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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子安说鹿晗变了,他真的会真心对待一个人了。
郁子安还说,他和鹿晗的婚约在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天便取消了,只不过,我没有等他。
她见证了鹿晗人生中最消极的一段时光,她告诉我:“鹿晗天天在家里除了喝酒就是抽烟,他找不到你,就连林希栀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他还拨打了无数遍你的电话,可每次听到的都是无言的嘟嘟声……”
郁子安还告诉了我很多很多,关于鹿晗这些年我所不知道的事,我被她说的动了情,想起这几年在上海的拼搏却碌碌无为,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我想鹿晗了,真的想他了。
正如他所说的,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彼此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在时隔两年后重新登陆新浪微博,因为郁子安对我说,“你去看看鹿晗的微博吧,那里面都是他这些年想对你说的话。”
鹿晗的微博账号是“M鹿M”。
我把关键词打入了词条,食指划过鼠标的滚轮翻动着页面:
M鹿M
2009…12…31 10:00
这是你第二次消失了,我的灰姑娘你的王子很快就会找到你的,一定要等我啊'加油'
M鹿M
2010…02…13 00:00
阿默,今天是除夕夜,北京又下雪了。这场雪和当年咱俩一起在屋顶看得那场一样,一样的大,一样的美。你别忘了,我们约定好的每年都要去屋顶看雪,你已经欠了我两次了哦'害羞'
M鹿M
2010…06…25 00:00
HAPPY BIRTHDAY 我的灰姑娘~你在我心中是最美!
M鹿M
2011…08…31 03:00
睡不去,想你'爱你'
M鹿M
2012…04…09 13:40
如果你们遇到一个叫顾森默的女孩,请一定要带她回家。告诉她,有个叫鹿晗的男人一直在等她。
……
我亲爱的鹿晗。
我最最亲爱的鹿晗。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真的不是故意想要离开你。
【拾捌】
二〇一二年的上海,多雨。
我撑着伞像个热锅上的蚂蚁般急匆匆地赶回家,我没想到这一生我与他还能再见面。
鹿晗站在破旧的出租屋门口,头发出油出得严重,他的身后是个灰黑色的旅行箱,看起来像个风尘仆仆地旅人。他大概是忘了带伞,所以蜷缩在矮小的屋檐下躲雨,雨水一点一点滴在他的西装上,留下淡淡的印子。
我和他对视了很久,却谁也没有先开口。
如果可以,我愿与他从白昼站到黑夜,只要他眼中有我,我眼中有他便可。
鹿晗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我跟前,一把将我拥入他的怀中,指尖抚过我柔软发丝,他说:
“阿默,我好想你。”
“我也是。”我紧紧抱住他,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那个怀抱,那个温暖的怀抱,那个只属于我顾森默的怀抱,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我想我再也不会放开了。
鹿晗低头吻上了我的唇,我看到了他眼中满满的笑意。他的吻甚是激烈,与其说是吻,倒不如说是他对我的一种惩罚。
我洒脱地丢掉了手中的雨伞,双手也渐渐的搭上了鹿晗的颈项,开始回应着鹿晗的吻。
顷刻间,天昏地暗。
☆【19…20】
【拾玖】
小俩口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我和鹿晗都很默契的闭口不提过往的事,心有灵犀地将那污点从我们的爱情史册上抹去。郁子安说得没错鹿晗真的变了很多,变得更加成熟、更加有担当。
可我,却开始害怕夜晚的来临,每当月亮从树梢间升起时我便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并不是说我怕黑,谁叫我是个过夜生活的人。
年少时无知,拿一生中最该拼搏的年纪送给了爱情,荒废了一生,最终落得个什么都不会的下场。但我应该庆幸像我这种既没学历又没手艺的人还能找到一份工作,不用再为有没有吃的有没有住的而发愁,即使它并不光彩。
我心里明白这样的生活,与我当初憧憬着离开北京时的全然不符。
可是自己选的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
如今的我过的是夜店里糜烂且肮脏的生活,每天靠出卖自己一般般的色相去换取还算丰厚的薪水。
然而这些,鹿晗并不知道。
我也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这样的人,绝不。
“鹿晗,我在剧组帮演员化妆呢,晚饭你自己一个人吃吧。”我走到卫生间,故意用手掩住了听筒,生怕让他听到这边嘈杂的音乐起疑心。
安抚完电话那头的鹿晗,我如释重负地走出卫生间,Linda站在门口满脸不耐烦地看着我,指了指3012包厢的门:“指名要你,赵氏集团的老总,好好招待他。”接着,把高脚杯塞到我的手中。
我深吸一口气,搔首弄姿地推开包厢的门。
那是一个看上去年龄已经四五十岁的老头,鼻梁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眼镜。他笑盈盈地看着我,两只眼睛却放着光,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贴身坐在他身旁,就感觉有一双粗糙的手在我的身上摸来摸去。要是以前,我定会站起身把酒泼到他的脸上,然后啐上几口唾沫星子,可是现在的我哪还有那么清高,也是,坐台的本来就不清高。
外面的过道里传来了熙熙攘攘的脚步声,包厢的门咔嚓一声被打开。我转过身,眼中露出了惊慌的神色,我不敢抬头去看他,我害怕看到他眼中流露出的失望与愤怒。
鹿晗越到桌前,揪住了我身旁那个老头的衣领,接着就是一记重拳打在他的脸上:“混蛋,我叫你碰阿默,我叫你碰阿默。”接下来,就是如雨点般的拳头挥在他的身上。
我想要上前阻拦,却被身后一群人连拖带拉的拽进了包厢里反锁起来。隔着门,我隐隐约约听到了外头胡乱的打斗声,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
我不停地敲打着包厢的门,希望有人能够放我出去,却无人回应我。半晌过后,门外渐渐停止了打斗,死一般的寂静。
最后是Linda帮我开的门,她修长的指尖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人影,无奈地叹了口气:“估计不行了,你快去看看吧。”
我几乎是爬着到鹿晗的身边,鹿晗已经满头是血的倒在那里,空气中充斥着很浓郁的血腥味,像是死亡来临前的征兆。我急着叫救护车,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喊不出声。
他艰难地抬起手臂,想要为我抚去泪水。我却只能感受到他微凉的指尖触碰到我的脸颊,轻轻划过我的眼角。他强扯出一丝微笑,嘴唇一张一合,用着微弱的只听得到气息的声音:
“阿默……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我不会让你受伤的吗?”
“所以,阿默,别怕……你还有我……我会……保护你的……”
紧接着,手无力地倒下去。
眼泪一滴,两滴,三滴,接二连三的落下。
傻瓜,你不是说你不会让我受伤的吗?你不是说你要保护我的吗?灰姑娘现在命令你起来保护我,你倒是快点起来保护我啊!你倒是,快点起来啊……
我不停地摇晃着他的身体,回应我的只有无声的沉默。
二十三岁那年,我弄丢了我的少年。
【贰拾】
我是一个哑巴,我叫顾森默。
二十三岁那年,我如愿地回到了北京,回到了我的家乡,可我的少年却已不再了。
也是从二十三岁那年起,我因强大的精神刺激造成了长期性失语症,从此变成了一个哑巴。父亲嫌我丢人将我锁在阁楼里,街坊邻居也都纷纷议论我说我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曾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说药物治疗医治不好我。他说我这是心哑,并非口哑,心病还须心药医。可是,我的心药却再也回不来了。
我无数次想死,却没死成,大概是老天太眷顾于我,不想让我死。
我相信哪怕多年以后,我变成一个瞎子,一个聋子,我也不会忘记我的少年。
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他叫鹿晗。
他曾对我说过,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北风呼呼地怒号着,天上又如期飘起了鹅毛大雪。窗外是白茫茫的一片,纷纷扬扬的雪花覆盖了整个城市,如同撕棉扯絮般下个不停歇。
鹿晗,你看呐,北京又下雪了……
【全文完 】
◆【前言】
【第二卷】:我们像糖甜到悲伤
卷介绍:'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每个人的青春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遗憾,我们会遇到不同的人,他们教会了我们爱,教会了我们成长;我们也会匆匆错过许多人,那些在年少轻狂的岁月中擦肩而过的人,也许他是你心底最柔软的爱人,也许他是你久别重逢的故人,也许他是你未曾谋面的陌生人……
我们不懂得爱却在爱里沉沦,我们不明白什么是爱却为了爱而奋不顾身。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一个看似遥不可及却又触手可得的人?
余深有过,在那个摇曳着绿色枝叶的燥热午后,他就像是她命中的劫数,逃不过躲不掉,又像是她生命中的太阳温暖了全世界,却只为她一人照亮。
如果可以,请勇敢一点,请别再留恋。
别让后来成为永远,别让彼此消失在人海中再也不见……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送给正值青春年华的你,送给自己最美好的十七岁。
愿你愿我别再错过,最好的人。
★☆★☆★
我打算把我曾经写的两篇EXO同人文都发到这篇名为《哑》的文章中。两篇文分别是:《哑》和《我们像糖甜到悲伤》(原名《后来》)。《哑》在第一卷,《我们像糖甜到悲伤》在第二卷,所以第二卷开始是一个全新的故事。
《我们像糖甜到悲伤》是我初中亲身经历过的事,我只是在事情发展的基础上将其改编为小说。文章中的女主角余深是我,而男主鹿晗在现实生活中也确有原型。
怎么说呢,就当是把遗憾的时光铸成一段美好的回忆收藏吧。
既然未曾拥有,又何必怀念。
◇【00…02】
【00 】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自己心里,不曾远去。
【01】
(116°E,39°N)
我是个很迷信的人。
玛雅人说2012年12月21日的黑夜降临以后,12月22日的黎明将永远不会到来。起初我也以为这只是虚张声势,可是久而久之这预言就如同一张巨大的网扼住了我的喉咙,无法喘息。我像个鸵鸟一样风尘仆仆地回到了北京,我想,就是死也要死在故土。
2012年的北京,冬未至。深秋的风席卷过一地的落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整座城市都陷入了这灰蒙蒙的雾霭之中,只有熹微的光亮在城市的一角若隐若现,一切仿佛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征兆。
车缓缓驶过柏油马路,这是北京少有的清净时刻。此时的这座城市就像是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婴儿,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显得那么的陌生和未知。这么多年过去了,21世纪的新科技早把人类引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世界以光速在运转,就连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也早已经不是记忆中最初的样子。
曾记得街道两旁还是那参差不齐的矮楼,老街还是一副热腾腾的景象,小巷小弄里还有那叫卖糖葫芦的商贩……时过境迁,取而代之的是那一座座拔地而起地高楼大厦,而那些旧的人旧的回忆也早已随着老街的轰塌永远停驻在那里了。凝望着这个城市越来越陌生的轮廓,我的内心忽然感到了害怕。
不得不说时光真的是个很磨人的东西,它总能把那些你认为亘古不变的人和事都消磨殆尽。就比如说我与鹿晗,我始终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怀念你不曾拥有过的。可是这些年来,我总是重复做着同一个梦。梦中,他的身影不断穿梭,我曾无数次想要伸手去握住,可结果却是徒劳无功,如指尖的流沙般转瞬即逝。
白驹过隙。即使我对鹿晗的记忆越来越浅,浅到只能依稀的记住一个轮廓,浅到只能记起他那双仿佛藏了星星的眸子,我也始终不会忘记,我爱的人用他那清澈的声音,语调微微上扬,呼唤着我的名字。
“余深。”
【02】
我姓余,单字深。
我的母亲出生于¤╭⌒╮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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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受到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古典美学的熏陶,小时候的我就被往贤良淑德这方面塑造。自打我有意识以来,我的大脑中就被灌输了许许多多的思想。譬如举止谈吐要温文尔雅,处事待人要懂大体;不能随意地讲粗话;不能和有不良嗜好的学生来往;高中毕业以前不准谈恋爱等等。正如她所愿,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但也因为这样,我成了所有人口中的怪人。
余深是个怪人。
这几乎是每个人眼中对我一致的看法。自打小以来我的性格就比较内向,在所有同龄的孩子中我往往是躲在角落里最安静的那一个,用别人的话来说我就是在心里竖起了一道屏障,将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不闻也不问。所以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余深永远是独来独往的一个人,除了苏青这个过于热情的朋友外。
苏青也曾带着疑虑询问过我:“永远一个人的日子,不孤单吗?”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一个人的日子久了,再怎么孤单再怎么寂寞也就都习惯了。就像那时的我天真的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仍旧是这一尘不变的单调乏味没有色彩,但在我十七岁的生命中,却有一个人用他的光芒将我拉出了黑暗,那是我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就是死也不能松开。
说起我与鹿晗的初识,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那是一个燥热的夏天,在苏青的盛情邀请下我人生第一次去了一个名叫“Moonlight”的酒吧。酒吧的布局颇显格调,里里外外都是以幽蓝色的灯光为主题。当所有人都在举杯狂欢时却唯独我一人静静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畅饮着凉白开,躁动的音乐和舞池中热辣的身影似乎丝毫没有煽动我的情绪,反而显得有些多余。
“嘿余深,要不要过来一起玩。”苏青举着高脚杯满脸红晕的朝我招招手。我摇了摇头,她也只是撇撇嘴,没有多说什么。
男生之间聊着当下最火热的游戏,女生则抱团围坐在一起议论着别桌的男生。顺着她们的目光看过去,那的确是个面容精致到无可挑剔的男人,在酒吧幽蓝色灯光的映照下他那双眼睛显得更加灵动和闪亮。或许是注意到这边有人正看着他,目光也循着这边看了过来,但令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竟站起身朝这边走来。
“嘿。”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有些惊慌地抬起头,两只眼睛睁得圆圆的,小心地询问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他点点头,随即俯下身几乎将整张脸贴在了我的耳边,一团热乎乎的气息拍打着耳朵,感觉痒痒的。“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他的话说的很轻浮,眼里流露出一抹笑意。但是我无暇顾及这些,我只感觉我的脸火辣辣的,像是被熊熊烈火灼烧过一样。而他的这一亲昵的举动也引得周围的人一阵哗然。
他看着我渐渐变得绯红的脸颊和手足无措的反应,突然放声大笑了起来:“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喜欢你吧?”而后,他得意地转过身朝他对面的兄弟比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