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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的。”陆然轻声应着,想到程朗已经不在的前女友,心里有些酸,也拍了拍他的背,“你也要幸福。”
“程朗你这是把我这个当大哥的角色给抢了。”
一道低沉磁性的嗓音从门口淡淡地响起,久违的声音让陆然身子不自觉一僵,视线穿过程朗肩膀,看到站在门口的高大男人,有些不确定地叫了声,“大哥?”
“还好,没把大哥给忘了。”陆景珩浅浅一笑,人已走向她,在她面前站定,宽大的手掌拂开她脸颊上垂下的发丝,在她脸颊上捏了捏,“一转眼就这么大了,还准备嫁人了。”
陆然笑,眼眶有些微湿,没想到她大哥会出现。
四个兄长里,二哥陆仲擎离家比较早生子也早,和陆然感情最不亲,却也还是很宠她。三哥陆仲谦性子最冷峻对她也是最为严厉,陆仲宣和她同龄,最谈得来最会耍宝哄她开心却最会替她出头,大哥陆景珩是最温和最宠溺她的,只是工作比较特殊,鲜少能在家,有时几年都没能见上一面。
“大嫂没一起回来吗?”陆然往他身后望了望,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陆心结婚后就跟着陆景珩出了国,这几年一直在国外工作,对外的身份是知名口译,性子和他大哥一样,总是淡淡的,毕竟是陆景珩一手带出来的人。
“她在外面,正陪爷爷和爸妈那边说话。”
陆景珩淡声应着,刚说完没一会儿门口便响起了陆呈海的嗓音:“好了吗?吉时快到了。”
“就到。”陆景珩替陆然应道,推着陆然进去换婚纱。
陆然换婚纱出来时又让屋里众人惊艳了一把,在众人的打趣声中任由陆呈海挽着,走向红毯。
外面婚礼现场已经坐满了宾客和记者,陆然刚被陆呈海牵着走出来,长长短短的摄像机此起彼伏,抢着拍照片。
唐旭尧已经站在红毯另一端,穿着白色的新郎装,衬得身形越发的挺拔好看,人正望着这边,两道视线一直胶结在她身上。
陆呈海牵着陆然走向唐旭尧,然后把陆然的手交到唐旭尧手中,任由他牵着走向司仪。
底下是一片热闹的掌声和机器的“咔嚓”声,伴着暖暖的冬日阳光,和四周飘着的彩带气球,现场热闹而温馨。
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结婚,却是第一次举行婚礼,而且是面对着媒体和这么多人,陆然心里始终有些小紧张,脸上的幸福笑容却是掩饰不住,安静地听完司仪致辞,然后在震天的掌声下与唐旭尧交换戒指,然后宣誓、拥吻。
“陆然,真好,我总算没有把我的宝贝弄丢。”唐旭尧望着她的眼睛,哑声说着,手指掀开她的面纱,抚着她的脸颊,侧低着头,当着所有的媒体和宾客的面吻上了她的唇,细细地厮磨,很温柔的吻,却绵长。
四周是此起彼伏的掌声和摄像机的“卡擦”声,热闹非凡,头纱下的世界,却似乎只剩下彼此。
之后的抛捧花和婚宴酒席,热热闹闹地持续了几个小时,直到晚上才陆陆续续地结束散去。
严末凌宇成和向云云程朗陆仲宣等几人留下来闹洞房,一个个争着要给陆然肚子里的孩子当干爹干妈,热热闹闹地闹到了十点多还舍不得散,大有把两人第一次结婚第二次结婚的洞房都给闹完的架势。
唐旭尧担心陆然太累着,十一点多就开始赶人。
“好啦好啦,新郎官体谅新娘子,我们就不闹了,而且这*一刻值千金呢,咱就别在这耽搁小两口了。”陆仲宣笑着将众人拉起,没再继续闹下去。
等所有人都散去时已经快十二点,陆然已经换了一袭贴身的旗袍。
人们都说女孩子婚礼那天是最美的,哪怕已经换下婚纱的陆然,依然让唐旭尧觉得美得惊艳。
“累吗?”把众人送走,唐旭尧这才扭头望她,低哑的嗓音里淡淡的心疼,手掌已经抚上她的脸颊。
“没事啦,我没这么娇弱。”陆然笑着应道,反手搂住了他的腰,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圈,还是做回了唐太太。
唐旭尧轻轻一笑:“没事就好。”
揽着她的手臂微微收紧,低头在她唇上吻了吻:“欢迎回家,我的唐太太。”
陆然也跟着轻轻一笑,反手搂住他,也在他唇上吻了吻:“第一次发现,原来结婚是这么幸福的事。”
唐旭尧笑笑,没再说话,侧低着头,细细地吻上了她的唇,两个人第二次的新婚夜,带着他们的孩子……
————
第二天网络上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都是这场婚礼的报导,不算奢华的世纪婚礼,却风光而隆重,照片中陆然和唐旭尧甜蜜幸福得几乎溢出来,俊男美女的搭配,让不少人欣羡陆然的好运。
婚礼的热度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婚礼过后陆然便开始待在家里安心养胎,唐旭尧有空都会回家陪着陆然,一起散心、一起聊天、一起给孩子胎教,一起陪孩子说话,从孩子的第一次踢动开始,唐旭尧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侧头听着陆然肚皮的动静,与她腹中的孩子说话。
陆然腹中的孩子很乖巧,也不怎么折腾陆然,虽然怀孕后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陆然身体却不错,妊娠反应也不是很严重,整个孕期除了挺着个大肚子不太方便,过得倒还是自在,到生产时也还顺利,经过几个小时的阵痛,顺产生下了一个女儿,眼睛鼻子小嘴,性子也是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像极了陆然。
名字早在没生产前就已经取好了的,男女名字都取了一个,唐旭尧和陆然商量着取的,小名兮兮,大名唐兮然。
陆呈海对这个名字满意得不行,连带着对唐旭尧的好感又好了几分。
陆家家大业大,儿孙也不少,但是到陆然这一代,生女儿的还是只有陆然,因此陆家上下对小兮兮宝贝得不行,尤其是陆仲宣,陆然甫一出月子,就三天两头去陆然那儿蹭饭,逮着机会就要对连牙牙学语还不会的小兮兮进行教育,让她千万不能学她妈妈的性子。
唐旭尧却是极喜欢自家女儿的小性格,安安静静的相极了陆然,整天有空没空就抱着哄,喂奶粉换尿布的事都与陆然一起亲力亲为。
第一次做父亲的感觉,第一眼看到呱呱坠地的女儿时的感动还充斥着胸口。当初生产时他也在产房陪产,当看到自己女儿的一瞬间,从不落泪的他眼眶都忍不住是湿的,他只记得当时紧紧搂住了因为生产筋疲力竭的陆然,摸着她被汗湿的头发,有些控制不住低头细细地亲她的脸颊,握着她的手,第一次发现,一家三口是如此让人感动的字眼,有陆然,还有一个小小陆然的家……
【网络版完结 】
作者有话要说:网络版的结局就先到这儿了,实体书是精修+一万五甜蜜番外,新书上市三个月后后某语会把番外更新上来哒,实体书出版名为《你若懂我,该有多好》(清枫语),现已上市了,当当、卓越、京东有售,购书地址:
第112章 番外 二从初遇走到重逢()
唐旭尧记得第一次见到陆然时是在军营里;她刚来报到,来晚了。
她没有像别的新生,父母大包小包地跟在身后。
她就自己一人来;一个帆布包,一个只到她膝盖的小型号行李箱是她全部的身家。一身宽松简单的t恤搭配超短牛仔裤和简单的白球鞋;头发也在头顶上扎了个高高的马尾,没有过多的装饰,却有着说不出的青春漂亮,就连鼻尖上沁出的细汗里都透着青春的气息。眉眼也是恬恬淡淡的看着很温婉安静。
这是个安静乖巧的女孩;这是唐旭尧对陆然的第一感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她安静的眉眼没有亮眼到让他惊艳或者是很特别地记住了她,却很意外地在他负责的连队里一眼将她认了出来;统一的迷彩服统一的帽子几乎将所有年轻的脸孔都统一化了,但他却还是很奇怪地第一眼便将她从人群中认了出来,安静的眉眼,清澈的眼眸,眼神安静见底,她也认出了他,唇角还微微勾着,冲他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那一瞬间,头顶的烈日似乎也变得温婉可人,他再也忘不了她那个笑容。
唐旭尧想起了《传奇》里的一句歌词:“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想念。”,那句歌词几乎唱进了他和她的故事里。
唐旭尧一直以为,陆然是个安静乖巧的女孩,一如她恬静的外表,亦或是她第一次在军营门口礼貌地向他问路,都给了他那样的错觉,直至后来唐旭尧才发现,乖巧的外表只不过一种假象,她的倔强和认真让他在失去她的几年里,近乎绝望。
第一次体会她的倔强是在军训时,他是她的教官。
唐旭尧自认不是多会变通的人,某些方面的规矩甚至是死板的,一如对陆然的训练,哪怕面对着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一丝一毫的差错他都能让她一遍遍地重复,只是这些在他看来很平常的纠正,在别人看来却带了些针对的意思,尤其是陆然,一次次的重复也将她耐心散尽,她甩手离去,他跟上,和她讲军营的规矩,甚至是,故意去激怒她,让她放弃退学的念头,重新回到他的眼皮底下。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不想让他和她的交集仅限于那短短的几天。
那次是唐旭尧第一次见识到陆然的固执和倔强,以及他自己的固执。他执意要按照军营的规矩来,她执意领罚,然后顶着大太阳,在操场边一圈圈地跑。
他跟在她身侧,陪着她一圈圈地跑,看着她已经撑不下去了,告诉她可以到此结束了,她却倔强地咬着牙,撑着跑完最后一步,然后软软地倒在了他及时伸过来的臂弯里。
那时的她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嘴唇也泛着死气的苍白,唐旭尧那一瞬间竟觉得怕了,怕她再也醒不过来。
他几乎是一刻不敢停地抱着她往医护室跑,好在,她只是晕过去了。
她醒过来时对他不是不理不睬就是怒目相向,他偏就没有如她愿,一有空就在她面前晃,看着她苍白的脸上慢慢地被怒气染上一丝绯色,他竟觉得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
唐旭尧那时很喜欢看她生气,很喜欢激得她无话可说,再气鼓鼓地瞪他,那时的她整个人看着都是生动的,也美得动人。
他和她的关系就在这种针锋相对中默默变得暧昧,他对她的感情也在这种交锋中慢慢变得明朗,他开始每天渴望见到她,渴望看到她睁着那双清澈的眼眸气鼓鼓地瞪他,以致当有一天,她以着开玩笑的语气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他找不到女朋友,要不要她来给他凑合一下?他当时就想点头,想告诉她,就这么定了。
只是他到底要先顾忌着自己的身份,他甚至已经计划好,等她结束军训,他就把她追回来,在别的男人发现她的好前将她变成他的。
只是他没能等到那一天,家里出了事,逼得他不得不提前退役。
那时的唐家已经不是烂摊子三个字可以形容得了,破了产的企业,巨额的债务,奄奄一息的父亲和整日一蹶不振的母亲,偌大一个家靠他撑起来,那时的他对未来是全然迷茫的,能不能撑过去只是个未知数,那样的迷茫里,他是决计不能去伤害或者拖累任何一个不相关的人的,尤其是陆然。
于是他瞒住了这件事,在为家里的事忙得焦头烂额的那两天里他几乎没敢再找过他,哪怕在夜里累到极致,发疯地想见一见她时,他还是克制了下来,直到离开军营的那天他也没敢去找她,他怕自己克制不住。
他是一个人悄悄离开的,几个相熟的战友来送他,陆然没来,他没有告诉她,在回去的路上,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他走了,让她好好照顾自己。
他扔了那张手机卡,当轻薄的纸片从指尖飞落,他从此走出了她的生命。
那一瞬间,心脏突然疼得难以自已,眼前的色彩突然只剩下黑白。
那四年里,他拼了命地工作,拼了命地学习,学着怎么去管理一个企业,怎么去重振一个濒临死亡的企业,怎么去将一个几近破碎的家重新扛起来,他成功了,不仅将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救活了过来,还让它蒸蒸日上,只是那没日没夜工作的四年里,明面上再怎么风光无限,却心如沙漠,一片贫瘠萧瑟。
他和陆燃那段因恩情而走到一起的感情最终没能走下去,他不是个很懂得体贴的人,陆燃也不是,所有的感情在不断地争吵中被消磨得无影无踪,他提了分手,她同意,重新回归朋友。
他没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却也没有舍不得,只是突然就想起了陆然,那个当年唯一让他心悸过却不得不先放手了的女孩。
她当年离开军营的时候落下了一个日记本,军营里的战友拾到了,他将它交给了他。
那天晚上,他看着日记本上泛黄的笔迹,胸口突然闷着疼,如果一开始他没放弃,如果一开始陪在他身边的就是她……现在一切都会不同吧?
他在那个日记本下写着“如果可以重来……”,可是他知道,没有可能重来,错过了,便是错过了。
只是,上天到底是眷顾他的,才会让他在半年后与陆然不期而遇,而且,她还记得他。
确切地说,不是不期而遇,是她先找到了他。
那段时间他在当年和凌宇成严末几个一起创办的小电台里客串播音,陆然偶然听到了他的声音,也认出了他的声音,她怯生生地给他打电话。
乍听到她声音的一瞬间,唐旭尧觉得,心脏是停止跳动过那么一下的,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他和她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透过陌生的电波,竟然再次不期而遇。
只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和沉淀,他是理智的。虽然只有四年,他却已经老得给不起她想要的爱情。
他很理智地拒绝了她,他以为她会离去,没想到她却像打不死的小强,依然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告诉他,既然他现在没有女朋友,她也没有男朋友,她是不是也可以为自己的爱情争取一次?
他的理智沦陷在她安静的守候里,以致当那天,她开玩笑似的告诉他,我们结婚吧。
他以着近乎强硬的态度将这句话变成了事实。
只是他到底如自己担心的那般,在他自以为是的关心里,却给了她最大的伤害,好在,命运最终还是眷顾着他,在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后,在他学会怎么去爱她时,还是让他有机会,再次将她拥入怀中,从此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和编辑商量了一下,编编美人同意我先更一个独家番外上来,
还有小兮然萌萌的小番外过段时间也会更上来的,
另外擦身而过出版名改为《你若懂我,该有多好》了,10月底刚上市,当当卓越和京东都有售,
书是精修加重写了很多情节和收录了四个番外,想收藏实体书的小伙伴们可以入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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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番外 三,怀孕这些小事儿()
婚礼后陆然和唐旭尧去国外度了两个月的蜜月,彼此都在婚礼前赶着把重要的工作安排好了,蜜月也就过得不慌不忙,行程安排也随意,两人就这么一路飞一路玩地几乎走遍了大半个地球,两个月后回来时陆然脸蛋都黑了些,长期在外面走走停停,身体倒是比以前好多了,气色也好了不少。
回到家时陆呈海看着陆然有些变深的肤色又开始心疼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