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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气得直跺脚,脸被涨得通红。如果当时她的面前有把刀的话,我猜想她定会毫不犹豫地砍了我。
鹿晗听我向他描述完整个经过后,向我投来了一个赞许的目光,他宠溺地拍了拍我的脑袋道:“郁子安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下回一定要小心。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你会受伤。”
我窝在他的怀里,手指与他紧紧相扣:“有你这句话,我哪怕受再多的伤,也值了。”
爱上他,就像拥了一身刀枪不入的铠甲,也好像突然拥有了软肋。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鹿晗便是我的全部。即使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事。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爱情里的女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陆】
十七岁的时候,我犯了这个年龄的大忌。
当我拿着那根显示阳性的避孕棒忐忑不安地走出厕所时,一块千斤重的大石仿佛压在了我的心底。
我知道,我要当一个母亲了。
在这个不该有孩子的年纪。
知道这个消息的当晚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又惊又喜地跑到鹿晗跟前,搂着他的脖子,用一种略带羞涩的语调告诉他,我怀孕了。
鹿晗的手抖了一下,簌簌的烟灰掉落一地。他的表情与动作很明显地告诉我他的内心并不惊喜,反而带给他更多的是惊吓。
“把孩子打了吧。”他起身弹了弹裤子上洒落的烟灰。
“为什么?”我愣愣地看着他,瞳孔放大了一圈又一圈,不可置信地僵在原地。
他给了我一个极其简单的理由,他说:“阿默,我们承担不了他。”
我啼笑皆非,内心再怎么平衡也无法接受这番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接着,我恼怒地抡起沙发上的靠垫就朝他狠狠地砸过去。
我舍不得这个孩子,可是我更舍不得他。
十七岁的时候,我为鹿晗打掉了第一个孩子。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又红又肿,术后的麻木与疼痛使我压根站不直身。鹿晗伫立在玻璃门前抽着烟,见到我走来立刻脱下身上的风衣披在我的身上,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
“没事的,你还有我。”
他的语气总是那么轻柔,总会让我有种忍不住想掉眼泪的冲动。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感受着他双臂间所释放的温暖,那是一个男人的怀抱,只给予我的怀抱。
就算那一刻天塌下来,就算全世界都背离我。
我也明白,我还有他。
☆【07…08】
【柒】
我是一个头脑发热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
十八岁生日那天,鹿晗为了补偿我花大钱带我去吃肯德基,就在我与鸡腿抗争的过程中,不经意间的抬头便望见了马路对面的涅槃。于是,我就跟打了鸡血似得吵着嚷着要鹿晗陪我去纹身。
我偶尔在那群花痴党中听到过这家店的名字,每每她们谈论最多的大概就是这家店的店主金钟仁。我并不了解她们口中的金钟仁,自然也就对她们对他的形容词嗤之以鼻,不就是一个男人嘛,搞得好像没见过似得。
涅槃是在那栋平民宅二楼的一间小房间里,吊顶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虽小,摆放却错落有致,整个情调给人一种扑朔迷离的感觉。
“要刻什么图案?”金钟仁起身对我笑笑。
我想那群花痴说的没错,面前这副皮囊真的是俊美到无可挑剔。我回了他一个友好的笑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图案。我想,那是我要的。
金钟仁蹙着眉费力地听着我词不达意的描述,我越说越急,差点要因此哭出声。站在一旁的鹿晗大概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冷不丁地说了句:“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我一下就呆了,转过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
在那一瞬间,他那双如同一汪潭水一般深不见底的眼眸中仿佛只有我。
金钟仁哦了一声,故意拉长了音。看了鹿晗一眼后一脸的坏笑地拿出刺青的工具在我面前摆开,我的内心突然感到惴惴不安,那种感觉就好像罪犯上刑场被蒙着眼睛等待枪决一样。
店里的CD机开始悠悠地放起歌来,是范晓萱的《氧气》:
沉入越来越深的海底
我开始想念你
我好孤寂
跌进越来越冷的爱里
我快不能呼吸
我想要你
人活著赖著一口氧气
氧气是你
……
伴随着歌声我竟在不知不觉中沉沉地睡去。
最后是鹿晗叫醒的我。
从涅槃出来以后,整个人如释重负,呼吸好像也顺畅了许多。
鹿晗管我和他身上的纹身取名为呼吸,我问他为什么,他却给了我一个很肉麻的答案: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捌】
十八岁那年的高考我考了全校倒数第三,我的父亲因此气了个半死。他从房间里拿出一根一米左右长的皮鞭子,狠狠地抽向我,边抽嘴里还边念念有词道:“我他妈怎么养了你这么个没出息的东西!”
我冷冷地斜视着他和站在他身旁的女人,眼底是满满的厌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女儿,这可怪不了我。”
只见他使劲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不停地喘息,大概是被我气疯了。我随手丢下从他手中抢过的皮鞭,摔门而去。
“你走,你走就有本事永远别回来!”
之后,我就真的没再回过那个家。我忍了他们十五年,所以我不能再忍他们十五年,与其像个蝼蚁一样在他们的脚底下讨生活,倒不如自己一个人出去闯荡闯荡来的快活。
鹿晗帮我擦药的时候说我怎么这么坚强,被打成这样也不哭。我和他开了个玩笑,我说我是金刚不坏之躯,所以这点痛根本不算什么。
其实你我都懂,我哪是什么金刚不坏之躯,我只不过是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早已练就了一颗麻木不仁的心。
高考成绩出来后,班里组织了一个毕业Party,酒足饭饱后大家相互寒暄几句也就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好像周围的所有人都有了出路,唯独我和鹿晗俩人,整个暑假都窝在十几平米的出租屋里打LOL,无所事事。
清晨,我是被林希栀手机的震动弄醒的。
半梦半醒之间,我依稀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你可不可以帮我劝劝她,让她回来。”
我烦躁地将枕头盖在头上,翻了个身后继续进入梦乡。至于我为什么会住在林希栀的家里,还得从三天前我和鹿晗的大吵一架说起。
我和他之间很少争吵,最多最多等我发完脾气过后也就没事了。这一次的冷战,大约持续了三天之久,我和他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型的,他如果不理我的话,我自然而然的也不会理他。
“你老实说那个男的是谁?”鹿晗堵在门口不让我进去,那时已是午夜。
我感到四肢乏力,眼皮沉重地垂了下来,昏昏欲睡。我乞求道:“鹿晗,我今天很累,你有什么事明天再问,先让我进去吧。”
他如牛一般的倔脾气是我最讨厌的一点。
“你说,说完了再进去”
我有些不耐烦:“吴世勋,我高中同学,你见过的。”
他环抱双肩别有深意的地看着我:“我看那家伙看你的眼神挺暧昧的啊?”
那晚我喝了些酒,脑袋有些混沌,再加上特别困就没注意到他话里的内涵。我摇摇晃晃地走近想要推开挡在门口鹿晗,却被他反推了一把,我一踉跄,险些跌倒。
“顾森默,我以后不允许你和他来往!”他手指着刚刚吴世勋与我分别的方向,黑暗中,我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是真的火了。
“凭什么?你说不让我和他来往就不来往!鹿晗你是我男朋友又不是我爹妈,我爹妈都管不我交友的权利你他妈有什么资格管我!”
我被他那么一推,火气蹭蹭蹭地往上冒。
鹿晗用力地把我按在墙上,用着轻佻的语气说道:“所以呢,你想背叛我?”
他的力气很大,我的肩膀被他按得有些酸疼,我拼命地挣扎开,挥手就是一巴掌。
然后,我就后悔了。
★【09…10】
【玖】
那晚我只身一人跑到后海的一条人工湖旁吹风。
这些天,我常常感到内心的不安。不知怎地我和鹿晗之间的矛盾开始大大的激化,有时甚至为了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够争吵个不休。
我需要静一静。说真的,我甚至开始有些怀疑我和鹿晗这两年是靠什么支撑着度过的,就连最最起码的信任都是虚无的。
“这么晚了,叫我来干嘛?”耳旁传来稳重的脚步声,我不用猜想也知道是吴世勋那家伙。
他走到围栏边,理了理被风吹翻的衣领,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一小时前我们刚见过,怎么,这么快就想我了?”
“心烦。”我应了句,拿出一旁塑料袋里的啤酒递到他面前:“陪我喝酒。”
他向来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大概是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了些许端倪,接过啤酒后问道:“怎么,心情不好?”他噗呲一声打开,罐子里汹涌的气泡便喷涌而出。
我忽然很想说话,跟任何人,同时又厌倦开口,宁愿嘴巴养着青苔。
见我没理会,他打趣道:“阿默你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大半夜叫我陪你出来吹冷风。”说完,还不忘附和上几声爽朗的笑声。
我干笑几声,拿起啤酒后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灌,目光愣愣地望向前方波澜不惊的湖面。
吴世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烟,灰黑色的烟雾在眼前弥漫。
我忍不住开口问他:“能不能给我一根。”
这显然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猛然一震,从口袋中缓缓掏出一盒香烟递到我面前。
吴世勋和鹿晗唯一相同的癖好,就是都喜欢Marlboro这个牌子的香烟。我从盒子中抽出一条,向吴世勋借了个火,深深地吐了一口气,浓浓的烟雾和清淡的薄荷味刺痛着我的心。
我记得,这是他最喜欢的口味。
【拾】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陈奕迅的《红玫瑰》很好地诠释了鹿晗的现状。
我其实早该明了我和鹿晗的这段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只不过还差一根导火线,一个再好不过的借口。然而鹿晗,他却很好的给了我。
我心知肚明鹿晗在我和他交往期间和其他N个女人有着暧昧的关系,我也曾一度以为,只要我真心待他,他便会感动。可是,我貌似太过于异想天开了,像他这种整天游离在花花世界的男人又怎肯为我一人所停留。
他要的一生我输不起,也赌不起。
那晚的北京城,雨下得很大,那大概是北京历年来下得最大的一场雨。狂风席卷了整个城市,豆大的雨点毫不留情的砸向坑坑洼洼之处,仿佛张开了血盆大口想要将这座城池吞没。
在林希栀三寸不烂之舌地劝说下我终于泪流满面的答应道:“我这就回去向他道歉。”冒着风雨我在临近的蛋糕店挑了一个蛋糕作为赔礼,是一个梅花鹿的形状。
我打着伞,蹑手蹑脚的从口袋中掏出钥匙,然后轻轻地关上门。屋内是静悄悄的,与窗外雷雨交加,狂风大作的局面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我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卧室内是嘿咻咻的一片,窗帘在风的吹拂下卷动着,舞出不算完美的姿态。我伸手摸索着墙上的开关,“咔嚓”,吊顶的日光灯倏地亮起。
鹿晗趴在床上赤。裸着上半身,他后背上那个字母M的刺青像火焰一样灼烧着我的双眼。他的身下,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大概是因为害羞的原因,她的面孔是通红的。
我怔怔地看着床上的人,隐约感觉到眼前有一层雾气。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像武侠电影中被点了穴的人一样无法说话,无法移开视线。
肮脏,恶心,不要脸。
我脑海中立刻蹦出了三个词汇来形容我面前这对男女。
一道闪亮的强光像银蛇一样在黑云中窜过,随之而来的隆隆的雷声与密集的雨点交织在一起。他们大概是发现了我的存在,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面露着惊慌的神色。
那女子赶忙地扯过被子遮住自己□□的身体,我也立刻跟着收回了目光。鹿晗起身下床走到我面前,张嘴想要向我解释什么,我没听,直接将手里的蛋糕狠狠地甩在他身上,奶油随着剧烈的撞击从蛋糕盒中漏了出来,整个蛋糕也因此变了形。
“原来我不在的日子你过得这么快活?!”我讥笑道。
“那你呢?和吴世勋在一起的几天很惬意吧。”
我当时真想上去撕烂他的嘴。
我含着泪告诉他:
“鹿晗,我和你不一样,你宠爱我的那些方式,今后依然会拿来取悦其他人。但是我交付给你的那些,却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
他愣了。
我哭了。
☆【11…12】
【拾壹】
去酒吧的一路上,我都在诅咒那个女人。我诅咒她生儿子没屁yan,我诅咒她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他的yin荡而落得个被人轮。奸后抛尸的下场。可是,我却始终没有骂他,他是我的心尖痛,也是我的心尖宠,我舍不得。
我是狠毒的顾森默,却也是最爱鹿晗的顾森默。
我或许忘了三年前的我也是这样爬上鹿晗的床,也是这样的不堪这样的恶心这样的肮脏。或许当时,也曾有一个女人如此的咒骂着我,以此来发泄着内心的怒火。
要是诅咒几句就会死,估计我已经死好几回了。
我是一路淋着雨来的酒吧。
酒吧分为上下两层,里内是灰黑色的灯光为主题,布局颇具格调,却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舞池里是错乱的舞步,耳旁是聒噪的音乐,那些最肮脏最令人作呕的勾当,都在这里都抬眼可见。
我穿梭过拥挤的人群,跌跌撞撞地来到吧台,朝侍应生打了个响指道:“来一瓶威士忌。”
心烦意乱就喝酒,借酒消愁愁更愁。
这句话林希栀曾对我说过,她看不惯我一难过就天天抱着个酒瓶子的模样,她骂我颓废,骂我不长记性,骂我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可这些在我真正伤心的时候却统统被我抛到脑后。
顾森默,你总是忽略对你好的人。
正当我喝的欢时,一个巨大的人影伏在了吧台上。
“嗨。”我半醉半醒地朝吴世勋打着招呼。
“怎么回事?喝这么多酒。”他一上来就准备伸手拿开我手中的酒瓶,却被我拦了回去。
说实话,我不敢对他提起刚刚所遇见的画面,于我而言,那是一种耻辱。以至于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一闭上眼睛,就是当时那副尴尬而肮脏的场景。
“我失恋了。”我回答道。
吴世勋沉默不语,实际上他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你会在潜移默化中觉得这个男人很可靠。
我和他哭诉了一阵子,就将今晚的事全盘托出,我觉得它要让我窒息了。所以,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面前的吴世勋便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告诉他我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上。床,被我抓奸在床。
他笑笑,不做声。
“你笑什么?”我对于他这种置若罔闻的讽刺态度感到很不满。
“我笑你傻啊。”他拉过一旁的椅子在我身边坐下,“你在这儿为他喝酒发疯流眼泪,他却在那儿和另一个女人干快活事,你觉得,这值得吗?”
吴世勋说话总能一针见血。
“不值得。”我低头看着杯中的酒,在五颜六色的灯光辉映下散发出粼粼波澜。
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