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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马假日广场出来,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于是径直赶往王朝大厦,差五分钟5点的时候,我已经缓步踏进了星巴克的大厅。
刚才入内,身穿制服的服务员就笑脸迎了上来:“安先生吗?有位小姐等你很久了。”
同时,我看见最里面的角落里,孟恬恬已经站了起来,正笑吟吟的朝我挥手,我礼貌的挥手示意,随着服务员的指引一路走了过去。
看得出她今天精心打扮过,虽是淡妆,可看得出确实花了心思,似有似无的腮红和粉黛把她原本完美的脸庞修饰得格外夺目,眉眼秋水映月,唇朱润,齿洁皓,仪态万千婉转,明眸自含俏媚,把整个蜀都的女孩拉一块儿,她也一定惊心动魄脱颖而出!
叫了两杯蓝山,我和她面面相对而坐,“安然,这次多亏有你,要不我多半就被害死了。”
“不是多半,是一定,孟小姐,”我淡淡的笑道:“这法术能逃掉的人不多。”
“那我更应该谢谢你了,”孟恬恬露出个极具杀伤力的笑容:“对了,我们都这么熟悉了,你还叫我孟小姐,太见外了吧?”“那…”我摊开手,耸肩反问:“孟恬恬?”
“直接叫我恬恬吧,我爸爸就是这么叫的,”她搅动着手里的咖啡勺,圆弧画得并不圆润,时不时在杯壁磕碰,内心明显有事:“行吗?”
她抬头看我一眼。
“随你喜欢,”我点点头,话锋一转:“昨天睡得好吗?”
“睡得着太好了!”她俏皮的抿抿嘴故作感叹:“哎,不经历这一切,我真不知道原来睡觉也能这么舒服…今天早上我真想就这么在床上赖一天,把这几天的瞌睡都补回来。”
“想睡就睡呗,何必起来?”
“有点事…晚上再睡吧,”她的心不在焉显然更严重了,不时有咖啡被溅滴出来,她看似无意道:“对了,安然,听我爸爸说你的心理诊所就自己一个人,这么大,你也不请个人?”
“习惯了。你也知道,我这行有很多事儿不方便人知道的,一个人也好。”
她飞快的抬眼瞥我,又重新低下了头,“嗯,你女朋友呢?她怎么不来帮你?”
好,话说到这里算是已经到正题,估计孟小姐找我也就是冲这点来的——我从书上看到的,每当人落入危难被救出之后,会对救援自己的人有着难以忘怀的英雄情结,意乱情迷中还会认为是种爱情,不过可惜,这种感情的基础太脆弱,太肤浅,等到琐碎的生活磨灭掉开始的激情之后,往往都是以厌倦收场,这也是我请来安怡把一切结束的理由。
英雄也是人,也有或多或少的毛病,也有软弱和恐惧,我们不会永远生活在光环中!
我稍稍斟酌词句,正在想是正面回应还是迂回侧击,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个清脆妩媚的笑声,同时安怡的声音响起:“安然,我没来晚吧?”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香奈儿五号的经典气息,安怡扭动腰肢款款来到了我们桌前,她烫染了个金黄色的大波浪发卷,紧身小羊皮扣装露出白皙的脖颈,粉红色古奇包包搭配肩上的希腊披肩,宛如水滴的施华洛世奇钻坠轻轻搭在半露的深沟上。
她看着我和孟恬恬,故作惊讶:“哟,安然,你没说有朋友过来啊?”
“孟小姐是我的客户,昨天事儿做完,今天我来售后的,”我站起来接过她的包,很自然的让出身边的位子:“你坐坐,完了就陪你回家。”
“哼,还算你记得今天是我爸妈的生日,念叨了好久了,你要再不去恐怕他们就直接来我们家了,”安怡故意不看孟恬恬的脸,侧过头打个响指:“Waiter,cappuccinoplease!”
安怡这装得挺大发,美女、大胸、洋范儿、英文加上隐含的同居、见过父母种种,杀伤力堪比AK47,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孟恬恬也并不能免俗——她的脸瞬间变得煞白,眼中也有了隐隐的光亮在滚动。
“哦,差点忘记了,我来介绍一下:我客户孟恬恬小姐,这位是我女朋友唐怡。”
“你…你好。”孟恬恬强作镇定的和她握了握手,但立刻跟着就侧过了脸不让我看见,同时起身:“对不起,刚想起今天我还有点事儿…服务员,买单。”
“我们来吧。”安怡挽着我,用种甜腻无比的声音招呼我:“安然,你还不去!”
“不用了,不用了…”孟恬恬手忙脚乱的掏出两张红票子扔在桌上,用一种逃跑的速度冲出了星巴克,在我们的目送中很快消失在了茫茫人群中。
“唉,作孽啊,今儿姐又伤透了个含苞待放的少女心!”安怡收回目光,端起服务员才送上来的卡布奇诺呡口,唏嘘道:“小子,要是老姐以后遭天谴嫁不出去,那可就全怪你头上了——不知道人家晚上蒙被窝哭的时候,又要咒我咒成个什么样儿了!”
“没办法,天妒红颜,咱也不能顶风上是吧?”我不愿在这个事上多纠缠,顺口把话锋一转:“老姐辛苦,晚上我大餐伺候!满蜀都市你放眼瞅,选哪家都成。”
“还算有点良心,”安怡又喝了口,站起来把古奇包重新搭胳膊上:“你唐哥去接犯人了,这两天都不在家,我得去把老头老太太的生活照顾了——欠着吧,等趟唐牧回来一起。”
“成,我等着。”
和安逸分开,我独自去祖母的厨房吃了顿五分熟牛排,然后到水上人家恒温游泳馆去游了五个来回,等洗完澡换衣服的时候已近八点,掏出电话一看,上面居然有十来个未接,全是个蜀都医学院的教授孙耀明打过来的。
打得这么急肯定有事,我用毛巾揉着湿漉漉的头发回拨,才拨通,孙教授就疾风火燎的叫了起来:“安然,救命救命!我女儿出事了!”
“出事?”我声音压得低了些:“我手上这种?”
“对啊,就是这种!”孙教授的声音带着丝悲切:“没想到…她…她也惹上了…”
“马上过来。医院还是家里?”
“医院研究科,我女儿…还在病房…”
孙教授是我大学毕业后认识的,当年唐牧追贼从楼上跳下来摔裂了肩胛骨住院,老姐非弄我去帮忙守夜,晚饭还只给我俩吃菜粥喝骨头汤,说是有好处。好不容易等她七点过八点走了,唐牧立刻指使我出去买啤酒烧鸡和卤菜,准备喝着啤酒等两点过看英超。
买回来的时候我路过神经科治疗室,听里面闹得着实厉害就看了眼,见里面个小伙儿又叫又嚷的满地摔东西打人,吓得群小护士花容失色——我当时古书上的东西刚学得略有小成,一时技痒,看那小伙子眼白发青、印堂紫黑,脖子上凸起根根青筋,极像是撞凶撞邪的模样,立刻忍不住就上去搭了把手。
我抽出根线香折了三寸多一截,夹在两指间飞快的冲了上去,靠近之后趁其不备猛扑压倒,把手中剩下的线香捏碎,硬生生灌进了他鼻腔,跟着用右手剑指在他额头画个古纂‘临’字,大喝声中掌心重重的拍在上面!
小伙子一声惨呼,但我紧接着翻转坐上了他的后背,三寸线香头抽手点燃,直直朝着他的头顶就戳了下去,口中紧跟着呼出临字金刚萨埵心咒——小伙儿嘴里嚯嚯怪叫,周身抽搐,跟着治疗室的灯光开始闪烁,忽明忽暗,就在这灯光中,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从他身上抽离,像是烟雾般消散无踪。
这件事被接到电话赶来的孙教授看在眼中,更让他吃惊的是,小伙子醒来后神智居然恢复正常,再没有了半点疯癫的样子…长谈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了我某些手段的合理性,就像这个疯子,现代医疗手段两周的努力竟然还比不过我数分钟作为,事实如山,谁也无法反驳。
后来,再有此类的事情,孙教授都找我相助,再后来,我也就开了这家心理理疗中心,慢慢的,我也就变成了专职处理此类事件的心理医生…
孙教授的女儿出事,我旁无责贷!
半个多小时之后,我已经坐在了孙教授办公桌的对面,喝着他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雨前龙井,听他把整件事娓娓道来。
(签约后双更,但是签约…还得等!愁啊,我和你们一样愁!封面也很惆怅,死活通不过,不知道为嘛——我急,我躁,我大把大把扯头发……)
第九章 诡异的暴食症()
孙教授的女儿涵香我见过,身材高挑容貌秀丽,是典型的川渝妹子,在家大型私企当高级白领,身边追她的男生一大堆,可就没有个能入眼的——记得孙教授当年就动过收我当女婿的心思,只不过我和她天生八字不合,聊得来可没情愫,最后也就只成了普通朋友。
最近半年孙涵香身边突然出现了个男孩儿,高大帅气不说,对女孩还非比寻常的细心,俗话美女就怕赖汉磨,更别说还是这么帅气细腻的个小伙儿,一来二去两人就开始了正式交往。
十几天以前,孙涵香带小伙子马浩宇回家吃饭,正式介绍,孙教授看了觉得还行,也就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说家里不打算干涉涵香的婚姻,恋爱结婚都自己打算,一顿饭算是皆大欢喜而收场。
这事儿才过去五六天,孙涵香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孙涵香熟悉的同事来家里找到孙教授,说涵香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电话又打不通,所以来家里看看,孙教授连忙联系马浩宇,谁知道这小伙子同样失踪两天,情急之下,孙教授立刻报了警。
警方接手调查,在马浩宇的出租房内找到了他和涵香的外套,手袋、皮夹子等物品,经朋友同事辨认,正是失踪前两人所穿的,于是把这里当做案发现场仔细搜查,但却没有任何发现。
唯一找到的,是在厨房柜子里找到个小瓶子,里面泡着大半瓶奇怪的黑色蘑菇,烂得厉害,轻轻晃动就全部散了,变成了一瓶子烂泥。
调查工作陷入了困境,警方只能登记在案,向马浩宇家乡的民警求助,希望他们能帮忙获取信息…万万没想到的是,三天以后两人莫名其妙的却出现了。
一位夜班的出租车司机经过块拆迁区域的时候见到了两人,当时他们已经昏迷,于是便报了警,送到医院——这只是个开始,后面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每天大多数时间都处于昏迷状态中,一旦醒来就拼命的吃东西,撑死撑活的吃,尤其喜欢吃肉,生熟肥肉不论狂吃大嚼,问他们什么事儿倒也清楚,认得人记得事,就连学过的数学英语都一样不差,只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他们全都忘了。
这种进食状态绝非正常,孙教授以为他们是某种失衡导致的,于是便进行了检查,在血样中发现了某种奇怪物质,科学文献和研究资料中都没有记载,样品送到其他医院求助,同样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与之同时,两个人的身体像气球般的胖了起来,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到孙教授找我求助的时候,他们的体重都已经超过了两百,皮肤和肌肉之间充满了体液,撑得发亮发胀不说,甚至还因为生长速度过快而出现了无数的薄层和缝隙,不断朝外渗出。
到了这会儿,孙教授终于想起了我…
孙教授几乎是淌着老泪说完,末了,用种近乎祈求的眼神望向我,嘴唇哆嗦两下才凄然道:“安然,涵香…涵香的命就全…全靠你了…”“放心,我一定把她救回来!”我重重的点了点头,拍拍他的肩:“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去看看她们的情况。”
我们来到病房的时候涵香正在昏睡,被单下的肚子高高隆起,周身虚肿胀大得厉害,露在外面的大腿已经超过了我二尺三的腰围,触手滚烫几近透明,下面青筋般的血管历历可见,和隔着层带雾的玻璃看东西差不多。
床单有些湿润,因为她身上不断在渗出液体,淡黄色的体液挥散在空气中,让整个房间充斥着股淡淡的甜香,让人心中忍不住想要咬一口——这种欲望虽然不强烈,可却无法遏制,像是灵魂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人给撩拨勾了起来…
“不好!”我立刻伸手推开了窗户,让夜风吹进,随着甜香渐渐稀释,蠢蠢欲动的心态这才渐渐平复。我转过头对孙教授吩咐道:“保持二十四小时通风,勤换床单,不能让这种液体变浓郁,否则后果难料。”
“我们已经很尽力了,”孙教授解释道:“只要他们醒了,我们就马上把床单换掉,但还是避免不了有味道…有什么问题吗?”
“你没发现?”我奇道:“平时你在病房待的时间不多吧?”
“不太多,我大多数时间都呆在研究室,”被我这一提,孙教授也想起来了:“我是医生,每次来都是先帮涵香他们开窗户换气,同时时间也不太久…”“不好!”我心中一动,“这里平时那些人在照顾他们?”
“这里不是住院部,是我们研究室的病房,所以一般来说都是我的几个学生在照顾他们,”听我问得奇怪,孙教授也渐渐想了起来:“对了,他们最近似乎很热衷照顾病人,有时候就连研究课题都不怎么顾得上了…”
“我去看看!”
根据孙教授的介绍,他带的课题组共有三男四女七个医生,除了兼自己助手的陈鹏外,其他六个人则是轮流照顾病人,包括输液打针擦拭身体,现在两个人在值班室守着,另外四个回去宿舍休息了。
值班室抬脚就到,距离很近,但我没有进去,而是首先从外面眺望了片刻,发现室内只有男医生在值班,女医生却不见踪影,只是里间传出些声响——孙教授靠近我,在耳边轻声提示道:“她应该在里面。”
果然,不到片刻,女医生从里面走了出来,手中还端着两个大大的饭盒,看起来应该是宵夜,隔得远也看不清楚,所以我干脆走了进去,在孙教授的陪同下装作了解涵香的情况,顺便闲聊。
旁的话几句说完,我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扯到了饭盒上:“闻着好香啊!宵夜吗?”“是啊,”女医生笑着点点头:“最近不知道怎么了,饿得特别快,又特别喜欢吃肉,所以我们就买了点熟食带着加餐。”
“工作量增大,食量理所当然会变大的,这很正常,”我故意道:“我前段时间太忙,也很能吃,餐餐离不了肉…对了,是不是最近开始照顾病人才开始的?”
“不错不错,和你情况一样,照顾他们开始胃口就变大多了,”男医生也笑着回应:“简直不可思议,我一顿饭居然能吃掉两个肘子!”
“既然饿就多吃点,多吃点才有力气。”我拍拍男医生的肩,告辞离开,出门之后立刻让他给医生宿舍的管理员打电话,问那四个医生在做什么——和我猜测的一样,他们现在也正聚在一起加餐,清汤火锅里煮的满满当当全都是肉。
我深深的叹口气,心里大致有了主意,准备连夜去找几样东西回来,挨个试一遍,总能找到有用的吧?等到解决眼前的事情之后,再看看能不能顺藤摸瓜找出治涵香的法子。
临走前,我给孙教授交代了两件事:第一,把马浩宇和孙涵香换成治疗烧伤患者的水床,随时用水冲洗,同时保持窗户敞开,减少所有人在屋内停留的时间;其二,最近这几天,每天给他们加餐,别的也不需要,就只是清水火锅煮白肉就行,量管够,同时让他们留在值班室中,千万不能让他们六个人见血,也就是吃到生肉。
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没说,孙教授也没问,他不愿被我的理论干扰了他所谓的科学研究,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