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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有个麻瓜看见了夜骐。”他坐下说道,“我听说国际巫师联合会派了一组调查团,一些人对纽约的事后处理很不满。”
“总是有人瞎担心,他们想怎么处理?”菲尼克斯说。
“1926年那次不是很完美吗?他们自然希望,那种完美的解决方案能在使用一次。”
“等雷鸟不是珍惜生物,或者我们发明了可以轻松改变一座城市天气的魔咒后,我会考虑的。”
姚仁跟着笑了几声。
“调查团是非洲席发起的,这我想你也知道吧。”菲尼克斯歪着脖子,看着窗外的景色,时不时骆驼队在眼前飞逝而过。
“他们最近是有点活跃——”他开口说了很多,但其实什么也没说。这倒不出乎他的意料,他也没有资格同他谈论这种级别的话题。
“我是问,你个人的看法。”菲尼克斯打断了他的个人演说。
“我个人对此没有太多关注,一切都有父亲定夺。”说完后,车厢里沉寂下来。虽然没有问出些什么,但对非洲的报复的不会有任何更改。
车队开进一处庄园中,门口就是一座巨大的喷泉。周围绿绿葱葱,一点不像伸出沙漠,车停在宫殿门口,一只家养小精灵飞快地跑过来,来开车门。
阿拉伯魔法联合议会的人送到后,匆匆告辞了。
菲尼克斯没有进去参观,而是在门口逗弄一条墨绿色的小蛇。嘴里蛇佬腔哼着小调。乔治走过来,他依旧穿着黑色风衣,让人看得都热。
“一会,有一场欢迎宴会。”
“就说我中暑了,去不了。”菲尼克斯依旧用着蛇佬腔,“总共就来三天,不好好游览一番可惜了。”
“明白了。”
等乔治走后,小沃森说:“毕业后,按惯例应该周游世界。现在去,到时候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
说着抽出魔杖,开始给菲尼克斯变形。
“你有女朋友吗?”
“额,没——暂时没有。”小沃森尴尬地说,脸色微微发红。
“这就对了。”菲尼克斯也给他解释,“我毕业后,麻烦事情更多,天知道会不会有时间啊。”
最后一句声音很低。
“好了。”
菲尼克斯的长袍变成淡紫色,脸上多了一副山羊胡,一副滑稽的眼睛。鹰钩鼻让他想到了斯内普。
“这是什么德行。”菲尼克斯挥手撤掉镜子,“你随意想的吧?”
“伪装而已。”两人并肩而行。
菲尼克斯将小蛇放到自己脖子后,冰凉的触感,使他忍不住呻吟一声。
“你在那,好好呆着,等回来的时候我就放了你。”小蛇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躯体,答应下来。
走到庄园外几米处,小沃森带着他‘啪’得一声,幻影移形离开了。
周围变得一片漆黑。他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的强烈挤压,一点儿也透不过气来,胸口像是被几道铁箍紧紧地勒着。他的眼球被挤回了脑袋里,耳膜被压进了头颅深处,接着——
他们出现在一条宽阔的街道上,头顶上飞毯川流不息,偶尔一两个人骑着扫帚。两旁同样是有飞毯组成的铺位,前面插着各具特色的牌子。货物有的摆在摊子上,有的则被店主拿在手中向路过的巫师推销。
周围的巫师穿着各异,从打扮上看,真是哪来的都有。
两个黑色长袍的巫师绑着一个男巫走到他们身后的幻影移形区。
“等等,我什么都没干,好吗?”满脸青春痘地年轻男巫奋力挣扎着,“我只是摸了几下胡子,那家伙自己着了跟我没关系。”
“孩子,我在干了二十五年。你这种借口,我从第一天上班就听过。你最好祈祷,那个麻瓜没被烧死。”
“我想尤格渡学校毕业的巫师,很不受其他地区的巫师们欢迎。”菲尼克斯侧身让他们过去。那个男巫转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昔日的魔法中心,三贤者集市,一直来者不拒。”(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三贤者集市(二)中国魔饰()
懒得给各国货币起名字了,一个大洲一种货币,北美、南美不同。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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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踏上街道,一个披着脏兮兮袍子的巫师立刻凑上来。露出满嘴黄牙,发出恶臭的土烟味。
“两位,一看你们就是从欧洲来得。我这可以提供比古灵阁更低的汇率,有兴趣吗?”
小沃森上前推开他。
“滚开。”
“你来晚了,我们已经换完了。”两人并未理会他。
“嘿!一金戈换三加隆十七西可,你们可以多换点,这里的好东西多得是——”
摆脱那个男巫,他们并未摆脱涌上来的人群。每个从幻影移形区离开的巫师都会被几个巫师缠上。
“两位,要不要向导,集市比你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没有一个——”
“租两把扫帚吧——”
“别听他的先生们,他买的是银箭,还不如走的快呢。我看,二位还是来点飞毯吧,有内置冷气。”
听到这菲尼克斯犹豫了,但手里拿着飞天扫帚的巫师,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想打架吗?菲尔!”巫师将手里的飞毯丢出去,利落地抽出魔杖。原本围住他们的小贩,立刻改变了注意力。
“打!”
“今天你已经是第三次给我捣乱了。”霎时间两人战作一团。
菲尼克斯整理了一下袍子,走着也好,至少不会搂过好玩的。那位自荐的向导说得对,集市很大。东亚、欧洲、非洲的巫师都在这里进行商品交易,远不是对角巷那种本土商业街道能比的。可惜,一零九九年的时候耶路撒冷毁于战火,后来在利雅得重建。
在此期间,三贤者的商业地位被万邦城超过,一蹶不振。
“阿拉伯的巫师都这么热情?”即使已经是下午,菲尼克斯觉得阳光眼热、而又刺眼。他眯着眼睛说。
“那取决于我们口袋里的金币。”
附近的一处摊位上,摆着成捆的魔杖。牌子上写着‘二手魔杖’,每一捆前都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奥利凡德出品’、旁边的纸上写着‘维奥莱塔·博韦出品’。跟隔壁摊位相比,这个摊位的生意相当惨淡。
并不是所有摊位都是这样露天摆放的。黑魔法物品、违禁品都是在帐篷里的,小沃森说,集市中除了大公司的店铺,就是违法生意才会用帐篷。
“他们不分开?”菲尼克斯疑惑地问。
“这里合法和非法生意是混杂在一起的,不过南区更多、质量也更好。”他看了一眼旁边帐篷前的牌子,“大公司一般都开在中心。”
“我们在那?”
“东区,往前走就是中心雕像——啊,”小沃森指着前面的一顶帐篷,“过了曾从子,往前几十米就是。”
人头攒动的街道上,一杆大旗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曾从子’。从远处眺望也极为醒目。只要抬头向前看,很难错过。
“我记得东亚巫师十分钟爱他们做的饰品,去看看。”
魔杖在欧洲被发明后,随着贸易从阿拉伯地区向四周扩散而去。持杖施法的优点,迅速引起了其他地方,巫师们的兴趣。当时家传魔法的特性,使得很多巫师依旧坚持自己的传统。
东亚是最早普及魔杖的地区,但是东亚巫师的传统是把含有魔力的树木做成房子。因此发展出自己特色的魔法饰品,以达到类同魔杖的效果,用魔力强大的魔法物品充当核心,并由精心挑选的材料做成首饰。
在亚洲风靡至今。亚洲巫师身上带的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往往就是他们的魔杖。
菲尼克斯吃着从路边买的冰淇淋,寒气随着他的步伐迎面吹过。
门口的牌子上写道:曾从子始创于公元元年。
牌子上挂着一块玉或者翡翠。菲尼克斯分不出来两者的区别。
“你说玉和翡翠有什么区别?”
“玉有白色的?”小沃森不确定地说。菲尼克斯没有深究这个问题,掀开帘子。一个亚洲巫师跟他们擦肩而过,脸上怒气未消。
店内布置十分清净,四周的涓涓流水包围着店堂。一些荷叶漂浮在水面上,做过一座小木桥,两个家养小精灵立刻迎上来。穿着白色制服,向他们鞠躬行礼。
带到一位穿着西式黑色马甲,白色衬衫的人面前,它们转身离去。
“欢迎,在下郝仁。两位来自哪里?”那人彬彬有礼地用英语问道。
“咳,”菲尼克斯粗通华语,听出了他名字发音中的另一个意思。迅速将笑声化为干咳,用德语回道,“瑞士。”
“啊,好地方。雪山瀑布、绿野湖泊,像天堂一样。”郝仁立刻用流利的德语赞美道,“请问两位成年了吗?”
“我还没有,怎么会有什么区别?”菲尼克斯好奇地问道。
“是的,按照国际巫师联合会的法律,我们不能向未成年巫师出售,附有魔文的饰品。”边说边带着他们朝左手边的楼梯走去。
“附有魔文的饰品,往往带有抵抗咒语的功能,可以帮助巫师抵抗一些恶咒或者攻击性魔法,还有一些辅助性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确认客人的年龄才能决定,那些能卖。”他暗暗打量了一番菲尼克斯,“我看先生不像刚入学的年级。”
“我来此旅游,听说你们在亚洲十分有名,便进来看看。”菲尼克斯说。
“原来如此,那么我可以向您介绍一番。”
二楼十分空旷,由一个个玻璃柜组成,顶部挂着一只巨大的烛台,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先生们,集最高魔饰制作工艺、现代魔文的巅峰制作。”郝仁取出他们面前的项链,“拥有抵抗部分恶咒——”他手指了指玻璃柜旁边的木牌,上面写着各种咒语,“对于欧洲巫师来说,它最妙的一点是免疫缴械咒。内置十立方米魔药储存空间,一个十立方米杂物储存空间。购买时,可以根据客人要求进行调整,附带无痕伸展咒特别许可证。”
无痕伸展咒是一种高等咒语,但它因被滥用可能性而受到严格控制。理论上来说,一百名精通此咒的巫师可以挤进一个厕所小隔间,而违反国际巫师保密法的可能性就由此显而易见了。各国魔法部因此对该咒语做出了严格规定:无痕伸展咒不能被用于私人用途,而只能用于那些被相关魔法部司通过的,个别物品的生产(如学校行李箱和家庭帐篷)。
菲尼克斯则从来没在乎过这条法律,反正没人会控告他,官小的管不了,官大的不敢管。(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三贤者集市(三)异变与订婚戒指()
郝仁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大多数话都是冲着小沃森说的。菲尼克斯看了一眼项链的底价,足够买下六七把火弩箭,在他天花乱坠的介绍中,也就抵抗咒语这点十分有用。对那些水平有限,又家财万贯的巫师来说,这东西可真是福音。
“——哪怕一点都用不上,送给女巫也是十分精美的礼物。”郝仁盯着小沃森,后者笑着摇摇头。
“好吧,这边。”郝仁带着他们浏览一个个饰品。但介绍过那个顶级技艺于一身的项链,其他的货色显得索然无味。
这位店主十分懂得察言观色,带他们走到另一端的柜台前。
“通常我们非常欢迎已经购买魔杖的顾客,我们可以反推出那些材料最适合使用者。”郝仁的手指划过木箱,里面装满了一排排造型一致的戒指,“挑选第一只往往非常麻烦,需要不停地实验那种组合最佳。”
“所以说,你们跟奥利凡德的理念一样?”菲尼克斯拿出一枚戒指,所有玻璃柜被炸的粉碎,饰品散落一地,“应该不太适合我。”
“是的,不用担心。每年开学季的时候,这里总会被毁坏的不成样子。”郝仁无所谓地掸了掸衣角,“奥利凡德有一套他们自己家传的方法,更加精确。我们是靠数量,有时需要一天时间才能确定。如果,知道奥利凡德的秘密,我们愿意出一笔天文数字的价钱购买。”
最后的玩笑话,菲尼克斯微微一笑。
“那你们不会亏本吗?”小沃森问道。有些魔法造成的破坏是无法修复的,只能换掉。
“我们的理念是‘顾客至上’。”郝仁骄傲地说。
但从菲尼克斯看到的各种魔饰的价格,这句就显得冠冕堂皇了。在拿起另一枚戒指的时候,什么都没发生,便顺手戴在自己手指上。
异象突起,菲尼克斯感觉到魔杖在口袋里里转了一个方向,还没等他意识的怎么回事。袍子裂开了一个大洞,一股金色的火焰喷涌而出,一股剧痛从手上传来。
“该死的!”带着戒指的手指被火焰吞没,无法言明的痛楚出来。
“我的老天!”
“少爷!”小沃森抱住站立不稳的菲尼克斯,招来一把躺椅,扶他躺上去。
菲尼克斯左手抽出自己的魔杖,对着大吼:“反了你了,你在做什么!——”
被疼的神志不清的菲尼克斯冲魔杖大喊,金色的火焰吞噬了木柜,火光照耀在因疼痛扭曲的脸上。
“少爷,快!喝掉这个。”小沃森拿出一瓶药剂,灌进他嘴巴里。一股辛辣的味道,顺着嗓子留下,但也让他清醒过来。
“能治好吗?”菲尼克斯鼻涕眼泪一起流出,被火焰熏黑的脸上露出关切的神情。
“我去叫治疗师。”郝仁回过神来,喊道。
“不!”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这事决不能传出去,菲尼克斯被自己的魔杖炸伤,一旦传出去会有许多是非的。
“没看起来那么严重。”小沃森转过头,举起魔杖指着伤口,低声念咒。一节节白骨从血肉中长出来,接着传来钻心地疼痒。
细小的血管犹如藤蔓一样,覆盖在骨头上。在这之上,肌肉开始生长,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几分钟。新生的手指,跟原来别无二致。
菲尼克斯活动了一下,还很僵硬的手指。
“发生了什么事?”小沃森看向郝仁,他局促地摇摆了一下。
“我不太清楚,我想你的杖芯是凤凰的羽毛。”姚仁低着头,盯着菲尼克斯手里的魔杖,“凤凰羽毛能够施展最杰出的魔法,它往往会表现出主动性,有时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动,这种特性让许多巫师们很不喜欢。面对可能的主人时,凤凰羽毛魔杖总是最挑剔的,它是世界上最有独立性和超然性的创造物。这种魔杖最难驯服和个人化,通常也很难赢得它的忠心。不知道,这是否跟此特性有关。也许,魔杖的制作者会知道的更多。我并不精于此道,只能猜测。”
魔杖平静地被菲尼克斯攥在手里,神色不解,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这根随自己好几年的魔杖。记得当年奥利凡德在自己接触魔杖后,认为他和魔杖十分匹配。
回去后,要尽快去找奥利凡德问问清楚。
“算了,也许是我没遵守魔杖安全守则。”菲尼克斯整理好仪容,半开玩笑的说。
“说的是,很多厉害的巫师都把自己屁股烧掉过。”小沃森宽慰地说。
他很想问问谁遭遇过这种事情。郝仁立刻他们离开木柜残骸,也许是为了活跃一下尴尬的气氛,开始介绍一些新潮的饰品。
“这对戒指在当下情侣中非常流行,专门请妖精做的表面处理,使用铂金。白色代表纯洁无瑕,铂金的纯净、永恒而选择铂金来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