煦的注意。
  抓着他的手浸到河水里,沈煦一脸焦急、担忧,他却尽量表现得很平静。
  虽然被烫伤的手疼得钻心,他仍忍着一声不吭。
  直到那滴泪落在手背上,他看到了沈煦哭红的眼睛,深深触动了心底的弦。
  他条件反射地吻了上去。
  那是沈煦的初吻,同样,也是他的初吻。
  工作以后的万辰交过两个女朋友,他们牵手、拥抱甚至XX,唯有接吻,他总是会刻意避开这个环节。
  有些感觉,刻在心里,是一辈子再也找不回来的。勉强尝试,只会逼他想起那些应该遗忘的记忆。
  那个,应该,遗忘的人。
    
    ☆、第42章 番外:温暖辰光(中)
  高二那一年;是万辰三十年人生里最快乐的时光。
  17岁;他们像很多年轻人一样放肆地寻求欢乐;溜旱冰、打台球、吃烤肉、打游戏,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万辰会陪着沈煦玩一玩。
  一旦回到家;坐在小桌前,他还是那个追寻梦想从不懈怠的人。
  他活得积极;一步一个脚步,朝着心中的目标努力前进;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获得成功。
  竞赛事件出来后,对沈煦的所作所为;说实话,他气愤比感动多些。
  那不过是一次比赛,让他认清了现实的残酷,就算没有那些高考加分,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沈煦的行为多少让他有些不满。
  他知道沈煦是为他讨公道,是为他好,所以他感动,可并不会打从心里感谢他这么做。
  他说:“沈煦,要是让我知道你再干一次这种蠢事,我不会再理你。哪怕你是为了我,我也绝不会原谅。”
  这份沉重的礼物,说到底,他不需要。
  当沈煦把底片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真想一把火烧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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