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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今天这样可以坐下来好好聊一聊,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时光。
人是不是只有经过了这样的磨砺,才会变得宽容,而满身的伤痕与错过的光阴就是最好的证明。聪明人会通过看别人的得失来吸取经验教训,只有蠢人才执拗地不撞南墙不回头。
“你还记得这个?”林向晚微叹,“我以为你早就忘记了。”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和他平静相对,谁愿意每天像是刺猬似的把身上的毛都竖起来?
“是忘记了。不过那天翻叶楠的作业本,看他写的日记,就想了起来。他说他现在要好好念书,以后想成为建筑师,或者围棋大家,这样就能赚很多钱,可以让你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不再为钱担忧。如果可能的话,他想完成你的心愿,让你走你想去的地方,不受任何束缚。说起来真是难为情,这些事情,本来不应该是他这样的小孩子担心的,可是因为我的失误,而让你们承受了许多本不应该由你们承受的压力。林向晚,我不奢求你现在答应我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放下所有,一起去天涯海角,那你愿不愿与我同往?”
楚狄的语调虽然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但在林向晚听来却多了几丝温柔,若可以有人相伴,当然比自己一个人走天涯的好,但对方是他……她不知道自己此刻的答案将对未来有如何深远的影响,所以她没有直接回答,“说得这么严肃,明明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其实也不算很久了,你想现在叶楠上小学二年级,再过四年他小学毕业,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只要他考上大学,你就不用再时时刻刻地守着他。不过是十年时间,我不用你现在回答我,你要是能考虑一下的话,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楚狄这些日子都在想,林向晚以前说过的话,她总说他想的只有他自己,考虑的只有他的利益,而从来不站在她的角度为她着想。他其实一直都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这种话,他明明已经挖空了心思对她好,恨不得她要什么他就给他什么,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替她想办法弄到,可是她为什么仍不满意。
直到看见许明翡与百里佟,他才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你认为的好,你认为最珍贵的东西,对于对方来说,也许并不她最需要的,而她想要的,从来也不是那些花里虎哨的闪光,而是平凡生活里最微不足道的小事。
对她好,就是替她着想,做她想做的事情,不浮夸,亦不炫耀,或许对他们这种习惯了高调的人来说,做些默默无闻的小事,并不容易的,但他愿意从头学起,他愿意用这种近乎于小心翼翼的态度来对待她,来经营这段感情,因为他觉得值得。
放走了许明翡,也许意味着会和百里佟决裂,意味着他将失去成千上万的资产,但那又如何?钱是可以通过不断的努力来积累的,而积累到了一定数值的财富,就只是数字的变化而已,对于楚狄来说,再多的钱也没办法买回林向晚,她对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他不能没有她。
“我……”林向晚觉得为难,她应该答应他,不为了别的,只为他用这样卑微的态度来求她,只为了一个十年后的决定。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现在她答应了,到时候反悔,他恐怕也无话可说。
可是想像中不过是点一点头的事情,在现实里却变得极困难,林向晚踌躇许久,都没能点下头。
楚狄心中失望,但脸上仍是保持着绅士的微笑,“不答应也没关系……”
“我会考虑看看的……如果只是旅行的话……等叶楠不需要我这个老妈一直陪着他的时候……如果我们还没有吵翻脸。”林向晚前言不搭后语地答着,总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要不得的事情。
僵硬的笑容瞬间变为狂喜,楚狄强按住想要把她紧紧拥入怀中的激动,急切地点头道,“那当然!一定要等叶楠长大成人,然后我们再一起出去。”在此之前,请让我守候你。
街心花园外传来汽车暴躁的鸣笛声,将花园里静谧的气氛打破。楚狄向外看了一眼,“糟糕,恐怕我们要离开这儿了,有债主找上门。”
林向晚扭过头,十来辆黑色的商务车正风驰电掣的向着火车站的方向驶去,“那不会是……”
“除了百里佟,还有谁会这么疯狂,我想他应该是发现了许明翡的踪迹,所以才会派人过来。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为许明翡祈祷了。”
事实上百里佟的疯狂,远远地超出了大家的想象,他在发现许明翡失踪的第一时间,就派人封锁了从H市外出的所有途径,当百里家的手下调出火车站的录像时,看着图像上那熟悉的三个身影,百里佟彻底的出离了愤怒。
他来不及找楚狄算帐,而是亲自驱车赶往许明翡购买的火车票抵达的目的地,在火车入站之前,他就将整个小镇车站都派人围得水泄不通。可让百里佟未曾预料的是,许明翡并不在车上。
许明翡太了解百里佟,所以她在车子中途停靠的某个小站就下了车,如一滴水溶入大海之中一般,消失在了茫茫人海里。
当百里佟把整个车厢都翻了个底朝天,仍没有找到许明翡的丝毫踪迹时,几乎整列火车里和月台上来不及离开的人,都听到了他愤怒的咆哮。
然而这一切,林向晚并不知道。
林向晚回到家,从下午三点钟一直收拾到晚上八点才勉强把被人砸得稀烂的房间收拾出个样子来,幸好叶楠和小珍一起去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否则她真不知道盛怒之下的百里佟,在对房子进行如此粗鲁的打砸之后,还会对这个小鬼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动手的都是百里佟的手下,张阿姨因为出去买菜,所以并没和这群暴徒碰上面,只不过她回来的时候真的被房间里凌乱的样子吓坏了,哆哆嗦嗦地报了110之后,直到林向晚和楚狄回到家,她都是呆呆地坐在房间地角落里。
楚狄给张阿姨发了整月的工资,让把她送回了家,告诉她最近几天都不用过来了,百里佟不达目地绝不会罢休,找不到许明翡,他一定会把怒意全部转移到别人头上,还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没必要让无关的人都牵连进来。
“你说,等他恢复了神志,会不会把房间的损失费赔给我们?”林向晚扔出一包又一包的渣碎,对楚狄抱怨道。
楚狄将厨房里被打翻的厨台扶起来,笑答,“应该不会,他这个刚愎自用惯了,他一定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
“你怎么会和这样的人交好,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管这种闲事,费力不讨好。”虽然收拾了一下午,但房间仍是惨不忍睹,林向晚有心向百里佟的手下建议,与其这样费劲的砸坏所有东西,不如一把火把这里点了,没准他们还能要些保险费出来。
“谁说我和他好?我们只是合作关系而已,不管这事?你要是知道许明翡变成这个样子,我明明可以帮她,却没有出手,到最后倒霉的不还是我?”
他说的倒是没错……林向晚无语,“我不是不甘心么?他那么有钱,干什么一定要和我们过不去?”
“这样就算过不去?你也太低估百里佟了。”楚狄苦笑。
“你什么意思?”听楚狄的话意,好像这事儿还没完了,林向晚的心提了起来。
楚狄摆摆手,像是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别想那么多了,是福不是祸,他要是真的打算折腾咱们,有的是办法让我生不如死。”
正说着,从沙发底下传来手机的蜂鸣,楚狄趴在地上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得阴沉难看。
第49章 领悟
“怎么了?”见楚狄的脸色不好看,林向晚就凑过来看他手机,楚狄却伸手迅速地将手机装进兜里,好像她看到似的,轻描淡定地说道,“还能有谁,不过是百里佟,他吃了那么大的亏,总要吼一吼,不理会他就是了。”
“哦?那照你刚才的说法,把家里砸了不算,他还会有别的举动?”林向晚皱眉,原以为百里佟不管怎么说也是个有里有面的人,可现在看起来,他似乎并不成熟。
楚狄倒是没她那么在意,见林向晚的眉头拢成“川”字,反而笑了,“在为我担心?”他俯下身子正好能和林向晚平视,林向晚在他眼中看到深深浅浅的笑意,就像是开了漫山遍野桃花,脸上微微热了热,“反正砸坏了东西也不用我花钱买,你自己不在意就好。”
楚狄没接茬,仍是笑着看她,林向晚心里有点恼火,把他往外推了推,“傻笑什么笑,还不赶快收拾,家里都没下脚的地方了,一会儿看你怎么睡!”
身处狼藉,但心却是平静恬然的,听到从她口中说出家这个字,更让楚狄觉得岁月静好,似乎付出一切都是值得。
有人说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以为爱情就是生命,但经过时光的煎熬才发现,那不过是生活的点缀。
但对于百里佟,这话却像是掉了个个儿。
他年轻的时候,从来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为情所困,他从来都是成竹在胸,只有他算计别人的时候,从来也没人能让他吃亏。可是如今,一切都像是反了。
许明翡走了,走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她有一身的本事,离了百里家,就像是脱笼而去的鸟,天大地大,任她翱翔。
可是自己的心里,就像破了个洞,不管什么事情,以前觉得再重要的,此时都变得如鹅毛一般,轻飘飘。
百里佟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看着那些提着大包小包与亲人团聚的游子们,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就像是对他莫大的讽刺,他逼走了许明翡,以前百里家经历了那么多艰难的岁月,都没能逼走她,但是现在日子好过了,权力在手,他有了他想要的所有东西,可她却走了。
她走了,他才明白,原来他所拥有的并没有他想的那么重要,而这领悟来得太晚,也太迟了。
“佟少,还要不要再找?或许再多派一些人?”跟在百里佟身旁的助理,感觉到了来自自家老板周身不同寻常的压力值,谨慎开口。
百里佟转身,手杖在地面上重重地击了一下,将地面砸出一个小坑后才阴阴地答道,“不用了。她既然想逃,那就让她逃,我不信她不回来,就算她真的不打算回来了,我也有办法逼她现身。我们回去。”
“那楚先生……”
“他?”百里佟想到楚狄,不由冷笑,“我看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了,忘了那个女人是怎么对付他的。他既然想充英雄,那好啊,我就让他充个够!你给拳场那边吩咐一声,咱们怕是有好戏看了。”
*
林向晚开始还在担心百里佟会报复楚狄,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天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她的注意力就被别的事情吸引了过去。
市里连环凶杀的案子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有了新进展,当所有人以为这个变态杀手已经退隐江湖的时候,他又重新做案了。只不过这一次,他没能得手。
被袭击的受害人因为刚刚与有暴力倾向的男友分手,所以包里随时都带着一把防狼电击枪,那晚被害人下了夜班独自回家,在路上被变态杀手从身后击了一棍,她当时虽然失去了反抗能力,但并没有昏厥过去,她用了自己最后一丝清明,把电击枪取了出来,保全了自己的性命。
“怎么知道就是那个杀手,而不是她男朋友?”林向晚和苏岑去医院探望受害人,坐在车上的时候,林向晚不禁问道。
苏岑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比划道,“她前男友再狠,也不会用狼牙棒打她吧?顶多给一板砖就够了。幸好那姑娘当时穿了一双高跟鞋,被打了一下之后因为重心不稳所以向前扑倒卸去了一些力道,否则的话头骨都要打裂了。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那伤口,和咱们以前见过的伤口一模一样,应该是同样的凶器造成的。”
林向晚脑补了一下月黑风高夜有个男人扛着狼牙棒隐藏在路口阴暗的角落里寻找着自己的目标的场景,汗毛竖立起来。
“那咱们过去干什么,又没有死人。”她们是法医,不是医生,过去了也不能把大活人解剖了。询问案情之类的事情,应该由重案组那边的同事来做才对,什么时候轮到他们。
“重案组那边的兄弟说,那个姑娘受到了惊吓,看不得男人,男的甭管是医生还是大夫,一靠近她就乱叫。”
“那就换女的呗。”林向晚不以为然。
“女的?咱们重案组的女的你也不是没见过,比男的还凶!试了几拔人,那姑娘就跟吃了秤砣铁了心似的怎么也不开口,最后没办法求到我头上。”苏岑一打把,车子利索地驶入市立医院的停车场。
林向晚抿着嘴笑道,“师姐,不是我说,你也挺凶的。”
“废话!要不然我带你来呢!不许笑,严肃点,要是能问出点什么东西,我给你申请加薪。”
有了加薪的动力,林向晚干活的时候自然更加卖命,恨不得用春天般温暖的笑容和夏天般热情的态度将受害人融化,最终受害人不知是忍无可忍,还是被她的真情打动,总算是吐露了一些关于凶手的只言片语。
“男的,三十来岁,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瘦,白,带眼镜。”苏岑整理着林向晚记事本上的词汇,“这样的男人一抓一大把,范围简值太大了,根本没有重点。”
“也不会啊,至少知道是三十多岁,那就排除了和二十年前那些案子是同一人犯罪的可能,二十多年前,他才多大,肯定不能扛着棒子满街行凶,现在这个凶手,我估计可能是个追随者,或者和以前的凶手有某些联系。”林向晚推断,审案子不是她们的专长,但没事的时候也喜欢聊聊,毕竟如果能把这个凶手翻出来,全市的广大女性都能松一口气。
苏岑合上本子,有点头疼地说道,“你说的有理,不过变态之所以叫变态,就是因为和平常人不同吧,谁知道他们十来岁的时候都干些什么呢?就算是正常人,也难免有个怪癖吧。你看那个人,和你本子上写的多像,他白天是白衣天使,没准到了晚上就成内衣大盗了呢。”
林向晚顺着苏岑的手指看过去,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别人我不知道,但我保证他肯定不是……”
苏岑指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士君,沈士君正从病房里查房出来,低着头和护士吩咐着医嘱,感觉到有目光交汇在自己身上,就抬起头。
林向晚朝他摇了摇手臂,沈士君看见她们俩也笑了笑,用口型告诉她,让她俩别走,自己查完房就过来找她们说话。
苏岑见沈士君又钻进病房,就斜着肩膀撞了撞林向晚,“你们俩个怎么还没有搞到一起?我记得几年前你们俩就好了吧?”
“什么叫搞到一起,学姐你说话也太不讲究了。再说我们什么时候好过?”
“别狡辩啊,当初沈士君带你来找我,我就看出来了,那笨小子喜欢你,然后你们俩又一块出国,过了这么多年,一般人孩子都生出来了吧,你们怎么还没结婚?”
孩子确实是生出来了,只不过爹不是他,林向晚腹诽,“他是要结婚了,但结婚对象不是我,师姐就等着收请柬包红包吧。”
苏岑还想问问林向晚,沈士君为什么不娶她,他是不是始乱终弃来着,这时候有个清冷的声音插进来,“林向晚?”
林向晚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特警警服的男人站在她面前,男人目测身高将近一米九,身材笔挺,站在林向晚前面,就像是堵墙似的把阳光都挡得严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