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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勋说话总能一针见血。
“不值得。”我低头看着杯中的酒,在五颜六色的灯光辉映下散发出粼粼波澜。
这个世界上能令你一次次沉沦的人,无非就是那个能治愈你,却又反手使你病得最重的人。
而鹿晗,便是这么一个人。
【拾贰】
我是在窗外的一阵蝉鸣中苏醒过来的,我向来是个睡眠很浅的人。
吴世勋伫立在落地窗前,日光倾洒在他的身上投下修长的影子。逆光之下,他的轮廓即使模糊,也透露着精雕细琢的精致。他大概是听到了声响,转身看向我。
“你家?”我指了指这儿。
他点点头,走到床边坐下,拿过放在床头的手机,递到我面前:“昨晚一直在响,我怕打扰你睡觉就把它关了。你看看是谁,可能有要紧的事。”
“谢谢你。”我伸手接过。
“整理好了就下来吃饭。”语毕,吴世勋退出了房间,轻轻地合上门。他真的很绅士。
待他离开,我才滑开锁屏。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屏幕,一整页下来全部都是鹿晗的未接来电,附加的还有一条短信。我手贱地将它点开,我想知道他会对我说些什么。
阿默,对不起。
FROM:鹿晗
2009。8。10 21:45
我苦笑一声,毅然地按下关机键。
我的心没有那么大的面积,我没有理由迁就任何人。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暂时断了回出租屋的念头,因此便在吴世勋家住了下来。为期一星期的相处,我仿佛在冥冥之中看透了什么。其实我并不傻,我当然知道吴世勋对我的那点小心思,毕竟没有一个男生会愿意无条件地对女生好,除非,他喜欢你。
晚饭过后,吴世勋说要带我去街心公园散散心。我默许。
盛夏的夜晚空气中有些湿润,但却难以掩盖夏日的燥热。我深吸一口气,那是雨后清新的泥土味,我还记得年幼时我最喜欢闻这种特别的味道。
“阿默。”他走在我身后,叫住了我。
“嗯?”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他笑了,笑容中有些难掩的尴尬,见我满脸手足无措的表情他又补充道,“我知道让你突然地接受我很难,但没关系,我可以等,无论多久我都愿意等。”
“可是……”我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起鹿晗的画面。
“如果你想要拒绝我,我希望不是现在。”
他说,他喜欢我,很早很早比鹿晗喜欢我还要早。
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去过我想要的生活,
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等你哪怕等到天荒地老,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为你付出全部乃至生命的时候,不心动也难了。我给了吴世勋一个中肯的答案,我说:“容我再考虑考虑。”
我心里很清楚,接受他的唯一办法,只有忘掉鹿晗。
可是这无疑是个笑话。
我爱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
★【13…14】
【拾叁】
生命中总会有无数个擦肩而过,不是每个相遇都能凝结成相守,不是每个相邀都能转化成相知。既然,我所奢求的安逸生活鹿晗给不起,鹿晗所要的放荡一生我赌不起,那倒不如趁早放手,给彼此一个解脱的机会。
吴世勋送我回出租屋时已是傍晚,夕阳的余晖铺洒向大地。车缓缓停在巷子口,下车时,他很绅士地帮我打开了车门。
“谢谢。”我觉得除了这句话之外便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他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指尖撩拨开我额前的发丝,然后烙下深深一吻。
别了吴世勋后,我的心情一直跌到谷底。说实话,准备了这么多天我还是没有想好怎么和鹿晗开口,是先相互责备几句,还是直接挑明说我们分手吧。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都无法说出口。
我没想到我与鹿晗七天后的见面会是这么的令我猝不及防。
他倚靠在巷子口的电线杆旁,乱蓬蓬的头发和布满青色胡渣的下巴给人一种很憔悴的感觉。
“那个男人,是吴世勋吧。”他走近我,声音有些沙哑。
我扬起下巴迎上他那张毫无表情地面孔,倒是不怕激怒他,义正言辞道:“就允许你和别的女人上。床,就不允许我去找新欢吗?”
他握紧的双拳渐渐松开,眼神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
“当初不是有人说交付给我的那些是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的吗?亏我还信以为真了,看来,这一切都我自作多情。”
我的心咯噔一下,久久不能平静。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内心忽然涌起一股酸涩,好像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底作祟。
鹿晗,我的鹿晗,他变瘦了。
当我尾随着鹿晗的步伐推开那扇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令我为之惊异。满地的啤酒瓶,随处乱丢的衣服,厨房里堆积如山的快餐碗,还有满屋子久久不能散去的烟味。
这,就是他这几天的生活?
我隐约感觉到有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腰际,从背后将我抱住。鹿晗将下巴抵在我的肩上,我听到他恳求的话语:
“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
“我打电话给林希栀,他说你不在她那儿,但我不信,我以为她骗我,我就一遍一遍的打她电话,后来她没办法就干脆和我一起去找你。”
“我还问了很多你的高中同学,他们都说没见过你。我还去了你常去的酒吧,老板说你走的那天晚上去过,之后便不见踪影。我还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路边摊,游乐场,屋顶。我甚至还找到了你家,却被你爸赶了出来……”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
“阿默,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好不好。没有了你的我,什么都不好了,真的什么都不好了……”
……
我很想哭啊。
真的真的很想很想哭啊。
或许,我的鹿晗还是爱我的,他还是需要我的啊。
可我的内心好像又有另一股力量破茧而出,那是刚刚吴世勋临走前对我说的话:
“像鹿晗那样的男人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说些甜言蜜语来哄骗女生,阿默,你已经被他骗了一次了,我不希望你再被他骗第二次了,你可要好好考虑清楚啊!”
是啊,说不定他过几天又找个女人回来秀恩爱给我看,那我又该怎么办?
我挣脱了他温暖的怀抱,胡乱地踢开了地上的啤酒瓶,一个人径直朝卧室走去。
又是那副画面,那副两个赤。裸的人在床上厮磨的画面。我厌恶的摇了摇头,试图将这些污秽的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清除。我从衣柜上拿出行李箱,甩到床上后去衣柜里拿出了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放入。
“你真的要走?”
鹿晗慵懒地靠在门边,衬衫解开几个扣子。他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吐出的烟雾弥漫在屋内,那样子显得十分憔悴。
我瞥了他一眼,道:“以后别抽烟了,伤身体。”
十五分钟后,我把行李箱从床上拎起后放到了地上,拉起行李箱的杆子,滚轮与地板的摩擦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你真的要走?”他再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不然呢?难道还要让我看着你和别的女人在我眼皮子底下寻欢。”
他抿了抿嘴,有些不情愿。最后,是我撞开他才出的那扇门。
“顾森默,你走了就别后悔!”
我迈出的脚步停顿了一下。
我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事就是爱上了你。
【拾肆】
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拒绝了吴世勋的陪伴,独自一人上了街。想想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说离开就离开,心里难免还是有些不舍。
路过城东的那家肯德基店的时候,肚子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我只好推开门,以此来安抚我的肚子让它安静些。
我记得上一次在这里吃东西是我的十八岁生日,鹿晗请的客。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面前摆放着的是看似还算丰盛的点心。我拿起汉堡包自顾自的啃食起来,后桌时不时传来几声爽朗的笑声,这让我很是厌烦。那是一对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因为吃一个鸡腿在那里瞎腻歪。
现在的年轻人,唉。
一时间,昔日的浮光掠影突然在我眼前晃动。
不知不觉中,两年了。
“傻瓜,看看你吃的,满嘴都是。”鹿晗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我嘴边的残渣,我乐呵呵地朝他傻笑,递出了手中的鸡腿:“你要不要。”
他张大嘴巴,刚想咬下去,鸡腿就被我抽离了他面前。
“就不给你吃。”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那我还偏要吃了呢!”说着,他伸手过来就要抢。
……
我的眼眶又湿润了。抽出一张纸巾,很是矫情地抹了抹泪水,把脸别向马路边。
北京是个繁华的城市,无论是白天亦或是晚上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景象。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那样,哪怕无一人陪伴,也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马路对面涅槃的LED灯牌闪闪发亮,变换出五颜六色。
我想起了金钟仁,想起了当日的我们。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
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推开门,又是当日那副场景。吊顶依旧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的布局以及刺青工具的摆放仍然和几年前的没差。
“要刻什么图案?”
“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
“这位小姐,想要纹什么图案?小姐,小姐!”金钟仁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这才从回忆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我朝他友好地致笑道:“我不纹身,我想……洗纹身。”
紧接着,我将肩膀上的衣服慢慢扯下,露出了光裸的后肩,然后指了指上面那个鹿的图案。
“帮我洗掉他,谢谢了。”
……
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荒唐,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他与我的回忆:这条街,我跟他手拉手一起走过;这个CD店,我和他肩并肩一起听过歌;这个烧烤摊,我跟他笑着一起去吃过……
很多时候,我们说放下了,其实并没有真的放下,我们只是假装痊愈,假装幸福。
有人说时间是一剂良药,就算一年,三年,或者更久,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结果。
可对于我来说,时间是一种磨练,时间越长,心就越痛。
鹿晗,每一次我想你,才发现全世界都是你。
☆【15…16】
【拾伍】
十二月底吴世勋订了两张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机票,准备带我离开,我坐在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待。手机却不安分地在口袋里震动了起来,上面是一条短信:
等我,别走。
FROM:鹿晗
2009。12。30 8:20
我盯着屏幕看了好久,心里涌现一股暖流,我突然开始希望他会来。
耳旁响起了熟悉的女声:“请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旅客请注意,您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请赶快到登机口登机。”
“阿默,走吧。”吴世勋牵过我的手准备带我离开,我的脚却僵在原地,迟迟不肯移动。
我深知,我在等一个人。
吴世勋转过脸诧异地看着我,问道:“怎么了?”
“我……”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目光却一直瞟向机场大厅的入口处。
鹿晗,你快来啊。
你要再不来,我就真的走了。
我始终没能等到他来,就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北京。
我和所有人断了联系,包括林希栀,包括鹿晗。
我要在上海重新开始,重新活一次。
这是我二十年以来第一次离开北京奔走他乡,在这个充满陌生与未知的城市中,除了吴世勋以外,别无依靠。
【拾陆】
时光一点一滴地在指缝中悄然流逝。
我偶然在一次逛商场的途中碰到了郁子安。而这时的我,已是一人。别问为什么,只能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无法忘怀那个人,所以我不能借着自己的私心来祸害另一个人。
况且,我欠吴世勋的已经够多的了。
他应该有属于他更好的生活,我不能太自私。
郁子安推着购物车在不远处朝我挥手,叫了一声我的名字,那种语气就好像久久未曾缝面的故友。
我和她从超市一路聊到咖啡厅,最后寻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她点了一杯拿铁,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
十年未见,她早已褪去高中时的那一身戾气,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女性成熟而又温婉的知性美。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她再次见面的场景,我一直以为像她这种家世显赫、秉性高傲的千金大小姐遇到我这种下流无耻的小三定会是踩着她那十多厘米的高跟鞋,然后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紧接着就是向我喷上几口唾沫掴上几个耳光。
我从没想过我和她能够这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
晨曦透过薄薄的云彩投射在街对面那家面包坊的招牌上,映衬着店内的蛋糕分外显眼漂亮。郁子安别过脸盯着那家店看了很久,据我估计从十分钟以前我和她坐定在这里后就不曾见她转移过视线。
郁子安优雅地端起面前的咖啡轻泯了一口,却仍然没有想要正视我的意思。
“鹿晗,他一直在找你。”语毕,她轻轻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瓷器与瓷器之间的摩擦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这是这十几分钟以来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惊,手中的咖啡杯险些要与地板来个亲密接触。那一瞬间,我只感觉心跳像是漏掉了一个节拍,内心深处仿佛有一根已根深蒂固的针被人狠狠地拔起。
“是吗?”我强装淡定,满不在乎地回答,眼神却在飘忽不定地闪躲,寻找安放之处。
我还记得,二〇〇九年的十月初,在我和鹿晗分手后的两个月,我收到了鹿晗的订婚请柬。
我嗤笑,同样也在感叹自己有多幸运,随手将请柬丢进了垃圾桶里。
可怜的鹿花花公子,终于要被婚姻所埋没。
我本是没有打算去参加这场婚礼的,可是好巧不巧新娘的父亲和吴世勋有着沾亲带故的关系,作为他的女朋友,陪他去参加也是我分内应尽的义务。
两个月后与他相见,他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许多。
宴会来了很多人,有各行各业的名媛,也有一些政府级别的官员,总而言之都是些有钱人。我听吴世勋说新娘的父亲是海淀有名的房地产公司的总裁,这其中还有不少的背景关系。这些人,大概都是来拍马屁的。
从我到这里将近一个多钟头的时间,都不曾见到过新娘一眼。由于刚刚喝了太多的果汁缘故,导致我腹部胀得很,我和吴世勋打了个招呼,踩着蹩脚的高跟鞋奔向厕所。
拧开水龙头,白色的水流汩汩流出。
“阿默,好久不见。”
背后响起一抹清亮的女声,一抹窈窕的身影朝着这边缓缓走来。我抬起头,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身后的人,吓得倒退了几步,转过身,正对上她那张熟悉的脸庞:“郁子安。”
“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早就把我忘了。”她穿着一身雪白的抹胸礼服,花了淡淡的妆容,显得妩媚的很。
那天,我落荒而逃,丢下了吴世勋,丢下所有人。
一切又好像回到了最初的起点,鹿晗的身边有郁子安,郁子安的身边还有鹿晗。而我,只不过是她们这场爱情中的过客。
我是这座城市中最无言的第三者。
★【17…18】
【拾柒】
郁子安说鹿晗变了,他真的会真心对待一个人了。
郁子安还说,他和鹿晗的婚约在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