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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梓岑伸出手,指着玄关门口的吊钟,扑哧一声笑道:“现在都晚上七点了,医生都下班了,只剩下急诊科的大夫了。你总不至于要一个外科大夫,给我做b超,看『妇』产科吧?”
“我有我的办法。”
他理直气壮,胸有成竹。
最后的结局就是,梁延川动用了在远江市的人脉,在晚上八点的时候,给白梓岑找了医生看了『妇』产科的专家急诊。急诊大夫是『妇』产科女国手,参与过全国各地众多医学峰会,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周延昭的母亲,也是梁延川的舅母。于是可想而知,当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几乎下一秒,梁家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那天晚上,远江市市立医院灯火通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发生了紧急事故,然而,这只是一个男人心急火燎地等待怀孕妻子的检查报告的恶作剧罢了。
肚子里多了个爱闹腾的小家伙,白梓岑的孕吐也越演越烈。再加之孕『妇』嗜睡,她除了一日三餐,几乎都在睡梦中度过。
小小年纪的梁语陶不经世事,见了白梓岑又吐又累的模样,还以为自己的妈妈得了绝症。她想着,或许是爸爸妈妈怕她承受不了才选择不告诉她。于是,作为一个理智小少年的她,很懂事地将所有心事都埋在了心底。
只是,偶尔碰上自己青梅竹马的好伙伴曾亦舟,她总是忍不住抹上一把眼泪,坦率地告诉他,自己妈妈可能患上了不治之症的噩耗。
曾亦舟听说了这个“噩耗”,一时间也是难以接受,竟是陪着梁语陶一起唉声叹气了起来。
下课回家,梁语陶难得地看见爸爸梁延川和妈妈白梓岑守在幼儿园的门口一起来接她。只是,一想到以后,她的妈妈可能就要离她和爸爸而去,她没忍住,眼泪就簌簌地掉了下来。
白梓岑远远地就看见梁语陶在抹眼泪,心里疼得像是被针扎了,忙不迭地跑过去将梁语陶抱进了怀里。站在她身后的梁延川见她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她跑慢点。
白梓岑半蹲在地上,将梁语陶搂进怀里,轻拍着她柔软的小肩膀,耐心地哄着:“小陶陶是不是在幼儿园里被欺负了?是小舟不陪你玩了,还是跟其他小朋友闹别扭了?”
梁语陶『揉』着眼睛,嘟起唇望着白梓岑。她认认真真地盯着她看了很久,才像是情绪崩溃似的,一把搂住了白梓岑的脖子:“妈妈,你不要生病,你不要死,陶陶不要你离开我。”
这下子,倒是白梓岑一头雾水了。
她好不容易像拔萝卜似的,将梁语陶从怀里拔了出来,替她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无奈地笑道:“我的小陶陶这是怎么了?妈妈没生病呀。妈妈还没看着陶陶长大嫁人,还不准备死呢。”
“可是我明明看见妈妈每天早上都抱着垃圾桶吐个不停,脸都憋得紫红紫红的。而且,妈妈每天躺在床上睡觉,肯定是身体不舒服了。我记得舅舅那时候,就是这么每天睡觉,睡着睡着,就离开陶陶和爸爸妈妈了。”梁语陶又别扭地挤进白梓岑的怀里,一本正经地说,“妈妈,你告诉我好了,你是不是生了很重的病?陶陶现在已经五岁了,很懂事的,一定不哭不闹的。”
前几天白梓岑就觉着,女儿梁语陶可能是藏了什么小心事。所以,今天还特地带了梁延川一起来接她,想跟她的幼儿园老师问问情况。结果却没想到,原因居然是因为梁语陶把她平日里的嗜睡和孕吐当成了绝症的症状,舍不得她走呢。
白梓岑既是好笑,又觉得自己忽略了女儿很愧疚。她和梁延川本就打算将再孕一事告知梁语陶,这下,倒是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
白梓岑半蹲着身子,正想循循善诱地开口,忽然她的面前就闪过了一双手,直落落地将梁语陶从她跟前抽了出来。
梁延川将梁语陶搂在怀里,梁语陶顺势就像是个菟丝子一样,瞬间攀附在了梁延川的身上。梁延川吻了吻她稚嫩的额头,忍俊不禁道:“小陶陶,你妈妈不是得了绝症,只是肚子里面多了一个小宝宝。”
“小宝宝?”梁语陶立马抬起脑袋,目光灼灼地盯着梁延川:“真的假的啊?”
“是真的。”白梓岑凑了过来。
梁语陶澄澈的眸子像是刹那间被点亮了,张大了嘴巴:“哇,那我是不是要当姐姐了呀?”
“嗯。”在梁语陶满怀期待的眼神里,梁延川郑重地点了点头。
梁语陶又转了个身,往白梓岑那边探去:“老师说,小宝宝都是长在妈妈肚子里的。妈妈,我想『摸』『摸』小宝宝。”
得闻女儿的要求,梁延川特意压低了身子,让怀中的梁语陶慢慢地接近白梓岑的小腹处。她像是极为好奇似的,先不解地看了会儿白梓岑,又转过脸来盯着梁延川看。
“爸爸,刚刚小宝宝好像踢了我一下。”
梁延川宠溺地『揉』了『揉』梁语陶的小脑袋,把她好看的发型都『揉』『乱』了:“现在小宝宝才三个月,还没有胎动,哪可能踢你。”
平常,梁语陶是最在意自己好看的造型的,但今天居然破天荒地连造型都顾不得了。她反驳道:“我说有就是有嘛。”
梁延川正打算再次给女儿科普知识,另一旁的白梓岑却忽然哎哟了一声。
“怎么了?”父女俩异口同声地问道。
白梓岑朝梁延川偷偷眨了眨眼,一本正经地扶着腰,对梁语陶说:“刚刚小宝宝踢了妈妈一下。”
闻言,梁语陶愈发理直气壮了。她居高临下地看了梁延川一眼,不屑道:“爸爸,我就跟你说了嘛,小宝宝踢了我一下,你居然还不信。”
“是是是,是我不信。”梁延川笑道。
梁语陶戳了戳他的脑门,不紧不慢地说:“爸爸,你看你,都老糊涂了,还是陶陶和妈妈聪明。”
白梓岑凑过去,吻了吻梁语陶的眉心,连连声援:“我们家陶陶最聪明了。”
得了赞许的梁语陶愈发高兴,咯咯地笑了起来,连日里那些低沉的情绪,瞬间一扫而光了。
日子匆匆,又是三个月过去了。
在时光无形的造化下,白梓岑原本平坦的小腹也一点点地隆起。直到隔着那一层薄薄的肚皮,也能『摸』到胎儿在肚子里的动向。甚至偶尔,还能看见他的那只小脚丫,清楚分明地映在肚皮上。
生命的诞生,是期待,也是喜悦。
然而,这三个月里,却也迎来了非同寻常的一天。
周延昭家的旧宅别墅,因沿海公路拓宽,不得不面临拆除。临搬家的前一天,周延昭邀请了许多旧友,到老别墅里一聚。当然,也包括因这个地方结缘的梁延川和白梓岑二人。
聚会过后,梁延川和白梓岑闲散地走在那条沿海公路上。深秋时节,沿海公路两旁的枇杷树已经褪去了黄灿灿的果子,只剩下芭蕉一样的树叶,簌簌地在海风中『荡』漾。
公路两旁的景致未有变化,依旧是从前的模样。只是,现如今的他们,早已不同于当年的青涩,走着走着,就沿着这条公路,走向了幸福的另一端。
一路上,白梓岑似乎一直在四处张望着什么。偶尔,还会停下脚步,细细地站在枇杷树下端详。不过每一次,她似乎都是扫兴而归。
直到在公路拐角,不经意地一瞥,让她不由顿足。
她轻快地扯着梁延川的手,将他带到枇杷树下。彼时,她已经怀孕近六个月,小腹都已经高高隆起了一个球。
大约是身子笨重,等她跑到那棵枇杷树下时,已经是汗涔涔的了。
咸湿的汗水濡湿了她前额的刘海,嚣张的海风吹着她的长发,胡『乱』地打在她光洁的脑门上。她明明狼狈且凌『乱』,在梁延川眼里,却依旧如同七年前那般令人心旷神怡。
“你还记得这棵枇杷树吗?”她悄悄地问着,无形的海风吹散了她的声音,支离破碎地传进他的耳朵里。
“哪能不记得。”他慢条斯理地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年,你就是站在这棵枇杷树下,偷吃了一颗。”
“谁说的,我可没偷吃。”她觑了他一眼。
他无奈赔笑:“对对对,你是没偷吃,只是偷摘了一颗。不过还没来得及拆吃入腹,就被我这个突如其来的路人给吓得扔掉了。”
“原来你当时全看见了啊……”她低垂着眉眼,脸颊带着些羞赧的红晕,“这样听你说起来,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似乎很不尽如人意。”
她眼中掠过一丝促狭的笑意:“要不……我们再重新认识一遍?”
她也不等他回应,便挺起了腰板,盈盈朝他伸出了手。有着近六个月身孕的小腹,在她硬挺的脊背下,愈发明显,像是接近足月了。
“我叫白梓岑,你呢?”
他淡笑着,从容不迫:“梁延川。”
听他如此郑重地吐出自己的姓名,白梓岑忽而忍俊不禁:“得了,都快当了两次爸妈的人,还在说第一次见面的事情,倒真是有些好笑了。”
“你喜欢,我陪着你也无妨。”
她轻轻推搡了他一把:“别闹了,陶陶还在家等我们吃晚饭呢。”
落日前的沿海公路,光影交叠着从枇杷树的罅隙中打下,层层叠叠地落在他们相拥的背影上,温暖了一整个世界的余光。
过去,早已过去。
未来,等待到来。
那些分崩离析的曾经,也早已经被遗忘在了时光的余晖里。
四个月后,白梓岑顺利生下了一个六斤八两的男孩,取名景初。
她感激,曾在漫天荒芜的景『色』中,遇见了他。
又在半生荒唐中,重遇了他。
最值得庆幸的是,往后,风景如初。
第49章 番外:他不信命(1)()
曾兆这一生,成就过一个女人,也毁过一个女人。
前者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作白梓岑,平仄音调,流畅整齐。
后者的名字,叫作朱小紫。朱红『色』的朱,大小的小,紫『色』的紫,她的名字就像她的结局一样敷衍。那时山里人取名,最流行将“小”拟成春晓的“晓”。然而,她目不识丁的父母,却连这个字都懒得认真,敷衍了事。只因为,山里人重男轻女,而她是个女娃。
曾兆出生在隐蔽的大山里,一睁眼就是高耸入云的山,一闭眼,则是自家破旧的水泥屋顶。山里孩子,几乎都有同一个梦想,拼命读书走出大山。相比于那些疲于奔命的山里孩子,曾兆显得高人一等,因为父亲是村长,大山里最显赫的那个人,所以他有更多的机会去外面看,见识大山外的人。而后,回到大山里,他还能向自己的小伙伴夸夸其谈关于大山外的世界。
他的小伙伴起初还对山外的世界感到好奇,甚至对曾兆还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久而久之,他们知道自己走不出去,便也就不愿再听曾兆讲述外面的世界了。
只是,这些半途而废的聆听者中,除了一个人——朱小紫。
她似乎一直很善于聆听曾兆的每一句话,甚至听到末尾,还会专心致志地提出几个问题让他回答,令曾兆有些莫名感动。时间长了,愿意听曾兆说外面世界的山里小伙伴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了朱小紫一个人。
也是因为这样,曾兆和朱小紫成了全村最好的朋友。
有一年,曾兆陪着他的村长父亲去城里办事。那时,城里面很流行在米粒上刻字,再镶在水滴形的玻璃里面,做成吊坠送人。米粒上渺小的字体,有时是祝福成语,但更多的却是人名。
米粒代表着五谷丰登,有人说在米粒上刻上相应的人名,就能保证那人一生衣食无忧,幸福安康。
看到米粒吊坠的时候,曾兆第一时间用自己的五元零花钱偷偷刻了一个。刻完之后,他刚走出摊子,却又去而折返,『摸』着自己身上仅有的三个钢镚,想让老板再给自己刻一个。
起先,老板是说什么都不肯的。最后,曾兆在他面前磨了两个小时,老板才终于松口,拿了他三块钱,给他重新刻了一个。
大约是嫌钱少了,老板的态度也不太诚心,连带语气都是不屑的:“小子,想在米上刻什么?”
年纪轻轻的曾兆,显然没有被老板的坏情绪影响,兴致勃勃地说:“要刻个名字,朱晓紫。”
“怎么写的?”
曾兆这才发觉,虽然他和朱小紫打小就认识,但她名字的写法,他还当真不知道。他埋头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终于道:“朱就是朱红『色』的朱,晓就是春晓的晓,紫是紫『色』的紫。”
曾兆记得,和朱小紫同龄的那几个伙伴,似乎名字里都有那个“晓”字,春晓的晓。他听他爸说过,朱小紫出生的时候村里很流行将“小”写成“晓”,以彰显山里人稀薄的文化底蕴。
曾兆想,朱小紫应该也不例外的。
于是,当他拿到那一颗镶着“朱晓紫”名字的吊坠时,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他记得,朱小紫的十二岁生日似乎马上要到了。
当曾兆兴高采烈地攥着那根吊坠找到朱小紫的时候,她正满手满脚的泥巴,坐在田埂上,手边握着一捆翠绿『色』的秧苗。
五月暮春,山里像是个巨大的蒸笼。倒在田埂上的秧苗蔫巴巴的,像是失去了生机。曾兆眯着眼瞧了瞧那日头,打心眼里抱怨这天气只差把人也一同蒸干了。
朱小紫倒是机灵,见曾兆来了,忙不迭地就从田埂上爬起来,挥舞着秧苗,蹦蹦跳跳地示意曾兆自己的方位,口中还不忘嘟囔着:“兆哥,我在这儿呢!”
听到朱小紫的声音,曾兆立刻加快了脚步,往朱小紫那边赶。田埂歪歪扭扭,曾兆好几次都险些掉到稻田里去,朱小紫则是忍不住站在田埂上嘲笑他。
曾兆走到朱小紫面前的时候,一双刚从城里买回来的帆布鞋,已经被泥水给浸透了。
大约是山里人粗放的个『性』,他倒也没有舍不得鞋子,直接脱了鞋,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将两只脚往稻田的泥水里伸去。
朱小紫见状,也忍俊不禁地重新坐下去,陪着他在田埂上踏水。
“在陪你爸妈『插』秧?”原本是来送礼物的,只是突然见了朱小紫,碍于脸面,曾兆一下子有些羞于开口。
朱小紫往他脚边踢了踢水:“是呀,现在到了『插』秧的季节了。我们家就全靠这几亩田过日子,哪能不小心地伺候着。”
“哦……”曾兆一时语塞。
他抬脸悄悄打量了朱小紫一眼。朱小紫一点都不像是山里人,明明是风吹日晒的命,却偏偏长了张白净漂亮的脸蛋,活脱脱的城里姑娘的模样。大约是日头太盛,照得她整个脸都红彤彤的,两颊像是上了粉嫩的腮红。曾兆目不转睛地看着,一时间竟是有些看晕了。
他轻咳一声,强迫自己恢复理智,调侃着说:“小紫,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好啊。”
“那你先闭上眼睛。”
“好啊。”朱小紫乐呵呵地。
见她终于将眼睛闭上,曾兆才不紧不慢地从身后掏出了那条米粒吊坠,托在手掌心里,像是一枚雕琢精致的水晶。
“好了,睁开吧。”
眼睫『毛』扑闪闪地颤动着,朱小紫十分好奇地睁开了眼睛。待看到曾兆掌心里的东西,她忽然欢呼雀跃地一下子跳进了稻田里。田里的泥水从稻田里翻涌而起,溅了曾兆一脸。
待狂喜终于在时间的流逝中稍稍褪去,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