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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晴有孕追赶不及,只得唤了暮夏代为相送,自己攥着那方棉帕就像是烫手的山药,丢,丢不得,可真要送的话,这桩亲事根本就成不得,何苦让魏明珠坏了声誉。
思量了好几天,等到周成瑾下一个休沐的日子时,楚晴回了国公府。
明氏见到她恨不得指着她脑门骂,连带着对周成瑾也没有好脸色,“这天寒地冻的,路上的雪也没化净,有什么事情不能打发个下人跑一趟?再者,阿景跟阿晟都闲着,让他们过去也成,都当娘的人了,还想起一出是一出。”
楚晴并不分辩,挽起明氏的手只顾嘿嘿地笑。
明氏话虽如此说,却早吩咐丫鬟拿暖手炉来,又唤人知会厨房,中午准备鸭汤锅子,片些鲜嫩的羊肉涮锅吃。
周成瑾给明氏请过安径自到外院楚晟那边了,楚晴拿出魏明珠绣的那方棉帕,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跟明氏说了,“以前只觉得她平素不太爱热闹的人,怎么偏生喜欢逛银楼,那会儿年纪小没往这面想,没想到竟会是这个原因。”
明氏是见过魏明珠的,沉吟片刻道:“是个好姑娘,相貌虽普通,可家世好性情也不错,没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只是怀远……阿晴,你跟我说实话,当初怀远到底为什么非得退亲,他那个心仪之人是谁?”
“我,我,”楚晴支吾两声,垂了头道:“大哥哥跟四哥哥都知道。”
“就那个什么江湖中人是不是?”明氏厉声质问。
楚晴沉默不语。
显然就是默认了。
明氏却也不觉得意外,双眼阖了阖,长长地叹口气,“我早先就猜出了七八分,只心里还存着分毫希望,兴许是我想错了呢,又兴许怀远到江西这几年,回心转意了呢?都说三十而立,他已经二十七八了,不成家立什么业啊?”
这种事楚晴也没法子,只伸手轻轻拍着明氏胳膊以示安慰。
明氏苦笑,“不用安慰我,我想得开,就是生气那个兔崽子,玩过几年收了心也就罢了,可昨天问起他,仍是铁了心不成亲。还叫着嚷着去贵州,我跟你大伯父说了,就把他留在京都,哪儿也不许去。”
楚晴知道明氏并非钻牛角尖之人,笑一笑,郑重其事地商量起来,“那人已经回家成亲了,兴许明表哥真有可能回心转意呢,既然明珠托付了我,总得问表哥一声。再者,表哥不能孤单一辈子,身边有个照料他起居的人也好。可是这事我不好跟表哥说,伯娘问问他吧,成是两全其美,不成的话也好让明珠死了心,早点另嫁他人……不管如何,总是委屈了明珠。”
明氏收起棉帕应道:“行,我再劝劝他,要是真成,别的不说,衣食住行上肯定不叫魏姑娘受屈。”
两人商定,又去王氏那边瞧了瞧,吃过午饭,楚晴就离开了。
三天后,明怀远竟然亲自到了观月轩。
许是在京都休养得好,楚晴看着明怀远虽然清减了些,但精神却是不错,仍然一袭不染纤尘的白衣,翩翩然若天上仙。
问秋暮夏等人以前见过明怀远还没觉得如何,几个新来的丫鬟几乎看直了眼,人站在院子里,两眼一个劲儿地往厅堂里瞟。
问秋觉得不像话,使个眼色让暮夏将人赶走了。
楚晴看在眼里,不由好笑,眉眼便弯了弯。
明怀远含笑开口,“早听阿景说表妹过得不错,今日一见果然所言非虚,先前觉得表妹夫行事随性乖张,上次喝酒发觉他改变甚多。都说家有贤妻是个宝,表妹夫有福气,表妹也有福气。”
楚晴笑意更浓,打趣道:“表哥也变了,以前可不会说这种俗话。”
明怀远笑道:“当一方父母官,整日与百姓农田打交道,再俗气的事情我也做过。”
楚晴歪着头故意问道:“表哥审案子下农田也穿白衣?”
“哪里会,升堂要穿朝服,下地需穿裋褐,像这样的白衣穿不过一天就不能再穿,太耗费银钱了。”
没想到清雅得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明怀远也知道耗费银钱,可见这几年地方官没有白做,楚晴笑得合不拢嘴。
明怀远自然知道她在逗自己,轻咳几声正了脸色,“前天姑母跟我提过魏姑娘,我考虑了两日,有些话想当面跟魏姑娘讲,不知表妹能否传达我的意思?”
楚晴点点头问道:“表哥觉得哪里合适,要不定个时间约在这里?”
“到福盛银楼吧,这三五日我都在那边,倒也便宜。对了,我最近又画了些新样子,等工匠做出来让人送给表妹挑几件。”
楚晴高兴地答应,又道:“表哥要是得闲帮我画几套长命锁和小手镯。”
明怀远含笑应了。
楚晴给魏明珠写了一封信后再没过问此事,没想到几天后周成瑾回来说,明氏正托人往明远侯府提亲。
看样子事情是成了。
楚晴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遗憾,不过魏明珠肯定是高兴的,特特给楚晴写信表达了谢意,并说她以后会跟着去贵州,因时间紧,婚期就定在三月,希望在临走前能再见楚晴一面。
这边明怀远的亲事正紧锣密鼓地张罗着,那边王氏生了个六斤八两的大胖小子。
对于国公府来说算得上是双喜临门。
明氏忙得脚不点地,一边得催促人收拾明家祖屋以便明怀远成亲,又得张罗着四处报喜准备洗三,只恨不得分成两半用。
忙碌却也欢喜。
洗三时,楚晴就发现明氏的嘴就没有合拢过,一直在笑。
卫国公亲自给重孙子起名叫楚正,因为是正月生的,也是希望重孙子能够行得正立得端。因为楚正的出生,阖家人都长了辈分,楚溥楚渐等晋升成“老爷”,楚景楚晟则称“爷”,楚正自然就是大少爷。
楚正眉眼像王氏,轮廓却是地道的楚家人,躺在奶娘怀里睡得极香,两只小手攥成拳头,肉肉的,粉粉的,非常可爱。
楚晴很想抱一抱,可看着那么小的襁褓,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奶娘笑着告诉她,“姑奶奶瞧着,一手托着屁股一手托着背,胳膊弯架着少爷的头,不费劲儿。”
楚晴比划两下试探着接到手里,还没抱稳,就见楚正“哇”一声哭了。吓得楚晴连忙把襁褓还给奶娘。
奶娘伸手进去摸了下笑道:“是尿了。少爷聪明着呢,这是提醒人换尿布。”急忙抱了楚正下去。
王氏冲楚晴招招手,从枕头底下掏出两件小衣来,“我娘家侄儿的,正哥儿也穿过,你拿回去放在枕头底下,准保能生个男儿。”
楚晴顿时无语,这胎还没生出来呢就开始惦记着下一胎了,比周成瑾还着急。想是这样想,却仍是把小衣收着了。
回府的路上,楚晴在马车里跟周成瑾说起此事,周成瑾笑道:“其实也不用,下胎要还是女儿,咱们接着再生,生十个八个总会有儿子。”
楚晴气得用力掐他的胳膊。
周成瑾根本不觉得疼,反而顺势将她揽在怀里,轻轻柔柔地吻上她的唇,“儿子女儿都一样,只要是咱俩的孩子,我都喜欢,都会好好教导。”
晌午的时候他又喝了酒,嘴里的酒气熏得楚晴云里雾里不知身在何处。
正亲热时,忽觉马车停了下来,就听外面有个清朗的声音问道:“请问可是国公府六姑奶奶的车驾,我家主人相请。”
周成瑾跳下马车,沉声问道:“你家主人是谁?”
那人答道:“六姑奶奶见了就知道了。”
透过晃动的车帘,楚晴看清了车下那人,心不觉提了起来……
第168章()
那个人她在妙应寺见过,是沈在野身边侍候的小僮,曾经端了热茶递过棉帕给她。
想必他口中的主子就是沈在野了。
楚晴敲一下车壁,轻轻唤周成瑾,“大爷。”
周成瑾回过身,对上楚晴心虚的眼神,唇角弯了弯,“别怕,有我。”
“是沈先生,”楚晴正视着他,“我过去看看。”
周成瑾了然,“嗯”一声,先帮她批好斗篷,将帽檐拉下,才双手揽住她腰身抱下马车。
楚晴走到小僮面前问道:“先生在何处?”
小僮面无表情地回答:“跟我来。”
周成瑾跟寻欢打个手势,扶着楚晴胳膊跟了上去。
街口左转有条小巷,走进深处,是家门脸极小的铺子,廊檐旁飘着青灰色布幡,上面写着“天茗茶社”四个字。
门是黑漆门,因年岁久了,黑漆已脱落大半,显出斑驳的木头原色。
小僮“吱呀”一声推开门,将楚晴二人引进院中,指了东厢房道:“先生在那边。”
望着紧闭的门扇,楚晴迟疑着挪不动步子。
周成瑾牵住她的手,上前叩响了门。
“进,”话语简短有力,是沈在野的风格。
周成瑾推开门,就瞧见长案后面端坐的男人,鸦青色的道袍,斑白的发髻,清癯的面容沉静如冰,眼眸深邃锐利,教人看不清其中的情绪。
不知为何,看到这样的沈在野,楚晴眼眶又开始发热,咬唇自周成瑾身后转出,低唤一声,“先生,是我所为。”
周成瑾抬手揽住她肩头,“内人是一介妇孺什么都不懂,是我要她这么做的。沈大人有话尽可以跟我说,内人身怀有孕不宜久站。”
沈在野目光缓缓扫过周成瑾,落在楚晴身上。
几个月不见,确实丰腴了些,可也更漂亮,红润的脸颊纤细水嫩,一看就是被照顾得很好。腹部略有隆起,应该月份不浅了。
大大的杏仁眼滚着泪珠,看上去几多胆怯几多内疚,还有想要亲近而又不敢的迟疑。
沈在野蓦地想起初次在家里见到她的情形。
彼时她不过十岁出头,梳着双环髻,穿条紫丁香的裙子,漂亮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她直愣愣地盯着自己,眼中的孺慕与渴望展露无余。
这样乖巧漂亮的女孩谁不喜欢?
何况又跟沈琴交好。
所以,他递了笔给她,“楚姑娘习过字没有,写几个来看看?”
她临苏子瞻的贴,□□是有了,可笔形却太过拘谨,于是他就写了几个让她临习。再后来,沈琴病情加重,他代沈琴回复信件,看到她字体中的不当之处,忍不住去纠正,一来二往,竟写了数十封信之多。
普天之下,若论谁最得他的□□,除去她还能有谁?
沈在野眸中隐隐蕴了怒气,可瞧着她略微突起的小腹,冷声指了案前椅子,“坐。”
周成瑾隐约感觉到两人之间似有似无的情意,心里有些泛酸,可也松了口气,至少沈在野不会让楚晴陷入绝境。
他不怕动武,沈在野这样的就算有二三十个一起上,他也应付得来。
他怕得是,沈在野把楚晴篡改奏折之事捅到皇上面前。虽然五皇子信誓旦旦绝对有办法堵住所有人的口,可沈在野实在太得圣心了。只要皇上有一丝半点怀疑,自会有人用各种法子让楚晴开口。
看到面前这副情形,想必不用担心了。
周成瑾暗叹口气,对楚晴道:“你过去坐着,我到外面等你……不管有什么事,你一喊我就进来陪你。”
楚晴低低应了,等周成瑾出门,才慢慢走上前。
沈在野盯着周成瑾的视线慢慢落在她脸上,“没想到周大爷竟是位君子。”
楚晴低声道:“他人很好。”
沈在野再没接话,伸手推过来一张纸及笔墨,“写几个字我看看。”
楚晴犹豫片刻,提笔写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八个字。
沈在野凝神看了,指着反字,“这个写得不好,间架不稳收笔无力……不过能够写成这样,你下了不少功夫吧?”
楚晴不知道这话里可有别意,飞快地睃了他一眼才答:“这些年每天练一百个大字,未曾间断过。”
“难怪,”沈在野淡淡地道,“这几个字拿出去,别人恐怕都会以为是我写的……只是,国家大事岂是儿戏?你能改我这份奏折,还能改以后的不成?”说罢翻开右手,右手中指赫然断去半截,上面包了厚厚一层细棉布。
显然再握笔是不能了,就算学会用这半截手指握笔,写出来的字也不是先前那种字体。
楚晴愕然,惊呼一声,“先生!”
沈在野续道:“你只知周大爷与成王交好便犯下这欺君大罪,成王满脑子市侩经济岂懂治国之道?身为一代君主可不是赚几两银子就能当的,需得通今古,知四海,熟读经书,精通兵法。你想过没有,假如我朝在成王手中败落,你就是罪魁祸首。”
“我想过,”楚晴轻声回答。
“我没先生想那么长远周到,我只知道六年前废太子曾邀我一道赏花灯,是周大爷解得围,五年前太子又让我去他住所取配方,又是周大爷帮我躲了这祸。可是我家三姐姐跟七妹妹却替我去了,结果到现在,七妹妹仍嫁不出去……那个时候我的年纪跟沈琴差不多,先生可想过,倘若太子请了沈琴去赏花呢?先生还会希望他当国君,然后变本加厉地欺侮更多女孩子?”
“或许先生觉得家事不如国事重要,可我不行,如果我的孩子被欺负,我是定然要跟他拼命的,想必与我一般想法的人不再少数,试问被百姓唾弃的国君又怎可能称作仁君?”
“再者,我是女子不曾读过圣贤书也未曾写过时文,可天下饱读诗书的大有人在,精通兵法的也不是没有,只要能知人善用,为什么非得自己事事都精通?而且成王也并非不通文墨之人,银子多也不是坏事,至少家里有粮不用发愁吃穿。”
“这事是我的错,我愧对先生,可是假如能够重新来过,我仍然会这样做。”楚晴仰头直视着沈在野双眸,又说一句,“我愧对先生,可我觉得没有做错。”
沈在野沉默了许久,好容易开口道:“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主张,此事就此揭过,不必再提。你回去吧,以后好自为之,切勿再做这般瞒天过海之事。”
楚晴点头,起身慢慢往外走,走到门口停下步子,“我替先生找个人吧,不是续弦,是想能有个给先生补衣煮汤的人……或者,或者以后我跟大爷奉养先生。”
“傻话!”沈在野浅浅一笑,“等我走不动了再说,”挥挥衣袖,“去吧。”
楚晴拉开门,正对上周成瑾焦急又关切的眼眸,适才压下的泪水忍不住又要往外涌。
周成瑾瞧见她红了眼圈,忙问:“怎么了,他可斥责你了,还是身子不舒服?”
楚晴摇摇头,主动握了他的手,“都不是,就是心里难受,我想回家了。”
周成瑾小心翼翼地扶住她,“咱们这就回去。”
寻欢在巷口东张西望,见到他们立刻赶了马车过来。
楚晴甫一上车就扑到了周成瑾怀里,双手环着他的腰,脸贴在他胸口,低低道:“先生断了手指,他的衣袖被墨染了好几处都没人洗,发须比上次也白了许多……以前在府里,二姐姐的衣裳料子比我好,首饰比我多,我都不馋,就是每次看到二伯父摸她的头,给她带糖人就觉得眼馋得不行……先生曾有个女儿叫沈琴比我小两岁,先生对沈琴几乎是有求必应,我常常想,若是我有哪样的爹爹疼爱,便是早早死了也甘愿。先生为讨沈琴欢心画了许多画,沈琴去世后,先生把沈琴的遗物尽数给了我……”
所以,她手头才会有那么多沈在野的字画。
周成瑾摸着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