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怀瑾很早慧——对于正常的人类孩童来说,在苏若瑜的记忆中,这个在他眼中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小生命从懂事开始就总在试图“保护”他,不管是那些纯澈而傻兮兮的笑,还是在摔倒之后只顾着给他拍土,甚至无师自通地对着他的伤口鼓着腮帮子吹气,一脸认真的模样,对那样一个幼崽来说都已经很不容易了。
尽管通常他们之所以会摔倒,也都是因为对方那双小短腿倒腾不过来,反倒牵连了他。
苏若瑜本来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相处下去的:在一个与世隔绝却山清水秀的小山村,只要他愿意,就总能在跟着哥哥出去玩的时候让他找到适合果腹的野果野菜——没错,他后来知道了应该对那个漂亮的团子称呼哥哥——他们会这样一起长大,他一点都不介意扮演一个依赖哥哥的小跟屁虫,享受着对方稚拙而努力的关心,并带着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暗自得意。
可人这种生物,似乎总没办法轻易求得圆满。
他还记得那兵荒马乱的一年,他们被那个女人并一个陌生的男人带到了充满污浊喧嚣的京城,那里有一间看上去比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好些的房子,还有一群各自心怀鬼胎的下人,手脚既不勤快,能力也有限得可怜。
算了,反正他也不需要这些人伺候。
苏若瑜觉得自己已经非常能忍了,他能够忍受待在那些灵魂全是恶心颜色的人类中间,能够忍受突然冒出来的那个自称父亲的男人对他们指手画脚,也能让那个女人自以为将他们捏在掌心,私下里做些对他来说其实无关痛痒的所谓惩罚。
这些都无所谓。
可这些人总是在孜孜不倦地挑战着他的忍耐底线,在新地方住了不出几天,他们居然决定要将苏怀瑾送走!
那一男一女在那儿用引人发笑的拙劣演技相互表演的时候,被遗忘在一边的苏若瑜几乎想跳起来咬断他们的喉咙,那一瞬间他甚至想过马上出去把苏怀瑾整个打包带走,反正就算离开这个家,以他的能力也不愁养活一个吃得比猫多不了多少的小娃娃。
然而稍微冷静下来一点之后,苏若瑜发现他还真不行。
他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可对这个世界却并不了解,在来到这个繁华许多的地方之后,他本能地感受到那么多潜在的危险,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若忽然失去庇护,恐怕一个不慎便会沦落到极为凄惨的境地。
他花了不知道多少努力说服自己苏怀瑾被送走以后会过得更好——他知道自己是不一样的,而对正常的小孩子来说,如果能被一个雍容大度的女人悉心教导,绝对要比生活在这样一个可怕的“母亲”身边强得多。
永宁长公主他是见过的,至少看着尚可托付。
然而谁都没想到,这一别就是将近十年。
苏若瑜每天都在自己只是个无力的人类幼崽的困境中煎熬,他天生便懂得许多事,也自有一套可供修炼的功法,因此在这寂寞的十年间,他每时每刻都在努力提升自己——至少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一定不会再因为自己的无能而眼看着珍惜的人离开了。
十二岁的时候他终于悄无声息地弄死了柳氏,这一行为让他得到了期盼已久的奖励:苏怀瑾终于再次出现了。
他还是骗了他,那才不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也不是从那之后的相处当中慢慢喜欢上他的。
但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最终结果没变不是吗。
苏怀瑾成长得比他原先想过的还要优秀,他变得更有长兄风范,文采出众、才华横溢,尤其是在看过来的时候,那双小鹿一样清澈温柔的眼睛还是能像过去那样让他烦躁的心瞬间平静,像微风拂过树梢。
但苏若瑜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极为糟糕的变化。
苏怀瑾好像不认识他了!
讲道理,人类的记忆都是这样容易消除的吗!他们和那些瞪大眼睛的金鱼到底有什么区别,区区十年而已,就足以把过去那些美好的记忆忘得一干二净!?
是谁说会永远保护他永远在他身边的,这个可恶的小骗子。
苏若瑜心里实在苦,这明明是他从襁褓里就预定好的白菜,怎么只是借出去给人培养了那么短短的几年,白菜长成了小青松,居然就翻脸不认人了!
人类这种生物还真是靠不住。
苏若瑜于是开始了漫长的重新跟哥哥相处起来的努力,可惜收效不佳。
他郁闷地发现现在的苏怀瑾一点都不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讨好了,明明那时候他只需要露出一个笑容对方就也会一脸开心地笑回给他,可现在的苏怀瑾却只会用一种暗藏着忧郁的温柔眼神看他,明明瞎子都能看出他眼中的渴望,却偏偏不知道用什么禁锢着自己死也不肯越雷池一步。
苏若瑜很不喜欢现在这种小心翼翼的相处方式,而他更不喜欢的——是现在苏怀瑾的世界当中再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心中出现了许多排名更加靠前的东西。
凭什么呢,凭什么要在意那个无能昏庸的皇帝?凭什么要在意他们人品低劣的父亲?凭什么要在意那些蝼蚁狗彘一样的陌生百姓?
明明明明该是属于他的,所有的情绪,所有的思虑都该是属于他的!
给柳氏守孝的三年中,兄弟俩都乖乖待在苏府,苏怀瑾仍是每日读书、习练功课,苏若瑜也仍是做他无忧无虑的小少爷,两人的相处看起来愈发亲密,实质上的进展却一点都没有。
从来都缺乏耐心的苏若瑜憋了整整三年,把自己憋得快要黑化了。
他发现自己当年似乎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他一直觉得短短十年不算什么,却忘了十年在凡人的寿命当中从来都不是白驹过隙的瞬间,这段时间足以消磨小孩子一点都不深刻的记忆,也足以将他们的关系越推越远。
三年孝期一过,苏怀瑾探花及第,江阴苏郎的美名再一次以势不可挡的速度传遍天下,一时间,来自高门贵第的媒人们几乎踏破了文渊侯府的门槛。
苏若瑜一气之下就也去参加科举了。
所以说还是太年轻,苏二郎满以为以自己的才学,自己的能力,对上这些愚蠢的人类那哪里还有夺魁之外的第二种可能?到时候苏家一门双星绝对会带着骨头连着筋每每被天下人绑在一块儿提及,那感觉想想就很爽。
然而愚蠢的人类们给了他当头一棒,苏若瑜确实是轻轻松松连过几试,可别说魁首,连一甲都没进去一次。
读书这件事儿就是这么玄妙,不服不行。
终于明白的苏若瑜干脆地放弃了通过这种方式跟哥哥捆绑销售的想法,可眼看着苏怀瑾已年近弱冠,连他自己都没少被父亲催婚,深刻了解兄长为人的苏若瑜脑筋一转,想出了一个缺德带拐弯儿的招数。
他留书一封离家出走,说是去江湖中闯荡,其实是直追着那个每天跟苏怀瑾腻歪在一起的安王往西北方向而去。
天知道他看这个姓周的已经不满很久了,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混蛋对苏怀瑾那点也许连自己都还没察觉到的小心思,他要是再不快点动手,到时候不免又是一番麻烦。
苏若瑜巧妙地设了一个局,当众诛杀宁王世子,还把安王也牵扯了进去,又在那种情况下针对周澜的喜好,完美地利用跟苏怀瑾一模一样的面孔塑造自己的角色——仿佛是天生精于此道,周澜不出半月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许多了。
苏若瑜一直都很了解人性的弱点,也很知道周澜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从一开始就打着让周澜去纠缠着苏怀瑾的主意——他明白,以苏怀瑾那种对自己道德的古板要求标准,在面临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藩王(甚至是好友)死乞白赖的追求下,绝不会不负责任地将另一个无辜的女子牵扯进去。
而他自己——想要拖延娶妻的招数更是层出不穷,反正他才不在乎那个姓苏的老家伙会不会不满甚至伤心。
第70章 末世共临巅峰(10)()
请至少购买60%哦么么哒~
“不认识;”苏怀瑾板着脸回答道;“我一听到这个声音就感到脑仁发疼,也许是因为他的主人实在太让人讨厌了。”
认真倾听状的洪文承:“”
你高兴就好。
苏怀瑾并不高兴;他深感小崽子果然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出门在外就变得十分的嚣张没礼貌,居然抢劫抢到师尊头上来了!
不对,重点是,他居然做抢劫商队这种没下限的事情!
“这位英雄有话、有话好好说”商队管事的声音带着点颤抖;大概是被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穿得像是随时要战阵冲杀一样的“正规军”吓到了,“来、来人啊给英雄们献上供奉”
这年头商队出门在外,根本不可能不遇到截道儿的,只不过大商队武装力量较强,一般小毛贼不敢往上撞——问题是;这同样意味着,他们要面对的都是极为强大的“土匪”,甚至在起义军势力还没有现在这么大的时候;不少魏廷的低级武将都会带自己的部下换上掩人耳目的衣服出去抢劫;大发其财。
但连土匪们都懂得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他们通常不会跟商队完全撕破脸,只是摆出自己的武力威慑;以“买路钱”过活。
管事自然知道这些规矩,又看出眼前的这些“土匪”是仅凭他们商队的些许“高手”完全不可能对付的存在;于是交供奉交得异常爽快。
“老头儿;”外面谢元的声音又响起来——过去朝夕相处八年;苏怀瑾还从不知道自己乖巧稳重的徒弟竟能发出如此邪气且吊儿郎当的声音,“你打发叫花子啊?瞧你们商队这浩浩荡荡的,就给这么点儿钱?”
“这”
洪文承皱起了眉头:“给的钱应该已经不少了,这条线儿商队走过很多次,管事也是个有经验的,况且这次本就不是为了赚什么钱,他不可能给的少于一般劫匪们约定俗成的价位。”
“所以,大约只有两个可能,”苏怀瑾慢条斯理道,“要么这帮人是新手,根本不知道要多少钱合适,只想着多弄一笔,要么他们就是伪装成劫匪的样子故意找茬,你们就要开始准备战斗了。”
两人对视一眼,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性在瞬间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断。
洪文承深吸了口气,伸手摸上腰间缠绕着的软剑:“这战恐怕不容易,长风,你愿不愿意”
“全力出手?”苏怀瑾并没有看他,有些心不在焉地接道,“总之我不会让你死的。”
“”洪文承紧张地舔了舔下唇,“多谢了。”
其实他原本是想问谢长风愿不愿意发挥他的尖兵优势出去擒下那个头领以解决困境的,但对方现在的态度摆明了不想多管,他便识趣地没有再问。
谢长风能保证他的生命安全便已经很够意思了,这大概也是看在他现在是李秀德军重要人物的份儿上——洪文承脑中飞快地思索着该如何利用这个承诺,连外面的交涉都不怎么关注了。
苏怀瑾则默默地拿起了自己的斗笠,犹豫片刻,又将之放下了。
“你这是?”
“现在再隐瞒身份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也不多做解释,象征性地整了整衣袖,整个人又开始散发那种几可乱真的神棍气场。
洪文承了然地点了点头。
也对,开始谢长风尽量隐藏自己身上的特征也不是怕了谁,单纯只是怕麻烦缠身,而现在既然有这么一伙强大的敌人盯上他们,他不可能完全避免出手,这样的话,光明正大地把身份亮出来,说不定还能起到些威慑作用。
对了!
洪文承眼睛一亮,忽然想到一个法子。
“哎我说,你不如把全部财产都交出来算了,”此时和管事谈判的已经换了一个声音,听起来比之先前的谢元更加油腔滑调——苏怀瑾默默地给他贴上了一张带坏自家可爱徒弟的标签,决定要开始讨厌这个人,“我们大哥仁慈,拿了钱还放你们一条生路,赶紧把钱留下,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这这恐怕不妥”
“有什么不妥的,”那人轻佻地啧了一声,“你说我好生劝你怎么就说不听呢不然这样,我们大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年少有为武功高强,就是可惜还缺个暖床人,你要是能找个绝世大美人儿当我们嫂夫人,就给你们留点儿盘缠怎么样?嘿嘿哎哟!”
“哈哈哈,挨打了吧,叫你提起老大的伤心事。”
“哎要我说,老大您要不考虑一下,总这么单着也不是事儿”
“就是就是,这些有钱人家的女眷可都知书达礼如花似玉,和咱们老大也相配!”
“去你的,谁还不知道大哥有个神仙似的意中人呐!”
“怎么着,大老爷们儿的,难道还要给个娘儿们守身如玉?”
“”
外面想起一片哄笑的声音,苏怀瑾听着一大片粗豪汉子们各种起哄,忍不住心头火起。
元儿每日就跟这些人混迹一处实在是有辱斯文!伤风败俗!
洪文承颇为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车里被他捏得变形的栏杆,实在猜不出到底是哪句话戳到了他的逆鳞。
“英雄们”
商队这边请来的好手一个都不敢吱声——他们确实都拳脚功夫不错,对付一般的土匪毛贼也不用费多大功夫,但在穿着铠甲又看上去训练有素的军人们面前,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这与个人勇武无关,人家手里拿着,他们手里拿着铁剑,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较量。
已经有人在小声劝管事破财免灾了,钱财总没有命重要,这些人承诺拿钱以后不与他们为难,想来应该也不会食言。
管事却是有苦说不出——并非是他不想给,有洪文承这个大人物在他们商队里,就算让他把东家的全部身家都交到这些土匪手中,为了保住洪先生的命,他也是毫不犹豫的。
毕竟他们商队的存在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至于赚到多少钱,那对于造反事业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好值得在意的。
可问题是,这次为了保证洪文承的安全,商队根本就没带多少值钱的货物!
他们的目的是送洪文承安然回返禹河以北,那地方作为李秀德的大本营物产足以自给自足,对外既没有什么购买欲望,也没有能够带到其他地方销售的稀罕物品,对于做生意来说实在不是个好去处。
更重要的是,为了在遇到敌对势力追杀时能够爽快逃跑,他们队伍中那些看似满载的车子里装满的都是稻草和泥沙,以及很少的准备在危急时刻使用的弹药和。
而现在敌人们的装备可比他们有能力应对的要精良多了。
管事是知道洪文承此行目的的,他也想到了这些人会不会是陈林或者张义良派来的杀手,可任凭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那两位麾下从哪儿能找出这么一对纪律森严却又看起来野性难驯的队伍,再加上那些锃亮的枪管——要说这是大魏开国时军力鼎盛的神机营,他还觉得更可信一点。
“喂,磨磨唧唧的,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啊?”又是刚才那个胡言乱语被揍了的声音,此时已经透出了满满的不耐烦,“我们老大不愿意多造杀孽,可你要是再在这儿叽歪,老子就送你们上西天!”
“兄弟们,举枪!”
“住手!”
还没等苏怀瑾反应,倒是像早就预谋好了的洪文承忽然一个箭步冲出马车,一脸大义凛然地冲到了两方人马对峙的最前线。
“保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