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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街上行人都少了些,悦心堂的生意也越发清淡,半天没一个客人,伙计闲得无聊打苍蝇,方朝清则照旧在柜台后看书,他看地入神,甄珠进来都没察觉。
待得听到那柔柔细细的嗓子忽然又在耳边响起,他猛地抬头,就见那张宜喜宜嗔的脸趴在柜台上,主人挥手,笑眯眯地朝他打招呼。
“方老板。”
方朝清淡淡地笑:“你来了。”
“嗯,我又来卖画了,方老板还收么?”她笑嘻嘻地问道。
她趴在柜台上,他坐在柜台里,她居高临下,便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仿佛将方朝清笼罩了一般。许是天热,她的脸粉扑扑的,不如以往雪白,但却更鲜活,仿佛十七八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浑身都洋溢着快活的气息。
是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了么?他想着,井水般波澜不兴的心情,也不由被她感染地快活起来。
“当然,你的画,有多少都收。”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第158章 猜测()
本文首发晋/江;v章订阅率满50%即可看到正确章节内容。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说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小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小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以后,这便是她在古代的家了。
甄珠打开门,双手展开做云雀高飞状:“新生活,我来了!”
路旁有行人路过,看着这个胖女人做着奇怪的动作说着奇怪的话,纷纷投以侧目。
阿朗看着宁谧的小院,再看着她。
几个月来,狰狞的脸庞上头一次露出浅浅的笑容。
***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好好吃一顿!
闻言,阿朗拿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不是要减肥?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有些没太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反正她总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没关系,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到了洛城,自然要吃水席。
出了胡同,正值日暮,不远处洛水上传来丝竹歌吹之声,歌女温柔婉转的喉伴着红牙檀板,悠悠如河岸杨柳,四下里有高楼瓦屋,参差错落,茫茫暮色中,万家炊烟袅袅升起,恰如蒙蒙烟雨,正是洛城八景之一的“铜驼暮雨”。
一个胖女人,一个小瘸子,两个还穿着估衣店旧衣的土老帽儿,溜达在铜驼大街上,睁大眼睛看着这如画美景,最后昂首挺胸进了一家洛水河边的酒楼。
却不过半柱香后,便又垂头搭脑地出来了。
甄珠仰天唏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一席全须全尾的洛阳水席便要十八两银子,次一等的席面也要八两。她刚刚买宅子花去一百两,如今整打整算,也就剩了不到二十两银子,真真是吃不起。
果然无论何时,赚钱乃第一要务。
唏嘘过后,甄珠立下赚钱的壮志,又摸摸欲要造反的肚子,冲阿朗道:“嗯,大丈夫不拘小节,今儿咱们先凑合下。”说罢,便将他拉到不远处一个路边小馆里。
小馆前挂着迎风招展的招子,上写着个大大的“面”字,是家只卖酸汤面的面馆。
甄珠走进去,要了两碗面,面色黧黑的面馆老板“欸”了一声,利索地煮面下锅。
白面做的面条儿,清汤里滚成一条条银鱼后捞出,粗瓷碗里早放好了盐、陈醋、秋油、香油,还有必不可少的切得碎碎的青蒜苗,刚煮过面的热汤舀起一勺,直冲冲倾倒进粗瓷碗里,顷刻间,酸味儿、香味儿伴着热汤水汽升起,还有那点睛的蒜苗,春日里最清爽的一味,滋味都被那热汤激出来,直冲人鼻间。
最后将那刚捞出的面条儿落入粗瓷碗里,白的面,琥珀色的汤,汤面上漂浮的青青蒜苗,便是盛具粗陋,也令人食指大动。
甄珠有些好奇地挑了根面条,吸溜进嘴里,那清爽微酸的滋味儿便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落到肚里更是熨帖,仿佛寒冬里喝上一口热粥,盛夏里挖一勺西瓜,未必是人间至味,却正与时令相宜,一口下去,叫人从头舒服到脚。
甄珠再不迟疑,挥着竹筷一口又一口。
既然铁了心今儿要放纵一场满足五脏庙,她便不会再斤斤计较这碗面多少热量。
阿朗则比她凶残多了。
他像是饿狠了的野兽,囫囵地大口吞咽着,风卷残云般,片刻就将一大碗的面条下肚,他又端起碗喝汤,喝得干干净净,涓滴不剩。
甄珠吃面间隙抬头看到他的模样,愣了一瞬,说道:“你慢些吃。”
阿朗点点头,然而动作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直到一碗面全部下肚,他才愣愣地看着她,旋即慢慢低下头,耳朵尖儿上冒出一点薄红。
甄珠笑了,摸摸他杂草窝似的头顶,冲老板喊道:“再来一碗面!”
“好嘞!”老板爽朗地应声。
最终,两人吃了三碗面,花了十五文钱,吃地肚儿溜圆,吃罢沿着铜驼大街,看着路旁林立的商铺,一路溜达着回了柳树胡同。
进门时,左邻的门槛上坐着两个妇人。
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圆脸盘,杏核眼。另一个年纪大些,三十多岁,颧骨高高突出,脸条细长,眉淡眼细,面相有些刻薄。
第159章 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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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忽然闪现一张宜喜宜嗔的如花面容,让他心跳顿时为之一滞。
那次夜游洛水,巧遇方朝清被花娘表白后,甄珠在家里窝了几日没出去;几天后;她带着阿朗去了悦心堂;同时带着这几日又画的几幅春宫。
自然;那几幅图都被她仔细收拾了装进匣子里,甚至还上了锁;钥匙自己留了一把,另一把到了悦心堂后,便交给了方朝清。
“以后就让阿朗替我来送画吧。”她笑眯眯地道。
方朝清一愣;旋即点了点头:“也好。”
甄珠准备了一肚子理由;便被他这一个“也好”给堵回去了;不由瞪眼:“你也不问理由?”
方朝清笑:“这要什么理由。”
旋即忽然脸色凝重起来;郑重对甄珠道:“正好,我有件事要跟你说。”说罢;便引着甄珠去内室。
甄珠还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脸色;不由好奇,乖乖跟在后面。而阿朗一声不吭地;也抱着匣子跟了进去。
方朝清看着也跟进来的阿朗;顿了下;终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向甄珠。
他没有坐下;就那样站着对她道:“我还未跟你说过我的来历吧。”
甄珠眼睛一眨,连忙点头。
相处那么久,她也只是知道他姓名,知道他是这悦心堂的老板,知道他已经娶妻。其余的,几乎一无所知。
方朝清笑,只是笑里带了苦涩:“我的来历其实也没什么好说。”
“我祖籍南阳,出身的方家也算当地郡望,祖父曾官至宰相,父亲时任户部尚书。而我妻珍娘,其父正是当今崔相。”
甄珠瞬间瞪大了眼。
就算她再不了解古代,也知道宰相是什么,方朝清这出身,分明是顶级权贵子弟,而且不仅他自己出身好,妻子更是顶级的大家闺秀。
可是,这样一对出身的夫妻,居然会窝在洛城,开一家小书画铺子为生?
方朝清继续轻声道:“不过,如今说这些都无用。因为一些事我已经被方家逐出宗族”他轻轻看了甄珠一眼,却见甄珠只是微微一愣,脸上并未露出什么鄙夷的神色。
他不由唇角微弯。
继续道:“至于崔家崔相并不认我这个女婿,因珍娘当年执意要嫁给我,崔相失望至极,直言珍娘若嫁我,便不再认她这个女儿。当年珍娘出嫁的嫁妆,多半是岳母为她积攒下的,嫁予我后,她便再没有回过崔家。”
他苦笑道:“因此,虽说方崔两家势大,于我却没什么益处,非但没益处,甚至还有些麻烦——这些麻烦,便是我要与你说的。”他抬头看甄珠。
甄珠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没有鄙夷也没有害怕,只是安静地等他继续讲下去。
方朝清便沉声道:“我有一个异母弟弟,叫做方朝元”
接下来,方朝清便跟甄珠讲了他以往在洛城经商的几次经历,大致与甄珠听说的差不离,只是只听外面传言,似乎方朝清便是单纯倒霉加无能,但在方朝清的叙述中,他所有的失败经历中,似乎都有另外一个人的踪影,也就是他的异母弟弟方朝元。
比如他开酒楼那次,有客人在酒楼吃饭后差点毙命,之后日日登门闹事,搞得酒楼生意大跌,官府也三天两头上门,最后方朝清不得不将酒楼