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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撩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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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次,是这样的。

    在电话里分手。

    我们谁也没说分手,但这就是分手。

    我裹紧毯子,拿着电话抬头,一个电话的时间,天已经黑了,秋天天黑的一天比一天早,总觉得暮气沉沉,这段感情在夏天开始,却在秋天结束。

    有那么难吗?

    我不想变成我母亲那样没有自我的爱一个人的人,投身那样的感情和婚姻。

    但这一刻,我似乎觉得很难爱上任何人。

    余云升并没有错,他像一只孔雀,样貌好,家世好,事业好,种种好,他热情洋溢引人注目,已经习惯任何东西都绰手可得,就缺少等待一颗心的执着。

    他是努力过,也是放弃了。

    这就是现实,并不像小说里那样任何人都围着你转,你越不行,他就越非你不可?做梦!

    这就是现实,你若不行,他便休。

    我没有努力,他也没有耐心。

    已经比想象好很多,他没有破口大骂,我也没有咒他去死。

    长大的可悲就是,即使满腹委屈也懂得什么话都不要说死,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恋爱亦是。

    面子一两几钱?同学,你说是吧。

    周末的晚上一个人又摊上这等事情,我给燕妮发个短信宣布单身,扯扯毯子准备回去喝个彦小明留下的主席牌啤酒一醉解千愁,突然发现微信响了。

    打开一看,什么时候被拉到了什么“失恋者同盟小分队”?成员有三:我,燕妮,彦小明。

    我怒打:你才失恋,你全家都失恋!

    把我入群的也太缺德了。

    失恋这种东西就和大姨妈,流感一样,绝对会传染的!

    彦小明给我来语音:hi;向卵sis,你在干么斯啊?哥我今天胎气,来自1912,请客!hurryup!”

    ps:干么斯(南京话:干什么)

    我通过他的英吉利语加国语普通话加南京话,得出了以下判断:

    一,他喝高了。

    二,林燕妮那厮也在!

    混蛋,这年头,连疯子也会传染了!

第27章 真丝睡衣(下)() 
当我打着飞的赶到1912,这两个人已经开始跳“小呀小苹果”了。

    我扯住正穿着这一季桃红蕾丝裙背着香奈儿2。55不顾形象直往桌上窜的林燕妮问她:“你凑什么热闹啊?”

    这货朝我妩媚一笑,递给我一杯龙舌兰的说:“向卵,你来了,来,喝!”

    喝个头!

    我一把夺下她和她的酒杯问:“你到底怎么了?”

    她靠在我怀里边笑边说:“呵呵,我今天遇到前男友了。”

    我说:“就是tom他爹?”

    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秘密,虽然燕妮从来不说她前男友,但通过她宝贝tom的程度,我也能猜出她是难忘旧情的。

    她从笑到哭,抱着我轻声说:“向暖,我不怕丢人,再告诉你个秘密他今天离婚了!”

    我惊讶从来不知道她和有妇之夫有牵扯。

    她不理我继续说:“你鄙视我吗?我也够蠢,在一起四年,第三年才发现,可能怎么办,要放手我又不甘心,老娘这辈子最讨厌小三,写文都是往死里整,到头来自己就是!他说会离婚,我本来不准备理他,慢慢又回去了……”

    我想想她那很少露面的四年男友,果然不管人还是牲口都是要对比的,这样看来余云升搂搂人小女生腰的都不算事了。

    燕妮搂着我在我耳边喊:“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来,干杯!祝姐是个白痴!”她直接倒了一杯纯的递给我。“

    小明唱:“三,三,三,三,三!”

    这一周实在就是倒霉极了,再看看林燕妮这不是喝死我就是掐死我的架势,我决定和小伙伴一醉方休,一口闷了。

    闷完了只觉得自己喝了一杯汽油,喝下去是冷的,入了胃就火辣辣,给我个打火机,我就可以表演喷火哥斯拉了!

    燕妮这厮居然还鼓掌招呼酒保:“帅哥,再开一瓶!还有,给我三个牛肉汉堡!”

    我问她:“你不是吃素的吗?”

    这种儒商大多信佛,把燕妮弄得也快皈依佛门,连吃辣吃肉都戒了几年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像林燕妮这种路过麻辣香锅店路都走不动的人居然炒菜连颗辣椒都不敢放,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吃肉不健康,我简直以为她要去殉情当尼姑了。

    林燕妮一口咬下汉堡包,她让我想起动物世界非洲大草原上的飞扑羚羊的狮子,她说:“爱咂咋的咋的,老娘谁都不要!从今天开始吃肉,无肉不欢!”

    我,燕妮,小明干杯,吃肉喝酒,感觉今晚的架势是没有一个人趴下就不走了。

    我觉得我是最清醒的一个,因为我还能指导彦小明:“你这样追苏眉是不行的!”

    这个一向要喝酒青岛啤酒的华裔帅哥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虚心求教。

    我语重心长:“兄弟,追人要走心啊。知道吗?什么叫走心。你光拿东西去砸她有什么用,她也有钱啊,她还有十万的一个包呢,为了她前夫都收起来了,人不在乎钱啊!真心,真心,懂不懂!”

    林燕妮倒在桌上咕噜:“这年头,真心比砸钱还难!”

    我说:“你还没醉啊!”

    她说:“这就醉了。”就倒下了。

    终于可以散伙。

    我上个洗手间正准备送燕妮回家,就找不到她了。

    彦小明晃着他那一颗卷毛头告诉我:“她叫我说:她蹿得了!”

    我捂额,他和他干姐燕妮在一起南京话可谓突飞猛进!

    彦小明又告诉我:“难吃在路上了。”

    什么叫在路上了,在哪条路上了?

    剩下来的时间,我和彦小明一不小心又喝高了。

    谢南枝是什么时候来接我们,什么时候送我们回家的,我已经不记得了。

    隐约觉得他穿了一身黑,格外冷漠,油门却踩的飞快,我是第一次看他开快车是生气吗?

    老娘我还生气呢!开得我都快吐出来了!

    上楼的时候我和彦小明一路扶持,他唱小呀小apple,我好象酒醒了点。

    然后,我开了门。

    然后,我冲到厕所了吐了

    我努力的把满脸的头发扒开,感觉突然伸来一只手把我的头发都拢起来了,另一只手拍着我的背,我把心肝都快吐出来了。

    摇摇晃晃站起来,一看,是我们如同仙神下凡的谢南枝正皱着眉看我。

    我乐了,我说:“d!”

    虽然他一副很嫌弃我的样子,但还是把我扶到沙发上。

    我想起另一个要和我做朋友的男人,我问他:“朋友,你有没有谈过恋爱?我觉得,我好象和你一样都结不了婚了。”

    他站在那里看我,眉目清冷,眼神飘渺。

    我站起来戳他,指尖仿佛透过他的开司米毛衣和衬衫触到毛衣下*却灼热的胸膛:“对了,你自愿不婚,我是想结婚结不了啊!我想嫁人啊!可是我又找不到……”

    我终于承认:“真的好难!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也不想花太多精力在他身上,想着如果有一天他喜欢上别人,那也不会特别受伤,毕竟没有那么喜欢他。那,又为什么要结婚呢?谈得又是什么个恋爱呢?”

    捂着眼躺回沙发。

    这个人,即使在他面前丢脸丢了一万次,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眼泪,我此时的狼狈。

    没有动静,我从掌缝里偷看。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拿着放在茶几上的一盒纸巾,动了动,似乎想弯腰又不确定,我第一次看到什么事情都很easy的谢男神这么带点可爱的笨拙。

    我飞快的抹脸,笑起来。

    他只说了一句话:“你要去锁门啊!”

    似是叹息。

    锁什么门?

    我不听他继续:“我还有三个月不到就二十八了,别人都说三十岁很恐怖,但我却觉得二十八更恐怖,你知道吗?我听说女人每七年是一个生命周期,7岁上学,14岁来大姨妈,21岁恋爱,28岁结婚,35岁开始衰老。28岁是年轻的尾巴,应该是极好的时候,我却什么也没有……”

    他蹲下来看我,腿长条顺的人就是好,蹲下来都比一般人高。

    他说:“我也听说过细胞62天一个循环,肠粘膜细胞的更新是3天,胃粘膜上皮细胞的更新是6天,味蕾上的味觉细胞的更新是10天到20天,皮肤上皮细胞的更新是28天。”

    他说:“littlegirl,睡上一觉,第二天又是一个新的你。”

    他说完我就觉得困意袭来,似乎刚睡下又醒了,我不记得在哪,也不知道和谁在一起,但我也是有自己的洁癖的,我拉住身边人的衣角说:“我没有化妆不用帮我卸妆,但一定要帮我漱口!嘴巴好臭!”

    “还有,我要听睡前故事,奶。”仿佛回到了停电的午后,我的奶奶还在,她打着扇子给我说故事哄我睡着。

    朦胧间,沙发的一边沉下去,似乎有个人半跪着膝盖塞了个东西到我嘴里,喔,是牙刷,略重的塞进嘴里,又轻柔的刷着我的牙齿舌头,像一个轻轻的,吻。

    然后,有一个男声开始在我耳边念叨什么。

    他的声音并不算温柔,却逐渐变得低沉而平稳,凌晨的黑夜里,微风拂面,远处传来码头的汽笛声,仿佛这个人这个声音这个时间这个故事能够一生一世。

    他念:“当她把头伸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铺满了玫瑰色和金色的晚霞,空气温和而清新……”

    我笑了,是我摆在书架上的安徒生,

    我最喜欢的那章,当人鱼公主遇见了王子……

    清晨的时候,我顶着一颗依然醉了的脑袋醒了。

    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居然没有锁!

    还好有楼下的前台,不然我直接就可以看今天社会版了:“单身女子宿醉,遭遇入室抢劫xxxx”捂脸,我已经可以想象到实习记者会如何绘声绘色的描述我自作孽不可活的行为,顺便为广大妇女同胞做个警惕教材……

    门前似乎放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

    我初初觉得一定是彦小明送给苏眉的,发现卡片上写的居然是给我的。

    “你又有没有听说过,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所能做的只是穿上真丝睡衣读读普尔斯特。pirl。”

    (提前的28岁礼物,小女孩)

    我打开袋子,上面是白住的软软的东西。

    下面是一套《追忆似水年华》。

    我返回去打开包装纸,是的laparla睡衣,微长及膝,胸口和右下角都是像睫毛一般细细软软的白色蕾丝边,淡淡的浅蓝色,像珍珠的光泽,盈盈的握在手里,如此时的心情一般柔软的真丝。

    他的话我可以简单粗暴的解释为:“分了手,穿套真丝睡衣,读读追忆年华,赶紧洗洗睡了”吗?

    我想,果然他记得我穿过的大头兔子t睡衣!

    我想,果然他看到我在洗手间里挂着的棉质无钢圈妈妈牌内衣!

    他不知道棉t最舒服,无钢圈的不容易得乳腺癌吗?

    我只想去死一死。

第28章 失恋后(上)() 
你还记得第一次失恋的感觉吗?

    初中的时候,我暗恋同桌,却羞涩没有表白。

    高中的时候,我听说他和初中班上的另一个同学在一起了。

    我一边想着怎么没有表白呢?一边想着幸好没有表白。

    我最好的闺秘何佳陪我走了一天的路,晚上的时候我睡了一觉,很长很长的一觉。

    后来,我很难再为一个人做过那么长的梦。

    我大学的室友,谈恋爱就跟演电视剧一样,每次一失恋就跑出去,她前男友和全宿舍的人满世界的找她。

    她说:“我每次走过这条路,这家餐厅,这个车站都会想起他。”

    很多年后,我和她在同家餐厅约见,谈及当年。

    她说:“别开玩笑了,他肯定带很多女生来这家餐厅,也在别的车站等过别的女生。看,我不是也带别的男生来这家餐厅,渐渐什么痕迹都抹了。”

    她说:“遗忘其实很简单。这么多年的事情,早忘了。对了,我给你看我刚在一起的男人照片……”

    成人的分手和年少的分手的不同在于你很快就能释怀,赶紧找下一个,忘记前一个,不会听到一首发呆,不会看到一朵花而停留。

    总部好象在帝都拿了项目,谢南枝又出差了,回家的时候看看隔壁紧闭的房门和空荡荡的阳台,我对他的最后印象就是真丝睡衣了,他呢?通过这无数次的锤炼,一定是觉得我是个女酒鬼!

    某个晚上,我尝试穿上我的生日礼物读我的另一个生日礼物。

    其实我这个人是爱看书的,睡前一抱上ipad就到凌晨二点,晚上视睡如归,早上恨不得长睡不醒。

    可这天,当我读到第一句:“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我就觉得我也是快要躺下了!

    因为不是燕妮那种时而愤怒时而沉默时而假正经时而不正经的文艺女青年,我得问一个问题: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能催眠的一本书!

    做为一个21世纪懂礼貌讲文明的好女子,我决定感谢下赠予者。

    我发短信给谢南枝:thankyou。ps:这是要催眠我的节奏?

    等不到他回,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睁眼,看到他的回复静静躺在那里,条理控的总裁不是人人能当的,居然凌晨四点还醒着,他写:you’。p。。

    我这个人扛不住睡,向来短信发发就睡了,第二天才看到别人的第二条:在吗?睡了,晚安。

    往往都是亲密的人这样问着,总觉得很温暖。

    似乎一直陪伴,似乎就在刚刚,似乎还没有聊完。

    谢南枝的短信还是他风格的一板一眼,然而,在看到的那一刻,我不再想起他冷傲的脸,而突然觉得他离我很近。

    这几个礼拜,生活中没有男朋友这种生物的存在,我过得各种平静,感觉自己就像肉摊上的一块咸肉,没有蝇虫鼠蚁的叮咬,只等慢慢腐烂。

    除了要三五不时的应付下我妈的电话,其它都很好。

    燕妮为情所困走天涯去旅行了,我和苏眉同吃同住同上班,她炒菜来我洗碗,她拖地来我倒垃圾,偶尔她做做手工饼干。

    要不是我是正经的喜欢男人,我真的就想和她过一生一世了!

    苏眉也因为没有彦小明的骚扰而松了一口气,她坚定的认为彦小明是放弃了,我说小明是去出差了,那种第一次面试就去谈收购的人,能放弃,有鬼了!

    我问苏眉到底为什么不喜欢彦小明。

    她掰着手指给我列n条理由:诸如没有准备,个人作风……。

    最后,她慈祥的告诉我:“男人都要出轨的,到时候我人老珠黄,他这种花花肠子的小年轻肯定不长久。”

    我问她:“既然男人都要出轨,为什么不找个小鲜肉先快和一下?”

    江南这里是没有秋天的,乍暖还寒一下子入冬,街上穿短裙丝袜的,穿羽绒服的,珍禽异兽,什么都有。

    几个礼拜后,通过公司女同事们一扫几周的沉闷,齐刷刷把羽绒服换成短裙和丝袜的活泛行为,我突然意识到彦小明和谢南枝回来了。

    时尚这种东西也属于传染病,看看周围这一圈姹紫嫣红,做奢侈品的一个比一个会打扮,为了不拉低平均值,我也只有忍痛把秋裤换成了加棉长袜。

    在rosy盯了我看半天掩嘴高呼:“向暖,你最近跑步怎么把腿跑粗了?”面对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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