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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怀清注意到段明臣异样的眼神,小声问道:“大哥为何盯着车夫看?”
段明臣压低声音道:“如果我没有认错,那两位应该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白氏双雄。”
顾怀清对江湖之事不甚了解,忙问:“白氏双雄?很厉害吗?”
段明臣便给他解释道:“白氏双雄是一对亲兄弟,哥哥白枫擅使快剑,剑法狠辣,弟弟白桦擅长暗器,行事诡谲。二十年前,他们两兄弟纵横黑白两道,挑落了无数高手,十年前突然失踪,江湖传言说他们洗手归隐了,没想到竟然到安王府做了保镖。”
顾怀清听段明臣这么一说,登时两眼放光,心痒难耐,恨不得上去跟那两人讨教几手。习武之人,尤其到了他这个级别,最渴望的就是跟真正的高手过招了。
段明臣心中好笑,暗地里握了一下顾怀清的手:“先办正事,切磋有的是机会。”
安王府的马车虽然庞大,但速度却也够快,转眼就驶到他们面前,停了下来。
一只白皙纤秀的素手挑开卷帘,一位穿绿衫的丫鬟跳下车,另一个穿粉衫的丫鬟则用娇媚的声音道:“世子爷,请小心。”
缀着珍珠的卷帘拉高,穿着一身缠枝莲暗纹银白色绸袍的萧珏,施施然从马车里走出来,拱手笑道:“我来晚了,让诸位久等,真是抱歉至极。”
即使顾怀清将萧珏视为风流无行的纨绔子弟,也不得不承认安王世子身上集合了大齐皇族几代人的优点,俊美非凡的容貌,天潢贵胄的气度,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他一露面,就轻易的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难怪那么多纯情书生为了得到他的青睐,而前仆后继,生死不顾了。
萧珏的视线跟顾怀清审视的目光在空中相撞,萧珏多情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冲他浅浅一笑,说道:“顾大人多日不见,风采依旧啊。”
“世子过奖了。”顾怀清不屑的转开眼,嘴上客套,心里却翻了个白眼。真是一只风骚的雄孔雀,时时刻刻都不忘招蜂引蝶。
而一旁段明臣的脸色可就有点难看了,不动声色的插到两人之间,阻断了萧珏的目光,说道:“世子,时候不早,抓紧时间启程吧。”
萧珏拱手作揖,说道:“这一路辛苦,萧珏在此先谢过各位了。”
萧珏身为身份高贵的藩王世子,却如此客气有礼,锦衣卫们也不免露出笑容,纷纷还礼道:“不敢当,世子客气了。”“此乃我等分内之事,何足挂齿。”
顾怀清看了一眼那招摇的马车,再看看细皮嫩肉的萧珏,虽然很想让他换掉那辆马车,但人家世子出身高贵,出入皆奴婢成群,倚红偎翠,养尊处优惯了,要让他跟锦衣卫们一样骑马赶路,风吹日晒,萧珏恐怕受不了这种苦。
于是,萧珏携着一双美婢,再度登上奢华庞大的马车,在锦衣卫的护卫簇拥下,出了城门,朝西方疾驰而去。
出了京城,一路朝西,周遭的景物渐渐发生变幻,由郁郁葱葱的绿色转为单调枯燥的土黄色。
随着深入内陆,水源渐渐稀少,加上今年年成不好,已有近多日不下雨,烈日毒辣,土地干涸开裂,庄稼干萎,入目皆是一片毫无生气的枯黄,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脸上也带着愁苦之色。
因是回乡探病,萧珏也是归心似箭,段明臣和顾怀清自然乐得加快脚程,原本还担心萧珏的那辆巨型马车会拖后腿,但事实证明却是多虑了。
白氏双雄不仅武功高强,连赶车也是一把好手,那马车虽然巨大却很结实,拉车的马是千里挑一的良驹,因而马车跑得又快又稳。
安王府的马车虽然奢华招摇,路上也偶尔会有宵小觊觎,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顺利的,很多时候甚至无需锦衣卫出手,白氏双雄便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蟊贼。
看到白氏双雄果然出手不凡,顾怀清技痒,曾经几次想切磋讨教,但白氏双雄却非常低调,严守本分,只一心一意的护卫萧珏,无论顾怀清怎样邀请或激将,他们就是不肯出手应战,弄得顾怀清也无计可施。
萧珏也一改往日的风流脾性,虽有美婢环绕,但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有时候住宿条件艰苦,萧珏也没有任何怨言,表现得低调谦和,无论是对白氏双雄还是锦衣卫都客气周到,也不吝啬钱财,故而众人对这位安王世子都颇有好感。
不出三日,他们一行人便抵达了晋地的核心——汾州。
一路过来皆是枯黄干涸的土地,然而进入汾州,旱灾的情况却稍有缓解,虽然也是两个月没有下一滴雨,但此地有汾水流过,水源丰沛,可以引渠灌溉土地。
汾州城是有千年历史的古城,以景致优美而著称。
前朝末代君主是一位贪图享受的昏君,游幸汾州时,爱上了此处美景,便在此大兴土木,修建了奢华无比的行宫,然而,也正因为盘剥百姓,徭役过重,逼得民众揭竿起义,战火绵延整个神州大地,最终埋葬了这腐朽的王朝,而那座美轮美奂的行宫也随之湮灭,不知所踪。
汾州城环水而建,沿水的堤岸上绿柳成荫。华灯初上,本应是十分美好的景致,可是路上的行人却寥寥无几,偶有几人也是表情凝重,行色匆匆。
进入主城区,本该热闹繁华的街道也透着一股子衰败萧条,傍晚时分,本该是酒楼客栈生意最好的时候,却发现十家有九家都是门户紧闭的。
顾怀清还注意到,几乎所有民居的门口都供奉着一座神龛,不像别地,神龛里供着佛祖、菩萨或观音,这里的神龛里却供奉着一个奇怪的雕像,雕像的头竟是个狐狸,身上却穿着道士服,面带微笑,手执拂尘。
神龛里的供奉异常丰富,有鲜花果蔬,有鸡鸭鱼肉,也有明灿灿的金银珠宝,就这样堆在神龛之中,也不怕被歹人偷了去。
“这地方怎么感觉有些古怪?”顾怀清忍不住小声问段明臣。
段明臣目睹了这些怪景象,心中也是诧异,一时也闹不明白是什么情况,只好道:“先不管这些,我们得在天黑前找一处地方落脚过夜。”
然而,派出去寻找客栈的锦衣卫却屡遭拒绝,往往是店家一开门看到他们这么多异乡人,就赶紧摆手,表示无法接待,劝他们到别处去住宿。
一连几家,都吃了闭门羹,即使他们愿意加钱,客栈也不肯接待,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
这下子不仅顾怀清和段明臣纳罕,连萧珏也坐不住了,从马车里探出略带疲惫的脸来,问道:“客栈还没找到么?”
白氏双雄的哥哥白枫上前,躬身答道:“回世子爷,小的这就去帮忙。”
这时他们找到最后一家还开着门的客栈,看起来也是当地最大最气派的一家,名叫悦来客栈。
这一次,不等锦衣卫上前,白氏双雄一马当先的跨入客栈。
白枫找到柜台后的掌柜,面无表情的道:“掌柜的,你们这里的房间,我们全包下。”
掌柜是个蓄着山羊胡的干瘦男子,一看来人的架势,面露难色的道:“实在抱歉,敝店今晚客满,接待不了众位爷,还请诸位另寻他处。”
顾怀清皱起眉头,刚才从外面看,这客栈的客房都是黑乎乎的,没有亮灯,可见并没有什么人住宿,掌柜却说客满,这分明是在撒谎!
第97章 再度同房()
♂,
电话的另一头,兰煜掐断了电话,越想越憋闷,对着松软的沙发垫子狠狠捶了几拳。
他仰面躺在华贵的波斯地毯上,脑海里不停的翻涌着和叶哲成相处的点点滴滴……
从一开始,叶哲成就是冷漠而刻薄的,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被他吸引,想方设法的想接近他,死乞白赖的求他给自己讲戏,哪怕被叶哲成挖苦和嘲讽,心里也是喜滋滋的,乐此不疲。
叶哲成的一个微笑、一句鼓励,都可以让他欢喜上半天。为了叶哲成一个肯定的眼神,他不惜拼尽全力。
杀青酒那晚,他借着酒劲跟叶哲成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才发现叶哲成也是凡人,也会对自己产生**。
从那一晚开始,他的内心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对叶哲成不再只是钦佩和崇拜,而是有了更深的情感,渴望走进他的心里,占据他的心房。
后来,因为韩涛的事件,他破釜沉舟的向叶哲成表白,怀着悲怆的心情主动向他献身。那时候,他真的觉得,如果那就是世界末日,他只想跟叶哲成一起渡过。
他知道自己彻底爱上了叶哲成,痴恋到无法自拔,当叶哲成答应他的求爱时,他是如此的狂喜。被叶哲成拥抱、疯狂占有,他只觉得无比甜蜜和满足。还有什么比你爱的人正好也爱着你更幸福的呢?
然而,兰煜直到今日才惊觉,所谓的相爱,或许只是假象,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
叶哲成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你”这句话,即使是在两人激情缠绵之时,也没有说过。别说爱了,连喜欢都没有说过,他只是被动的接受了自己的求爱。说的难听点,从始至终,都是他兰煜在倒贴叶哲成,叶哲成只是勉为其难的接受而已。
叶哲成是什么人?他什么时候缺过伴儿?有那么多俊男美女为他痴狂,旧爱新欢一大堆,都翘首以盼的等他临幸呢!
他兰煜除了一张脸过得去,其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
最开始叶哲成或许还被自己的容貌吸引,可是上过几次床,新鲜感过去之后,就把自己抛到脑后了!
叶哲成根本不爱他,只是玩玩他而已!
兰煜越想就越觉得这是真的,难过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他仰起头,狠狠的吸了吸鼻子,觉得在叶哲成的房子里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兰煜猛地推门冲了出去,外面寒风凌厉,刮在脸上生疼,温度骤降到零度以下。
兰煜冻得哆嗦了一下,可还是头也不回的冲入寒风,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
司机问道:“先生,请问要去哪里?”
兰煜有些茫然,突然想到,临行前他曾兴致勃勃的做攻略,圈了好多必去的景点,其中泰晤士河上有一座漂亮的石桥让他印象深刻。
前几日他还缠着叶哲成,想让叶哲成陪自己去那里游览,不料却被叶哲成冷冷嘲笑了一番,想及此,兰煜更难受了。
“去塔桥。”兰煜不假思索的说道。
司机略带诧异的看了兰煜一眼,这么深更半夜的,天冷得掉渣,这人只穿了一件单衣,跑到塔桥上吹冷风,委实有点怪异,不过乘客既然这么要求,司机自然不会多话,就载着他去了塔桥。
白天的塔桥游人如织,可是此时已近午夜,塔桥上冷冷清清,连个鬼影都没有,只有寒风在耳畔呼啸。
夜晚的灯火将古老的石桥映射的美轮美奂,兰煜喃喃道:“真漂亮……”
这么美丽的夜景,可惜身边没有自己喜欢的人陪着,兰煜满心哀戚,一步步的走上夜色中的塔桥。
风越发凛冽了,天空中飘起细小的雪花儿,兰煜闭着眼,仰起头,感觉脸上一片冰凉,不知是融化的雪水还是凉透的泪……
叶哲成跟贝纳特先生谈完事情,jon趁机邀请叶哲成去酒吧,可叶哲成却拒绝了。他有点情绪不稳,那个不让人省心的闯祸精一个人在家里,不知道怎么样了。
天上开始飘雪,叶哲成匆匆驱车赶回家,才发现兰煜竟然不知所踪。
叶哲成在家里找了一圈,发现兰煜吃剩下的半碗汤面还在厨房里,说明他晚上是回来过的,可是这会儿深更半夜的,天又下着雪,他跑到哪里去了?
叶哲成拨打兰煜的手机,可是却只传来千篇一律的冰冷的声音:“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叶哲成无奈,又给剧组的人一一打电话,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兰煜在哪里,他不免心里焦急起来。
“该死的,这个混小子,跑哪儿去了?”叶哲成重新披上外套,开着车子冲出去找他。
这是伦敦入冬以来的第一场暴风雪,从天而降的小冰晶,转眼就变成了鹅毛大雪,狂风呼啸,将大片的雪花卷得四散飘舞,不多久,地面就积了一层厚厚的白雪。
这样恶劣的天气,这样半夜的时间,寻常人都窝在温暖的被窝里,道路上冷冷清清,行人罕见。
然后,叶哲成却在这样糟糕的天气中,驾驶着他的改装宝马车,飞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
叶哲成漫无目的地开车在伦敦街道四处搜寻,可是伦敦那么大,要找一个人真是恍若大海捞针,叶哲成在绝望之际,突然脑中灵光一闪。
前几日兰煜似乎提过要去看什么著名的石桥,自己当时一来忙着工作,二来久居伦敦,对那种挤满人的景点根本不屑一顾,就拒绝了他,还嘲笑了他一番。
正常人是不会在这种风雪天去塔桥的,不过,换了兰煜那二货的话,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叶哲成一边赶往塔桥,一边第n次的尝试拨打兰煜的手机。
令他喜出望外的是,这一次电话居然接通了……
“阿煜!你在哪里?”叶哲成焦急地问道。
“……”
“阿煜,你听见我说话吗?你没事吧?”
“……天下雪了……雪花好美,可是也好冷……”兰煜微弱的声音像从遥远的虚空传来,梦呓一般呢喃,“叶哲成,我好冷……”
兰煜一向体寒,偏偏又爱臭美,就算天冷也不愿穿厚重的羽绒服。叶哲成听到他喊冷,心疼得像刀割一般,连忙道:“宝贝儿,告诉我,你在哪里?我马上就赶过来接你!”
“是吗?我已经等了你很久很久了……我好冷,好冷,快坚持不下去了……”兰煜的声音带着艰涩的泣音。
“乖,宝贝,再坚持一下,告诉我你在哪里?是不是在塔桥?”
在叶哲成的一再催促下,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好,我等你到十二点。午夜钟声敲响,我就离开……”
手机传来嘟嘟的忙音,再打过去已经关机。
十二点?
叶哲成抬腕看表,此时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五分,只剩下五分钟了!
他所处的位置离塔桥以正常的车速开,至少要十分钟,可是叶哲成没有别的选择。他听得出兰煜语气中的绝望,兰煜是认真的,他不敢深想,如果来不及会发生什么……
叶哲成猛踩油门,将车速提到最高,朝塔桥赶去。
马达轰鸣,风驰电掣,车轮所过之处,冰雪泥浆四下飞溅。
叶哲成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向来沉稳的他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握着方向盘的手心全是汗水,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无数的景物在车窗边飞速倒退,霓虹灯在视线中拖出长长的光晕。
还剩下不到一分钟了,表盘上秒钟一格一格地走着,细微的嘀嗒声,仿佛命运的敲击,每一下都重重地撞在叶哲成的心头。
一定要赶上,一定不能错过……
阿煜,等我……
阿煜……
冷冷清清的塔桥上,兰煜独立风雪之中,乌黑的头发落满一层雪白,卷翘浓密的睫毛沾满了细碎的冰珠,远远望去,犹如一座冰雕。
兰煜明亮而忧郁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桥头堡的方向。
自从与叶哲成相识以来,自己事事以他为先,从来都不舍得为难他,千方百计的放低身段讨好他。可是这一次,他忍不住想看看,叶哲成到底是不是真的在乎他?
兰煜低下头,抹掉手表上覆盖的雪水,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