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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我也会梦见她,虽然内心常常不快乐,可是爱笑。
所以我把夏微凉投上了小夏的影子,文中的夏微凉是快乐,间歇性也会不快乐,但是她一直很努力的变得快乐。
这么多年未见,小夏你还好吗?要快乐啊。
b面
写故事的人总是不可避免的会被问到,你写的这个故事是真的吗?那个主人公是不是你自己啊?
我也不例外。
自从这个故事出来以后,很多的朋友读者都问我。
而我只能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故事总是缘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
你会觉得一个故事亲切,你会觉得人物感同身受,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你会觉得不靠谱,你会觉得虚幻不真实,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情。但是,你不能否认,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
我是个相信美好的人。
纵然这么些年,命运真的好幽默。
唯有相信,才有可能。就像那句话,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爱惜你自己,那又如何让别人来爱你。
是这样的。
对于我来说,写文章是一个人的事情。我想把我心中的故事,遇见的人,幻想的美好,一一呈现。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快乐的,所以写这些故事的时候,虽然我曾经几度落泪,但是,内心仍然是幸福的。
第418章 作者手记(二)()
请你把回忆与现在折叠。
请你把虚荣和梦想对称。
请你把天空和大抵拆解。
请你把荣耀与孤独背负。
用沉默的重量。
请你随我一路走向荒无人烟的尽头,飞往寒冷覆盖的辽阔冰原。
光与墨的终点。
——愿风裁尘
to:朴安好
美人如莲。
你是莲花一样的女生。
安静的时候,就像一支白莲。遗世独立,不染纤尘。
你常说你不过是俗人一个。但是这个世界上谁又不是呢。
我知道你的孤独,我也一样。
我知道你对生活巨大的失望,我也一样。
你是感情丰沛的女生。
恋爱的时候,就像一支红莲。倾尽一切,毅然决然。
你常说你是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那时候你还没有遇见陆锦年。直到你遇见了他,你才了解爱原来是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
我记得你把你在微博上看到那一句长长的话念给陆锦年听的时候落寞的眼神。
“所谓缘分,就是爱情成功时的理由,失败时的借口;所谓婚礼,就是有情人终成“家属”的仪式;所谓分手,就是女人说了一百次也未必能做到,而男人说一次就能实现的事。”
你说,陆锦年,你有没有觉得这句话很经典?
那时候你们还很好。没有任何分裂。没有任何隔阂。陆锦年笑着说,我不赞同。因为我不永远也不会对你说分手,而你要是说了,我也不会同意的。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
当你再想起这句话的时候,早已经物是人非。
真是一语成谶。你笑。这一次眼睛里没有上次的落寞,也许,你似乎又动摇了你后来的信仰。这个世界上真的不会有人真的爱你。
我每次看到你在黑夜里这样对自己呢喃,我就心疼不已。
亲爱的安好,有人是真的爱你的。一定有的。
你再等等看。
你看。
时间还很多,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们的故事还没有落幕。
你笑着对我说,我真的很想做一个快乐的人,发自心底的。我不需要谁爱我。
安好,你记得你妈妈说过的话吗,只要你想要的只要她有的她都会给你,而那些她没有的,她会倾尽一切努力给你。安好,你记得吧?
快乐是你自己的。谁也给不了。
如果你想快乐,那就快乐的生活吧。只要你想,你就可以的。
而那些周围真正爱你的人他们的出现是为了让你更加的快乐。你为什么摇头呢。你不信吗?我可是记得的,你一直都在鼓励夏微凉,你说,要相信美好,一定要相信。
我啊,我也相信啊。小时候就听人说,人比人比死人,所以我也不想和安好你作对比。安好,你是幸福的。而我也不是不幸的。所以我们都要怀揣着最初的美好,坚定的走下去。
我还记得你的梦想,更记得你说起它时,闪闪发亮的眼睛,那是多么耀眼的光芒啊。
安好,不管人生有多么的艰难,不管现在你的身边还剩下谁。
你都要勇敢的走下去,朝着梦想的方向。
第419章 作者手记(三)()
我爱你,这是世间最磅礴的力量,足以支撑我走过一切黑暗和没有你的日子。
——写在前面
谢谢喜欢小雪文字的朋友们。
谢谢你们一直陪着我走到了现在。
我曾经说写文是为了悦己。现在我依然是这样的想法。
写自己喜欢的。写自己动心的故事。
如果有人喜欢我写的故事,那么我会更加开心吧。
如果碰巧有人不喜欢,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会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循着最初的想法,勇敢的走下去。
总觉得应该认真的说说锦年安好这个故事。
如你所见她是一个大长篇,预计完本字数是80万字(后续视情况而定)。
锦年安好最开始是一本散文集。
主打的故事是文集的名字——锦年安好,讲述温暖少年和冷漠少女之间的故事。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情节终于有所变化,在本来的设定里又添加了许多人物。我在后面的一节里有提到过。在这里将不再赘述。
当故事即将落下帷幕的时候,我的心情竟然忽的沉重起来。
那种心情就像是一个人走在异乡的大道上,每个人身边都有人陪伴,而我却茫然不知所措。
我想我是舍不得吧。
我特别喜欢动漫,但是,我最怕的就是故事完结。所以每当故事完结的时候,我就会选择跳跃性的观看。这样我就给自己留下没有看完的理由。
是很可笑的习惯吧。
但是,对于即将结束的事物,在能够珍惜的时候,尽力去珍惜也是好的。
小雪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在故事的尾声之前(二零一四年六月完结),小雪要开始努力修文啦,力求呈现最美好的锦年安好在大家面前。
所以接下来的章节,从420章开始直到498章,将连载新文我想我在爱你和再见王子。
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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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再见王子节选:
人世无常,总以为青春悠长,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常换常新。
可是。
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失去了,便是永生永世的不能再重新来过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
想要的人生,无人赐予。
想爱的人,与别人相守。
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一抔黄土,谁还记得谁?
一直想认真写点什么送给小a,如今终于能够践行。虽然时隔多年,物换星移,最开始的意义已经不复存在。但是,我一直都记得。不管你信与不信。
隐约雷鸣,阴霾天空。但盼风雨来,能留你于此。
隐约雷鸣,阴霾天空,即使天无雨,我亦留此地。
他们说,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反复重申才算真的镇重其事。那么,请允许我虔诚又虔诚的再说一次:谨以此文,献给最最温柔的你和我们生命里那段兵荒马乱的旧日时光。
——————————————————青春纪念册
第420章 再见王子()
2008年夏末,我一个人在x城游离,那是收获颇丰的一个季节。
——因为我认识了阿九。
阿九是个女孩子,皮肤清透,眼睛乌黑,瞳孔里一直亮着灿烂的光。
阿九的头发很健康,长发如瀑,厚重的齐刘海。她最喜欢用彩色缎带绾头发。有时候将头发扎成清爽的马尾,系上一个大大的红色蝴蝶结。有时候将丝带绕进去头发,一块儿结成辫子,然后在末端缠绕,打结。有时候将头发细细分成许多股,分别缠上各种颜色的缎带。
我第一次见到阿九的时候她刚好是第三种发型。
地点是在喧嚣的大街上。我一个人漫无目的走着,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该停留在何处,气温持续不断高升,每个人的神情都是烦躁不安,充满厌恶和怒火。天气已然如此恶劣,再看着身边人的表情,简直是糟透了!阿九就是这时候闯入我眼帘的唯一的独一无二的路人。
她周身散发着一身寒气。
明明是长裙至脚踝,长发过腰。明明是如此不合时宜的打扮。但是她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神态真的深深吸引了我,使我的眼睛再也离不开她。
“我好喜欢你的头发。”我至今不敢相信我当时就那样对街上一个陌生人如此直抒胸臆。那时候真是勇敢啊。若是现在再喜欢也断然不肯上前去打招呼说话。人越长大,身体里那个孩子就消失得越迅疾,最终全部被吞噬。
阿九很明显地怔住了。后来她告诉我,那是第一次有人在街上与她搭话,而且如此直白不忌讳。
后来的故事,并不是像里描写的那样发展——互相留了联系方式然后约会见面。
阿九短暂驻足,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我以为会听到的一句谢谢也没有。她的身影从我眼前掠过,发丝的清香在风里消散。被当成无聊之人了?我站在原地这样想着。
眼见着她的身影离我愈加遥远,我再次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跟踪。
人有时候会无法解释自己的突然间的行为,譬如我现在对于一个一眼的陌生女孩子竟然心生好奇之心。更荒唐的是我不知道我好奇什么。我对她一无所知。
阿九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而我则在距她五米之远的后方悄悄跟着。我看着她走进了街角的一家旧书店。
就在我犹豫不决是不是该跟进去的时候,阿九已经买了书出来。
目标明确干脆利落。我在心里轻轻定义她。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自己越发欢喜了,且柔且刚的不落俗套的女孩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孩子对于漂亮女孩子总是愿意多看两眼的。但是,阿九之于我来说并不仅仅存在于多看两眼就好,她莫名其妙成了我心里魂牵梦萦的神秘对象。
想要了解她,而不仅仅只是擦肩而过。
阿九是很冷的人。
我也不算太热情的人。但是打从遇见她的那一瞬间开始我心底的某些热情的因子就被无限制激起。
第421章 再见王子()
现在回忆起来那次跟踪,还真是失败。简直不足以在此说出一二。
阿九从书店走出来以后,我就没有再跟上去,我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还能在x城遇见她我一定会上前认真的和她打声招呼,至少知道她的名字吧。
自认为是一个怀有浪漫情怀的人,所以常常会无厘头的想着在街上会不会可能有相宜的邂逅。再记得某次去外地出差,刚下车,结果瞧见前方一个身穿古色古香民国风的少女,步履优雅,竟然不自觉就被吸引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她后来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离开,我才幡然醒悟过来,而且我已经跟着走了很远,所以我也只能再次步行回去。回来以后和友人说起此事,友人果然大笑。笑完之后问我,意欲为何?我还真是被问到了。因为我并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我的步子就那样跟过去了。友人无言,再笑我不坦诚。
我并没有说谎。
我说起这段小故事,并不是要说明阿九也是一样。
对于阿九这个姑娘,我想我当时还是有很明显的动机的,因为我想要对她一探究竟,想要了解她。尽管这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是很荒唐可笑的,不过如果你也是一个时刻寻找意外惊喜并且热爱生活习惯给自己的生活添加新鲜感的人你一定能够明白我的。
再回到正题上,继续说我遇见的这个姑娘吧。
“只要你相信,只要你一直用心祈祷,某时候真的会有相对应的奇迹发生的。”这是我的前任常对我说的话。虽然我们分手已久,但是我并不觉得她是个不称职的女朋友,相反的,她很好。比如她从前说过的这句话,现在还真的应验了。
自从在街上偶遇阿九之后,我真的有很长一段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想念她。虽然我不太记得她的模样,但是她的身影却是一直没有办法忘记的。梦中萦绕的也是那一股寒气。这个盛夏注定会有些事情要发生吧。
2013年8月的某一天周六,我和平常一样穿过第七大道,怀着会有美丽际遇的心情,悠悠游荡在街心。
阿九在我的眼前再次出现了。总有一个人是你能够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毫不犹豫地。
那么阿九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那日她穿绿白格子棉布裙子,脚上是一双小白鞋,斜挎着棕色的小包。这一次她把长发在后面编成麻花辫子,末端赫然系着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如此温暖的装扮,像是来自久远年代的姑娘。但是依旧无法遮掩她自内散发出来的凛冽气质。
我说过要是再遇见我会问清楚她的名字,我真的这么做了。
“姑娘,请告诉你的名字!”我快步走上去,脸上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表情。阿九后来告诉我那时候我像是在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难看极了。我想应该也是那样吧。阿九总是不会错的。
“阿九。”是我意料之外的迅疾。我以为我可能会被骂一顿或者直接被无视。阿九总是那样使人意外。
第422章 再见王子()
“我还能再见到你吗?”我也不是反应迟钝的人,算是乘胜追击吧。
“世界这么小总是容易见着的。”阿九说。脸上是安然自若的表情,不过我真是不喜欢那神情,好像这是很无所谓的事情,虽然确实是那样。
“世界也很大稍有不注意一转眼就丢失不见了。”我说。
“那你为什么又要问我的名字?”阿九问,脸上表情丝毫不变。
“有名有姓,以志来日。”我说。
“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名字其实并没有实质意义。”阿九说。
“但是我只认识眼前的阿九,想了解的也是眼前的阿九,不是别人。”在这涌动的大街之上和一个只见过两次的不熟知的女子一来一去说了这么多话,真是不可思议。若是旁人可能我并不吃惊,不过阿九她能耐心与我争辩,我是很高兴的。阿九后来说,只是因为那天她心情恰巧不错。而我刚好撞上了好时机,她并不记得有见过我。
有时候你对一个朝思暮想念念不忘,相反地,在对方眼里也许一个影子也没有。只是你的自以为罢了。
“你很煽情,我不喜欢这样的人。”阿九说完转身要走。
“阿九,这是我的号码,记得再联系。”直到现在我都很庆幸我一直有随身携带纸笔的好习惯。不太记得具体养成的时间,总之由来已久了。我匆匆写下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将便笺纸塞进她的手里,便疾步走了。
我并不笃定她是不是会给我消息,我甚至也设想过她会将它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但是作为一个资深的浪漫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