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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舫的手心分明可以见骨了,掌心的肉被什么东西刺地稀烂,那伤口不是新的,是已经不会流血但看起来也不会愈合不会长肉的手心。还有那五个指尖,全是烂了肉的,不是缺了个口子,就是少了一块肉。
“吓到你了,对不起。”她忙收回手,将双手重新攥起来,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可任谁看到了画舫的手,第一反应都会被吓到。
我不好意思地说道:“是我该说对不起的,画舫,你的……”浓墨向我投来了异样的目光,仿佛在跟我说,不该问就别问,你答应过的,不再管除了水幺之外的事。
我生生忍住了想问她的冲动,把话憋了回去,不该问的别问,那是人家的**。画舫如果有委屈,一定会先开口告诉我的,但她显然想隐瞒,那我就不该强人所难。
“你相信浓墨,哦,他是太阳星君……”
画舫见我没有问下去,明显轻松了不少,她果真不想说。
她点头道:“我知道,我还知道你是璇王。”画舫一点都不傻,她居然什么都知道,难不成她那是在装傻,故意被我吃掉然后躲避可怕的鸣生子?好吧好吧,我又乱想了,说了不多管闲事的。
“浓墨,她刚刚说的,如果那些飘走的真的是神仙,那么神仙呢?不可能没有一个出来作证保水幺的,这都多少年了,也没有音信,好像也不太可能啊。”我挺没有底气的。
“好了,我们该走了。”浓墨知道了信息,就要走人了。
画舫没作声,他又说道:“我们必须走了,你自己保重吧,水幺你不用担心,我们和鸣生子一定会保他没事的。”
“谢谢你们。”画舫没有别的动作,她甚至连头都没抬,“水幺他是无辜的,他和你一样是无辜的,璇王,星君,如果可以,你们不要将我弄出去。在天界,我已经不存在了,没谁会知道璇王吃了我的。”
她就这么不想出去,可画舫明明很关心水幺,她为什么不敢出去呢,是鸣生子威胁她了吗?不,我这又是在想什么呢,不想了不想了,是该走了。
再待下去,我真的要忍不住问画舫她到底经历了我什么了,我真的不忍心看她这么可怜,这么孤单。她若是真的疯了就算了,可她是十分清醒的,她什么都知道,她为什么愿意忍受这样的孤单?要是我,我真的早就疯了。
直到我们醒来的最后一刻,画舫还是低着头不看我们,她紧握着的手还保持着僵硬的姿势,那样子真真叫人心疼。我发誓,我再看一眼,就会忍不住要去给她一个拥抱。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向躺在我身边的浓墨,他仰望着上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浓墨。”伸手碰了碰他的挺翘的鼻尖,凉凉的,“我放不下画舫,我们真的为了不惹麻烦,就放任她这样孤单?”
心里酸酸的,“看到她,我会不由自主想起我被囚禁在白头山的时候,浓墨,我能感受到她的难过,我真的放心不下。”我摸着心脏的位置,“她的绝望,她的伤心,我完全能感觉到,叫我如何才能视而不见呢?”
他将我的脸转过去,拥入怀中,“那正是她的意思,她并不想被注意到,阿璇,她需要最后的尊严,我们应该尊重她。”
尊重她,不理她就是尊重她吗?
“浓墨,那些被水幺吃了的神仙真的没死吗?”
“浓墨,那他们在哪里呢?为什么都不出现呢?天界为什么不知道他们没死呢?”
那么浓墨,如果这些猜测是对的,那么,水幺是将死时与那些神仙分离开的,我是不是也要这样?
等我死了,我吃下去的鬼魂和神仙也都会完好无损地出去吗?
第七百九十七章:明知计划有漏洞()
浓墨在被子里的手摸到了我的手,轻柔地抚摸着,不知道他是不是累了,就连语调也变得很轻,“阿璇,我不会让你有事,那些神仙天界让他们活,他们就活,让他们死,他们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
这样躺在浓墨身边是我最安心的时候,即使一夜之后,翻天覆地,今夜我也能这样抱着浓墨,够了。
至于被水幺吃掉的神仙是不是真的活着,天界如果想隐瞒,也一定迟早会露出马脚,一直被传闻死亡的鸣生子不也好好的活着吗?所以那些神仙活着的可能性相当大。
只要找到他们,水幺的罪责就轻多了,画舫也不会因我而死,那么天界给我安的罪名是什么?好像看到了一线希望,虽然渺茫,虽然明天依旧不会变的更亮,但至少不会变的更黑暗,对不对?
第二天,我和浓墨早饭还没吃完,蛇卫就来消息了,我连忙放下碗筷,浓墨按住我的手,示意我继续吃。
他打开纸张,念道:“璇王星君,萤水露迫在眉睫,速速来谈。”浓墨念完后,看了看我,“没有落款。”
我喝完最后一口粥,赶忙说:“萤妃,是萤妃!我知道在哪里见面!”浓墨抽了一张纸帮我擦了擦嘴角,我嘿嘿一笑,“走,换衣服去!我们得去人间!”
妖界的地面和人间的地面,踩上去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热闹的人群中,感觉更有人气点。
浓墨穿着身黑色修身羽绒服,长长的腿虽然穿了好几条裤子,但因为身高问题,一点也不显得臃肿,高领毛衣居然也没有缩短他的脖子。
我愣是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可恶,果然是天生的模特。
穿着与浓墨格格不入的我,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我拢了拢身上的薄外套,将脑袋兜进了帽兜里。我正愁着要不要现在去店里随便买几件像样的冬装,只见那家奶茶店的门前站着一个穿着超短裙加吊带的女子,立刻,我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跟萤妃比起来,我这身打扮已经算是不招摇了,她那才叫不要命地博眼球好嘛。年近春节,大街上人来人往,浓墨牵着我穿越重重障碍,萤妃见我们来了,拉开门先进去了。
突然一个抱着一摞书的女孩撞向了我们,浓墨伸手挡在我的面前,那小女孩撞在浓墨的胳膊上,摔倒在地前,被我一把拉住了,“小心。”
那一摞书就砸在我们脚下,小女孩乖巧地说了声谢谢,然后又加了一句对不起。我和浓墨帮她把书捡起来,我对她笑笑,“没事,走路小心点,这天气,路滑。”
她连连点头,红着脸将书接过去,匆忙进了奶茶店旁边的面馆,“她和妙妙的名字一样哎。”真是有缘分,有本书的封面上写着妙妙俩字,她也叫妙妙,这个奇妙的世界。
浓墨拍了拍刚才小女孩撞过的胳膊,嘴角一勾,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是挺巧。”然后他的手插进衣兜里,拿出了钱包,“还在。”他道。
难不成刚才那个是扒手?那么小的孩子就是扒手了啊?可她穿的明明不错,长得还挺可爱的,真是没看出来,她居然是个扒手。若不是浓墨比较警惕,她是不是就得逞了?还真挺可怕的。
“她想偷钱包?”我吃惊地问。
“也未必。”他摸摸我的脑袋,“你要学的还多着呢,阿璇。”说完他又重复了一句,“妙妙……”
我们进到温度高了几十度的奶茶店时,萤妃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她朝我们招招手,“怎么这么墨迹,这才几步路,你们都可以走到明天了。”
她喝着热气腾腾的奶茶,“你买单。”她理所当然地对浓墨说,话音方落,服务员为我和浓墨都端上了飘香四溢的杯子,显然是萤妃点的。
“萤水露怎么弄,我这里着急着呢!你们有什么对策,我真的急得不行!”萤妃焦急地说,她大概是太激动了,说话声音有些大,本来她穿的就很奇葩了,这再一大声,直接将店里所有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我尴尬地笑了几声,抱歉地对旁人指了指萤妃的脑子,暗示她脑子有问题。
在萤妃表达不满前,我抢先说:“你可小点声吧,你就不怕萤王派人跟踪你?你一个宠妃出门,他放心?如果他真对你家的宝贝有愿意,他会不监视你?你这么大声,想让全世界都知道?”
萤妃咬着嘴唇,不甘心道:“我真的很急啊,要过年了,我要回娘家,家族的族亲一定会对我施加压力,在他们的立场上,我要是不给萤王生个孩子,地位就很悬。可你们知道,我现在还不能生孩子。”
“你以前过年不都这么过来了吗?”难道她以前一直都这么烦躁?“你以前怎么应付的,现在就怎么应付啊。”
“如果只有我家族的压力,我咬咬牙坚持一下就过去了,毕竟我也不是一直待在家族。”说到这里,萤妃更是焦虑极了,像是这个问题不解决,她就活不下去了似的,她凑到我跟前说道:“萤王他说了,他让我尽快给他生个孩子!我觉得他是等不及了!”
萤妃的眼神有些恍惚,她端着杯子的手有些不稳,“说不定他早就等不及要跟他的爱人在一起了,我一直不生孩子,他就急了!”她的视线一会儿左下,一会儿右下,“我能等,可是他的人类爱人不能等!所以他急着让我生孩子,急着拿到萤水露!他要和她双宿双飞!他要抛弃我!”
浓墨冷静的声音此刻成了她的救命良药,“萤妃,璇王跟我说了,你愿意跟我们合作,将萤水露给我们保管,帮你考验一下萤王对你的爱。”
萤妃想也没想,她正等我们说这些,她抚上我的手,跟我求救道:“璇王,萤水露我会给你的,但那是我家族的传家宝,如果要送给你,我还是要想想。但除了你们,没人能帮我了!”
萤妃说话间,一对抱着书的小姐妹从店前经过,手上还拎着旁边面馆的打包袋子,其中一个女孩穿着粉红色的棉袄,就是刚才撞我和浓墨的女孩,虽然只有背影。另一个女孩穿着一件蓝色棉衣,头发高高的扎起,走路特别有精神。
“你不会什么计划都没有吧?”我问道。萤妃不会什么都指望我们来吧?
她用吸管搅动着杯子里香浓的液体,干巴巴道:“都说星君智慧,就多费几分心思吧。”
浓墨气定神闲,就跟置身事外似的,他没有半点事情快要得逞的兴奋,他面前的奶茶半口没动,浓墨不动声色将奶茶推给了我,“如果萤妃愿意按照我说的来做,一定很轻松,这件事情的始末,一定只有你知道。”
奶茶店里的客人来来往往,温暖的氛围始终不减,如果不是萤妃穿得太过招摇,就更完美了。浓墨的计划听起来不错,不过,我越听越觉得是坑。
萤王和我打过照面,只那一次,我就知道,他不简单,他心机可谓深沉,会这么容易就中招?就会相信?
如果萤王真的如萤妃所猜测的那样,他又有了一个人类爱人,他是为了萤水露才和萤妃成亲的,那萤王绝对不会轻易罢休。
浓墨那么聪敏的人,居然不觉得这个计划有漏洞,还说的滔滔不绝,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这漏洞我都看得出来,萤王那个老妖精会看不出?他会放任萤水露落到外人手中?
萤妃连连点头,然后真诚地对浓墨表示了感谢,并且钦佩了浓墨的才能。
我心中有些许不明白,浓墨却不搭理我的提问,直接忽略了我的诉求,“璇王,太阳星君这计划我听了都觉得万无一失,你瞎操心什么劲?”不知道萤妃是对浓墨太有信心了还是因为太心急而病急乱投医呢还是太不了解萤王了?
因为时间关系,萤妃是偷跑出来的,所以她先走了,我和浓墨在座位上做了半晌:“浓墨,你真的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他不以为然,“主意好不好,要看对谁,对萤王就再好不过了。”
“我看那萤王未必是个善茬儿。”我说,“他远远比你想象的要可怕多了。”
浓墨又叫来了服务员,“给我点一杯香草奶茶。”
我阻止他,“我不喝了。”浓墨也不喜欢喝这些,我已经喝了两杯了,要撑死我啊。
“送到那边那桌。”我循着浓墨手指的方向,首先看到的就是一摞书,再然后就是格子最里面的那个埋头看书的小女孩,原来是她。
“他也未必就是你想的那样,阿璇,男人还是更了解男人的。”浓墨笑的恣意,好看的我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我撇撇嘴,是吗?他更了解萤王,所以这计划是故意做的漏洞?可意义是什么?如果失败了,萤水露就不会到我们手上了。
番外一:斑兔篇《蛇君无情》2。查承彦消失()
“就是危言耸听!”我才不信这个呢,这世上都没有鬼,哪儿来的魂可以续啊?
还续魂之命,呸!
我砸吧着嘴,将嫩绿色的玉佩系好,“我看啊,那和尚就是看咱妈好骗,想高价卖块玉佩。”
涂层摇着头,嬉弄地笑道:“这话我得告诉妈,你说她好骗,看妈不扭掉你的耳朵。”
“你说啊!”我看着涂层欠揍的模样,威胁道:“你以前干的那些事,欺骗爸妈的还少啊?什么成绩单啊,什么……”
“你哥我都大学毕业了,兔兔,这些已经威胁不了我了。”涂层毫不畏惧地说道。
哼,他以为我只有这些小招数?
我慢慢悠悠地嚼着薯片,“那就说说最近的事,你把妈那项链冲进下水道……唔,唔……”
涂层触电了般,忙跳过来,捂住我的嘴,小声求饶道:“好兔兔,好妹妹,这事咱们翻篇好吗?我挣了钱会给咱妈买一根粗的项链。我,我会还的。但我现在不能承认,否则我要被妈斩首示众的!”
哼哼,知道就好,我龇了龇兔牙,“放开你的猪蹄。”我推搡开他的手,“这东西吃地我口渴。”我嘟囔着。
涂层是皮,可我能比他更皮,只要抓住他的小辫子,就有一阵好日子过。
他乖乖去拿了一杯水,我点点头,表现还算满意。
“哎说真的,兔兔你发现没有,这玉佩最近越来越亮了。”涂层突然正经起来,看着我手腕上的玉佩说道。
我猛吞了一大口水,冲刷着被油炸食品侵略过的嘴。
涂层的话提醒了我,是有这么回事,不过不都说玉很有灵性吗?这玉,确实是块好玉,看来它跟我还是蛮契合的,苗子也说它好看呢。
虽然我不理解什么叫续魂之命,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但为了家人能安心,即使是心理安慰,戴着它总是没错的。
大学生活,慢慢丰富起来。我们班的出勤率女生比男生高多了,查承彦大概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每天在课堂里能见到查承彦渐渐变成了我的期待,我对他的好奇心也越来越重。
查承彦总是默默坐在角落里,不与人聊天,下课了他也不与人一道走,总是独来独往的甚是奇怪。若不是他长了张好看的脸,我大概觉得他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怪胎。
我并没有在暗恋他,我只是好奇而已。
我好奇他为什么不爱说话,为什么不爱笑,好像在那个美女面前,他才会笑似的。我猜,他是极喜欢她的,这想法让我为他感到难受起来,他好像并不开心,他们之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课间,我和苗子拎着水杯去接开水,一个穿着绿色纱裙的小姑娘在楼道差点碰掉了我的杯子。我的杯子还没拧紧,刚接的开水直接泼了一小半在她手上。
“你没事吧,对不起对不起!”我慌忙翻找着苗子的口袋,“餐巾纸有没有带?”
苗子也急道:“在我书包里,我去拿!”说着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