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赌棍天子-第7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些北燕的骑兵大约也累了,下了马,松开马嚼,却无一解开马上的重甲。他们身上厚重的铁甲片叮叮当当碰击着,忙碌了一阵,便生起火来,篝火架子上穿着干肉,烤得“滋滋”冒油,又一个锡制的铞子上散发出奶酒的香气。
  为首的那个一下坐到了沈沅身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吃饭。他扭头看看沈沅,关心地问:“你冷不冷?”
  沈沅一撇头:“不冷。”
  他便动手动脚起来,捻一捻沈沅身上的狐皮斗篷,又探手摸一摸她的双手,然后露齿笑道:“好像真是不冷,不过,不冷,为什么一直发抖呢?”然后又突然明白了似的拍拍额头笑道:“哈哈。我刚刚犯蠢了,你一定是吓的。其实,你倒不用怕,我最怜惜漂亮的女人,不会伤害你的。倒是你郎君要担心担心自己——我对男人,毫无怜惜哟。”
  沈沅腻味地避开他凑过来的脸,虽然他的身上有好闻的气味,但也散发着令人害怕的气息。
  那人很快递过来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肉,沈沅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那人挑衅地笑道:“不敢吃?”
  沈沅赌气一样抢过羊腿:吃!为什么不吃!吃了才有力气,才能动脑子,否则,自己就要被这帮人吃干抹净了。再说,做鬼,也要做饱死鬼,不能做饿死鬼啊!
  他们围着篝火吃吃喝喝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对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那人微微笑道:“说汉语,咱们大燕,要懂汉法,知汉制,也要说汉话。”他特意瞥了沈沅一眼,又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沈沅嚼着羊肉,避开他精锐而带着玩味的目光。而汇报事情的人,便用四声不谐的汉语道:“扶风大王,前面原州,是双重城,攻城巢车、抛车,要两日后才能送到。”
  那人原来就是北燕的扶风王。他目视沈沅问:“两重城墙,可不是易守难攻么?城里粮食足不足?”
  沈沅时有帮杨寄看账的活计,但此刻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管男人家管的军务。”
  扶风王笑道:“妇道人家怎么了?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我将来,也要娶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他大约对沈沅特别好奇,凑上去又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得意地笑了许久。眼见东边的鱼肚白都出来了,他欠伸了一下身子,慵慵道:“出发吧。到前头原州城外再搭帐篷睡觉。——原州的守军,原是一万人,杨寄带的队伍,是三千人。我们这里有两万,包围起来也够了。”
  沈沅颇有毛骨悚然之感,却被这扶风王拉着手一提,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受伤的脚腕受不住力,顿时痛得低呼了一声。这扶风王果然如他自吹的那样怜香惜玉,低头看了看沈沅点着地的脚,问道:“你受伤了?”
  “可怜的姑娘……”他一把把沈沅夹抱在腋下,轻松地上了他的马。马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腿里一仄。扶风王对手下道:“把马的面甲、当胸、身甲(重甲的马匹身上的部分披甲名称)都去掉。”他一动不动,自有手下娴熟地来解马身上的皮质甲带。随后,扶风王自己摘下头盔,解下肩上的麒麟兽肩甲,又揭除胸口两块沉重的明光护胸甲递给手下的士兵。马匹顿时站稳了。
  扶风王松快地动动肩膀,掠了掠扎成辫子的头发,然后执着马缰的双臂夹紧了沈沅的身子,探头在她脖颈上嗅了嗅,笑道:“美丽的姑娘,我们出发了。”
  

  ☆、第129章 和谈

“城快被北燕人围了?”
  回报军情的人并不着急,军帐里的人也都不着急。打探到北燕的人马是两万,而原州人马是一万三;北燕人大半是重骑,但没有攻城的军械,粮草也不足,而原州城防坚固,粮草充足,还有十几万百姓,就算三丁抽一,也能增加出两三万壮力男丁入伍。
  但是素来打那些以少胜多战役的主帅杨寄,这次却紧锁眉头,盯着原州城的沙盘不做声。
  少数和他离得近的亲卫知道,昨日下午,将军招呼了一声就出城“巡查”了,下半夜才狼狈不堪地骑着一匹胡马回来。而且,将军夫人呢?
  杨寄蹙紧的眉头略略一动,眼皮撩起来问:“北燕这次来的,是皇帝的幼弟——扶风王叱罗杜文?他是个怎样的人?”
  下头人七嘴八舌地回话,杨寄结合着那时和叱罗忽伐的交谈,心里已经勾画出一个样子。他用指尖叩了一叩案几面儿,营帐里安静了下来,杨寄声音略带些沙哑,沉沉地回荡在这座羊毛毡子搭建的营帐里:“叱罗杜文,北燕皇帝嫡亲的胞弟,从小聪明有决断,勇猛有胆识,是他父亲的爱子。北燕前一任的皇帝一心要效法汉制,所以仍然立嫡长子叱罗乌翰为太子,而封爱子为晋王。后来太子乌翰登位,杜文自请降王爵,领扶风郡为封邑,乌翰也批准了。”
  他的目光环视着下头的人:“看来,这位扶风王识时务,懂策略,果然聪慧得很,是沙漠里一头好狼。咱们,遇到对手了。”
  扶风王叱罗杜文的庶兄叱罗忽伐,在和杨寄把酒言欢的时候,曾经很不屑地评价这个弟弟“游手好闲,贪玩好色,未见得有多强,不过是老人家偏疼幼子而已。我看杜文那小子好读汉人那些咬文嚼字的破书,闲暇时喜欢投壶樗蒲那类所谓的雅戏,回宫还要和太后撒娇,真是恶心透了!”
  杨寄最后道:“重骑之后,应当还有攻城的辎重。我们事不宜迟,不能等他们的东西到齐了再战。”他目光沉郁,环顾四周后说:“叫斥候趁城池尚未全部被围,飞驰到周围几城派人增援。再派一支远的,回姑臧向沈主簿报告消息。城里,也好好布置起来,准备迎敌。”
  他一气呵成,吩咐完一应事情,外头一名士兵进来,伸手递过一只盒子:“将军,北燕派了一名使者,送来这只盒子。”
  杨寄伸手接过盒子,小心打开。里头赫然放着一条茜红色的鸾带,两头的流苏穗子是松花色,已经扯散了些。杨寄只觉得鼻尖发酸,咬牙咬得紧紧的。旁人凑头来看,有傻乎乎的“咦”了一声,自被其他人狠狠一拉,吐了舌头不敢言语。
  杨寄握着鸾带,抬眼打量众人:“我也不必瞒。昨日出巡,我大意了,夫人落到北燕人手里。”他咬牙咬得下颌骨打颤儿:“我的性子你们懂的,最看不得家里人出事,所以这次……”
  他的话没说完,好几个人嚷嚷起来:“放心,将军!一定要想法子救出夫人来!啥代价都值得花!”
  杨寄心头酸热,终于两行泪垂挂在了脸颊上。
  请见北燕的使节,这次是杨寄最客气的一次,他在中军的营帐里设下烤肉和美酒,犒赏这位远来的傲慢胡人。来人从沙漠里艰难穿行而来,一路补给都不足,自是顾不得说话,先狼吞虎咽了起来。
  吃完了,一抹嘴,北燕使节抬头道:“我们大王说,想要原州城。”
  杨寄和煦笑道:“你们大王想法清奇啊。原州是我大楚的地界,他一句想要就给?做买卖也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然,和抢有什么区别?”
  来使自负地笑道:“抢,也抢得过。只不过到时候你这里损兵折将,城里百姓还要被屠,你们汉人不是喜欢说仁义吗?送出原州城,不就是大仁大义?”
  什么逻辑!杨寄瞥眼见旁边人都是义愤填膺的模样,只差上前抽这傲慢的来使了。杨寄冷冷地在嘴角噙了一丝笑:“那这么说,我回头打到你们代郡去,也可以把这番话璧还给你们皇帝喽?”
  来使笑道:“你错了!别说这原州,就连金城,原本也是我们的地界。分明是你拿我们河西王那个叛贼当刀使,才强取豪夺了我们的地盘。今日,我们扶风王也不过是要回自己的地方而已。”
  要再辩解,也不是辩不下去,但是没啥意义。
  好嘛,天道轮回,他扶风王也抢他杨寄的老婆!杨寄暗暗地咬着牙,却挥手叫帐中其他人全数退下,才到这来使面前,压低声音说:“我看你也不蠢,少说这些蠢话。你们扶风王想要原州,拿什么来换?”
  “你懂的,自然那个漂亮的将军夫人咯!”
  杨寄蔑笑道:“听你汉语说得好,想来也读过一些汉人的书。咱们汉人在大义面前,素来觉得妻子如衣服,岂能为‘衣服’而伤躯干?”
  来使那双三角眼毫不畏惧地直视杨寄,冷笑道:“你说的!咱们大王觉得将军夫人长得不错,若是将军已经不想要了,我们大王胜利之后,就带你夫人回封邑去享福了。”转身准备走。
  这是毫不掩饰的羞辱,杨寄胸口起伏,在来使将欲踏出帐门时还是喊了一声:“慢!”
  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懊恼,这些年行军打仗加读兵书,深深知道战场上最怕的就是敌人知道自己的软肋在哪里。他欲要掩饰,可是关心则乱,究竟是掩饰不住自己的焦急慌张。可是拱手送原州城给敌人,等于把之前借重叱罗忽伐而获得的河套一带的土地,又灰溜溜还给了北燕,说不定还要被他们反攻,凉州雍州都未必能平安。
  杨寄此时多么希望沈岭在他旁边帮他出主意,可是原州和姑臧相去甚远。沈岭也不可能插上翅膀飞过来,就是飞过来,那个狠心的家伙指不定出什么下三滥的主意。杨寄晃晃脑袋,还是决定自己来处置这样一件事。他虚与委蛇地对那来使说:“你这态度,就不是商议的模样了。既然说仁义爱民,难道你们攻打原州就没有伤亡?到时候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来使其实也不想无功而返,自然就坡下驴,回转身子道:“既然如此,杨将军打算怎样?”
  杨寄笑笑说:“不急,你先来看看我原州的军备,想想你是不是有能耐打赢我们。”
  他拍拍巴掌,几个亲兵过来听吩咐,杨寄扫了他们一眼,道:“出动我的兵车,带使节瞧瞧我们原州的壁垒。”
  兵车隆隆而过,校场宽敞,士兵健壮,骑马射箭、列阵行军、贴身肉搏无一不精悍;仓库里堆满了粮食,金黄的粟米,雪白的粳米,五色的豆子,还有垂挂在房梁上的各色腌肉,琳琅满目;马厩里马匹肥壮,草料充足,鞍鞯重甲无一不备;城墙高耸,内外迂回层立,瓮城和马面上到处布置着弓_弩、礌石等物……
  来使倨傲的神色褪掉了大半,抿着嘴不说话了。
  杨寄对他笑道:“你看见了,你们风尘仆仆前来,无论是力气还是装备,远不及我们这里,就算兵将略微多些,可是我们的城墙你也见到了,三五倍的人未必能破。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我给你们些军粮,再多送些丝绸和金银,大家各取所需,不是更好。”
  可那使节,还是“哼”了一声。
  不错,他们手里是有杨寄的软肋——将军夫人沈沅。杨寄做不了“分我一杯羹”的汉高祖刘邦,也无法像刘备一样必要时抛妻弃子。他忧心如焚,若不是这些年官场战场知道轻重权衡,还残存着一些理智,只怕叫他立时拿原州来换沈沅,也没有什么不肯的。
  “你们先向我保证,将军夫人还活着!”他最后对使节说。
  沈沅还活着,但活得不如死。倒不是受什么虐待,只是这种惊惧,使人无时无刻不是如在地狱一样的感受。
  她单独有一间帐篷,窄小,只够她坐起、躺下脚能伸直。三餐会有人送来,胡饼或干肉,还有水,可她一口都不敢吃。她听得见营帐之外所有的动静:那些男人们用她听不懂的语言讲着笑话,有时候粗鲁地斗酒,有时候拿羊拐赌博,有时候还会打上一架。有一回,一个喝醉了的就闯进她的营帐,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上来就解腰带。她双手被绑着,两只脚绝望地踹,可那散发着浓重汗味和烤肉上的茴香味的男子,扑上来的重量像一座大山。
  她的尖叫终于让人提溜着醉汉的后脖子,甩离了她的身边。沈沅浑身战栗,连脚踝上二次受伤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她过了好久才哭出来,哭声带着颤音,低得若隐若现,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满是尘灰的脸上被冲出一道又一道白印子。等她抬眼睛时,更是吓得周身一战,扶风王叱罗杜文正高高地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目不转睛。
  “你让我死吧……”她求面前这位统领北燕骑兵的人。
  而他,蹲下身抬起她的下巴,仔细端详了她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那可不行,我们在和杨寄谈判,万一谈成了呢?”
  沈沅抬起眸子,里头全是矛盾和痛苦。叱罗杜文竟然轻轻一叹,对外头挥了挥手:“把帐门揭起来。”
  揭起来的帐门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天空,篝火哔剥地响着,把沙地映成红色。刚刚侵犯沈沅的那个士兵,剥光了上衣,乌黑的马鞭一下下抽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鲜血从弧形的伤口里流下来,在他后背上布满了道道赤色的纹路。这样的疼痛大约相当剧烈,那个脊背的主人颤抖得厉害,渐渐嚎叫出声,渐渐嚎叫里带着哭音。
  沈沅觉得恐惧,闭上眼,别过头。叱罗杜文一挥手,帐门又落了下来。他重新蹲在她面前,温和地说:“一百鞭,不会死人,但是足够他记一辈子,也够其他人记住了。”
  叱罗杜文似乎是叹了口气,手忽然伸到沈沅的颈后,轻轻顺了顺她的头发,又有意无意在她耳后蹭了一下。沈沅浑身寒毛直竖,想动脚去踹开他,脚踝甫一动弹,便疼了起来,心里也清醒过来:面前这个人,是这支队伍的主帅,他也许也是一只残暴的禽兽,惹怒了他,自己的命运会更不由自主。
  她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张凑得很近的脸。
  

  ☆、第130章 灌酒

她不得不承认,这张脸长得英俊。撇开骨格五官不说,眸子里透出的神色,不像头一次见面时那样带着利钩似的,这天,在温暖的火光中,黑曜石般的乌珠跳动着橙色的光芒,仿佛还带着一圈金褐色的边儿。
  他很认真地凝视着沈沅,好久后才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第二回了——除非你男人放弃了你。不过——”他笑了:“那也该是我才对,怎么也轮不着他呀。”
  他很高兴地看到沈沅脸上浮起的绯红霞色,以及气呼呼的眼神从湿湿的睫毛下透出来。小母狼一样性格的女子,长得却像一朵粉嫩的花儿。他的手指轻浮地顺着她的耳后一路刮着,从肩膀到胳膊,又转道到腿侧,一直蜿蜒到她的脚踝。沈沅听到他带着气声儿的低语:“刚刚想踹我,伤到自己了吧?我瞧瞧,万一伤了骨头,不及时接好,可就一辈子瘸了。”
  沈沅来不及拒绝,也没办法拒绝,他灵巧的手指一勾,把她的鞋子脱了下来,欣赏似的看了看她绣了一圈木樨花的袜子,然后也勾开她的袜带,把她的袜子褪了下来。
  女子赤足,在那个时候虽不是大逆不道,也总归不是文雅的事。叱罗杜文抬头看看沈沅气得脸涨红,想要骂人还没骂出口的模样,不由乐得咧了嘴,一手按在她唇上,一手抚过她紫肿的脚踝,说:“别嚷嚷,要叫人家知道我堂堂扶风王竟然帮一个女人正骨,脸都丢光了。不过,你们汉人说的,‘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我在封邑的府里,其实也喜欢伺候家里的女郎们,此间风情趣味,哪是那些粗汉们晓得的?”
  他絮絮地说些瞎话,突然抓着沈沅的脚心一掰一扭,沈沅觉得脚踝上过电般的一阵剧痛,但随后,脚踝轻松了许多。叱罗杜文说:“还好,骨头没事,筋扭转得厉害,没有我,起码十天才能消肿,一个月才能着地。”他显摆似的看看沈沅,结果没得到一个谢字,却看到一张板得结结实实的小脸和一个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