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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定心神,凌风认真地询问了一些事情,对姐姐吩咐道:“姐,这个任务做到现在就可以,下面的就不是你这个新人来做的了,你先跟红姐姐他们联系,让她们来接你离开,记住,这个任务对谁都不要说,对红姐她们也尽量不要提,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就好了,等我过去你那边,我们再决定怎么做。”
“哦!”凌雨答应了一声,随后停顿了一会,对凌风问道:“阿风,实话跟我,你跟红姐姐他们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感觉你们之间有东西瞒着我。”
凌风苦笑,事情总会有大白天下的一天,但却不是现在,现在的自己还太弱,撑不起那一片天空。而且,自己难道说红姐姐他们都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就算这么说,姐姐也不一定相信,凌风苦笑了一声,只对姐姐说道,这是为了她们好,如果不想让她们出事,还是不要说的好,也不管姐姐又没有听懂,凌风坚决地要求姐姐不要告诉任何人。
凌风并不是在危言耸听,现在绝学级武技虽然有很多已经现世,但是对于好的东西,别人总会眼馋的,如果让那些家伙知道了姐姐接了这个任务,那与姐姐相关的一切的人都不会有好果子吃。
看到弟弟这么坚持,凌雨勉强答应了下来,但是她也希望弟弟不要把什么都瞒在心里,这一年来的事情让她明白了人情冷暖,其实她也知道红玫瑰来找弟弟肯定没好事,但是看到弟弟健康,她也就不再深究,但是她希望弟弟是真的能快乐起来。答应弟弟在没有见到他之前是不会对别人说的。很无奈地接到姐姐的这个保证,凌风才真的放下心来,与姐姐交待了几句,凌风就断了传讯。
很头痛地揉了揉头,自己因为在新手村接了一个独孤九剑的任务就被人逼成了今天这幅模样,可是现在倒好,姐姐又接了一个七剑任务,真不知他姐弟俩是幸运,还是不幸。
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因为经脉全部断裂,凌风的等级暂时掉落到了第一等级,也就是又变成了新手,这是系统的设定,失去武功就变成了常人,有时候还连常人都不如,凌峰很幸运,由于一直在挖矿练习中,很得系统的赏识,并没有为难凌风,给了凌风一个不错的基本属性,其基本属性如下:等级:默默无闻。
前面的没括号的是自己现在的属性,后面的数字要等自己武功恢复以后才能显现出来,凌风看到这个属性已经很满意了,这可比之前还是新人时候的要强上不少了,三个属性都接近满点,很是变态的。
拿出小还丹,凌风很小心地服下,现在也只能相信这颗丹药的能力了。刚一服下,凌风就感到丹田有一股清凉之气传来,迅速地走遍自己全身各大经脉,然后在那些伤口处缓慢地游走,不一会儿,几个细小经脉就已经初步愈合了。
看到这么有成效,凌风也就放心下来了,虽然那些大经脉才是最主要的,但是凌风也知道现在急不得,修补经脉是一件功夫活,没几个月的时间是不会好起来的,而且就算修补好了还得静养几个月,要不然刚修补的经脉又会再次断裂。
看了一下方向,由于要躲避闻沧海的追捕,凌风当时也是慌不择路,早就不记得什么方位了,所以凌风捡了一条看起来好走的路向前走去。
现在凌风的能力有限,一路上都是都是战战兢兢的,生怕遇到什么危险,一路躲躲藏藏的,走了大半个月一直都在山林里打着转悠,这让凌风很是丧气,他也不知自己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迷路了没有,反正凌风是按照太阳来辨路的,一直都是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其间也遇到了一些高阶怪物的,但因为凌风一直很小心地观察着四周,一看到有危险就立即避走,说也奇怪,经过那次真气入脑的洗礼,凌风发现自己在感应危机方面变得很是敏锐,每次都是心有所感才发现前面的危险而加以规避,这才让凌风在山林里安全地走了大半个月。
走出山林又迎来了草原,看着前面一望无际的草海,凌风忍不住长叹了口气,没办法,到现在都没有见到什么人,只好再次往前走去。
草原要比山林安全不少,除了狼群外就是一些野马,虽然等级不高,但是都是成群结队的存在,一旦被对方缠上可就不妙,所以凌风一旦看到前面有成群的马群与狼群,远远地就避了开去,免得被对方缠上脱不了身。
而今天,凌风又远远地看到了一个马群,可这次在凌风刚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不同的存在,一个人影,一个蓝色的身影在马群里不停地翻飞,好像在练习什么步法一样。
看到那个身影,凌风很是激动,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见到一个人了,这让凌风怎么能不激动,不管那些乱冲的马群,凌风一直想着那个蓝色身影跑过去。
第七十章 认识萧索
走进一看才知道对方根本不是在练什么步法,而是拿着一个套索在捉马,《武》中有坐骑的设定,系统商店也有马匹的出售,但是其资质一般较为普通,只有那些小人物喜欢拿点闲钱去买一匹试试,一般那些高手对于那些劣质马都是不屑一顾的,他们的马都是自己抓的,都是那些马头与马王的存在,这次那个蓝色的身影看中的就是那个马王,看那马匹健硕的身躯,有力的步伐,光滑柔亮的白毛,凌风也忍不住赞叹一声好马。
也许是那匹马的等级太高,那个人的套索每次在刚要套上对方脖子的时候都被对方给挣脱,这不仅让那人叹气,就连在旁边看着对方捕捉的凌风也时时叹惋可惜。
看到对方每次都很容易就逃脱自己的捕捉,这更肯定了那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好马,也就更为坚定了对方的捕捉之心,看准一个时机,那人的套索又向着白马的脖子套去。
只是可惜,在堪堪要套上对方脖子的时候绳套却一点力道也没有,白白地又错过了一次机会,让那只白马再一次很容易地逃脱。
看到这里,凌风心中一动,开口说道:“气走玄脉,振臂三展,临体而动,回走阴经,照我说的试一次。”
萧索很狐疑地回头看了凌风一眼,从凌风靠近的时候,萧索就已经发现凌风的存在了,本来以为对方是来跟自己抢马的,但是后来又看到对方只是站在一边动也不动,萧索就更为疑惑了,于是心底暗暗留了一个心眼,可是没想到对方会提示自己技巧,听那口诀,好像是一招武功,萧索大惑不解,于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凌风一眼。
破败的新手服,满脸的真诚,好像很高兴看到自己,一直对着自己微笑,这让萧索很是好奇,自己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可为什么对方却像是看到老朋友一样地对自己微笑呢?狐疑地多看了几眼,很是不明白。
看到白马又露出一个破绽,小所手里的绳套再次飞了出去,这一次,萧索用上了凌风所教的口诀,所也奇怪,那绳套本是慢慢地飞向对方的颈脖,就连萧索也暗自认为这次被对方给耍了,看到绳索将要到尽头,于是准备按照口诀的后半部把绳套收回来,说也奇怪,随着真力的收回,原本没有什么力道的绳套突然像是金蛇抬头般地猛地一振,正好套在了白马的脖子上。
这一幕让萧索傻眼,也让那白马愣了一下,待明白自己已经中套后,又很快地挣脱起来,但是绳套是活扣的,只有越挣越紧的道理,很快,白马就无力地瘫了下来。
“兄台,谢了!”看到白马受服,萧索很是高兴,举手成拳向凌风感谢。
凌风也没想到对方会一举成擒,原本还以为对方会多试几次的,只是没想到对方的悟性这么高,只听自己说了一遍就把那招金蛇鞭法使得似模似样,这让凌风也忍不住对眼前的人很是佩服。
萧索给白马套上马鞍,系上马绳,然后志得意满地向着凌风走来,站到凌风面前,满脸的笑容,说到:“在下萧索,感谢兄台的援手,这才捉住这只畜牲,小弟很是感谢。”
“不用,在下随风,我站在一边也没有出什么力,完全是萧兄一人之力才捉到这匹宝马的。小弟现在这里恭喜萧兄喜获良驹。”凌风赶紧摆手道。
“哦,原来是随风兄,早有耳闻,今日相见,果然不同凡响,幸会幸会!”萧索客气说道。
“难道你以前就听说过我?”听到对方“早有耳闻”,凌风很是惊讶地问道。
“这个…。”萧索面有难色,其实那也只是客气话,在这个江湖里,自己没有什么说的上好的人,一般都是独来独往的,今天碰到凌风,才有了相交之心,于是按照一些书上的话随口说了出来,只是没想到对方会跟自己较真,这要是真说起来,自己也是第一次听说对方的名字,可这让自己改口却总有一点不好意思。
看到对方的脸色,凌风立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心中好笑,也不发作,兀自说道:“看来兄台对时事也多有关注,想不到小弟的薄名你也有所听说,这让小弟很是汗颜。”
说完这句,凌风与萧索都相互看了几眼,猛地想起了什么,都忍不住轻笑了出来。
“风兄见谅,这也是跟别人学的,其实我也不习惯这一套,看你与我有缘,我就称你一声阿风了。”萧索爽朗地说道。
“好,那我也就叫你一生萧少,免得大家感到生分。”凌风也高兴地应道。
“好,那我们从此以后就是兄弟了,哈哈哈哈!”说到这里,萧索越看凌风越是顺眼,没几句话两人就攀肩附背地交谈了起来。
从萧索那里知道,这里已经是落日草原了,再往前经过几个城镇就要到塞外了,这让凌风听得直乍舌,没想到自己一个月走了这么远的路,从华山到落日草原少说也有上千里的路程,没想到自己就这么一路走过来了,这让凌风不得不佩服自己。
“对了,阿风,看你一路风尘仆仆的,你这是要干嘛啊?”其实萧索很是好奇,看到凌风出现的时候他就留意了,按照对方出现时的方向,向前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至于草原那头,还没有人去过,不过看来应该是一些深山,萧索因为没有去过,所以也不是很清楚。
“哎!”凌风叹了口气,对萧索谎称是碰到一个高手,自己打不过,被对方打落山崖,全身武功被废,只能一路逃向这个地方,整整一个月才遇到对方一个人,说到其艰辛处,凌风真的是声泪俱下,这不需要做作,凌风是真的很有感触,这也就让萧索对凌风的话有了八成的相信,再一查看对方的经脉,看到对方真的是经脉受损,对于凌风的话又信了一成,至于那最后的一丝怀疑,那是萧索天性使然,对于刚认识的人,就算再怎么投契,总有那么一层隔阂。
第七十一章 英雄酒馆
“阿风,你也就别太伤心了,你这不是走出来了吗?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你的武功总有一天会恢复的,来,今天高兴,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地干一杯,就算是庆祝你新生。”萧索站起身,把凌风拉了起来,对凌风说道。
与萧索一起回到了落日镇,在萧索的推荐下,两人来到了英雄酒馆,找好位置,萧索就对凌风说道:“这家酒馆不仅酒香,饭菜也是一绝,待会介绍两个人给你认识。”说完,萧索就留下凌风一个人走向了后堂,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落日镇因落日平原而闻名,原本这里是一个小村庄,但是因为落日平原出产马匹,玩家们所需要的好马全都是有这里捕捉的,由于往来的人日渐增多,渐渐的,这个小村庄就变成了今天的小镇。
看着街上那些车水马龙的队伍,凌风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全是玩家。这也不奇怪,这个城镇的建成全是玩家的功劳,玩家对马很有需求才推动了这里的发展,为了满足过客的需求,这里的房子也就慢慢增多,直到现在的规模,可说,这里的一半也都是玩家自己建成的。
没一会儿,萧索就带了两个人走了出来,一胖一瘦,走到凌风,萧索向凌风介绍道:“这是这个酒馆的两大股东,胖的是主厨,瘦的是酒厂的老板。”然后又转身对后面的人说道:“这是我今天认识的一个伙伴,名叫随风,你们亲近亲近。”
凌风与两人恭手坐下,通过交谈在知道这两个人也很不简单。主厨名唤菜刀王,只是没多少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还有一个名字,民族英雄,这是人们对他的爱称,只因他有一把菜刀,上书民族英雄四字,因此经常被别人笑话,久而久之,别人都只知道民族英雄就是他,却已经忘记了他的本名。
瘦的叫阿酒,很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别人一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嗜酒如命,在刚进游戏的时候,因为没钱买酒喝,他就经常跑到深山老林中去找宝物,以便能买到好钱买酒喝,可谁知却被他找到极品美酒猴儿酒,后也因这个猴儿酒拜了一位酿酒师傅,现在尽得其师傅的真传,在江湖上碰上了菜刀王,于是合伙开了这个酒馆。
要说与萧索结缘,也是凭着酒,萧索行走江湖一直是独自一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在每日傍晚看着斜阳饮上几杯,当年经过落日镇,本阿酒的酒香吸引,本打算购买,可是阿酒也因那是第一次娘的酒,意义重大,所以不让,于是两人发生争斗,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说完介绍,酒菜也就上来了,萧索看到大家都已经饿了,于是招呼道:“今天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很高兴,所以第一杯我们大家一起举杯。”
说是举杯,其实就是一个大碗,再凌风刚端起碗的时候,对方却已经就着碗喝了起来,看他那豪爽的样子,凌风也跟着爽快起来,一仰脖子,那清凉刺鼻的口味就沿着食道而下,一路像是肆虐一样地直入凌风的胃中。
第一次喝酒,凌风很是受不了这种冲击,气一岔,整个人忍不住就咳嗽起来,那火辣的酒清呛得凌风都快流眼泪了,眼红红的。
“哈哈哈!”看到凌风被呛成这个样子,萧索三人哈哈大笑,菜刀王坐在凌风旁边,在凌风的肩上狠狠地拍了两下,打趣道:“男人总有第一次,只是没想到我们的阿风第一回这么勇猛,一口就喝下了满满一碗,我老王佩服啊!”
萧索也轻笑,他没想到凌风是第一次喝酒,于是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想到你是第一次饮这东西,看来该给你换上一个小杯。”
正要招小二过来却被凌风拦了下来,顺过气来,凌风说道:“虽是第一次,但也听说过酒醉解千愁,本是想看看这东西有多神气,没想到这玩意的味道会这么冲,所以一时不察才闹出了笑话,倒让各位笑话了,其实刚才,刚一入口却是很难适应的,但是随后那种撕裂灼烧得感觉真的很带劲,让人真的好像忘记了什么忧愁似的。”说道这里,凌风又拿起了大碗,一仰脖子,那剩下的酒水一口就被凌风给灌了下去。
酒很奇怪,凌风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第一次喝的东西,那种火辣,那种肆虐,那种在自己食道里摧枯拉朽的冲劲,让凌风正个人精神一振,被红玫瑰等人压着的那口气,随着这酒的肆虐,好像出了不少,心情也慢慢平和起来。
看着凌风那享受的模样,萧索三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很了然地笑了笑,对凌风说道:“没想到阿风也是一真男人,看来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酒友了。”
说道这个,四人都相互看了看,都开心地笑了起来,这样真好,陪朋友在一起开心,一起说笑,偶尔打闹几句,这种生活真的很舒服,凌风真的愿意就这么一辈子下去,好想就在这个迷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