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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竟点缀着点点不羁的殷红。是一株傲气红梅,它静静地立在雪地中央,却无拘无束地挥洒着生命的光华。
奶奶说过,万物皆有灵。这美到极致的梅花,它的花灵是又该是什么模样?
“孟书?”烟雪轻唤。
“嗯?”我回过神。
“想什么?”
“我在想,花仙是什么样的。”
他敛眸,低头抿了一口茶。
“娘,我想吃块辣的。”
闻言,我收回心神,低头替叔天刷辣椒油。
几块辣肉吃下去,叔天额头上起了一层薄汗:“娘,多放点辣。”
“不怕辣着嗓子。”我笑着,正要再刷油,愣住了。
宽大的铁丝架上,只剩下一片孤零零的肉,再一眨眼,那片肉也被叔天的筷子夹走了。
烟雪神情淡定地饮着茶,眼里浮着淡淡的笑。
有些不对劲。
“咦,没肉了。”吃红了眼的叔天没眼力劲,一把抓过烟雪面前的刀,站起身,“看我的。”说着刀在指尖连贯地一转,一张薄如蝉翼的袍子肉落在了铁丝架上。中间还有一块窟窿,他绕开了骨头。
“我儿真厉害。”我笑着夸道,却见他一脸沮丧地捏着指头。
“切到手指了?”
急忙抓过他的手查看,还好,只割了个浅浅的小口子,渗了一点点血。
这点伤用不用涂药呢?正在思考,烟雪冷冷的声音突兀地从旁边传来:“聂叔天,过来,伸手。”
抬头一看,烟雪眉头紧皱,金眸中寒光闪闪,手里多了一把黑折扇。
这世上,只有两人能让聂烟雪收起笑容。一个是我,一个是聂叔天。
这世上,只有一人能让聂烟雪脸上出现怒容,聂叔天。
叔天抿抿嘴,低头走到他面前,乖乖地伸出了手掌。
“这几日几时起床?”
严厉的声调,硬邦邦,冷冰冰。
叔天老老实实地答:“辰时。”
啪——
扇柄正中手心,打得叔天全身一抖。
我心疼地绞紧了手指,却不能做声。
“学武最忌一曝十寒,今天切你自己的手,明天又当切什么?!”
叔天抿抿嘴:“爹爹,我不敢再偷懒了。”
“错!”
啪——
又是狠狠的一扇子。
叔天咬了咬牙,大声喊道:“爹爹,我不会再偷懒了。”
烟雪这才收回扇子:“恒舟。”
恒舟在门外应道:“爷?”
“陪着聂叔天,丝风刀一天练五百遍,连练十天。若有人替他求情,”他扫了我一眼,目光有些意味深长,“求一次加一天,求两次加两天,求三次加四天。”话锋一转,又对准了叔天,“杵在这做什么,还不快去!”
叔天向我行了一个礼,退了出去。
我也急忙起身追去。
天这么冷,叔天在屋外练武,至少得双带手套。
“孟书。”烟雪在身后喊。
“不吃了。”
下午,雪又飘了起来。
侍女来禀,说烟雪请我去梅园,有要事相商。
可能是谈叔天偷懒的事吧,那事是我的责任。
叔天的师傅是者童,者童教徒弟极其严格,不论刮风下雨,四更准时上课,寒冬腊月也不例外。我非常心疼,这几日趁者童不在,我央求恒舟让叔天多睡了那么一小会儿。
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叔天注定不是普通人,自然要比其他孩子多付出几倍努力。可看孩子受累,我就是忍不住想护短。
推开梅园大门,眼前一亮,满山遍野的红梅如燃烧的火焰,昂然怒放。寂静的庭院中,棉絮状的雪花从花枝间缓缓飘落,轻轻地坠在梅瓣上。透亮的白,热烈的红,交汇出一种妙不可言的颜色。
人很贪心,总是忧心忡忡,忙忙碌碌地往前奔,忽略身边唾手可得的风景。
伸手触碰着润滑透明的花瓣,我似有所悟。
也许这阵子某人觉得委屈了。
突然,一阵飘渺的琴声从梅花林中间幽幽传来。清脆如珠落玉盘,与浮动梅香混在一起,衬得世间一片空灵。
顺着琴声,踩着浅浅的积雪,慢慢朝梅花林中央走去。
精巧的八角亭中铺着厚厚的狐毛毯和狐毛被,亭栏上放着美酒干果。
转过八角亭,心弦猛地一动,脑海里一阵恍惚。
一个白衣的男子侧坐在高高的梅花枝上,背靠树干。怀里斜抱着一把七弦琴,修长的手指随意在上面拨动。黑玉般的长发用发带固定,搭在肩侧。发带与梅花同色,灿烂的殷红挟着令人惊艳的温度,毫无顾忌地落在人眼里,渗入骨髓。一双白净漂亮的赤脚,伴随着琴音悠然自得地晃来晃去,拨弄着红白相间的外衣下摆。
梦幻似的画面,美得让人魂飞天外。
听见我的脚步声,他低头望向我。
清透的雪光中,淡金色的眸子璀璨如星。
“孟书。”按住琴弦,他绽开了一个勾魂夺魄的微笑。
我心猿意马:“谈什么事?”
“你,”身影一闪已来到我的头顶,他居高临下的俯瞰着我,脸上映着透亮的雪光,出尘脱俗,“不是想看梅仙么?”
雪片从花瓣上跌落,钻入我的脖颈,沁凉入脾。
梅仙,原来这么美。
还这么爱我,大冬天穿着单薄的衣裳,光着脚,只为换我回眸一笑。
傻笑着,伸出手,抚上他冰凉光滑的脚。然后,手指一勾,在他的脚板上轻轻一挠,转身就跑。
只听身后轻笑一声,我的身体瞬间腾起,撞进了他的怀抱。再一个轻旋,旋入八角亭,双双倒在狐毛毯上,被厚实的狐毛被裹得严严实实。
地龙燃得很旺,被子里满是熨帖的温暖。
我靠在他宽阔的肩窝上,望着他优雅的脖颈,完美无缺的脸。
“你是梅仙?”
他贴着我的耳朵轻声道:“是你的梅仙,不要冷落我,主人。”
醇厚的嗓音,听在耳朵里却妖娆无比,诱惑直捣耳膜,擦得耳廓痒痒的,勾得人心里也痒痒的,仿佛里面住着一只饥的地小妖。
好想咬碎他,吃掉他,一点不剩全部吃进肚子,
“梅仙,”手指挽着他的发丝,小声道,“我想咬你。”
“你咬。”他笑。
于是我支起身,咬住了他精致的双唇。
他扑哧一笑,勾着我的腰顺势一滚,将我压在身下。
唇瓣挣开我的牙齿,灵活的舌头的撬开缝隙,钻进口中,与我的舌头纠缠在一起。
火热的身体,紧紧缠绕。
时重时轻的摩擦,撩起阵阵麻酥酥的电流。
蠢蠢欲动的潮湿间,顶着他滚烫的坚硬。
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胡乱地挣扎着褪下两人下面的阻碍,他托起我的腰,缓缓地将自己推进了我的身体。
动作并不激烈,他慢慢地将粗壮推进我的身体最深处,又一点点抽离至门口,再推进。身体在他的缓慢而有力的占有中快乐得痉挛,连脚尖都在颤抖。极致的快乐像潮水般,一浪又一浪,把我恍惚的灵魂冲刷得支离破碎。
亭外,雪下得越来越大,雪片扑扑落下,织成了一道密密的雪网,将这旖旎的小亭隔绝在天地之外。
番外…半生缘()
(一)
温暖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斜斜地照进屋子。季火枕着雌狮白白软软的肚皮,躺在猩红色的地毯上,噘着小嘴睡得正香,身边散布着一大堆玩具。
我走过去将他抱起。
得到自由,雌狮白白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机灵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站起身,屁颠屁颠地跑出去了。
季火睡眼惺忪看了我一眼,将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又乖乖地睡了起来。
见他困成这样,我不忍心叫醒他,把他轻轻放在床上,替他盖上了被子。
季火是江大哥和拉蕾的孩子,蒙落向承天称臣后,江大哥因醉酒闹事,全家被罚到极北苦寒之地守陵,不久全家离奇失踪。
几年前,者童回承天办事,偶然在乞丐堆里发现了这个长着彼岸花状胎记的孩子,将他带回了格兰兹。我身体差,不知何时才能再要孩子,膝下又只得叔天一子。烟雪便认他做了义子,取名孟季火。
刚到我身边的时候,三岁的季火还不会说话,只会呀呀地小声干哭。也不知道走路,只知道往暗处爬。身体瘦骨嶙峋,肋骨根根毕现。小肚皮却鼓鼓的,像个小皮球。一帖药吃下去,拉出两大盆蛔虫。经过两年的精心调养,他总算胖了起来,模样越长越像他的表哥沐玄。
因为前面三个孩子都不是我一手带大的,所以我对他特别宠爱。
关门出屋,来到校武场。
校武场周围的枫树红得正艳,放眼望去红灿灿的一片,连澄净的天空也泛起了红晕。
场中,叔天正激烈地和者童过着招。劲风呼啸,搅得斑斓的枫叶上下翻飞。
烟雪负手站在场边,神情凝重地着他们。纯黑色的劲装上,明晃晃的金龙栩栩如生。
我走到他身边,讨好似的捏了捏他的胳膊。
他伸手将我揽进怀里,眼睛依然望着场中:“小家伙又要偷懒?”
我笑道:“季火才五岁,贪玩正常,下个月再考他。”
他微微一笑,没再说什么。
那边,叔天仍专心致志地出着招,一丝一毫不敢分心。
每个月他父亲都会亲自检查他读书习武的情况,若表现不好,月钱泡汤不说,还得去新手堂和新手们一起受训。
和哥哥比起来,季火简直生活在天堂。
是不是太惯那孩子了?
我心不在焉地想着事,顺手接住了一张飘落的枫叶。
这张叶子通体嫣红,连叶柄都红得那么透彻,没有一丝杂色,肆意炫耀着岁月洗礼后的绚丽颜色。
红叶别庄的枫叶也应该红了吧。
昏迷许久后醒来,我忘了许多事,甚至已想不起初阳和沐玄的模样。可最近每次看见季火,脑海里便会浮现出沐玄的影子。真想和他们见一面,哪怕远远地看一眼也好。
“孟书的墓在川莫,每年百里飞墨都会带两个孩子去祭祀,住你们以前的屋子,看屋子的是我们的人,想回去么?”身旁的烟雪突然轻声道。
我摇摇头,将手里的红叶捻得转来转去:“好不容易风平浪静,再起事端干什么?”
“因着百里家的名声,没人知道那是衣冠冢。不过已经过了这许多年,假假真真的,他便也全当真,定时祭祀,连他自己也被自己骗了。对他来说,孟书就埋在那里。我并不想你再见着他徒添心伤,可你平日不说,我却能看出你想念孩子。初阳到了该娶妻的年龄,做母亲的总归会惦记。有我安排,你放心去瞧瞧他们。”
他?
手指没来由的一僵,红叶翩翩坠落。
十二年没见了。
世间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时间,在时间的打磨下,再提起他时我不再满心凄然。而烟雪的口吻也仿佛只在谈论一个久未谋面的老友,那么自然。
我们都要老了。
番外…半生缘2REens。()
(二)
有些地方,时间永远停滞。
十几年过去,川莫城一点没变。狭窄的街道,古朴的房屋,矮小的果下马拉着没蓬没顶的马车悠悠哉哉地从青石街道上穿过。只是街口那个卖豆花的老阿婆变成了她年轻的儿媳妇。
我的小院子也一点没变,虽然简陋,却被宦大娘收拾得整洁干净。房子一侧加了一间客房,院子里种了一些菜蔬,豆荚离离,茄子肥硕。
虽然现在一大把年纪了,但回到这个地方,别有一番激动的感觉。
因为那个人,因为那段苦苦求索的情,还是因为年少时懵懂而充满希望的美好时光?
也许,都有。
还记得很久以前,在穿越那片红得醉人的枫林时,一行人边走边玩。我和飞墨整天吵得不亦乐乎。妖娆妩媚的司清抓住每一个机会炫耀着自己的美丽。江大哥常常一脸忧郁地看着前方,考虑未来成不成亲的问题,又帅又酷。凡烈一会儿和司清吵架,一会儿央求江大哥教他武功。
很久以后。
飞墨在六年前续弦,娶中京大户吴氏妇人为妻。吴氏妇人与前夫育有一女,也带进了百里家。
司清进宫做了御医,儿女双全。
江大哥生死不明,凶多吉少。
凡烈也当了爹爹。
时间强大得可以抚平一切,当年从山寨一同出来的几个狂妄少年,早已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
嗟叹着,回忆着,每天早早起床,像以前一样打扫院子,很快便到了忌日早上。
我正拿着扫帚扫着院中小道。
突然,“咯吱”一声,院门开了。
有时候也幻想过两人重逢时的场景,有时大哭,有时哽咽,没想到真实的情形会这么简单平静。
他就那么推开门,迈步走了进来。
青色锦衣,外套金纹棕底外衫。仍是眉目如画,可清澈的眼神已变得沉着深邃。原本眉清目秀的脸上,如今蓄起了浓密的一字胡。身躯凛凛,犹如一座巍峨沉稳的大山。
他变了,变成了一个魁梧强壮的父亲,一个历尽沧桑的生意人。再不是那个清瘦的,如竹露清风般雅致的快乐少年。
我也变了,再不是那个容易激动,脾气暴躁的少女。初遇的不安褪去后,心中留下的只是一片温馨的暖意。
笑吟吟地迎上去:“见过少爷,路上辛苦。”
他淡然一笑,点头回礼,越过我走进了屋子。
小厮紧跟其后。
怎么不见孩子们呢?
我忐忑不安,借着帮小厮拎行李的机会,小声问:“两位小少爷今年怎么没来?”
“夫人说今年天热,旅途辛苦,没让两位小少爷来。”
这样啊,期待已久的团聚落空,心中顿时无比失落。但见婆婆如此疼那哥俩,又觉得十分安心。
婆婆是好人,只是与我性格不合。
没等我们将行李安顿好,飞墨便拎着一篮子祭品独自上坟去了,一呆便是大半天。回来时,我和小厮已替他安排好了饭。
因为院中没有空屋子,伺候他吃完饭,小厮告退出门,留我一人在院中服侍。
等收拾完碗筷,天边已燃起了一片金色的晚霞。端着茶水出门,飞墨正倚在走廊的躺椅上闭目养神,眉毛舒展,儒雅的面容上映着一层橙红的夕阳光,说不出的安详惬意。
那张躺椅是很多年前我们俩用东拼西凑的木板自己做的,看上去歪歪斜斜,不成样子,坐上去却稳稳当当,很舒服。以前,他最喜欢在下工后躺在上面晒太阳。
瞬间,我竟有了一丝错觉,放佛什么事都没发生,我和他仍安安稳稳呆在川莫过日子一般。
将茶水端过去,放在他的手旁。自己搬了一个小马扎,坐在远处择起了豆角丝。
他睁眼,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大娘不是外人,陪我聊聊吧,我难得有闲工夫。”
“好。”我应着,将马扎搬到他旁边。
他撑起身体,从簸箕里捡出一根豆角,也像模像样地择了起来:“大娘越发硬朗了,你儿子在干什么?”
熟悉的淡淡墨香不断扑在我脸上,熏得戴着面具的脸发闷。我低下头,努力把持着说话的分寸,力求使自己的口气和宦大娘的口气一模一样,笑道:“托少爷的福,他在拥春百里铺子里帮工。”
“他勤劳踏实,大娘养了个好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